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昱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无锡 214405)
家具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生产、生活的保障,带有不同历史阶段、不同民族文化的特点。中华民族数千年文化传承绵延不断,中式传统家具也不断发展,造型上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具有科学、完备的体系,客观地反映了中华文明的发展,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
苏作传统家具与京作、广作并列为中式传统家具的三大流派之一。以苏州为中心的江南地区,是明式家具的发源地,也是长期生产明式家具的主要产地[1]。苏作传统家具,也叫苏做、苏工,意义稍有不同但比较接近,本文不做区分。
中式传统家具结构科学、形式优美、工艺精湛,在世界家具发展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这得益于于千百年来无数能工巧匠的持续改进,也得益于饱读诗书的文人墨客参与设计与改良。中式传统家具深受儒家理学影响,凡是书房用具,都受到为文人的重视,故而地位远超其他家具。就连传统书房辅助用具如笔架、墨床、砚屏等,都有特定的名字被称为文房清供。而用于读书写字的桌类家具,作为书房家具的核心更是受人重视。
桌子是“上有平面,下有支柱,面上用以放东西或供做事情用的家具”。古人关于桌的解释是“木制占卜日常用几案是桌之范式[2]。”从中可以看出古人是用“几”和“案”来解释“桌”的,这是因为中国传统家具经历过由跪坐向垂足高坐的发展,适应席地跪坐的低矮几案在前,与高坐配合的桌在后。王世襄[3]按明式家具的种类和形式分成五大类,其中“桌案类”又分8种,分别是:炕桌、炕几、炕案、酒桌、半桌、方桌、条形桌案、宽长桌案。其中画桌、画案、书桌、书案是本文重点研究的对象。在苏作家具的核心区域,江南乡间俚语把桌叫做“台”,如厅堂陈设用“长台”、就餐用“八仙台”和“圆台”,还有与书桌一致的“写字台”等。
书房桌类家具包括书桌、书案、画桌、画案。关于桌和案的区别,王世襄[3]如此解释:案,腿足缩进安装,并不位于四角的家具为案[3]。关于桌的解释则与其相反,其实江苏南部地区对桌和案并无严格区分。《鲁班经》和《长物志》中都没有出现以“案”为名的家具。至于书桌和画桌,现在收藏界多以有无抽屉来作为书桌和画桌的区分,一般认为书桌有抽屉而画桌则无。因为作画需要时起时坐,桌面下部空间更需宽敞。本文不做细分,把用于书房工作的画桌、画案、书桌、书案统称为书房桌类家具。
江苏南部自古是富庶之地,巨商大贾云集、文人骚客无数。老百姓对生活品质的更高要求催生了家具业的发展,甚至封建士大夫也加入家具的设计中。中式传统家具中的明式家具,也因而由此诞生和发展。儒家文化的浸润,使得明式苏做家具讲究“十六品”,分别是:简练、淳朴、厚拙、凝重、雄伟、圆浑、沉穆、秾华、文绮、妍秀、劲挺、柔婉、空灵、玲珑、典雅、清新[3]。这十六品,几乎就是中国传统艺术审美尺度的概括。文震亨[4]总结为“随方制象,各有所宜,宁古无时,宁朴无巧,宁俭无俗”。
传承有序、断代无误的明代苏作及更早的书房用桌存世量并不大。但明式家具并不严格按朝代来分,只要是符合明式家具特点的都可以认为是广义的明式家具。其造型大多古朴清秀、装饰简洁凝练。腿足多用直腿。图1明紫檀无束腰裹腿罗锅枨画桌,是非常典型的明式书房桌类家具,为王世襄先生所藏,并被收录在《明式家具珍赏》中[5]。
图1 明紫檀无束腰裹腿罗锅枨画桌
苏做家具因江南地域文化的影响,成为明式家具的发源地并在之后很长时间里保持其造型风格特点。直到清中后期,才逐渐改变。北京、苏州、广州是清式家具的三大中心,但实际上清式家具威严稳重、富丽堂皇的造型特点更多的源于北京和广州。苏作家具在清式中能占一席之地,一方面是在清后期确实受前两地的影响而发生了改变,另一方面还是因为苏帮工匠精湛的工艺使然。
因为功能需求的改变,书桌出现了更多的抽屉。初期带有抽屉的书桌,抽屉多为一字横排,根据桌子的宽度有两个抽屉和三个抽屉的,还分束腰和无束腰两种造型。璞安国[1]研究苏式家具数十年,得出的看法是在清之前的苏作书桌,几乎没有看到带抽屉的。图2为笔者收藏的榉木无束腰三屉书桌,图3榉木高束腰三屉书桌,为雅昌艺术网2001春季艺术品拍卖会第478号拍品[6],这两件家具是苏作书房桌类家具由明式向清式演变的实物。
图2 榉木无束腰三屉书桌
图3 榉木高束腰三屉书桌
清中晚期出现了马鞍桌,因两侧抽屉底低于中部抽屉底,形似马鞍,故名。北方称“褡裢桌”,苏南乡间称之为“账台”意为账房先生用的桌子。早期的账台比较简单清秀,与明式家具一脉相承。王世襄[3]绘制了清中期褡裢式红木三屉书桌和黄花梨五屉书桌两个例子。图样中均未出现脚踏和马蹄足。
