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金融助推绿色建筑CDM项目发展研究★

2023-01-10 06:23马晓国赵振东熊向阳
山西建筑 2022年15期
关键词:融资机制金融

马晓国,赵振东,熊向阳

(1.南京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1167; 2.南京工程学院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江苏 南京 211167)

城镇化建设中发展绿色建筑是我国在经济发展面临日益严峻的能源枯竭和环境污染问题的必然选择。研究表明,每提高1%城镇化率,将新增城市用水约17亿m3,新增能耗约6 000万t标准煤,新增建筑用地约1 000 km2,新增钢材、水泥、砖木等建材总质量约6亿t[1]。目前我国建筑能源已占到全社会终端能耗的27.5%。城镇化建设中必须增加建筑物存量,尽量减少或消除建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应加强建筑节能的推广。发展绿色建筑显得尤为重要。将绿色建筑与清洁发展机制、碳金融结合起来研究,更有利于解决绿色建筑发展中的资金短缺问题。

1 绿色建筑及其发展

绿色建筑是在整个寿命期内,最大程度的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资源、环保清洁,为人们提供绿色健康、舒适和便捷的活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建筑。国外实践表明,具有良好环保节能减排作用的绿色建筑将有效解决环境恶化和资源瓶颈,实现建筑的低碳绿色可持续发展。据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USGBC)估计,绿色建筑比普通建筑减少32%耗电,减少总能耗36%。发达国家早在20世纪80年代推广绿色建筑。但绿色建筑在我国起步较晚,我国2006年6月才正式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第一批“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志”2008年8月才正式公布。截止到2011年底全国共有323个绿色建筑项目,其中公共建筑144个,住宅建筑179个[2]。以绿色、生态、低碳理念指导城镇化建设,发展绿色建筑充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群众生活更舒适。绿色建筑的发展将使促进全面集成环保节能等多种新技术的应用,推动建筑生产方式转变,拉动新型节能环保建材、新能源等相关产业发展。城镇化建设中,绿色建筑发展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因此,必须倡导低碳生活和发展低碳经济,城镇化必将进行低碳城市建设,这将为绿色建筑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当前发展绿色建筑的关键是完善绿色建筑的投融资机制和正确评价其经济效益。评价绿色建筑的经济效益时考虑节能减排效益。引入碳金融、清洁发展机制完善绿色建筑的投融资机制,使绿色建筑的投融资模式具有可操作性,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进入绿色建筑领域,将为绿色建筑提供充足稳定的资金来源,以促进绿色建筑健康发展。

2 碳金融与清洁发展机制

2.1 碳金融的概念

碳金融源于20世纪70年代国际气候政策的变化。早期学者的研究主要局限于碳排放与环境的关系,提出政府应当通过政治权利限制碳排放。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由于各国政府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伴随着国际《赤道条约》《京都议定书》的签订,国际环境气候大会也促进了碳金融形成[3]。碳金融指碳排放权交易以及与限制碳排放相关的投融资等应对气候变化的一切金融活动。国际碳金融体系以低碳项目投资、碳基金、碳债券等形成了碳金融政策支持体系、碳金融组织服务体系、碳金融市场体系三个体系。2013年开始我国启动北京、上海、深圳、天津、广东、湖北、重庆和福建等八个区域碳交易市场,2017年12月启动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2019年模拟运行,2020年不断完善[4]。碳交易市场体系逐渐成熟,基金、银行等机构的碳金融活动和服务日趋完善。

2.2 清洁发展机制

根据《京都议定书》附件一国家在第一阶段履约期(2008年—2012年)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比1990年的减少5.2%,其中,欧盟减排8%,美国减排7%,日本和加拿大各减排6%[5]。同时制定了联合履约机制(JI)、国际排放贸易机制(IET)和清洁发展机制(CDM)三个减排机制。IET是基于温室气体排放量的一个排放配额单位的交易国际贸易机制,在41个发达国家之间相互转让。联合履行机制(JI)是发达国家间通过项目投资产生的减排量中获取减排信用。清洁发展机制(CDM)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碳排放交易,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减排项目,获取“经核证的减排量”(CER)抵减发达国家的碳排放量[6]。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CDM项目获得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资金援助,也实现了发达国家灵活地履约减排机制。《京都议定书》生效后碳金融创新活动在世界各国展开,在三种减排机制下,形成了减排单位(ERUs)、分配额度(AAUs)和核证的减排量(CERs)三种有价值、可交易的碳产品。

