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跃,王宏江
(杭州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浙江 杭州 311121)
体育博士教育承担培养高层次体育人才的重要使命,在加速推进“教育强国”和“体育强国”建设、贯彻落实“全民健身”与“健康中国”重大战略、助推中国体育学科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自1980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任理事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由此确立我国学位授予制度以来,《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历经5次调整。在此期间,国家对高层次体育人才培养的重视与支持催生了我国第一批体育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予点。在30多年时间里,我国体育博士培养规模不断扩大,2020年招生人数已达到400多人,在学博士研究生达到2 000多人[1],体育博士教育得到跨越式发展。但伴随规模快速扩张而来的是培养质量的滑坡[2],如在二级学科研究方向的模糊、问题意识不足、社会贡献度较低等困扰体育学科发展的问题[3]。回应新时代要求,体育博士教育发展的系统化转型有赖于优良制度设计和顶层谋划。对此,以知识生产模式变革为切入点,对体育博士教育转型发展多重需求进行全面梳理,解读体育博士教育转型的目标追求,并对未来发展提出相应策略。
关于知识生产的理论探讨源于默顿[4]对“现代科学的规范结构”的界定,即伴随现代研究型高校和学科结构形成而产生一套理论。其突出特点在于,知识活动表现为以学科为单位的制度化样态,活动场所为专门知识机构——往往是高校,科研是学术共同体的专门活动,其文化知识相对独立且自我指涉,对相应知识的判定主要采用同行评价方式。在博士研究生培养上,高校具有较大优势,其培养的博士毕业后往往继续留在高校任教,知识生产由此形成固化结构。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科学知识发展迅猛,知识结构、科研机构、知识创新方式、知识评价模式以及科研工作者身份等均出现明显变化,推动知识生产重大变革。学界出现大科学[5]、认知漂移[6]、后学院科学[7]、学术资本主义[8]等新理念就是对上述变化的理论回应,尤以1999年吉本斯提出的“模式2”概念最受推崇[9]。
吉本斯称默顿提出的现代科学基本范式为“模式1”,其特征为学科化、学术化、同行评价和组织同质化。“模式2”则是在应用型语境下展开的学科交叉的知识生产活动,表现出明显多元化与异质化特征,注重社会问责与反思,有一个由外部多元要素组成的多维评价体系对其知识和科研进行判定[10]。“模式2”的出现,为一个国家创新发展提供“高校-产业-政府”的动力模式。通过对科研活动一系列新变化的系统回应,以及对交叉学科研究、科研活动市场化和社会弥散等现实状况的理论解读,“模式2”问世后就引起高等教育、经济和科技创新政策等研究领域的巨大反响。但也有部分学者对“模式2”存有异议。如“模式1”和“模式2”的关系不够清晰,再如在一些领域尤其是人文社科领域“模式2”解释力不够强[11]。
进入21世纪后,科技爆炸式发展大大提升了知识传播速度,经济全球化与在地全球化①的叠加效应显著,同时伴随国际社会科研网络的横向拓展,科技创新对各个国家和地区有着多重影响,并与各种社会及生态议题关系密切,公众和媒体开始热切讨论科研与技术议题。这均属于“模式2”知识生产范式之外的内容,对新一轮知识生产模式变革的探讨随之出现。其中,以“研究-教育-创新分形生态系统”为标志性特征的“模式3”最受关注。
“模式3”理论范式把当今知识生产归结为一个由4类主体(高校、产业、政府、公民社会)构成的层次丰富、节点繁多、形态多样的知识创新生态系统,各主体间按照非线性方式展开协同创新[12]。复杂的“模式3”知识创新生态系统突破此前知识生产模式线性发展思维,缓解有关知识生产研究中各类主体、各种知识分类方式及各种价值理念之间潜在的龃龉。“模式3”有以下意蕴:首先,强调多元模式共存。“模式3”并不是通过竞争与对抗进而替代以往的几种模式,而是辩证统一、共生共存、协同发展。其次,注重多元主体参与。除高校、产业、政府三重主体外,“模式3”还有第四主体,即包括文化与大众媒体的“公民社会”[13]。在知识生产中,各主体不是单一的线性递进关系,而是一种多节点的平等合作、竞争参与和协同创新。再次,追求多种价值理念。特别是与“模式1”“模式2”追求“解决问题”的工具性理念不同,“模式3”强调应对价值理念的冲突,而“模式1”“模式2”的发展目标最终也是落脚于“模式3”的“协同创新”指向[10]。最后,多样动力来源。除知识自身的演化发展动力以外,来自不同国家地区间竞争的政策推动、委托科学的竞标推动、市场上的客户需要、对公共利益的社会诉求以及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需求等均是知识生产的重要动力来源。这一知识生产模式的变革,也推动着高校、产业、政府和公民社会的关系从“权威状”到“自由状”再到“四螺旋状”不断变化。