清末、民国初,出现了带脚踏的马鞍桌,脚踏多以“泥鳅背”工艺的木条拼成冰裂纹或井字纹,造型厚重、繁复,与明式截然不同。早期出现的脚踏与桌子主体可以分离,有托泥的作用,而且脚踏和桌腿各做一个马蹄,称为双马蹄。图4为笔者收藏的清末榉木双马蹄四屉马鞍桌。还有一种马鞍桌两侧支架与中部结构可以分离,方便拆装,俗称“搁台”。到了民国后期,国力衰退,为了节约成本工匠把脚踏和桌腿连成整体,只保留一个马蹄,完全不顾及形式美,又比清式逊色很多。
图4 清末榉木双马蹄四屉马鞍桌
因临近上海,苏作家具在民国受到了海派文化的影响,产生了一批带有欧式风格的书房桌类家具,民间称为写字台,造型厚拙,但纹饰并没有真正的巴洛克、洛可可那样复杂,腿足上吸取了欧式的造型,有木旋腿、外翻腿、兽脚等形式,这些家具也是苏作,但造型上与中式传统书房用桌类家具的审美已经相去甚远。
1949年以后,我国国力日益强盛,民族家具业也突飞猛进,可以分几个阶段:改革开放前,或沿袭传统家具旧作、或模仿国外家具但以东欧现代主义风格为主;改革开放初,大千世界一下子展现在老百姓面前,整个社会以“洋”为标准,中式传统家具日渐式微;随着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进步,文化自信体现在中式家具再次为世人所重视。而今家具业已呈现出百花齐放的状态,设计上与国际接轨、但不排斥传统。
中国传统家具浸润着中国传统文化,崇尚自然、天人合一的思想无处不见。与西方传统家具相比,中国传统家具以木为材、用榫卯为联系,不违背材料的本性,体现了对自然的尊重。相比之下,西方文化相信人定胜天,用金属、胶水,乃至蒸汽定型、粉碎后压制等方式来改变天然材料的性质,二者体现出巨大的文化差异。
与其他地区的传统家具相比,苏作书房桌类家具也有自己的特点。江南地区经济繁荣、人文荟萃,使人们对中国传统哲学中克己守心的儒家思想认知更为深刻,飘逸洒脱、简洁舒适的造型辅以适度的装饰是苏作家具的标准,这与其他地区有所区别。北京是清代政治中心,统治阶级需要更多的展示威严和富有,在京作家具上也有所体现,广州作为对外门户因而得风气之先,较早接触到西方文明,加之获取木材资源便利,形成了装饰洋气、用料阔绰的风格,成为广作的特点。
综上所述,苏作书房桌类家具从明清到近现代,根据不同历史时期使用者的功能性需求和审美观,造型在不断地演变,工艺也在进步。人们从不排斥先进的工艺并能顺应时代的需求,但苏作家具始终在中国传统家具业保持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苏作家具坚守着自己的审美品味和精湛的制作工艺。
当代书房桌类家具因为新的办公要求而催生了新的造型,应信息化社会需求的科技设计越来越多。但同时传统家具仍然为人们所珍视。工艺上保留传统榫卯结构但更适合工业化流水线生产的产品,与完全按传统工艺复刻生产的小批量定制产品并存。材料沿用传统硬木的标准,但国际化带来了更多的选择,材料的前期处理工艺也更加先进。
经历几千年的发展,中国传统家具无论是结构还是造型都浸润着无数前人的心血,有其值得研究和继承的地方。传统家具的优点在于其千锤百炼后形成的科学的结构、符合民族审美的造型、以及内在表现出的人文意味。缺点在于落后的生产工艺不符合批量生产的需求;单一的材料来源受到限制;造型过于固化容易产生审美疲劳;使用功能无法完全满足现代办公需要等。
现代工业化大生产让人们得以拥有充分的物质自由。但是在琳琅满目的商品中,却很难找到从功能到审美都让人满意的产品。这不是科技生产的问题,而是设计理念上的问题,当代设计师的责任在于将现代先进的工艺与传统家具的设计思想结合起来。国际家具设计大师约里奥·库卡波罗先生吸收苏式家具造型而设计的“中国几”,用材和工艺使用了现代先进的做法,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这就是传统设计与现代工艺完美组合的案例。
现代工业给了设计和制作以充分的自由,但现代产品无法不受到资本和工艺的左右,偏离了人的需求。人们常感觉商品众而合意者寡,因为现在造物的目标往往是销售和利润,而非愉快的使用体验,为“利”而牺牲“用”的情况是非常多的,再粗糙的工艺品都能在机械制品中找到,因而遭到社会的厌恶[7]。反观传统苏作书房桌类家具,历经磨难传承至今的实物让今人趋之若鹜,即使是复刻的仿品也不乏市场。
回归设计的本源,元代王祯提出“人为物本、物因人用”的造物思想。很好地解释了人们对传统家具的钟爱,也为未来家具设计指明了方向。科技的进步为家具行业提供了更多的手段,但应该服务于家具设计生产永恒不变的核心,尊重使用者的功能需求和心理感受。
现代社会生活环境中家具的功能性要求更加复杂,审美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味复制沿袭,没有必要也没有出路,但是民族文化留给我们的审美观,物因人用的传统造物观依然有着现实意义。当代从业者应该取民族文化之魂魄,用现代工艺为手段,才能创造出可以与苏作传统家具媲美的优秀作品,真正意义传承苏作传统家具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