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育龙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新时代党中央赋予浙江的光荣使命。浙江的探索实践表明,必须以高质量发展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在高质量发展中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取得进展。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最终靠的是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基础和必然路径。只有不断提高发展质量效益,才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持续做大做优社会财富“蛋糕”,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在注重经济发展量的持续扩张的同时,要更加聚焦质的有效提升,着力提高劳动力素质,提升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增长与收入增长基本同步,产业升级与消费升级协同共进,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互促互进,积极探索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
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以塑造产业竞争新优势夯实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面对风险挑战增多,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的发展环境,只有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塑造产业竞争新优势,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才能抓住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要抢抓以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做优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全面推进数字技术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建设以竞争新优势为基础的现代产业体系,夯实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
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以高水平人才队伍助力高质量发展。人才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第一资源,也是通过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增加居民收入的关键。发挥党的坚强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加快完善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培养使用制度和激励竞争机制,着力营造人才脱颖而出、茁壮成长的制度环境。以伟大事业吸引激励人才,在重大科研任务中发现培养人才。在全社会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创新普惠性人力资本提升政策体系,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激发共同富裕内生动力。
坚持企业是第一主体,不断激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微观主体。企业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微观主体,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石。要充分发挥浙江民营经济发达的优势,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不断壮大实体经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推动企业主体重塑、产业格局重塑、发展模式重塑,全面提升企业竞争新优势,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激活共同富裕的微观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