回顾相关理论的起源与演进可知,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语境下,对知识生产模式变革的理解已不再是只强调替代性特征的“范式革命”论,而是针对当下科研工作与技术创新实践中的客观需求,以塑造适用范围更广的创新知识生态系统为视角解释目前科学活动的复杂性。知识生产模式的建构是基于系统观视角,这对国家从宏观层面对科研创新工作进行全方位布置与规划具有重要理论价值。
当前我国体育博士教育体系是建立在“模式1”形成基础之上,无论是导师选拔、学位授予,还是其他的制度设计,其内涵就是学术共同体的组织文化、学科的知识结构以及同行评价,也明确体现出高校体育院系、专业体育院校的培养主体立场。体育博士生接受科研训练,使其未来不仅投向体育科学研究领域,还会直接参与知识生产,而知识生产模式的革新直接影响着培养目标、体系与评价机制。在知识生产逐步发展到“模式3”的复杂机理时,传统的体育博士教育亟需重塑其认识论,通过转型突破“模式1”与“模式2”中隐藏的“传统-现代”“学术-应用”“学科-跨学科”等二元对立格局,以系统性、全方位推动知识创新为指向,调整培养目标、体系及评价机制。体育博士教育转型并非循沿不同知识生产模式的线性更迭,关键在于知识生产模式变革中不同科学研究范式、多元价值理念、多方利益主体及动力源的共同发力。以此作为理论视角,能够廓清体育博士教育转型发展的多重需求和建设维度。
知识生产模式变革的复杂景象映射在体育博士教育中,表现出多重主体的不同需求。高校、产业、政府、公民社会等知识生产主体,根据其在知识生产体系中的各自层级、各自节点上的角色定位和价值取向对体育人才培养提出新要求,并形成整合性动力。结合我国博士教育的发展历程,可以从国家、市场、社会层面,理解各方对体育博士教育转型的现实需求。
国家教育体制的变革要求体育博士教育进行新的转型。在我国体育博士教育发展历程中,政府行政管理方式的变化从宏观层面引导体育博士教育的多次转型。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面临严峻复杂形势,为巩固新生政权,党和政府建立了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高等教育领域也不例外,表现在体育领域就是形成高度集中的体育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1950年原中央政府教育部出台的《高等教育暂行规程》第8条指出:“大学及专门学院为培养及提高师资,加强研究工作,经教育部批准,得设研究部或研究所,其规程另定之。”[14]据此规程,政务院同年出台《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该文件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体统图”对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管理结构、招生条件等多个方面作出具体要求。1951年在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基础上我国招收第一批体育研究生,确立高度集权教育管理体制下的学术研究型体育人才培养模式。这一时期,高校体育院系作为政府附属机构,肩负国家体育事业人才培养职责,其办学及管理等权能均属于政府,政府全面管控着高校体育院系的研究生培养。自1978年之后,经济体制变革引发政府职能转变,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由“管控”向“合作”过渡[15]。1987年在延续学术研究型体育人才培养模式下,北京体育大学招收我国第一位体育博士研究生。从20世纪90年代起,政府对高校赋权力度不断加大,高校自主权越来越强,人才培养更多考虑社会的应用需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也是肇始于此。随着多年发展,我国形成硕博两个层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
