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锦喻军卢宇蓉王军李彬
(1宿迁市土地整理中心,江苏宿迁 223800;2宿迁市宿豫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江苏宿迁 223800)
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实现单一要素提升而开展的传统土地整治已不适合现代发展需要,零星、分散、简单的土地整治需要向着时空综合化、目标多元化、要素多样化、政策系统化的国土综合整治迈进[1]。当前,以山、水、林、田、湖、草等多要素系统化综合治理,全面实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统一管理和生态保护修复等职责而大力推进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逐步得到了越来越多的社会认可[2]。国土综合整治相较于传统工作具有更强的综合性,是以国家战略实现与国土资源优化为目标,实现“对人与国土关系的再调适”[3],保障土地资源适应人类建设发展需要,促进自然资源与人居生态环境相适应,推进美丽中国、美丽乡村等生态文明建设,同步推动物质财富与生态财富双增长、人居生活环境和质量双提高,落实人与自然可持续协调发展的又一有效途径。
然而,由于我国国土综合整治工作起步较晚,系统理论和技术支撑欠缺,各地国土整治工作开展水平参差不齐,甚至有些基本工作正常开展都难以保证[4]。为了保障国家专项规划提出“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4亿亩,补充耕地2 000万亩,整理农村建设用地600万亩”的成果持续发挥,也随着我国国土综合整治实践工作的不断深入,国家对整治专业人才的需求不断加大,对从业人员所具备的学历层次、知识体系、年龄结构及实践工作能力新要求的提出[3],开展国土综合整治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研究水平高、专业技术能力强、实践工作全面”的综合性专业队伍,培养国土综合整治专业技术复合型人才,并做好服务与保障工作,是当前推进国土综合整治工作的迫切需要[5]。
从目前我国土地整治专业人才培养现状来看,国土综合整治人才培养主要采用专业技术培训与高等院校的专业教育等模式,但总体情况仍不完善,有待健全,具体表现在以下2个方面。一是日常组织的学习、培训等相关活动相对较少,且每次培训学习时间相对较短,培训的方式以专家讲授为主,培训内容以土地整治政策制度、各项标准及规范的解读为主,培训方式较为单一,极易造成培训人员学不深、悟不透,培训效果不甚理想;同时,每年大型的、全国性的跨区域土地整治业务交流活动少之又少,对于现有人员来说,交流学习的机会较为难寻。二是高校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规模不够,当前土地整治从业人员多来自土地、农业、水利、地理、测绘、土壤等多学科专业,其中土地管理专业来源最广,但从与土地整治工作任务及内容相匹配的状况来看,不同学科门类中的各专业方向比较专一,各学科专业仅涉及土地整治某些方面的工程技术和方法,不能完全满足土地整治工作对综合专业知识与技能及复合型人才的需求[3]。同时,据不完全统计,当前全国开设土地整治工程专业的院校仅有2所,严重阻碍了高学历专业技术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一是机构设置不健全。有数据表明,当前省、市土地整治机构覆盖比例分别为100%、85%,可以看出省、市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基本成立土地整治专门机构的比例较高,但县级土地整治机构覆盖比例仅为66.5%[6],说明仍有部分县、区未能及时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同时,在现实工作中,即使一些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成立了领导小组、工程建设指挥部等相关管理机构,基本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但能有效运行的甚少,部分管理制度基本形同虚设[7]。二是部分地区土地整治项目的法人单位既是项目承担单位,又要负责项目技术指导、监管与验收,工作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存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实矛盾,工作开展极为不畅。
当前,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通过重新整合,机构所承担的自然资源管理职责和任务更加全面和广泛,并具体承担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职能。就目前情况来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综合整治等方向的专业性人才配备明显不足,多数从事土地整治与土地整理修复的管理人员仍由原国土耕保部门转隶兼职,基层人员甚至存在身兼数职等现象[7],致使日常管理人员不足,人少事多的局面也导致一些地区土地整治管理工作力不从心。
从当前各地土地整治机构的建立与运行来看,全国各地从事土地整治工作的相关机构的性质、工作经费来源均无统一标准,同时从部到地方各级,尚未形成一个自上而下完善而相对统一的国土综合整治专业机构管理、服务保障以及职称评定等体系。
机构的组建和人才队伍建设是土地整治管理的坚强保障[7],只有建立完善的土地整治机构和组建充满活力的人才队伍,才能加强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日常工作的高效管理,推动项目的有序实施。因此,为更好地满足土地综合整治国家战略及土地综合整治事业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加强国土综合整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并做好服务保障是大势所趋。针对当前加强国土综合整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与保障的现实需要,提出如下对策。
开展业务技术培训是多数技术性行业普遍采取的人才培养方式,通过开展有效的、有针对性的业务技术培训,能快速夯实从业人员的专业理论基础,强化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储备,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能够拓宽从业人员的眼界,提升从业人员的实践操作能力;通过新政策、新技术的讲解,能够拓展从业人员的知识面,使其及时掌握行业发展新动态、新政策和新要求,以便更高效地完成自身领域的专业技术性工作[3]。因此,不仅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相关培训、学习,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升办事效率和业务能力,而且要加大全国性、地区间的业务交流和学术研讨,查漏补缺,全面提升各地国土综合整治的工作水平。
设置土地整治专业是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土地整治专业人才的长远之计[3]。因此,应进一步推进高校土地整治相关专业的设置和土地整治相关专业综合性技术人才的培养,为国土综合整治提供更多的人才资源储备和技术支撑;同时,要结合各高校所处的地域特征对土地整治工作的特殊要求,采用“政、产、学、研、用”协同的办学模式,明确具有鲜明特色的土地整治方向,培养“接地气”的土地整治专业人才,并进一步加大与高校合作,推进“产、学、研”融合,积极利用高校学术与技术优势,推进国土综合整治工作的创新。
建立健全土地整治管理系统,完善各级土地整治机构设置,可以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土地整治机构与队伍建设的思路,推进工作的“片区”化管理[8],明确专人专职,细化责任分工,将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管理机构的队伍建设,深刻认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是生产力的第一要素”的辩证关系和以人为本的发展思路,不断引进管理业务精、技术能力强、素质修养高的综合性人才,从组织机构、人员数量、业务素质等多个方面给予国土综合整治工作更多支持。
各级地方政府以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真正落实好工作职责,切实承担起国土综合整治的领导和组织工作,并不断完善国土综合整治制度化建设,加大人员科学化管理和机构科学化设立,从而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国土综合整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可参照各类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土地整治专业技术培训制度,同时还应充分发挥相关专业学会的专业优势,对从业人员及其培训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及跟踪管理服务。此外,还需要建立一个自上而下完善而相对统一的国土综合整治专业机构管理、服务保障以及职称评定等体系,积极做好各地国土综合整治机构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保障,设立统一的日常管理、经费使用等标准,统一推进国土综合整治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等工作,提高基层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为国土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提供更多动力。
国土综合整治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手段[9],需要投入更多精力、人力等加大对政策理论以及技术路线的研究;同时,顺应时代发展,涌现的全域综合整治[10]、土地整理复垦与恢复治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11]等多种国土综合整治新模式以及需要开展的新工作,更加大了对国土综合整治以及土地整理修复等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
国土综合整治既是新发展理念对国土整治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代国土整治工作发展的根本趋势。随着土地综合整治综合性的不断加强,要求土地整治从业人员具备更加广泛、更加综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伴随着土地整治管理机制与体制的不断完善、土地整治业务范围的不断拓展及业务量的逐步增加,土地整治事业也将不断壮大,必将需要更多的专业人才投身土地整治工作中。因此,加强国土综合整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