2.3 碳金融的功能

碳金融的功能是为减排进行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包括碳排放权、碳排放权期货、期权市场交易,碳排放量国际贸易、碳保险、碳基金等其衍生产品的交易,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包括比较普遍的CDM项目贷款等融资方式。随着各国环境保护、制度设计与实施,碳金融逐渐产生并发挥作用。其用金融工具和服务实现转移环境风险和优化环境,同时降低了金融风险,使社会效益增加。

3 碳金融与发展绿色建筑CDM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3.1 绿色建筑项目开发为CDM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CDM机制实现了全球资源的优化配置,很好地解决了发达国家减排成本高和发展中国家发展低碳项目资金短缺的问题,实现经济增长与低碳排放目标有效结合,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将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列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以此加快调整经济结构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筑业是温室气体的主要来源之一。建筑材料和建筑物使用产生大量温室气体。建筑业涉及许多行业生产部门,建筑材料钢铁、水泥、玻璃等在制造加工等环节都会排放大量CO2。建筑物使用时的采暖、照明、电器等消耗大量能源。碳金融应重点支持绿色建筑发展,支持低碳节能建筑材料开发和应用,增加建设信贷和消费信贷,支持建筑物节能改造和提高能源设备利用效率[7]。通过碳交易制度把绿色建筑带来的具体经济效益内部化,以便在城镇化建设中推广绿色建筑。建立和实施以绿色建筑为主的碳交易制度,以绿色建筑为载体控制城市化带来的碳排放。积极发展绿色建筑CDM项目与碳金融结合推广。我国CDM项目类型涉及风力发电、水电、生物质能发电、工业节能和提高能源效率、造林等[8]。这些CDM项目为我国开展绿色建筑CDM项目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以项目为载体开发绿色建筑CDM项目有利于解决绿色建筑发展的资金和节能减排的技术。

3.2 绿色建筑CDM项目的潜力和规模

有关机构预测全球碳交易市场2020年将达到3.5万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截止到2012年5月,我国已有788个CDM项目共获得552 968 041 t CERs签发,占东道国CDM项目签发总量的59.67%,是CDM碳交易市场的最大卖方[9],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我国已成为世界CERs的最大供应国,在CDM方面为发达国家履行其第一期承诺的减排义务大大降低了成本。绿色建筑CDM项目的开发,含巨大的节能减排价值。应将碳金融引入绿色建筑CDM项目开发和运作。我国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大国,应积极探索开发绿色建筑CDM项目。根据绿色建筑项目特点,加强国际合作,在CDM项目中实现企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最大化。

3.3 绿色建筑CDM项目开发程序及面临的风险

绿色建筑CDM项目开发运行程序可参照一般CDM项目进行,主要步骤有:1)项目调研和识别,项目是否符合CDM开发标准,使业主了解CDM的意义、要求、开发流程、开发成本和收益。CDM项目的成本主要有:CDM项目基础和实施的额外运行成本、CDM项目特有的交易成本等三类。向国家发改委就开发CDM项目备案。编制设计文件要点(PIN),发布信息,寻找CDM项目合作方,并签署CDM项目合作开发协议。2)编制CDM项目设计文件(PDD)。3)双方政府审查并批准项目。4)邀请一个经营实体(DOE)进行项目审定,签署项目审定合同,并向EB提出项目登记注册请求。5)CDM执行理事会(EB)批准项目,完成融资。6)CDM项目的执行和监测,审核和证实项目减排量,出售CERs。由于CDM项目审批程序复杂和开发周期长,需加强监控。同时面临CDM项目的审批和认证风险、项目工程建设风险、CDM项目的可持续性风险[10]。

3.4 碳金融的交易平台

碳金融交易平台主要是碳交易。欧洲、北美等地的一些发达国家都开始建立碳交易所促进参与全球碳交易。最著名的有美国芝加哥和欧洲的气候交易所[11]。2008年以来我国已经成立北京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和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主要是碳交易指标交易、节能减排技术交易和建立减排量信息服务,以市场解决节能减排。2009年8月达成了我国第一笔自愿减排交易,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此外,我国其他城市也在相继成立环境交易所,使碳交易制度和减排规则更趋完善。逐步建立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以较低成本实现减排的目标。

