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制度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支撑

2023-01-09 02:19韩家平
中国信用 2022年5期
关键词:统一信用体系

◎文/韩家平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明确了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意见》是新形势下我国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行动纲领,也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近年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社会共识不断凝聚,统一大市场规模效应不断显现,基础制度不断完善,市场设施加快联通,要素市场建设迈出重要步伐。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还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一是大而不强。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在消费品市场、大宗商品市场、证券市场、信贷市场、保险市场、劳动力市场等方面,市场规模均已位居全球前列。现在我国是全世界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包括汽车、电脑在内的220多种工业产品产量位居世界首位。但是,由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各行业组织发育不够成熟,行业信用自律机制普遍没有建立起来,同业之间往往难以形成合力。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陷入“买什么什么贵、卖什么什么便宜”的怪圈,既没有享受到 “买方市场”条件下作为全球最大买家的好处,甚至我国具有竞争优势的稀缺产品也没能卖到好的价格。中国在铁矿石进口和稀土出口上长期缺乏定价权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此。

1990年~2003年,全球铁矿石的价格长期稳定在20美元左右一吨的水平,产能严重过剩,价格长期低迷。但是,自2003年开始,伴随着全球过度的金融化和房地产热的兴起,同时国内消费从单纯满足“吃穿”升级为对“住行”的追求,对铁矿石的需求开始井喷式上升,其价格也一路飙升到了180至200美元左右一吨。当中国作为最大买家希望谋求铁矿石定价权时,由于无法建立起进口协调机制,无法解决各自为政一盘散沙的问题,最终留下了惨痛的教训。

二是大而分割。改革开放之初,我们鼓励各地先行先试、“摸着石头过河”,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探索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其代价是各地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规则存在差异、市场分割严重。我国是全球汽车产销量第一大国,同时也是全球汽车品牌最多的国家,汽车市场对外开放度很高,但各地市场之间却有些流通壁垒,如各地出租车基本只采用本地生产的汽车品牌。地方各自为政的根本原因在于税源经济和土地财政,导致包括一些大型跨国企业也不得不在各地建立不同的子公司,难以充分发挥规模经济的优势。

世界银行自1980年代以来的多项研究表明,中国的地方政府倾向于和世界经济打交道,而不善于和其它地方政府打交道。很多研究也发现,中国民营企业喜欢跟外国的企业做生意,而不愿意与相邻省份的企业做生意,主要原因就是国际贸易有统一的规则,而国内贸易规则不够统一。由于中国企业之间的生意不受规则约束,甚至没有规则,导致国内贸易流通成本很高。

三是大而不畅。与商品市场流通基本畅通相比,我国要素市场流通不畅问题更加突出。如我国特有的户籍制度限制了城乡之间和各地之间的人员迁徙,产生了特有的大规模“农民工”现象;城乡之间和城市之间土地资源难以流通,导致少数热点城市“高房价”、多数三四线城市商品房大量过剩的现象;由于我国金融服务发展不平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长期存在,企业“三角债”和账款拖欠问题较为突出等。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1年底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余额为6.99万亿元,到2021年末增长到18.87万亿元(同比增速13.3%),累计增长了170%;从账款回收期看,2011年为29.8天,到2021年延长到了49.5天,净增加了19.7天。相较于大企业,中小企业在供应链中处于弱势地位,缺乏话语权,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应收账款被拖欠情况,疫情发生后更加重了这种趋势。

