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翠丽
(南京市高淳区国有林场管理中心,江苏 南京 211300)
高淳地处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最南端,被誉为南京的南大门,是十分重要的生态保护区。高淳国有林场位于高淳东部丘陵区,在林业建设示范和“绿色高淳”中做出了重要贡献。林场森林植被丰富多样,是陆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碳汇来源。2017年国有林场改革以来,高淳区国有林场认真贯彻省市区文件精神,积极探索经营管理体制,促进林场可持续发展。
高淳国有林场大荆山林区地理位置处于N31°13′~31°26′,W118°41′~119°12′。东衔溧阳市,南距芜太公路15km,西距高淳区城关25km,北距南京市区78km;青山林区地理坐标为N31°20′~31°22′;E118°9′~119°3′;东至东坝街道青山村,西至东坝街道叔同村,南至青山第四管理区,北至桠溪街道瑶宕村、漆桥街道南者村;傅家坛林区地理范围为N31°15′42″~31°18′8″,W119°3′53″~119°05′57″,与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接壤,北距南京主城区90km,西北距高淳主城区18km、距宁宣高速9km,东距S246省道10km,G235国道和S204省道穿林场而过。林场土地总面积1019.48hm2,其中林地面积715.06hm2。
高淳地区位于北亚热带、中亚热带过渡季风气候区,其地带性森林植被以暖温带阔叶林、北亚热带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为主。其类型复杂多样,种类丰富,大致包括常绿针叶林、富含有常绿成分的落叶阔叶林、竹林等几个基本类型。
以马尾松、国外松、杉木为优势种,为人工培育的成片人工林。林下更新有刺槐、黄连木、冬青、香樟等。
以麻栎、栓皮栎等为基本优势种,伴生树种有枫香、紫荆、梧桐、构树、枸骨、乌饭树、女贞、香樟、臭椿、栋树、乌桕、山槐、桑树、青铜、茶树、桂花、栀子花、杨树、柳树、苦槠、紫楠、石楠朴、树、冬青、黄檀、山合欢、黄连木、盐肤木、刺槐等,构成天然次生林。部分地块零星分布杨树、樟树等人工林分。
以毛竹林和早园竹为主,主要为人工栽培。
高淳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与管理范围明确、产权清晰。为更好开展森林经营活动,笔者对全场森林资源进行了调查、统计和分析,资源调查采取“林场一工区一小班”的三级森林区划系统,区划419个小班。经调查,2016年,全场土地总面积1019.48hm2,其中森林面积715.06hm2,森林覆盖率达70.14%。全场活立木总蓄积量为2.40万m3,其中乔木林蓄积量2.40万m3。
3.2.1 林地面积变化
2016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面积与2007年调查结果相比(下同),增加了17.35hm2,年均增加1.93hm2,年均增长率0.28%。从2007年到2016年,有林地面积总体呈上升的趋势,乔木林地、竹林地面积有所增加,疏林地、灌木林地、宜林地面积较2007年有所减少,未成林地、无立木林地有所增加。详见表1。
表1 各地类面积动态变化表 单位:hm2
3.2.2 森林覆盖率变化
2016年森林覆盖率70.14%,与2007年68.44%相比,提高1.7%,年均提高0.189个百分点。
3.2.3 活立木蓄积变化
从2007年的18972m3增加至2016年的24032.7m3,年均增加562.3m3,年均增幅2.96%。详见表2。
表2 各类活立木蓄积动态变化表 单位:m3
3.2.4 龄组结构变化
2016年二类资源调查数据与2007年相比较,幼龄林面积较减少了31.94hm2,中龄林、近熟林面积减少18.65hm2,成熟林、过熟林的面积增加73.51hm2。从蓄积变化来看,幼龄林活立木蓄积量减少了364.2m3,中龄林增加了301.9m3,近熟林减少2455.7m3,成熟林和过熟林分别增加7194.4m3和384.4m3。详见表3。
表3 乔木林各龄组面积、蓄积变化情况表 单位:hm2、m3
3.2.5 森林质量变化
单位面积活立木蓄积量是反映森林资源质量的重要指标,2016年全场乔木林单位面积活立木蓄积量达89.1m3/hm2,与2007年相比,增长了15.89%。其中,傅家坛林区单位面积活立木蓄积量由2007年的67.66m3/hm2增加到2016年的97.31m3/hm2,增长了43.82%,主要原因是国外松、杉木、针叶混小班地块大多由中龄林进入成熟林、过熟林阶段,目前仍以除杂、间伐等抚育措施为主,因而单位面积蓄积大幅增长;青山林区单位面积蓄积量由2007年的84.10m3/hm2增加到2016年的93.87m3/hm2,增长了11.62%;大荆山林区单位面积蓄积量由2007年的74.74m3/hm2减少到2016年的 66.60m3/hm2,减少了10.89%,从大荆山林区纵向来看,虽然林场实施了林相改造,加大了工程造林,加强了中幼林抚育等,但是,由于林区内两块大蓄积的乔木林地进行了更新造林,新造林现有平均蓄积远不及原来平均蓄积大,出现平均蓄积负增长。因此,大荆山林区林地生产力和森林资源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7年以来,未发生征占用国有林场林地情况。
4.1.1 开展科学绿化造林
