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党委编办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聚焦“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不断优化基层机构设置、完善职能配置、科学调配编制资源,着力构建更好服务群众、简约高效的基层组织架构,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必须把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作为西藏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的指示精神,在保障基层维稳工作机构编制需求上持续发力,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综合治理体系。一是调整优化维稳机构设置。在乡镇(街道)统一设置平安建设办公室,创新网格化管理模式,统筹负责基层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等工作。压缩“法、检、司”乡镇(街道)派出机构数量,采取设置巡回法庭、片区化设置司法所等方式,整合基层政法工作力量。二是加强编制资源保障。研究制定出台《西藏自治区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的办法(试行)》,探索开展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统筹调剂各类编制资源,推动自上而下调剂行政、政法、事业编制。制定印发《乡镇行政专招人员周转编制管理使用办法》,实行专库管理,用活用好中央支持的专招人员周转编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力量。三是健全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以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为载体,整合派出所、法庭、司法所、村居“两委”、驻村工作队、寺管会、“双联户”、民兵等基层维稳力量,形成既分工负责又相互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格局。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必须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指示精神,加大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力度,助力破解深层次矛盾问题。一是强化基层经济发展工作职能。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在全区统一设置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等领域工作职责。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98项行政审批服务执法权限赋予乡镇(街道),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二是加强基层民生领域编制保障。聚焦极高海拔地区生态搬迁和易地扶贫搬迁,及时核收迁出地330名编制并全部用于加强迁入地基层工作力量,为实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提供编制保障。推动县域综合医改,统筹盘活乡镇卫生院长期空编,由县医院统一管理使用,人员实行轮流派驻、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加大乡镇(街道)学校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力度,探索推行教师“县管校聘”,不断充实和优化教师队伍。三是构建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全区697个乡镇(街道)均设置便民服务中心。试点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将群众办理的60项高频事项统一进驻便民服务中心。依托西藏政务网,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行“一站式”服务。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的指示精神,进一步理顺生态环保领域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基层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一是健全完善生态管理机构。调整地方环保管理体制,将74个县区生态环境部门调整为地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分局。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全区47个自然保护区全部设立管理机构,55个县区在林业草原局或自然资源局加挂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牌子。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生态环保工作职能,部分乡镇在机构限额内还根据生态环保工作实际需求单独设置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推动工作职能和人员力量向乡镇(街道)延伸,实现生态环保管理全覆盖。二是深化生态环保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县区统一设置生态环保综合行政执法队,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逐步构建生态环保领域与其他领域之间的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向乡镇延伸机制,全区实现生态环保执法全覆盖。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战略思想,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边境地区倾斜,主动服务保障边境地区事业快速发展。一是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在吉隆、聂拉木、亚东、普兰等边境县组建口岸管理办公室,加强边贸发展的统筹协调,助推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在4个边境地市、21个边境县设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112个边境乡镇设置边境事务协调办公室,充分发挥其边境事务牵头协调作用,保障边境地区安全稳定。撤销39个边境乡镇的公安派出所,其职责划转到边境派出所,解决“一乡两所”职能交叉、机构重复设置的问题,理顺边防公安管理体制。二是加强边境建设用编保障。坚持干部人才向边境一线倾斜,在每年公开考录(招聘)、人才引进时优先保障边境地区用编需求,大力鼓励支持腹心县乡干部向边境地区流动。根据边境地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需要,在全区编制总量有限的情况下,加大编制统筹调配力度,推动编制资源向边境地区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