四是大而无序。改革开放初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问题一度成为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顽疾,“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恶化了经济发展生态,企业创新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由于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很多企业只能给国外企业代工,赚取微薄的加工费用。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发展,我国企业拥有的专利技术和品牌数量快速增长,创新经济发展迅猛。与此同时,一些大型数字经济平台涉嫌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例如,一些电子商务卖家为了提高自身销量、打击竞争对手,使用刷单炒信、恶意差评甚至虚假交易等手段进行不当竞争。2021年5月,因为存在刷单行为,亚马逊封了中国5万多家跨境电商企业的账号,涉及金额1000多亿元,给了我们深刻教训。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社会信用体系是有效的经济社会治理机制。应当说,上述问题和挑战都是长期积累形成的,带有典型的阶段性特征,其背后的成因也较为复杂,但毋庸置疑,信用制度不完善是产生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以健全的社会信用制度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意见》坚持立足内需、畅通循环,立破并举、完善制度,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和系统协同、稳妥推进的原则,聚焦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立破并举,从六个方面明确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从“立”的角度,《意见》明确要抓好“五统一”: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从“破”的角度,《意见》明确要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此次《意见》的一大亮点是将信用制度作为市场基础制度规则之一纳入其中,进一步明确了信用制度在经济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

近年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一些基础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重要进展,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我们不仅全面推行了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建成了一大批信用基础设施,实现了全国范围内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而且在运用信用理念、方法和工具创新经济社会治理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譬如,通过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措施成功解决了“法院判决执行难”问题,市场监管、海关、税收等领域探索出了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等。此外,各地区各部门还在信用便民惠企、信用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开展了一系列的“信易+”“信易贷”等创新实践活动。

与此同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存在着法治建设滞后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各地在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范围、内容、标准、规范、规则和依据,信用评价和信用修复的标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信用主体权益保障,甚至信用立法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性,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信用泛化”“过罚不相当”和“信用修复难”、主体权益保护不力等脱离法治轨道的现象,严重影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高质量发展,不利于建设全国统一的信用制度规则,也不利于其重要基础作用的发挥。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发布为标志,我国社会信用体系进入到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进一步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考虑,强调信用要与国民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发挥信用在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基础和保障作用。这既是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往成功经验的充分肯定,也为未来一个时期更好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

《意见》明确要求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编制出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完善信用信息标准,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依法依规编制出台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失信惩戒和惩治腐败相结合。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意见》的发布实施必将进一步推动全国信用制度的健全和统一,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强大助力和重要支撑。

三、以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促进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

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制约国民经济运行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基本都可以找到其背后信用缺失的原因,也都可以找到其对应的信用解决方案。因此,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从畅通国内大循环看,必须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的管理模式,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国民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应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打通制约国内大循环的堵点,降低国内贸易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的转变。从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看,要推动国内大市场与国际大市场更好联通,必须首先实现国内外市场规则标准融通。就信用制度而言,在统一国内信用制度规则的基础上,应推进国内外信用制度规则的顺畅衔接,进一步发挥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健全统一的信用制度有利于以国内统一大市场为“内核”强力吸引海外中高端要素资源向国内汇聚,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从而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基础支撑。

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持续演化,全球经济复苏前景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我国虽然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继续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但同时也面临着供给冲击、需求收缩和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在此背景下,理应大力释放信用红利,让社会信用体系为稳增长、促改革和防风险做出应有的贡献。理论和实践都已证明,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可以有效降低市场交易风险、提升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扩大交易规模,从而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目前世界经济已经进入到信用经济时代。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前全球国际贸易结算中信用交易比例已达90%以上,我国企业信用销售的比例约为80%,即使在消费领域,信用交易的比例也越来越高,信用经济已成为当前经济发展的主要特征。我国有14亿多人口和超过4亿的中等收入群体,拥有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和消费潜力,预计2035年我国消费市场总量将超过欧美总量之和,成为全球新的消费中心。届时,我国也将成为全球最大的信用消费市场和信用经济体。但是,信用交易是把双刃剑,它不仅可以扩大交易规模,也会带来信用风险,产生应收账款拖欠、甚至坏账等问题。要保障信用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必须破解账款拖欠、坏账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经济循环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加快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大力发展信用服务行业,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也惟其如此,新发展格局才能加快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也才能发挥出更大的规模效益。

可以预见,随着《意见》的贯彻落实,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在自身高质量发展中取得更加突出的成就,从而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提升国民经济体系整体效能、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提供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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