张 涛,张丰聪,刘 川,孟 玺,臧守虎
(1.山东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山东 济南 250355;2.山东中医药大学中医文献与文化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355)
路易斯·亨利·摩尔根曾说:“没有文字记载,就没有历史,也就没有文明。”[1]文字不仅记录文化、传播文化、创造文化,本身也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故也是文化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与其他文字不同,汉字以形表义,属表意体系的文字。这一不同特点决定了汉字除了其他文字的功能之外,本身还蕴含和反映出一定中国古代文化信息,具有承载、蕴含中国古代文化的功能[2]。因此,通过对汉字及其发展演变的研究,可在一定程度上窥见包括中医文化在内的中国古代文化及其发展信息。本文以“医”“药”“针”三字为例,探讨其中所承载、蕴含的中医文化。
“医”繁体作“醫”“毉”。“醫”由匚、矢、殳、酉等构件组成。匚,高鸿缙《中国字例》云:“匚为竹器,其形长方,周浅”[3],《说文·匚部》云:“匚,受物之器”[4]1816。“矢”就是箭。如此,匚、矢组合在一起,即为存放、搁置矢箭的器具。《说文·匚部》云:“医,盛弓弩矢器也。从匚,从矢。《国语》曰:‘兵不解医’。”[4]1816殳为“杸”字初文,在甲骨文中是人手持兵器的样子,这种兵器以竹、木制成,树立在兵车上。《说文·殳部》释云:“以杸殊人也。《礼》:‘殳以积竹,八觚,长丈二尺,建于兵车,车旅贲以先驱’。”[4]425《释名·释兵》释云:“殳,殊也,长丈二尺而无刃,有所撞挃于车上,使殊离也。”[5]见图1。
图1 “医”字古文(采自《汉语大字典》)
矢箭除了作为射猎工具以外,还与殳一样可以作为武器。笔者认为“醫”字之所以以“矢”“殳”作为构字部件,都是从其可以致人外伤的因素考虑的,反映出造字之时,中医对疾病的认识与治疗以外伤为主。有关于此,韦以宗指出:“远古生活在中国大地上的中华民族祖先,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险劣的生活环境和艰辛的劳动是容易造成创伤的,各种创伤疾病也往往时刻威协着他们的生存。”[6]薛愚也指出:“原始社会的疾病‘外伤’是主要的,医学上的外科可能是首先产生的。”[7]比较符合人类社会的实情以及人类认识发展的一般规律。尤其需要指出的是,相对于其他武器来说,矢箭为一种先进的古代武器,不仅速度快、射程远,还可以远距离暗中发射,令人猝不及防,不仅给人们造成身体创伤,还给人们精神、心理上以极大的威慑和恐惧感,如《周易·系辞》云:“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8]甲骨文、金文中的“疾”即是一个人腋下中箭的形状,说明“疾”的最初意义就是指人遭受箭伤,王国维释云:“疑‘疾’之本字,象人亦(腋)下著矢形。古多战事,人著矢则疾矣。”[9]后来,“疾”由人受箭伤演变为因受箭伤而卧病在床之义,见图2。古人之所以对箭伤给予特别关注,以“矢”作为“医”和“疾”的构件,正说明箭伤给人的危害令人记忆深刻,在外创伤中也是最具代表性的。至今民间仍把腰、腿、背、肩等部位无明显碰撞闪损而又突然疼痛起来的病证称为“鬼箭风”,也是箭伤在人类记忆中的文化遗留。
图2 “疾”字古文(采自《汉语大字典》)
