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开堂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017 年国办《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2018 年《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2019 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2021 年中办、国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职业教育重磅文件都明确将产教融合作为职业教育发展主线,对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提出一系列重大创新性举措,持续推进产教融合迭代升级。在国家强力推进文化繁荣和文旅融合以及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时代背景下,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对接浙江文化和旅游“双万亿”产业发展,以产教融合为主线做出了颇具特色的探索,逐步打造形成艺术类高职院校推进产教融合的“浙艺样本”。
我国职业教育是在政府主导模式之下获得迅猛发展的,政策法规发挥了重要作用。1996 年国家颁布的《职业教育法》就提出“职业教育实行产教结合”,之后在职业教育领域历次重要政策文件中,都有产教结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面的表述,而且产教结合、产教合作逐步向产教融合转变,两者由发生密切联系转向合成一体。从政策法规看,产教融合地位逐步凸显,实践方式逐步明确,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价值及其重要意义受到教育部门和社会的充分认可。
理论层面对产教融合内涵、意义和路径等方面的探讨同样丰厚。从内涵上认为产教融合是高职院校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而与行业企业开展的深度合作;就价值意义上认为产教融合是高职院校内涵建设不可替代的方式,也是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变革的必由之路,能“将教学与平台、理与实、方法与内容有机紧密地结合起来”;在实施路径上提出要产中有教、教中有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实现产业和教育真正融合、一体化发展[1]。
总之,无论是政策导向,还是学术观点,产教融合都是产业转型升级进程中深化高职人才培养与教育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其内涵就是产业和职业教育融为一体,校企共同承担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职责。深化产教融合,直接目的是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间接目的在于提高企业生产效率。产教融合“融”的是人才培养的理念与机制,“合”的是人才培养的内容与途径,做的是校企双方的协调与互动,求的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生产效益[2]。
推进产教融合,本质在于解决职业教育资源整合问题。产教相互促进是产教融合的实践基础,深化产教融合实际上是产教双方相互促进关系的增强。一方面,职业教育通过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服务供给等方式促进产业发展;另一方面,产业直接上支援着职业教育发展,而间接上则在促进自身发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是产教双方存在相互促进关系的纽带,产教融合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具有积极意义。
首先,产教融合符合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发展趋势。当今,我国产业转型升级依靠创新驱动,生产方式由劳动密集型向知识与技术密集型加快转变,急需职业教育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必然要求企业与学校合作,也就是走产教融合之路。产教融合恰好能够满足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的合作意愿和利益诉求,现代学徒制就是一个例证。
其次,产教融合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首要任务是习得技术技能。然而,技术技能习得是不断操练和经验积累的过程,必须在具体的工作情境中进行,在实践中熟练,这与学科知识主要依靠理解和记忆才能获得有很大的不同。这也是学术教育不能承担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任务的重要原因,而高职院校则通过产教融合,在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过程等环节与产业领域的需求、职业标准以及生产过程等实现对接,更好承担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使命。
第三,产教融合能够更好激发校企双方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积极性。企业与高职院校开展合作,首先会考虑自身利益能否得到保障。目前,校企合作存在学校热、企业冷的现状,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积极性不高,究其原因在于合作过程中企业利益得不到保障。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目的既在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亦在于提高企业生产效益,最终目标是实现产、教双方共赢,更好激发校企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积极性。
《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中明确,产教融合是指校企共同育人、合作研究、共建机构、共享资源,双方合作涵盖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高职院校各项办学职能。然而,现实实践中,相当多的高职院校将对产教融合的认识“窄化”为学校与企业共同开展学生实习、毕业实践或者共建校外实践基地,仅仅涉及人才培养的末端或某些环节;相当多的高职院校把产教融合划归为附属教务处的校企合作科室,甚至科室也没明确设立,缺少统筹学校产教融合事务的专门机构;更令人担忧的是,有些高职院校并没有将产教融合提高到理论、规律的层面来认识,仅仅把它当作一项工作或至多是比较重要的专项工作来对待。
理想状态下,应将产教融合视为理论、规律,贯穿到教育目标确立、人才培养标准研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育教学评价、办学体制机制构建等各个环节[3]。为了实现理想状态,高职院校可以按照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融合、专业标准与职业要求融合、教学资源与产业资源融合、教育体制机制与产业体制机制融合等“四个融合”的路径,推进深化产教融合。
1. 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深度融合。专业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基本单元和组织载体,专业结构的设置与调整需要对接产业需求,与社会经济产业结构深度融合,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高职院校要认真开展区域产业集群人才需求状况分析,以优势主导产业集群为服务对象,立足学校专业特色和品牌优势,设置、调整和构建与产业链需求和产业集群一致的专业集群,实现专业集群与产业集群无缝对接,打造特色专业集群。
2. 专业标准与职业要求的深度融合。高职院校专业与社会职业本身就是对应关系,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虽然有本质差异,但无论在目标指向、适用对象、具体内容上都存在紧密联系。前者作为教育标准,明确了人才培养过程与要求;后者作为社会标准,表明的是职业能力要求[4]。推进产教融合,专业标准与职业要求必须深度融合,要根据产业转型升级对职业标准提出的新变化新要求,将职业标准转化为专业教学标准对应的毕业要求和职业能力,并将之融入课程体系,落实到具体教学实施过程。
