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2023-01-08 07:28:42蔡从燕
中华海洋法学评论 2022年1期
关键词:公共秩序出庭大国

2019年4月,习近平主席向全球倡导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呼吁世界各国在海洋开发、海洋治理的过程中秉持互利共赢、携手应对风险挑战的理念,共同维护海洋世界的和平、安宁与繁荣。以“海洋命运共同体”为核心的新型海洋观,彰显了中国政府面对全球复杂的海洋安全形势所表现的积极作为、开放包容、和平友好的大国担当。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扩大涉海事务话语权,摆脱传统海洋大国在海洋事务上的垄断权、领导权,既是我们建设海洋强国的基础和内容,也是维护安宁和谐、平等参与的全球海洋新秩序的重要前提。本期的四篇论文主要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从国际海洋法角度,探讨一国在参与国际海洋事务中确立与提高话语权的理论、方法与策略,既有宏观理论阐述,也有个案实践的讨论,体现了学界在推进我国参与“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上积极的学术作为。

复旦大学蔡从燕教授的《海洋公共秩序基本原理研究》一文,从宏观、全局的高度探讨了新时代重建海洋公共秩序的理论、方法,认为准确地理解海洋公共秩序对于一国、尤其是新兴海洋大国在海洋事务中确立、维护以及提高话语权至关重要,而理解海洋公共秩序又不能脱离一般国际法的理论与实践。文章从构成要素、观念基础、行为体结构、法律形态以及规制方法等方面,深度阐述了海洋公共秩序问题的时代性与复杂性,立论高屋建瓴,分析细致入微。作者特别重视从海洋世界的“垄断自由”“寡头自由”的历史阶段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发布后“普遍自由”的现代阶段的变迁视角,认为这一变迁深刻地影响、甚至重塑海洋公共秩序所有方面的形态与性质,并以此贯穿各部分的分类讨论。比如,在构成要素方面,历史上,“自由”长期是海洋公共秩序的主题,与此不同,“安全”问题成为晚近海洋公共秩序的新关切;在观念基础方面,历史上基于个体主义基础上建立的并非真正意义的海洋公共秩序——只有基于共同体主义,真正的海洋公共秩序才可能出现;在行为体方面,历史上,海洋大国控制着海洋公共秩序的塑造,晚近,海洋小国的作用越来越大,不同国家在重建海洋公共秩序方面的利益既有一致性,也有不一致性;在法律形态方面,海洋公共秩序的维护整体上经历了从实力到法治的发展过程,而从国家利益的角度看,法治化对于新兴海洋大国未必是好事,束缚了其像历史上的海洋大国那样自由地运用实力来追求大国利益的空间。文章指出,中国在寻求引领海洋共同体的构建过程中,应避免被建构于海洋共同体的对立面。

在国际争端解决中,不出庭作为主权国家当事方的一种法律诉讼策略并不鲜见。相关国际机构对一方不出庭的事实认定虽然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但还存在诸多模糊之处,从而使争端解决机构的司法实践存在着不确定性。北京师范大学廖诗评教授的《国际争端解决中一方不出庭程序的事实认定——兼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的相关做法》,对国际法中的此类司法实践及存在的问题作了详实的探讨。作者认为,《国际法院规约》并没有赋予出庭当事方直接胜诉的权利。在特定当事国不出庭情况下,国际法院的实践是结合具体情形进行事实认定,这使国际法院获得了较大的司法空间。在国际海洋法法庭审理的一方不出庭案件中,遵循何种类型的证明标准同样是不明确的,法庭仍存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仲裁庭审理的包括“南海仲裁案”在内的涉及一方不出庭的案件中,同样面临“优势证据证明标准”不适用、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的问题。虽然“南海仲裁案”在庭外文件类型的采用上基本符合国际法实践,但仍存在证据分析不尽合理、未充分注意菲方证据矛盾之处等不符合“事实上确有依据”要求之处。

“民兵”是古今中外常见的后备役或常规军的辅助力量。近年来,越南等国在南海区域动用民兵力量承担常规国防力量不便走到前台的“主权宣示”等公权力行为,给渐趋稳定的南海形势增添了新的复杂性和冲突隐患。上海大学法学院崔浩然讲师的《越南海上民兵的发展及其对南海局势的影响》一文,在阐述越南民兵制度建立的背景、组织特征的基础上,剖析了越南民兵在南海配合海军、海警、边防、渔政等公权力所从事的海上执法和应急救援、宣示“主权”、非法侵渔、军事侦察与跟踪监测等行为,指出其损害了中越双边关系的互信与合作,对地区安全和稳定局势也产生消极影响。文章建议我国政府有必要从风险预防和南海和平稳定的大局出发,协同越南等南海当事国,商讨和制订有关民兵船舶的海上活动规则,减少和平时期不同海洋活动主体之间的误判和冲突。这符合“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新型海洋观的精神和高度。

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刘新新、徐鹏合作的《中国与小岛屿国家在构建国际海洋法律秩序中的合作潜力》,聚焦于当前国际海洋法律秩序重建过程中作为新兴海洋大国的中国与小岛屿国家的合作,颇有新意。文章在分析小岛屿国家政治经济地位与海洋发展战略的基础上,讨论了中国与它们在维护发展中国国家海洋权益、参与国际海洋法律组织、相互支持对方发展商的合作潜力,列举了双方在全球渔业治理、海底矿产开发、应对气候变化与海平面上升等领域的合作前景,并提出了人才队伍培养、交流平台搭建、扩大合作对象与领域等有益建议。加强中国与小岛屿国家的合作,对于打破西方国家的海洋霸权,促进更加公正、合理的新型国际海洋法律秩序建设,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中国在建设海洋大国、海洋强国的过程中,如何减缓、克服与小岛屿国家潜在和客观的利益冲突,也是海洋法律工作者需要面对的长期挑战。

新型海洋观的理论与实践有着丰富和复杂的内涵,既有历史过程的变迁与积淀,也有法治理想与现实利益的矛盾。在走向新型海洋大国的进程中,中国与各类海洋行为体之间存在复杂的关系。如何稳妥地引领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是中国作为新兴海洋大国所面临的一个不可回避的历史性使命。

本期特邀编辑:蔡从燕*

收录数据库:

中国知网 http://www.cnki.net/

万律 http://www.westlawchina.com/index_cn.html

维普 http://www.cqvip.com/

HeinOnline http://home.heinonline.org/

华艺数位 http://www.airitilibrary.com/

读秀 http://www.duxiu.com/

超星法源 http://lawy.org/

北大法律信息网 http://www.chinalawinfo.com/

官方网站 http://colr.xmu.edu.cn/

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COLawRev/

微信公众号 中华海洋法学评论

*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猜你喜欢
公共秩序出庭大国
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区域治理(2021年6期)2022-01-01 12:36:37
吐槽大国
趣味(语文)(2021年3期)2021-07-16 06:46:10
多想记住你的脸
歌海(2020年2期)2020-05-12 01:07:09
从器官捐献大国到移植大国还有多远
拉加德出庭
环球时报(2016-12-13)2016-12-13 17:14:09
副省长出庭应诉体现了权力的谦卑
公共秩序保留的理论与实务研究
鉴定人出庭经验谈
人间(2015年22期)2016-01-04 12:47:30
微博言论自由与公共秩序的关系初探
新闻传播(2015年11期)2015-07-18 11:15:05
论我国公共秩序保留的限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