“酉”在甲古文、金文中皆是酒坛子的形状,与“酒”是同一个字,是“酒”字的初文,见图3。《六书故·工事四》云:“酉,醴之通名也……故又加水作酒。”[10]酒有止痛、麻醉、杀菌、消炎的作用,是外伤治疗中不可或缺之物,因此“醫”以“酉”为构字部件。《说文·酉部》云:“醫,治病工也……酒所以治病也。《周礼》有醫酒。”[4]2155同时,酒也是调剂、调配其他药物的常用之物。例如,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中出土的《五十二病方》,其中用到酒的药方至少有35个,如“令金伤勿痛方:取鼢鼠,乾而治……入温酒一咅(杯)中而饮之。不可,财益药,至不癰(痛)而止,令”“令金伤毋痛……醇酒盈一衷桮(杯),入药中,挠饮。不者,酒半桮(杯)。已饮,有顷不痛。复痛,饮药如数”[11],其中的酒不仅可止金伤之痛,也用以和药。直到目前,中医药使用的很多药物如鹿茸、龟甲、人参、黄芪、白术等,也都常需用酒泡制,可见酒在中医药中的运用历史悠久、范围广泛,故《汉书·食货志》载:“酒,百药之长。”[12]1183
图3 “酉”字古文(采自《汉语大字典》)
“毉”为“醫”的异构,也即异体字,是不同时代的人或者同一时代不同地域的人为表达同一意义所造的不同的字,二字的不同在于“巫”“酉”之别。巫的起源较早,伴随着人类及人类社会的产生。经过“民神杂糅……夫人作享,家为巫史”到“颛顼……绝地天通”[13]378的阶段后,巫走向垄断和专职化。其最初的职责范围很广,掌管宗教、天文历法、祭祀、巫术,从事星占、望气、卜筮等,卜疾、祷病、治病也属于其职责之一。例如,甲骨文中有大量关于疾病的卜问,《公羊传·隐公四年》“于钟巫之祭焉”何休注云:“巫者,事鬼神祷解以治病请福者也。”[14]《山海经·海内西经》“开明东有巫彭、巫抵、巫阳、巫履、巫凡、巫相”郭璞注云:“皆神医也。”[15]可见,巫就是最早的医,医起源于巫。河北藁城台西商代中期遗址中发现的一处墓葬,墓主为一约45岁的中年男性,靠近头部的一侧有卜骨3块,而脚边放一长方形漆匣,内有“石砭镰”等医疗用具,表明其生前兼具巫、医双重身份,就是一位巫医。如上所述,由于受认识水平、医术水平的限制,远古时期中医对疾病的认识与治疗以可见的外伤为主,在外伤久治不愈时,尤其对于如外感风邪、内伤七情之类看不见、摸不着因素所导致的疾病,更是莫知其由、束手无策,只能“告穷归天,钦望巫祝”[16],“毉”字以“巫”为构字部件反映了这一现象。
“药”的繁体作“藥”,由上“艸”下“樂”组成,最初指能够治病的植物,《说文·屮部》释云:“藥,治病草。从艸,乐声。”[4]132后来也泛指能够治病之物,王筠《说文解字句读》云:“依《玉篇》引补《急就篇》注,草木、金石、鸟兽、虫鱼之类堪愈疾者,总名为药”[17]。见图4。
图4 “药”字古文(采自《汉语大字典》)
《吕氏春秋》云:“音乐之所由来者远矣。”[18]河南舞阳贾湖遗址出土了近30枚骨笛,距今已有8000多年的历史,比汉字的产生要早几千年。音乐、乐器的起源早于汉字产生,使得乐器成为汉字创造时的法象。甲骨文中的“乐”字,即取象于古代的弦乐器,其字形上面的部分合起来就是后来的“丝”字,下面的部分即“木”字,二者相合寓意将丝弦张设于木架之上。金文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形,已与后来“乐”的篆文、繁体字形基本相似,见图5。关于“”形,有人认为像调弦之器,有人认为像鼓或者其他乐器,但无论怎样,“乐”字取象于古代的弦乐器是十分明确的。罗振玉《增订殷虚书契考释》释云:“从丝附木上,琴瑟之象也。或增以象调弦之器。”[19]“乐”字取象于弦乐器,表明弦乐在各种音乐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直到现在仍然如此。
图5 “乐”字古文(采自《汉语大字典》)
