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日前发布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严控新增耗煤项目,新建、扩建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
《意见》明确,严控高碳能源消费。严控新增耗煤项目,新建、扩建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鼓励企业生产流程去煤化技术改造,持续实施煤改气工程,积极推进电能替代。
《意见》提出,将深入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严格控制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积极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提高新建扩建工业项目能耗准入标准。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对地方谋划新上石化、化纤、水泥、钢铁和数据中心等高耗能行业项目进行严格控制。将碳排放强度纳入“亩均论英雄”“标准地”指标体系,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试点。强化产能过剩分析预警和窗口指导。
《意见》明确,到2030年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基本建立。单位GDP能耗大幅下降;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 400万kW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