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晓
(临沂市罗庄区水务局,山东 临沂 276017)
罗庄区位于山东省东南部,面积568 km2,属沂蒙山区水土流失中轻度侵蚀区。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罗庄区各类生产开发建设项目日益增多,部分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意识薄弱,使罗庄区的水土流失情况进一步加剧。为了破解水土流失制约,罗庄区严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构建完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提供强有力支撑。
2020 年,罗庄区开展了3 批遥感监管水土保持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查处工作,对照清单建立工作台帐,逐个项目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基本情况,确定实际违法违规项目,依法提出整改要求,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共完成172 处疑似违法违规项目的现场查处工作,其中依法修改为合规建设项目134 处,确定实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38 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8 份。2021 年,罗庄区开展了2 批水土保持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查处工作,共现场核查了38 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实际违法违规项目共有17 处,已全部下完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项目方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1)健全组织机构。罗庄区成立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开展本级监管项目专项整治工作,并出台了《罗庄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强化了人力、物力保障,保证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2) 严格清理排查。罗庄区对负责监管的94个生产建设项目逐一进行了排查和认定,对有未验先投、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进行汇总,建立了集中整治工作台账。其中,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有52 个,未验先投项目有36 个,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有2 个。并且根据生产建设单位的违法违规情况,分别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1)积极开展事中监管。采用现场检查及“互联网+监管”的方式,对在建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组织管理。检查过程中在各项目现场填写监督检查情况表,指出项目建设存在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批复设计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监理监测滞后、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等问题,结合各项目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健全组织管理、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等整改要求,并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和反馈整改情况。
2)认真完善事后监管。严格开展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备案工作,对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的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办公室在5 个工作日内出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回执。对报备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格式要求的,在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同时,为进一步加大验收后核查力度,对核查中发现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罗庄区安排专人负责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系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平台、“易核查”APP 系统等平台的信息录入、维护及上报工作。在整改工作中,限期整改通知书及整改批复、现场照片等均及时录入全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区域监管系统,录入率100%。
一是加强水务部门与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的配合协作,优化审批流程,及时将相关项目内容互相推送,加强信息共享,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加强水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沟通,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未能在整改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移交区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罗庄区水务局将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整治清单下发到罗庄区各镇(街),将整治效果列入镇(街)年度经济社会考核中,由项目所在地各镇(街)进一步督促项目整改工作,共同推进整改工作有序进行。对不认真履行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整改工作职责镇(街),发送督办单,确保违法违规项目整改到位。
通过开展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查处工作,共取得生产建设项目编报水土保持方案65 份,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640.58 万元,整治人为水土流失面积558.82 万m2。罗庄区所有纳入监测的生产建设项目均完成了整改工作,进一步督促了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保持防治主体责任,最大限度的控制了人为新增水土流失,确保对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了违法必究、查处必严,实现了监管全覆盖。
搞好水土保持、防治水土流失是治水事业的一项根本性措施,今后水土保持监管部门应进一步提升生态保护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继续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为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促进水土绿色发展,为推动生态防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