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民
又一年的诺贝尔奖颁奖季过去了。回想起诺貝尔奖最初设立、颁发之时,俄国文学巨匠列夫·托尔斯泰仍在世,彼时其文学成就早已得到了世人的广泛认可,但他并没有获奖。
瑞典发明家诺贝尔逝世于1896年,首届文学奖的颁发时间为1901年。这段时间,瑞典方面对获奖者的择选工作一直在进行着。
最终,在1901年12月,在五花八门的候选人中,法国诗人苏利·普吕多姆获奖。这引起了争议,著名作家斯特林堡和拉格洛夫(后者获1909年诺贝尔文学奖)及其他43位作家和艺术家共同签名,给托尔斯泰写信表达支持。
由于诺贝尔在遗嘱中将“文学奖”限为颁给“创作出有理想主义倾向的最杰出的作品”的人,所以刚开始颁发这项奖时,瑞典科学院经常感到为难。普吕多姆的获奖,这一点也被特别强调了。另外,遗嘱中还有奖金应当分配给“那些在前一年里曾赋予人类最大利益的人”的限定,也将在之前已创作出重要作品的作家隔在了门外。
这两条限制当初使世界文坛许多名流落选,托尔斯泰也许是被这两条限定最终排除在外的,虽然他本人并不特别在意。他这样回答支持者们的信:“我非常高兴诺贝尔奖没有颁发给我……拥有这笔在我看来与其他只能产生罪恶的金钱无异的奖金会使我很为难。”这种对金钱的看法,在托尔斯泰晚年中是一贯的。
后来,诺贝尔文学奖修订了这两条限制。时间上放宽了,“有理想主义倾向”这个概念,现在的广义解释,更多是以其精神而不是以其文字为基础。
(摘自《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