《说文·木部》释“樂”云:“乐,五声八音总名。”[4]808其中,五声指宫、商、角、徵、羽,是我国古代关于音阶划分的五种不同名称;八音即丝、竹、金、石、匏、土、革、木,是由八种不同材质的乐器所发出的乐音。《说文·音部》释“音”云:“音,声也。生于心,有节于外,谓之音。宫商角徵羽,声;丝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从言含一。”[4]368同时也可见,“声”“音”二者在《说文》中为转注关系,二者浑言之相同,然而析言之有别。
“声”的繁体为“聲”,其造字也是取象于古代的乐器——“八音”中的石类乐器“磬”。在甲骨文中,“声”最初由一悬挂的磬、一只耳朵组成(图6:后上七·一〇),表示人耳听磬声。在此基础上,右边增加了“殳”(图6:粹一二二五),表示手持工具敲击磬;下部增加了“口”,表示“声”也可从人的口腔发出来。篆文、繁体的“声”除省略“口”外,其他构字部件与甲骨文相同,《说文·耳部》释云:“声,音也。从耳,殸声。殸,籀文磬”[4]1681,徐锴《说文解字系传》云:“八音之中,惟石之声为精诣,入于耳也深……故于文耳、殸为声。”[20]可见,“声”之最初造字所标著、反映的是以来自外在之物的单一之声为主,乃“声一无听,物一无文”[13]347之声和“单出曰声”[21]660之声。
图6 “声”字古文(采自《汉语大字典》)
“音”的古文,尤其是金文,与“言”相似,仅有“曰”“口”之别,即上引《说文》释“音”所云是否“含一”之别,见图7、图8。对此,于省吾认为:“言与音初本同名,后世以用各有当,遂分化为二。”[22]王立军认为:“金文以后,人们为了区分‘音’和‘言’,便在‘言’字的部件‘口’内加上了一个小短横以示区别……字形中的‘一’并无实义,许慎所说的‘含一’,并不完全是字形解释,而是为了契合传统的儒家思想,暗含着传统儒家对人的内心修养的要求,即要纯正如一。”[23]林义光认为:“‘一’以示音在言中。”[24]金文产生之时,儒家思想尚未成为正统,故相形之下,林说更令人信服。
图7 “言”字古文(采自《汉语大字典》)
图8 “音”字古文(采自《汉语大字典》)
如上所述,“音”“言”之别在于“(音)在‘言’字的部件‘口’内加上了一个小短横”。郑樵《通志略》释“言”云:“言,从二从舌。二,古文上字。自舌上而出者,言也。”[25]与“声”自外而入内不同,“言”是自内而出外的。“言”如此,“音”也是如此。《礼记·乐记》云:“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于戚羽旄谓之乐”“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26]476,468。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心”被认为具有对感性认识进行协调、综合的功能,如《荀子·正名》云:“心有征知。征知,则缘耳而知声可也,缘目而知形可也,然而征知必将待天官之当簿其类,然后可也。”[27]依上引《礼记·乐记》所云,“音”是发自人们的内心的,是“心”对不同之“声”协调、综合、和谐后的结果,乃《国语·郑语》“以它平它谓之和”[13]347之音和“杂比曰音”[21]660之音。中医之治病,也往往使用多种不同性味药物和合而成的汤剂以纠正病者之偏,而达到和谐的状态。二者其理一也,故“藥”以“乐”作为构字部件不仅表声,亦当表义。
