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北京等21个城市确定为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城市更新的方法路径。视频会上,北京、重庆、南京、成都、呼和浩特、长沙、烟台、铜陵8市政府负责同志介绍了试点工作打算和实施方案。目前,各试点城市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工作,成立由党委、政府一把手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部,制订实施方案,编制城市更新规划,统筹谋划城市更新工作,并初步形成了项目库和示范项目。
会议要求,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理“城市病”、城市更新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对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要准确把握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内涵、作用和要求,以城市体检为路径,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
会议强调,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因地制宜做好试点工作。要充分结合城市体检评估,抓紧制订城市更新规划和计划,确定城市更新的重要区域和重点项目。要守住底线要求,既要积极作为,加快补足功能短板,注重里子工程,也要防止大拆大建,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加强修缮改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加强试点跟踪指导,加强顶层设计,推动建立健全城市更新统筹谋划、项目生成机制,推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模式,不断完善相关政策,积极稳妥有序推动城市更新工作。
加强再生水利用配置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污水资源化利用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落实《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方案,做好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
方案明确,以缺水地区、水环境敏感地区、水生态脆弱地区为重点,在典型代表性强、再生水利用配置基础好、再生水需求量大的县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试点。试点目标是到2025年,在再生水规划、配置、利用、产输、激励等方面形成一批效果好、能持续、可推广的先进模式和典型案例;缺水地区、京津冀地区及其他地区的试点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应分别达到35%、45%和25%以上。
方案还从优化再生水利用规划布局、加强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扩大再生水利用领域和规模、完善再生水生产输配设施、建立健全再生水利用政策5个方面明确了试点内容,试点城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有所侧重地开展试点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部门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与支持,组织各省在2022年6月底前确定试点城市并完成试点实施方案审批。
2018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35个城市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3年多来,35个试点城市有序开展试点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资源化利用率约为50%,比试点前提高15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城市平均水平约10个百分点。
35个试点城市还通过加强规划统筹,引导消纳设施建设,目前总消纳能力达13亿吨/年,超过这些城市建筑垃圾年产生量。苏州、临沂等城市编制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建设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再利用设施,形成了与城市开发建设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体系。
在支持再生产品应用方面,35个试点城市已建成资源化利用项目346个,处理能力2.6亿吨/年,在建的还有99个,处理能力达0.52亿吨/年。上海、苏州、常州等城市应用废弃建筑混凝土和石材、废砖瓦、废弃木材等生产再生骨料、沥青混凝土等取得积极进展。北京、福州、泉州、深圳等城市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优先选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积极拓展再生产品应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