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普法宣传报道提升策略初探

2023-01-08 20:29:21工人日报社编辑
中国司法 2022年4期
关键词:宣传报道普法法治

卢 越(工人日报社编辑)

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背景下,新闻媒体应当主动作为,担起职责和使命,当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主力军。同时,随着融媒体时代的到来,不同媒介的边界逐渐被打破,不仅带来了传播方式的转变,也带来内容生产的革新。这意味着媒体在普法宣传报道中面临更多的机遇与挑战,应充分利用多元化的传播渠道、多样化的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用户意识,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在全社会凝聚法治共识。

一、找准媒体定位,担好普法职责使命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战略性、保障性、长期性工程。自1986年起,我国已经连续实施了七个五年普法规划,全民普法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2021年6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大融媒体普法力度”。

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既是新闻媒体满足广大受众信息需求的重要途径,也是履行媒体职责的选择。同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这对媒体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媒体应当找准角色定位,当好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的弘扬者和传播者,讲好法治故事,传递法治正能量;也要善用法治思维,推动全民守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还要健全公益普法制度,为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同时,应该看到,当前媒体的普法宣传报道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比如,一些法治新闻报道的理念还需要转变。这类报道往往单纯注重对法治知识的普及和推广,大量罗列法律条文,用“法言法语”论述法律知识,语言相对枯燥,或是有一种高高在上的“灌输”、说教意味,既不便于受众理解,也不利于普法内容真正走近受众,引发共鸣,达到入脑入心。

再如,一些媒体未找准定位,在普法报道上对受众需求缺乏认真研究,未细化受众群体分类,导致普法效果不好。不同群体的思维方式、信息获取习惯和接收渠道、具体普法需求等都不尽相同,普法宣传报道如果不创新形式,结合不同受众特点,从标题的制作、文风的选择、事件的表达等各方面有所侧重、有的放矢,就很难吸引更多的受众。

此外,随着各类互联网新兴传播载体的出现,给传统媒体带来冲击。面对技术引领业态的潮流,一些媒体在传播手段上还比较单一,忽视了受众的互动性和参与性。这些都影响了普法宣传报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无法被充分满足。

二、坚持内容为王,以优质产品赋能同频共振

媒体普法宣传报道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规范,增强其法治观念,作为提高公民法治意识的重要形式发挥着重要的影响作用。比如,在《民法典》颁布、实施前后,各媒体围绕这部法典的重要意义、与老百姓生活的密切关系等,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详尽解读,在全社会掀起学习民法典的热潮。与此同时,随着公民法治意识的逐渐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呼唤内容更优质、更打动人心的普法宣传产品。

如何为公众“端”出一份既营养丰富又易于消化的“法治大餐”,大致可以从以下三个路径中探寻“烹饪之道”。

(一)触碰热点,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融媒体时代,新闻的生产、呈现、供给和传播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各类互联网传播载体层出不穷,新闻客户端、微信、微博,以及抖音、快手等平台成了法治新闻的重要传播地。互联网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使新闻传播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这就意味着,在普法宣传领域,紧跟新闻热点、及时“在场”尤为重要。例如,《西安晚报》与司法部门联合开办“法治西安,以案释法”栏目,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析,全面阐述法律要义。此外,近年来,传统媒体探索出一条媒体融合的创新之路,对一些重大突发事件、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传递真相,回应质疑,平息猜疑。由此可见,把握报道时机,掌握报道主动权,寻求传统媒体与网络传播之间的信息双向交互,成为放大主流声音、凝聚思想共识的有力武器。

紧贴新闻时事的同时,也要超越新闻事件,在“深度”上做文章。具体到普法宣传报道领域,当下舆论场众声喧哗,非常容易导致法治新闻内容轻飘,走向快餐化、碎片化甚至娱乐化、庸俗化。一些案(事)件,可能刚引起社会热议,就因层出不穷的新事件而迅速淡出人们视野,导致新闻烂尾事件发生。

这就要求普法宣传报道在内容的深度、广度上高出一筹,比起某种新闻效应的传播,更应注重法治新闻自身的价值和其社会意义。在跟进某一案(事)件报道中,不仅要让受众知道发生了什么,还要让受众了解其发生的背景、影响如何,更要增强普法宣传报道的“法治含量”,这也正是普法宣传报道的理念所在。

“法治含量”指的是与受众相关的法律知识或者法律信息的含量,它不仅停留在法律条文的适用、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推广,更重要地是要传递法治观念,启迪法治意识。观念提升强过知识普及。普法宣传报道重点,要从对法理的阐述转移到弘扬法治精神上来,主动引导人们养成法治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从而引导全社会形成良善的法治环境。

(二)以小见大,善于讲好法治故事

如何让普法宣传既“上接天线”,又“下接地气”,做到鲜活生动、“热气腾腾”?相比动辄“大而全”的说理论述,以小见大,从细节出发,从案例出发,讲述好、传播好一个个“小而美”的法治故事,往往可以取得出其不意的效果。在日常的法治实践中,每天都在上演各种法治故事,只要用心观察,细心捕捉,精心呈现,就能让这些故事迸发出打动人心的力量。

人对故事有着天然的兴趣。面对一部新出台实施的法律法规或国家相关政策制度,拉近与受众之间的距离,提升普法宣传内容可读性的一个策略,就是主题故事化、故事人物化、人物情节化、情节生活化。用生动饱满的情节、细致入微的分析,把法律条文拆解开来,以浅显、通俗、易懂的形式展现给受众。

一个鲜活的案例可以成为一个生动的普法故事。“八五”普法规划提出,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使典型案事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一个法治人物、先进典型也可以讲述叩击人心的故事。当下,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无论是政府还是媒体,都组织开展了一些有影响力的法治人物评选活动,讲述他们身上反映法治精神、时代品质的故事。媒体也将“镜头”对准这些群体,围绕“寻找人、走近人、感动人”的目标,在增强普法宣传上破题发力,让普法宣传“动起来、活起来、实起来”。