在当前知识生产模式变革中,知识生产表现为实践中的公共文化、大众传媒以及社会价值体系更积极地加入议题设置与质量评定当中[10]。换言之,高校体育院系在培养体育学这种集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于一体的综合性学科博士研究生时,应当意识到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变革带来的人才培养应用型走向。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一系列重大体育战略部署同样要求各高校及体育院系应培养一批科研与应用兼具的高层次人才,从而更好落实国家体育战略和解决体育实践问题。
体育产业作为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构成,其规模与高质量发展成为“十四五”时期体育发展的关键内容。然而,当前我国体育产业发展水平不高,结构不科学,体育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薄弱,体育消费水平较低,体育产业专门人才匮乏[16]。加快培养数以千万计的创新型体育科研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人才成为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而推进体育博士教育转型则是对这一时代需求的积极回应。体育产业畅通国内循环和塑造国际循环竞争优势的核心动力在于科技创新为引领,突破核心技术桎梏。例如,北京2022年冬奥会,我国虽在冬季运动项目科技服务保障工作中取得了长足进展,但在以高端冰刀、滑雪板、压雪机等为代表的冬季装备技术研发方面与发达国家仍差距较大。因此,推动体育博士教育转型,增加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产业专门人才,是主动适应我国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培养“高精尖”体育技术人才的战略体现。
当代知识生产变革的重要线索之一就是社会化。在“模式2”中表现为知识生产活动广泛分布于社会多个部门,以及社会反思提升和问责主体多元。在“模式3”中,社会化更深入表现为公共文化、传媒及社会价值体系不断参与到知识生产的问题设置和结果评价中。知识生产社会化变革对体育学博士教育转型的需求,首先,体现在就业层面。从国外数据看,越来越多的博士就业开始学术职业“解耦”,更多投身于行业之中[17]。我国博士就业的多元化趋势也愈发显著。有研究表明,我国一流高校博士毕业生入职企业的比例达到20%~50%[18]。应对这种趋势成为体育博士教育转型发展重要原因。其次,体现在培养层面。随着知识生产向全社会多部门扩散,产业公司、营利性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等也开始参与博士培养,以项目合作、课题委托等形式提供博士生岗位,从而影响博士生选题、培养过程和评价标准等。对于体育博士教育而言,也需要将其培养主体延伸至高校和社会多部门的合作,从而更好丰富体育博士教育内涵,提升体育学科的社会影响力。再次,科学研究的问责主体更加广泛,大量研究呈现在大众传媒的目光之下。这就要求体育博士在传统的学术评价标准基础上,也要注重体育科研工作对体育的实践价值及承担社会责任。例如,欧美等国一些体育博士项目会开设科学伦理、危机管理、媒体传播等技能培养课。
总之,社会化逻辑为知识生产变革中的博士教育进行明确定位,同时需要体育博士教育尽快转型,即通过应用型体育人才培养让社会感知生产的体育知识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实现并维护社会公共体育利益,满足大众最现实的体育诉求,避免其体育利益被损害,而非只考量体育知识生产的学术价值。
对于科学研究来说,追求卓越是永恒的目标,但知识生产“模式1”带来的体育博士生追求的科研卓越,更大意义是“知识以发展其自身为目标”的内生性思维,几乎不关注外部目标。而在当代打造知识创新生态以应对体育国际竞争的政策语境中,卓越体育科研成果开始涉及到国家战略层面,逐步外化成全局性目标。如今,国内外各高校的高层次人才培养目标不仅在于提升学习者的科研水平,更会考量他们对国家在相应领域创新实践中作出的贡献。近几年,我国针对博士教育出台大量文件,一些高校已据此展开探索。例如,在建设航空强国指引下,设立“未来飞行器”“两机”等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班;在建设海洋强国指引下,设立“船舶与海洋工程”“无人海洋装备”等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班。这均是一种全局性追求卓越的目标。对于体育领域亦然,围绕全民健身、体育强国、健康中国等国家战略提出的一系列提升体育人才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的措施,也是该目标的一种体现。