因为“声”“音”有别,因此中医典籍中分别以“声”“音”配属五行、五脏,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云:“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在音为角,在声为呼”“南方生热,热生火,火生苦,苦生心……在音为徵,在声为笑”“中央生湿,湿生土,土生甘,甘生脾……在音为宫,在声为歌”“西方生燥,燥生金,金生辛,辛生肺……在音为商,在声为哭”“北方生寒,寒生水,水生咸,咸生肾……在音为羽,在声为呻”。同时以“声”“音”作为判断疾病的主要依据之一,如《素问·脉要精微论》云:“五脏者,中之守也。中盛脏满,气盛伤恐者,声如从室中言,是中气之湿也。言而微,终日乃复言者,此夺气也。”《难经·六十一难》载:“闻而知之谓之圣……闻而知之者,闻其五音,以别其病。”也正因如上所述“音”与心的密切关系,《素问·五脏生成》云:“五脏相音,可以意识。”《灵枢·本神》云:“所以任物者谓之心,心有所忆谓之意,意之所存谓之志。”东汉名医郭玉云:“医之为言意也”[28],其中的“意”,《说文·心部》释云:“意,志也。从心察言而知意也。从心从音。”[4]1439
甲骨文、金文中皆不见“针”,《说文》中亦未收。唐·玄应《大唐众经音义》卷十八中云:“鍼,《字诂》又针、箴二形,今作鍼,同。”[29]唐·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六十四中云:“鍼,俗作针。”[30]依此,“针”为“鍼”的俗写字,即民间不规范的简化字;“箴”与“鍼”为异体字。“箴”“鍼”二者读音以及作为缝缀衣物、刺病工具的意义是相同的,只是形旁、义符“竹”“金”的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历史发展中针在材质上的变化。
《说文·竹部》云:“箴……从竹咸声。”[4]636“箴”以“竹”为形旁、义符,表明造字时代的“针”是以竹木为材料;《说文·金部》云:“鍼……从金咸声。”[4]2018“鍼”以“金”为形旁、义符,表明造字时代的“针”是以“金”为材料,此“金”不是专指黄金,而是金属的总称,《说文·金部》云:“金,五色金也……凡金之属皆从金。”[4]2003由锡和铜合金而成的青铜也是“金”的一种,故“金文”即是刻在青铜器上的文字。1960年陕西扶风齐家村出土了西周时期的青铜针,表明以“金”为材料制成的针在西周时期已经产生。此后,随着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出现了铁针、金银针乃至现在的不锈钢针。
依上引《说文》注,“箴”“鍼”皆“咸声”。“咸”由“戌”“口”组成,见图9。“戌”在甲骨文、金文中象广刃兵器形,见图10,与戉(“钺”的古字)、戊、戚形制大同小异,与今之斧形相近,多用于仪仗,常设于王之左右,如《史记·周本纪》描写周武王伐纣得胜后举行仪式:“周公旦把大钺,毕公把小钺,以夹武王。”[31]“咸”字从“口”,盖表示仪式中君王对臣民的规劝、训戒之语,此种意义上的规劝、训戒之语也即“諴”“箴言”,如《尚书·盘庚上》载:“王若曰……相彼民,犹胥顾于箴言。”[32]无论是仪仗中所设之戌,还是君王的规劝、训戒之语,其意皆在于感触、感化臣民,故“咸”又有感触、感应、感化等义,为“感”之古字,如《易经》有《咸》卦,其卦爻辞中的“咸”皆取感触、感应之义[33]。可见,“咸”与“针”所产生的效应及其机制有异曲同工之处,因此“箴”“鍼”中的“咸”在表声的同时,也当表义。
图9 “咸”字古文(采自《汉语大字典》)
图10 “戌”字古文(采自《汉语大字典》)