普及推广“三化”树种(珍贵化、彩色化、效益化)营造新技术,优先选用优质乡土树种造林,在提高植树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方面,在改善林种布局,发挥森林生产潜力,增加森林生长率和效益等方面都发挥示范作用。根据增强林产资源健康性、生态系统安全性,提升森林环境发展价值和景观休闲功能的工作宗旨,积极推进森林科学技术试验示范、引进,进一步发挥以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优势,以促进全场森林发展向又快又好目标增长。
4.1.2 推进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
加强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通过森林抚育,改善林木组成和品质,提高森林生产率,促进林木生长;通过低效林改造,改善林分结构,开发林地生产潜力,提高林分质量和效益水平,对低效林采取更替、补植、抚育、封育等措施,使森林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不断优化和增强。
4.1.3 综合利用森林及景观资源
采用有偿方式合理利用荆山竹海、青茶空间、茶园风光带等森林景观资源和人文景观,与高淳国际慢城、周边乡村民宿旅游等相整合,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创新机制,鼓励个人和企业通过市场机制投入森林经营,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综合效益。
4.2.1 全面深入推行林长制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实森林资源经营管理责任制。结合国有林场实际,制定《高淳区国有林场全面深入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区级、局级、林场级林长,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4.2.2 加强林木管护和林地的管理
严格按照《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林木管护力度。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分类制度,坚决不允许生态公益林进行商业性采伐。严格把关林地征、占用的审核、审批和报批等有关手续及国家规定的林木(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偿费等的征收工作。坚决制止非法侵占国有林场林地行为,保证国有林场林地保有量的稳定。
4.2.3 科学防治林业有害生物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通过加强日常管护,密切跟踪观察等措施,坚持做好林场森林病虫害的早期预测预报工作。在国有林场建设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示范区,采取安装太阳能杀虫灯,在各林区释放肿腿蜂、花绒寄甲、清理病死木、加强抚育等物理、生物防治和营林措施,科学防治竹蝗虫、竹螟、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促进森林健康生长。
4.2.4 有效防控森林火灾
严格落实森林防火灭火各项责任和措施,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开展护林防火网格化巡查的常态管理,场部管理人员充实到一线,分组包片,压实责任;对火源管理、护林防火措施等方面实行网格化巡查管护;强化防火通道、生物防火隔离带、林火阻隔带等项目建设。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加强森林防火宣传,落实森林防火安全责任;加强森防物资的储备,建设完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加强消防专业队的日常训练和管理,时刻处于“备战”状态。从而使森林防火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林火防控能力提升。
加强对保护森林资源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职工及游客保护林草资源责任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加大涉林案件的查处力度,配合林政部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安全行为。根据林业资源保护和违法案件发生特点,建立覆盖各林区的护林联防组织,重点加大偷盗林木、非法占地、破坏林地林木等行为的查处,有效遏制林政案件的发生。
森林经营、资源保护对森林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高淳国有林场以全面推进林长制为契机,加快推动绿色发展,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通过森林资源的培育和抚育、“三化”造林工程、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林业项目的实施,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得到稳固和提升,为全力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