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卢立荣 林子琪
2021 年以来,乐清市严格执行各级耕地保护方针、政策,全面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做到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强抓弱项,深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根据《关于2021 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乐清市获“2021 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称号,考核成绩列温州市第一名。
乐清市全面落实耕地保护“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严格执行《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意见》,由政府一把手与25 个乡镇、街道签订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入镇(街道)行政一把手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列入乡镇、街道目标考核,共同加强耕地保护工作。把耕地保护的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并严格考核,落实奖惩,确保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落实。另外,建立领导干部耕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明确将耕地保护工作列入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要点。完成对全市25 个乡镇街2021 年度耕地目标保护考核,全面实施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下发2021 年度耕地保护资金1468.11 万元。
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阳光热线接听等活动广泛宣传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牢固树立耕地保护意识,共同参与耕地保护工作。通过约谈问责、挂牌督办、督查行动等举措,促进乡镇、街道领导用地观念和发展理念的转变,凝聚节约集约用地是破解资源难题的共识,提升节约集约用地的工作水平。
在加强耕地保护、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改进耕地占补平衡、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等方面创新政策制度,出台了《乐清市耕地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落实单独选址建设项目耕作层表土剥离方案。
以年度卫片执法和环保督察为载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综合防控机制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加大土地执法监管,提高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制止率和查处率,遏制和减少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完成了2021 年度卫片执法检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比例为0.58%。运用督办等形式,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确保对违法行为查处整改到位,达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目的,乡镇(街道)、村委切实保护耕地的意识进一步加强。
加大落实土地节约集约用地,在土地供应、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等方面均有突破。全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462 亩,完成率136.78%;完成城镇低效再开发4377 亩,完成率198.95%。加大土地清理力度,全年批而未供消化3910 亩,完成率153.30%。
根据“三区三线”第三轮划定主要控制指标,乐清市2021 年末耕地保有量28.0875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任务数25.1586 万亩。2021 年乐清市加强耕地保护,严格管控该二项指标,均高于下达的任务数,达到了考核要求。一是耕地保有量情况。始终贯彻落实“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政策要求,年度审批建设用地耕地占用907.92亩,挂钩补充耕地的面积和等级均达到了“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同时加大土地执法和垦造耕地新增入库1133 亩耕地。根据年度变更调查成果,2021 年末全市实际耕地面积29.0271 万亩。二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全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5.1586 万亩,已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质检,正在报自然资源部审查。重点建设项目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项目1个,为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项目,已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并未超过用地预审批准的面积;2018—2019 年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2 个均已按规定完成验收。
积极谋划年度用地审批,有效保障项目落地,促进扩大投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得到落实;另外在2021 年度上报省重点建设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1 个,预计在2022 年中旬完成审批。
完成1133 亩新增垦造耕地验收入库;努力实现高标准农田开工建设(含已建成的)任务8300 亩,超出下达任务16 亩;按要求完成市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立项、规划设计;上级下达1 个千亩方任务,超额完成1 个千亩方和1 个万亩方;完成2 个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任务;出台了《建设用地复垦管理办法》,提高了补助标准,完成建设用地复垦任务102 亩。
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在项目立项、招投标、竣工验收等环节规范,项目质量均符合要求,资金收缴使用管理规范,垦造耕地项目后期管护落实到位,档案齐全并进行备案;对整治项目实行严格管理,同时严格实行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切实做到执行有据、落实有人、验收有尺。其中,“事前”,认真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公告制、监理制、工程资金预算管理等“五项制度”;“事中”,做到专业人员专门监督,及时纠错、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