在中医文献以及其他涉医文献中,“针”还多与“石”(即砭石)并称、合称,如《素问·五脏别论》云:“恶于针石者,不可与言至巧。”《素问·五脏生成论》云:“此皆卫气之所留止,邪气之所客也,针石缘而去之。”《素问·移精变气论》云:“今世治病,毒药治其内,针石治其外。”这种现象往往给人某种暗示、提示,使人认为针、石之间有某种联系,或认为砭石是最早的石针,或认为是针的前身。如《说文·石部》云:“砭,以石刺病也。从石乏声”[4]1291,《素问·异法方宜论》“故东方之域……其病皆为痈疡,其治宜砭石”王冰注:“砭石,谓以石为鍼也。《山海经》曰:‘高氏之山,有石如玉,可以为针。’则砭石也”[34]。《汉书·艺文志》“而用度箴石汤火之所施”颜师古注:“箴,所以刺病也。石谓砭石,即石箴也。”[12]1776然而,《素问·异法方宜论》中除云“故东方之域……其病皆为痈疡,其治宜砭石。故砭石者,亦从东方来”以外,又云“南方者……其病挛痹,其治宜微针。故九针者,亦从南方来”,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黄帝内经》成书时代砭石与(微)针的应用在适应证上已经有所不同,即砭石主要适用于痈疡类疾病,(微)针主要适用于挛痹疾病。除此以外,《素问·病能论》载:“帝曰:善。有病颈痈者,或石治之,或针灸治之,而皆已,其治(真)安在?岐伯曰:此同名异等者也。夫痈气之息者,宜以针开除去之;夫气盛血聚者,宜石而泻之。此所谓同病异治也。”《灵枢·痈疽》载:“(痈疽)发于腋下赤坚者,名曰米疽。治之以砭石,欲细而长,疏砭之,涂以豕膏,六日已,勿裹之”等,皆进一步证明《黄帝内经》之前砭石的作用主要在于破除痈疽疮疡以放血排脓,类似于后世的外科手术刀。但这也不排除《黄帝内经》之前某些锐利、圆滑的砭石可以起到刺激、按摩人体痛点的作用,而砭石的这些作用也是后世之针所具有的。如《灵枢·九针十二原》载:“镵针者,头大末锐,去泻阳气。员针者,针如卵形,揩摩分间,不得伤肌肉者,以泻分气。鍉针者,锋如黍粟之锐,主按脉勿陷,以致其气。锋针者,刃三隅,以发痼疾。铍针者,末如剑锋,以取大脓。员利针者,大如,且员且锐,中身微大,以取暴气。毫针者,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之而养,以取痛痹。长针者,锋利身薄,可以取远痹。大针者,尖如梃,其锋微员,以泻机关之水也。”其中的员针、鍉针、铍针即分别具有按摩、刺激人体痛点和破除痈疽疮疡的作用。但由于受认识水平、医术水平的限制,以及相对于金属针而言,再尖锐、锐利的砭石也会给人体造成新的、更大的创伤,因此砭石不具备像“镵针……去泻阳气”“员利针……以取暴气”“毫针……以取痛痹”“长针……可以取远痹”那样深入到人体内部调气之类的作用。从这个角度上,可以认为砭石是最早的石针,是针的前身,而针是在砭石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正因如此,二者的作用有共同之处,且在历史上存在并存并用的时期,故《黄帝内经》等中医文献以及其他涉医文献中将“针”“石”并称、合称。只是随着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和金属针的广泛运用,砭石逐渐被金属针替代,如《汉书·艺文志》“而用度箴石汤火之所施”颜师古注云:“古者攻病有砭,今其缩绝矣。”[12]1776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云:“按此篇(《素问·异法方宜论》)以东方贬石、南方九针并论,知古金石并用也,后世乃无此石矣。”[35]
汉字是中国古代文化的活化石,蕴含着包括中医文化在内的中国传统文化基因。相对于汉字中蕴含的中国传统文化,其中中医文化的研究、挖掘还是一块有待开垦的处女地。本文仅通过分析“医”“药”“针”三字及其异体字的甲骨文、金文等早期形态,探讨其中所蕴含、承载的中医文化,以窥见中医药起源、发生、特点以及中医药用具演变。汉字对中医思维方式的影响及其中医文化创造、传播功能等诸多方面,都值得进一步广泛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