比如,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正式施行。《法律援助法》共七章71条,每一条都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如何用受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好这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拉近与受众之间的距离?《工人日报》在策划相关报道时,聚焦法律援助律师这一群体,不仅报道了“最美奋斗者”、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陈贤律师,还报道了多年参与“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郑进东律师等人物。报道讲述他们深入新疆、西藏、海南等地的无律师县,与当地群众交流相处,从群众最初的质疑到法援律师在辛勤的工作中收获到信任与感动,一个个过程艰辛的法援故事,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感人细节,不仅让人物形象变得生动饱满,也让相关法律知识在润物细无声中深入人心,更让法律援助这一制度是如何帮助群众、便利群众、影响群众的变得可知可感,取得了很好的宣传传播效果。

(三)凸显特色,增强服务受众意识

普法宣传报道在紧跟热点之外,媒体与媒体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也要保留个性、凸显特色。此外,“接近性”是新闻价值判断的标准之一,也是媒体在普法宣传中需要着重考量的因素。普法宣传报道必须找寻接近性、增强服务性,突出重点,精准普法,才能聚合受众,增强受众黏性。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我国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全国54万多名律师,每年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超过1100万件,使困难群众可以平等享有获得法律服务的机会。其中,农民工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人群,中国法律服务网专门开设“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办理农民工讨薪咨询逾2万件。

农民工群体在维权中遇到了哪些难题?他们普遍面临的法律困惑是什么?需要得到哪些法律援助?社会还可以为他们提供哪些普法服务?《工人日报》打出“工”字牌,在版面开设“法问”栏目,采取“读者来信+律师解答”的形式,本报记者以“主持人”的身份,围绕读者来信中提出的法律问题,邀请律师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给予专业的法律解答。内容聚焦劳动关系领域中劳动者普遍关注的、与他们权益密切相关的话题,关照劳动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和劳动者在法律框架下,共同构建诚信的职场生态环境。例如,《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有没有补偿金?》《57岁应聘司机被拒,算就业歧视吗?》等报道。同时,在客户端编发更具“网感”的标题,实现同步传播。读者来信真情实感,律师解答深入浅出,受到广大受众好评。

一些地方媒体也在充分发挥其地方特色和优势,精准施策开展普法宣传。比如,浙江永康有60多万名外来务工人员,《永康日报》为这一群体量身定制了以“动态、深度报道相结合,线上、线下实现互动”为特色的“普法套餐”。永康市普法办、司法局在该报网聊栏目《Q来Q去》版面,长年刊出“公共法律服务群”二维码。只要外来务工人员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就可以实现与律师进行在线对话,免费获得各种各样的法律服务。之后,对话内容被采用整理刊发在相关版面上,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和一致的好评。

三、丰富普法载体,实现多渠道创新表达

要想让普法宣传真正走近受众,还要让报道具有贴近性,增强互动性。在融媒体语境下,传播手段更加多元,传播内容更加丰富,这就要求普法宣传报道创新形式,明晰互联网传播规律,打破传统报道思维,充分利用多种传播工具和方式,将“法治”“新闻”“新媒体”三个元素统一起来,优化新闻传播效果,使受众潜移默化提升法治观念,增强对中国法治建设的了解和认同。

近年来,党和政府陆续印发、出台推进新媒体普法工作的文件、政策。2017年5月1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并实施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指出,注重依托政府网站、专业普法网站和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八五”普法规划中提出,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坚持效果导向,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

当前,传统纸媒的传播途径逐渐拓展形成多元的全媒体矩阵。2019年度全国政法优秀新闻作品评选中首次设立媒体融合奖项,包括短视频新闻、移动直播、创意互动、融合创新四个类别。做好普法宣传报道,就要细致分析各平台特点,针对不同平台用户群体,善用动图、音频、短视频、直播、H5、VR等多种形式,开展公益普法、精准普法,激发受众共鸣,真正实现“入耳、入脑、入心”,着力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民法典学习宣传普及是“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以对民法典的宣传为例,司法部法治宣传中心、司法部律师工作局、澎湃新闻联合推出的《50个问答,看〈民法典〉如何守护你一生》,通过运用H5技术,用户通过点击产品界面进行互动,吸引了广大用户积极参与;《人民日报》推出《当哪吒遇上民法典》《桃园三兄弟如何利用民法典解决争端?》等短视频,用广为人知的历史故事场景阐释民法典,取得了良好的传播效果。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各大移动新媒体平台成为大众信息交互的主要渠道,人们随时随地可以成为新闻传播的主体,受众对互动性的要求不断提高。这就要求融媒体时代下的普法宣传报道要更加关注受众思维,注重受众的体验感和参与感,让受众参与到内容的生产和传播中,在积极交互中增强用户黏性,实现传播内容“接地气、有人气”。

从线上走向线下,进一步聚合受众,提升传播影响力。例如,法治日报社旗下的法治周末报社连续4年组织开展全国新媒体快乐学法大赛。大赛分为线上赛、线下赛,通过科技手段和寓教于乐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普法学法效果;《检察日报》在2020年年关之际,刊登“法治新闻回眸”系列报道,举办线下学法活动并做细致调查,推进普法进程的同时,细致洞悉受众群体的品位变化,不仅收获了不同受众群体,而且以全新的形式向受众群体展示其感兴趣的法治事件,取得了很好的互动效果。

加大全民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是新时代赋予媒体的重要职责和使命。融媒体时代下,给普法宣传报道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唯有紧扣时代,生产优质普法宣传产品,同时不断创新报道手段和拓展传播路径,才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法治文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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