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影视艺术创作与传播机制的变革

2023-01-11 07:29杨玲玲
中国地市报人 2022年1期
关键词:影视受众创作

刘 轶 杨玲玲

互联网经过20多年的发展,相关的产业或者行业机制日渐成熟。我国当前网民数量10.11亿,部分研究数据显示,人们在网络流量的消耗逐年上涨,未来的增幅预计为8倍以上,其中90%以上的流量会被视频消耗掉。在全民互联网时代,依托互联网而产生的新的影视艺术创作和传播方式更受人们喜爱,创作模式进一步丰富,传播模式更加多元化。

一、影视艺术创作模式的变革

(一)数字化技术创新影视呈现形态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对影视作品的观感体验更加重视,有了更高的要求,不再将内容、演技作为主要的衡量标准,也开始关注影视作品的实现方式和质量高低。基于这种背景下,数字化、字幕技术、三维技术等被高度运用在影视作品中。结合数字技术,创作者通过数字合成技术将原本无法实现的特效或者人为无法拍摄的情景再现,让影视作品更加贴合原著,更易引起观众共鸣。[1]部分无法从现实环境找到素材的场景,都可以利用数字化方式进行合成。同时,合理运用数字化进行内容展现,既增强了影视作品艺术形象,改变了传统影视无法创作某些非现实情景的现状,又为影视创作扩宽了道路,不再局限于以往的思维空间,让影视作品呈现更好的视觉效果。

例如,2021年上映的动漫《残次品小队》是将画面放置于整个宇宙中进行的,结合多个星球和物种来描写当时克隆人战争结束后,帝国军队统治的腐败历史。[2]这本来是一个科幻小说,不具有任何现实环境基础,通过传统的创作艺术难以展现如此宏大的场景以及宇宙星球战争画面。因此,该动漫充分运用了数字技术和三维特效来对其进行系统构建,生动形象地展现在观众面前,收获一众好评。而《水怪2黑森林》中一度将小孩、动物、水结合一起,但并没有在其中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来实现整合,而是过度运用传统模式来进行拍摄,导致最终收效不佳,观众对其评价优劣参半。[3]反观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也是将小孩、动物、水这三者进行整合运用,但由于其较好利用了三维技术实现特效场景的拍摄,最终获得成功。

(二)影视创作的新模式——网络电影

网络电影一般都是通过自己搭建整个团队,并在其中担任导演,拍摄时间一般都超过60分钟,对创作的时间短,资金投入规模少,影片制作质量上水准较高,有着一般影视作品完善的结构和内容,并与现阶段相关法律和政策符合,依托互联网进行作品的首发。网络电影是互联网时代的产物,不单单是影视作品展现模式上的延伸,其叙事构架和艺术实现方式上都对传统电影进行了有效借鉴,并依托前者模式进行了表现上的创新,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发行并实现经济效益,规避了院线电影的弊端,同时结合了微电影多年来的成果经验。因此,网络电影本质上是源于互联网而产生的新的影视作品创作模式,是一种新的创作经营模式,与传统模式有着本质的内涵区别。

传统模式是采用精英方式的创作,其市场竞争相对激烈,一旦不能满足市场消费需求,大规模资金投入难以创收;而网络电影不需要精英云集,创作主体更加符合现阶段市场发展,主体创作更具多样性,各类群众都可以参与创作。这种模式为更多有着电影梦、天赋异禀的人群提供了新的渠道,进一步打破了影视作品行业对进入人员的限制,让更多想参与电影拍摄的人员加入进来,促使影视作品多元化发展,更加符合社会消费者需求。另外,在网络电影制作过程中,拍摄周期短于专业电影,相关人员投入也较少,成本相对于传统模式较低。

在影视作品内容把控上,传统模式需要依托专业人员对其进行系统分析和预测,但是网络电影将各个传播平台充分运用,依托其数据分析功能进行内容分析,完美利用人工智能、数据挖掘等技术来把握市场需求总特点,来以此实现创作。互联网为网络前后期创作过程都提供了内容预测和创作方式优化等,作为开放程度高的平台,不管是什么行业的人员都可以发现好的素材,将其转化为电影体现出来。再依托数据分析的能力,对实际市场消费群体进行精准把握,为后期实现经济效益创造条件。从2021年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底,网络电影上线295部,其中33部的播放量超过千万,而超过千万的电影实际收益为5.62亿。例如,《兴安岭猎人传说》票房为4378万,《黄皮子坟》《扫黑英雄》等评分都在6.0以上,说明网络电影进一步满足了市场需求,是现代影视艺术创作的不竭动力。

二、影视作品传播方式的变革

(一)传播渠道创新

传统影视传播模式只能依托固定传播途径,例如通过院线和传统媒介进行,导致宣传局限于部分地域和人群,无法扩展到更广泛的受众之中。网络媒介的兴起,打破了传统院线和传统媒体营造的发行壁垒,让影视作品在各类互联网平台迅速传播,依托各类新兴媒介的力量进行不同角度宣传,受众也由原来的被动接受到利用自媒体主动参与影视作品的传播,实现了影视传播的多元化发展。

这样辐射式传播模式是高速度的扩散状态,也是当今众多影视作品采用的有效方式之一。基于这种传播并不是向原有模式的固定路线进行,而是通过不同主体的自发行为,并由此进行扩张,在传播过程中会出现重合,使得积累更多传播动力向外迅速扩张。正是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优势,将时间和空间进行深度融合,实现了跨区域和空间的融合,让影视作品宣传效果更好。

例如,2021年国庆期间上映的《长津湖》,在拍摄前期就进行了网络宣传,同时,作品结合了2021年宣传主旋律,线上线下多角度宣传拍摄进程,选择在国庆档上映,为后续经济效益产出提供了保障。在上映之初,预定票房超过2亿,上映一天后票房达7亿,创造了我国电影史上的票房纪录。

(二)传播者和受众的互动增强

新媒体平台的发展,让影视作品在传播中与观众互动更加便捷。网络视频APP、弹幕互动、付费点播业务的开展,让受众有了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受众不再是被动的影视信息接收者,而成为现代影视作品的选择者,并通过社交分享参与到影视作品的传播中,使得更多好的影视作品在群众中得以扩散。例如,《峰爆》《我和我的父辈》在传播介质选择上,不仅通过了电视台传统模式传播,也在快手、抖音等短视频中进行宣传,通过社交分享进行传播,让更多需求者关注到这些优秀影视作品。同时,部分影视作品还会根据网络市场反应对其内容或者剧情进行更改,使其更加符合受众需求,推动影视作品效益更大化。

三、结语

互联网时代,影视作品创造与传播深受技术发展的影响,在给传统影视创作模式带来压力的同时,也提供了更多创新的机会。影视创作者要把握互联网的优势,关注新技术,实现技术交融,持续创新,同时,更加重视作品内在的社会价值,确定好市场需求,从而创造出更受大众喜爱的影视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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