3. 教学资源与产业资源深度融合。产业系统和教育系统各自具有优势资源,高职院校推进产教融合,就是要在实践层面提升资源共享层次,推动校企合作由松散型向紧密型、浅层次向深层次、单向合作向双向合作、短期型合作向长远型合作转变。一方面把教育系统拥有的教育要素、创新要素转化为企业生产要素和生产力、竞争力,另一方面把产业系统具有生产要素、创新要素转化为学校教育要素和教育场景、教育资源。还要拓展资源共享空间,比如校企共建实践教学基地、互派技术专家和专业教师、共同制订培养计划,等等。
4. 教育体制机制与产业体制机制深度融合。产业系统和教育系统的运行机制具有不同的主导力量和最终目标,前者以市场为主导,以营利为目标,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后者以政府为主导,以育人为目标,强调政府在教育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高职院校推进产教融合,从根子上就是要解决好市场与政府、营利与育人之间的矛盾,达到教育体制机制与产业体制机制的深度融合。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入选院校,是全国唯一入选“双高计划”的综合性艺术类高职院校。学校紧贴文化发展和职教改革的双重背景,深入探索高职艺术人才培养规律,既从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的共性出发,又立足艺术类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的个性,逐步打造形成艺术类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浙艺样本”。学校以“四个融合”路径为主线,不断加强与文艺院团、文化行业企业在人才培养、艺术创研、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就业创业、文化传承等方面深度合作,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推动专业建设与文化和旅游“双万亿”产业发展相适应,实现艺术人才培养供给侧与文化和旅游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
1. 对接文化发展需求,调整完善专业架构。专业建设是高职院校内涵建设的核心和根本,能够集中体现艺术类高职院校的办学特色,也是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的主要路径。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在办学历程中,紧跟文化产业发展步伐,主动对接文化产业发展和文旅深度融合需求,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布局。“十一五”期间,学校主要面向文化事业发展,明确了“重点发展舞台表演艺术综合专业群”的专业架构思路;“十二五”期间,学校转为面向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并重的格局,明确了“做精做强表演艺术类专业,做大做优非表演类专业”的专业架构思路;“十三五”以来,学校在文化产业发展、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文旅深度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中华文化走出去等文化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提出了“重点建设表演艺术类专业,巩固提升文化科技与艺术设计类专业,积极拓展文化服务与民族文化类专业”的专业架构思路。
2. 契合就业岗位要求,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人才培养方案是高职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研制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和基础。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坚持以文化行业企业需求为导向,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依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研制的指导性意见、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及文化行业企业用人标准和行业规范,邀请行业企业专家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和毕业要求,明确专业核心课程主要教学内容,提炼专业核心能力。迄今,已经研制高职三年制和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方案42 份,同时利用三年时间逐步推进课程标准全覆盖,研制出725 份课程标准。
3. 深化校企战略合作,加强优质艺术教育资源建设。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与浙江小百花越剧团、浙江越剧团、浙江昆剧团等专业院团合作,与浙江横店影视集团、杭州宋城演艺集团、浙江时代电影有限公司等文化企业合作,与宁波音王电声有限公司、广州浩洋有限公司等艺术科技单位合作,校企共建150 多家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校借助与专业院团和知名企业的深度合作,广邀行业大师到校任教,建设20 多个行业专家工作室,有力推动“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通过文化行业企业文化讲堂、校企联谊大会等“请进来”方式及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社会实践、专业实训等“走出去”系列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互动交流,努力建设具有时代特征和个性特点的优质文化教育资源。
4. 整合校企优势资源,打造“山水课堂”艺术实践教学品牌。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与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安吉、长兴、松阳、萧山楼塔、余杭瓶窑等县(区)及镇政府,宋城演艺、太湖龙之梦、中南卡通、浙江演艺等文旅企业分别签署战略协议,协同共建艺术实践教学“山水课堂”基地。按照“场地+”“项目+资金+”“场地+项目+资金+”等不同支持条件,逐步建设10 个旅游景区(度假区)、30 个特色小镇(古镇)、100 个文旅企业实践教学基地,为“山水课堂”实践教学提供保障。高职二年级各专业引入或开发(创作)项目(节目、剧目),融入专业课程教学;三年级上学期,专设为期10 周的综合实践小学期,表演艺术类专业以舞台表演节目(剧目)为载体,艺术设计类、手工技艺类、文化服务类以展览项目为载体,艺术科技类以展映项目为载体,在“山水课堂”教学基地举办“综合展演季”。打破教学院系(专业)之间的壁垒,既在项目(节目、剧目)生产过程中分工协作,又在成果呈现时交相辉映。舞台节目(剧目)和展览(展映)项目共同进入“山水课堂”,打造形成“山水课堂”艺术实践教学品牌。
5. 优化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机制,推行实施现代学徒制。2018 年,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依托戏曲表演、舞蹈表演、民族传统技艺三个专业,申报立项“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过程中,学校联合浙江昆剧团、浙江小百花越剧团、萧山绍剧艺术中心、浙江越剧团、温州越剧团、南京越剧团、永嘉昆剧团、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太湖龙之梦演艺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省博物馆、浙江图书馆等十余家戏曲院团、演艺企业和文博单位,积极推进戏曲表演、舞蹈表演、民族传统技艺等专业人才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从招生招工一体化、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教学管理制度体系、“双导师”师资团队构建等方面深入实践,先后共建15个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级,培养近400 名学生(学徒),创新形成了一批教科研项目,建成了一批校企共建的课程、教材,落地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现代学徒制管理制度,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在艺术职业教育领域产生了示范辐射作用。目前,学校承担的现代学徒制试点任务已经顺利通过教育部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