4 碳金融创新与完善绿色建筑CDM项目的投融资机制

碳金融创新应当建立包括碳基金、低碳贷款、低碳保险、碳金融市场、碳交易机制、CDM项目融资在内的一系列创新金融工具为支撑的碳金融体系。按判断、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的项目贷款原则即“赤道原则”进行低碳间接融资,以风险投资基金和私募基金等进行低碳直接融资。我国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与碳市场潜力不相符。因此,必须借鉴发达国家碳金融发展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建立多元化的碳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与多层次的碳金融体系,为我国低碳目标的实现提供低成本的融资方案,为绿色建筑提供广泛的融资渠道并分散风险,完善绿色建筑CDM项目发展的投融资机制。

4.1 绿色建筑信贷

制定和执行绿色信贷政策,开发能效贷款和碳排放挂钩信贷产品。结合绿色建筑的特点和环境保护,设计不同期限结构的绿色建筑信贷产品,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1)碳权质押贷款。碳权质押贷款是指以CDM项目产生的碳排放权为质押向银行贷款[12]。2)能效融资。国际金融公司应中国财政部的要求为鼓励我国能效项目和清洁能源项目投资的一种新型能效融资项目。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建立能效融资机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3)绿色中间信贷。中国财政部与法国开发署签订贷款协议,与招商等国内银行合作,以较低的利率转贷形式用于能效和可再生能源项目,解决绿色项目的融资。

4.2 碳基金

购买碳基金获得碳权后,购买者可以冲减本企业的碳指标或交易,主要是在二级市交易以获得丰厚的利润。有的碳基金充当碳排放权的需求方直接投资于一级市场。碳基金通过购买CER和转手交易,增加了项目的资金融通能力,降低碳贷款或赠款的风险。碳基金大致可以分为五类:

1)世界银行推出的原型碳基金、生物碳基金等。2)国家层面的基金,如英国碳基金、中国绿色碳基金等。3)非政府组织管理的碳基金,如美国碳基金。4)私募碳基金,如复兴碳基金、广东绿色产业投资基金等。5)金融机构设立的营利性投资碳基金,如瑞士信托银行、法国兴业银行和汇丰银行共同出资1.35亿英镑建立规模最大的碳基金——排放交易基金。国内银行也进行了碳基金探索,中国银行2007年8月推出挂钩碳排放额度的基金。

4.3 新型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以项目的资产、预期收益作抵押取得的一种无追索或有限追索权的融资,项目债务资金偿还主要依赖于项目未来的收益和项目自身资产价值。以项目的信用度为基础项目融资。可以以绿色建筑CDM项目产权和CERs收益权来安排新型项目融资。根据绿色建筑性质不同如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住房等设计建设-经营-移交BOT、公私合作PPP、资产支持证券化ABS等不同的融资模式等为绿色建筑进行融资[13]。推进PPP模式、BOT项目融资和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模式创新提高环境质量、转移环境风险,并进行跨国融资,争取国际银行组织、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政府间贷款。并积极利用国际资本市场为绿色建筑发展提供金融支持也鼓励民间及个人资本以直接或间接的形式投资绿色建筑。通过绿色建筑CDM项目前端支付、股权投资或提前购买协议提高项目融资能力。建立项目融资的风险担保机制,对于与项目有关的风险在与项目有利益关系的参与者及贷款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与有效控制[14]。进行恰当的绿色建筑项目融资设计,降低融资成本,增加抗风险能力。

5 结语

目前我国绿色建筑投融资激励机制还不完善,财政补贴、税收和金融等方面对绿色建筑的激励措施有限,绿色建筑推广起来难度较大。结合碳金融以项目为载体积极开发绿色建筑CDM项目对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绿色建筑CDM项目开发过程中,涉及开发企业、商业银行、证券机构、社会资金、保险公司等各个参与者。应有相应的激励措施使这些机构积极参与进来,共同作用开发绿色建筑CDM项目,保证碳减排购买协议的达成和碳排放权的交易。基于绿色建筑CDM项目试点,借鉴其他CDM的成功经验来推广我国绿色建筑CDM项目的发展。建立绿色建筑投融资激励机制模型,采用市场机制和政府激励相结合的方式,以解决绿色建筑项目资金不足、运行效率低的问题,促进绿色建筑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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