知识生产“模式1”主要追求一元学术卓越目标,这似乎很难兼顾成果的产出效率。传统的体育科研训练注重独立且深入展开问题探索,高质量研究成果必然建立在长期投入基础上。但是,受知识生产市场性逻辑影响,效率成为体育科研工作一项重要目标,也是评价体育博士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与标准。体育博士教育转型发展需要综合国家、政府体育部门、高校、体育行业企业、导师及学生等多方主体的投入,平衡好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在资源和时间等条件限定范围内,通过机制创新、模式调整和强化指导等,培养出满足国家体育事业发展现实需求人才。从国内来看,近几年很多高校都把体育博士教育的基本学制定为4年,尽管延期比例较高,但这种要求本身就带有制度约束与引导意义,可以对多方培养主体起督促作用。
培养符合多方主体实际需求的高质量体育人才是体育学博士教育转型发展的核心诉求。如果按照“模式1”逻辑,人才质量主要依靠学术研究者自我督促和同行评价进行保障,体育学博士培养主要实行导师负责制。随着“模式2”“模式3”的推进,体育学博士教育开始关照政策和社会实践意义,承担更多国家体育事业发展责任。早在10多年前就有很多国家不断创新科研训练制度,从而提升培养质量[19]。例如,2016年欧洲一半以上高校都要求博士生、导师、学校签订协议,使各方明确责任与义务[20];澳大利亚建立覆盖全国各学科的博士培养质量标准体系;我国从2014年开始对各类博士硕士论文进行抽检。此外,各高校也开始要求增加“双师型”教师以及实践实习基地的数量,以此丰富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的配套资源。不难理解,体育学博士必也将展开进一步探索,从而在人才培养质量上确保学生成才。
在知识生产“模式1”的逻辑中,体育学博士毕业后通常就职于高校或体育科学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其科研训练时的内容和职业要求是相统一的。随着知识生产模式的推演,政府体育部门、体育公司、体育社会组织等多个部门和机构开始积极参与知识生产,
对高层次体育人才需求度越来越高。当然也有一部分原因是体育学术机构的容纳能力有限。适宜的应用型就业扩散就成为体育学博士教育转型的重要目标。除要不断强化体育学博士研究生跨学科研究和迁移能力外,就业去向与质量也是衡量培养水平的重要指标。
回应国家重大体育战略和知识生产变革对体育人才培养提出的挑战,体育博士教育需要通过增设专业学位加以实现。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发布了《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21],除新增一批一级学科之外,同时新增体育、审计、音乐、舞蹈、翻译、会计等多个博士专业学位授予资格。显然国家层面已意识到应用型高层次体育人才的重要价值,需要尽快明确体育博士专业学位与体育学博士学位的差异,据此展开针对性培养。尽管体育博士专业学位与体育学博士学位培养的研究生属于相同层次,但目标、模式、类型及毕业标准都有很大差别。前者致力于专业能力强的体育应用型人才培养,后者则落脚于学术能力强的体育科研型人才培养。二者相对独立、彼此互补、不可替代(见表1)。
表1 体育博士专业学位与体育学博士学位的区别
从表1可知,体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在目标、时间、方式等方面具有明显区别于体育学博士学位的特征。此外,体育博士专业学位还增强跨学科协同、多导师协同、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及体育社会组织等多主体协同、国际协同等几方面的合作。
体育学博士培养有着多重现实逻辑和多层发展目标,若要对各培养单位乃至国家的体育博士培养情况进行全局性判断和评价,就必须构建综合考量多方主体诉求的评价体系。质量评价标准必须强调“两全”,即全过程(入学、学习、毕业)与全要素(课程、学术、导师培养情况、论文撰写情况),全面评判其投入与产出。例如,根据前文提出的体育博士专业学位特征,不仅重视其培养博士生的学术水平,还同样重视社会层面(体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声誉、对当前国家体育发展战略的贡献)、市场层面(体育资源利用效率、投入产出比)、职业发展层面(个体就业去向、就业质量、体育行业雇主满意度)的反馈。在评价主体上,不仅要依靠高校自评和政府体育部门、教育部门基于行政责任的全面评价,还要充分借鉴国际经验,构建完善的第三方评价机制,长期观察体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后的情况。各高校培养制度应根据评价情况进行调适和改进,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也要根据评价结果适时调整相关政策,并将信息及时向公众、社会以及媒体披露。
