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记者 杨伊静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公布。该文件提出,到2025年,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技术创新对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撑能力持续强化。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进一步壮大。
《实施方案》确定了强化绿色技术创新引领、壮大绿色技术创新主体、促进绿色技术创新协同、加快绿色技术转化应用、完善绿色技术评价体系、加大绿色技术财税金融支持、加强绿色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绿色技术产权服务保护、深化绿色技术国际交流合作9项重点任务。
关于强化绿色技术创新引领,《实施方案》提出,明确绿色技术创新方向,定期向各地区、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征集共性技术难点和技术需求,以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污染治理、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低碳与零碳工业流程再造、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负碳及温室气体减排等领域为重点,采用“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引导各类主体参与绿色技术创新。强化关键绿色技术攻关,组织实施“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专项技术攻关,鼓励绿色技术创新主体积极参与,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关键核心绿色技术。
在壮大绿色技术创新主体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培育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培育绿色技术创新领军企业,支持领军企业及其联合体承担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培育绿色技术创新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大对中小微绿色技术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创新平台基地建设,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绿色技术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等创新平台基地布局,加大对绿色技术创新平台基地建设的培育和支持力度。持续优化整合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绿色技术资源共享服务体系,加强与绿色技术创新平台基地的衔接。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兼职参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咨询和服务等工作,继续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发明人或团队持有股权、成果转化净收入占比以及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受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且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基数等相关激励政策。
对于促进绿色技术创新协同,《实施方案》提出,推进创新主体协作融合,引导绿色技术创新企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等主体与中介机构、金融资本等联合,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金介”合作机制,促进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支持建立一批专注于绿色技术创新的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绿色技术创新突破。更好发挥协同机构作用,发挥好绿色技术融资合作中心(原绿色技术银行,下同)在推进金融资源与绿色技术创新融合方面的协同作用,在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推进绿色技术融资合作中心建设。完善绿色技术融资合作中心运行管理机制,强化绿色技术信息平台、转移转化平台、金融服务平台功能。鼓励绿色技术创新联盟推动相关产业绿色升级改造,充分发挥其对绿色技术推广应用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对现有绿色技术创新联盟开展评估工作。
为加快绿色技术转化应用,《实施方案》明确,推进绿色技术交易市场建设,根据区域绿色技术发展优势和应用需求,布局建设若干国家绿色技术交易平台。健全绿色技术推广机制,以节能降碳、清洁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为重点,适时遴选先进适用绿色技术,发布绿色技术推广目录,明确技术使用范围、核心技术工艺、主要技术参数和综合效益。通过向国家绿色技术交易平台和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送、组织开展绿色技术交流等方式,加快绿色技术推广应用。鼓励绿色技术产品应用,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建设,鼓励绿色技术创新装备生产企业申报保险补偿项目。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稳步扩大绿色产品认证范围,推动认证结果广泛采信。
关于完善绿色技术评价体系,《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健全绿色技术标准,在年度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中加大对绿色技术标准的支持力度,加强绿色技术创新与标准化工作联动,强化能源、工业、建筑、生态系统固碳增汇、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污染治理和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等重点领域共性绿色技术标准制修订,及时将先进适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融入标准,为绿色技术推广应用提供支撑。推进绿色技术评价,指导推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加快制定发布本领域绿色技术评价方法,提升绿色技术评价水平。支持绿色技术创新领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等建立绿色技术验证服务平台,申报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为绿色技术创新和转化应用提供定制试制、检验检测、认证评价等服务。
关于加大绿色技术财税金融支持,《实施方案》提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绿色技术创新的股权支持力度,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引导各类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强化财税政策保障,各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绿色技术攻关项目予以积极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绿色技术创新成果推广应用予以支持。
关于加强绿色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加大绿色技术研发人才培养,持续加大对高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设置绿色技术相关专业的指导支持力度,引导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设绿色技术相关专业,进一步优化专业布局,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强化绿色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培养专业、高效的绿色技术经纪人队伍,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绿色技术先进成果与产业需求精准链接。
关于强化绿色技术产权服务保护,《实施方案》提出,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提高绿色技术创新领域专利、商标审查业务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智能化技术运用。加强绿色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加大对侵犯绿色技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关于深化绿色技术国际交流合作,《实施方案》明确,推动绿色技术“引进来”,充分发挥双多边国际合作机制作用,积极引进境外先进技术、管理理念和商业模式,鼓励外资投向绿色技术高端装备制造。鼓励绿色技术“走出去”,以推进绿色投资、绿色产业、绿色能源、绿色基建、绿色交通、绿色贸易等领域国际合作为契机,积极开拓先进绿色技术和装备的国际市场,延伸绿色技术创新成果的领域和应用场景,携手其他国家和地区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共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