体育博士教育转型发展以及增设体育博士专业学位,必然推动体育领域博士规模持续扩大。以我国为例,尽管有学者提出中国体育博士存在“规模扩张”较快的现实隐患[5],但从202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与教育部联合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强调“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以及与发达国家的培养规模对比等角度看,“规模扩张”绝非现实隐患,最重要的问题在于规模扩张背后隐藏的“培养质量下滑”问题[22]。传统的科研作坊式训练很难适应知识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趋势,对培养质量的保障需要落脚大规模基础上的结构性调整。继续以前文的体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例,其基本体育科研能力仍然需要不断强化,但更重要的是提升其应用范围更广的体育专业素养,从而满足市场和社会对专业化体育科研工作者日益增长需求。以往对体育学博士研究生能力的训练通常聚焦于一个很专业的领域或很固定的切入点展开。受传统知识生产模式影响,未来体育博士专业学位在研究生培养上可能也会存在“追求卓越科研成果”的惯性取向。但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看,体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必然不会定位为体育学术“大师”或“大家”,更可能是使其在一定时间内掌握体育专业基本理论及研究方法,形成较好体育研究素养及现实问题意识,从而满足市场、社会和国家体育事业对博士层次体育应用型科研人才的需要。因而,未来体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需要循沿“结构优化、顶尖卓越、底线拔高”的主线,加强基本体育科研能力训练,密切监测过程,拔高体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评价的底线,适当收紧毕业“出口”,设计并落实分流或淘汰机制,完善学位论文抽检和追责制度,提高培养单位的整体声望。
在新知识生产模式背景下,培养科学素养高、研究方法掌握扎实的博士层次体育人才进入各个部门就业,有利于提高政府体育部门出台政策的科学性、体育公司科技实力和体育社会组织发展速度,这对促进体育强国建设具有重要价值。体育博士教育转型发展特别是增设体育博士专业学位的初衷,在于满足国家体育事业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因而,未来培养的博士任职于政府体育部门、体育公司、体育社会组织等非学术机构是合理且必然的,这就需要建立各种制度,从而做好就业准备。可采用的具体方法有:在体育博士培养上,要注重应用导向,强化校企合作,在培养过程中加强与就业相关的实践技能训练。例如,在体育工程学、体育康复学、体育经纪人、体育仲裁等具有明显应用型研究方向的培养上,需要强化实践技能,使其毕业后可投身业界发挥价值。而在学术型体育博士培养上,则需要为其就业规划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引导其进入各类体育智库,致力于一系列有学术深度的制度规划。此外,高校与政府体育部门、用人单位等多方主体间的协同要进一步强化,利用信息共享、多部门沟通等多种形式建立体育博士有序流动、适用度高和可持续发展的体育人才社会环境。
总体而言,体育博士教育的转型是立足国家重大体育战略、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路径之一。无论对传统体育学博士学位,还是对增设的体育博士专业学位,其进一步发展都要注重培养针对性、评价综合性、质量优异性和多方协同性。这样才能培养出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复合型体育人才,从而满足我国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对理论素养高、实践能力强的体育博士的现实需求。
注释:
① 在地全球化意指个人、团体、公司、组织、单位与社群同时拥有“扎根本土、放眼全球”的意愿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