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泽华,王天夫
(1.北京工业大学 文法学部,北京 100124;2.清华大学 社会学系,北京 100084)
在人类文明演化的千年中,城市与乡村是最为重要的两种聚居模式,既代表了文明的不同阶段,也代表了文明的不同特征。人类文明从村落式的聚居开始,逐渐出现了规模更大的传统城镇。但此时的城市生活与贸易仍建立在乡村的农业生产上。随着工业化的开始,城市的人口规模优势被极大地激活。加之工业的经济贡献高于农业,使得城市聚居规模和密度不断增大,城市开始摧枯拉朽地对农村的人口和空间进行侵占。这一趋势进而被描述为二者所代表工业化富足但冷漠和田园化纯真却简朴的生活方式的文化冲突。
随着历史发展,我们越来越清晰地意识到,现代的城乡文化并不是“浪漫化”的对立二分。这不仅是因为农业作为人类生存和国家安全的基础保障,具有重要且独特的价值而必须为之辩护,同时也因为“乡村和城市自身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都是不断变化的历史现实”[1]393。西方工业化起步时期,在资本和殖民掠夺的主导下,本国农村乃至殖民地都成了当时西方城市为了自身发展的剥削来源,城乡对立的观念深入人心。但是,中国的城乡关系却展现出了不同的形式。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农业、农民曾义无反顾地为城市和工业提供生产资料和劳动支持,从而造就了中国如今全工业生产体系的大国地位和经济辉煌。截至2020年,我国的新型城镇化率已经达到63.89%。也正因如此,在当前社会转型大背景下,我国城市和工业也应为农村和农业提供反哺。
脱贫攻坚战使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迈入了小康社会,这是我国乡村发展的伟大成就,乡村振兴正是下一步的宏伟战略目标。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所指出的,乡村振兴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协同共进,而不是城市对乡村的单方面经济扶持。不难理解,如果城乡之间没有文化相融,就只能变成衡量增长和损失的经济利益交换,最终还是会演变成代表现代的城市对落后的乡村进行供养,将乡村只看做“乡愁”的影子[1]407,忽略了乡村中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感受。融合的前提即是要建立起城市和乡村的共识,建立二者的共同发力点。这在强调城乡对立的语境下是难以实现的。但相融不是相同,打破对立不是否认差异。忽视城乡文化差异的盲目同化,也会使乡村文化湮没在城市巨大的经济压制中。因此,破除城乡文化对立的同时,承认城乡文化的差异性,构建符合当下转型现实的城乡文化,对于寻找城乡关系新定位、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城市文化的研究为主线,总结城乡文化变化中的现代性和实践性,探索构建科技和社会参与相协调的城乡融合路径。
在西方城市社会学研究中,城乡文化经历了从二者类型化对立到多样化独立的发展过程。在城市社会学兴起之初,相关研究是将城乡做比较,归纳出有着各自鲜明特色的类型化特征,显示了城市与以乡村为代表的传统人类聚居地的不同。随着城市在西方社会成为主流,研究者逐渐将目光聚焦在打破统一、寻找多维度的城市文化。既然每个城市都有着自己的不同特色[2],那么也就难以强调城乡的不同。本文将以此为切入点,首先回顾西方城乡文化研究。
类型化城市文化理论的出现,是作为与农村相对的城市在西方工业化背景下发展扩大之后自然而然的理论结果。聚居在城市,人们生活的空间有了巨大的改变,与之相适应的是人们的日常生活与工作过程也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与以往熟悉的乡村生活截然不同。面对这样的社会现实,自然会生发出城市生活与乡村生活存在差异的结论。这样的总结,从一个侧面来讲,也是对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一种空间理论的文化性概括。
西方学者早期在讨论类型城乡文化时,更多的是以社会生活方式作为重要的研究对象。滕尼斯归纳提炼了“共同体”与“社会”两种特征各异的生活方式类型。前者对应着“小乡村”,后者对应着“大城市”;前者的社会生活是一种“有生命的有机体”,而后者更像是“机械的聚合”[3]。显然,滕尼斯特别关注了人们聚居的生活方式在工业化推动下的显著变迁。与此相对应的是,涂尔干根据社会分工体系的变化,提出了传统社会中——诸如乡村和小镇,社会纽带是一种机械团结,而现代社会中——诸如城市,社会纽带是一种有机团结[4]。因此人们因聚集方式的差异形成了不同的生活方式与社会文化。
滕尼斯、涂尔干等学者描述了从乡村到城市的人类聚居生活形式的变化,也强调了在社会剧烈变迁的现代性过程中,城市与乡村在社会文化中的撕裂和对立。对此变化关注更多、思考更深、总结更丰富的代表是齐美尔与沃斯。
1.齐美尔的城市文化
齐美尔的社会学思想在经典社会学家中独树一帜,他更多的理论视角放在了个体微观层面。在《大都会与精神生活》一文中,他撇开了城市的宏大空间建筑及与此相适应的社会结构,转而关注城市生活对于人们生活态度与生活方式的影响[5]。在齐美尔看来,大都市中对货币经济的依赖与追逐、都市人口的扩张与边界的不断蔓延以及劳动分工的深入与拓展,形成了城市生活中的匿名性、理智性、算计性。人们处于陌生的社会关系之中,对于生活有着特殊的厌烦心态(blasé attitude),但同时又追新逐异以求吸引他人的注意,整个社会在给予人们更多自由的同时也压抑了个性。齐美尔形象地描绘了在大都市生活中个人其实就是现代化生产中的“小齿轮”:面对这样的社会现实,有些对命运安排的无可奈何,也有些对特立独行的本能渴望。
齐美尔明确地指出在新兴城市中,人们的生活方式与精神心理都是一种崭新的表现形式。这样的生活方式是与城市中的空间结构(人口扩张、边界蔓延)、社会结构(劳动分工)以及经济结构(货币经济)一脉相承并因果相连。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城市特质(亦即前面提及的匿名性、理智性、算计性),才形成了特有的城市生活方式。新的生活方式的确立当然是建立在与原有的小镇及乡村生活的对比上。而齐美尔给出的三个城市结构特征也正是小镇及乡村所没有的。从这一点上讲,齐美尔有着强烈的历史视角。城市生活方式是与传统生活完全不同的文化特征。
2. 沃斯的城市主义
从某种意义上讲,沃斯继承了齐美尔关于城市生活的讨论,并将齐美尔有关城市生活的思路进一步系统化。沃斯在城市社会学研究中另辟蹊径,聚焦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在他看来,城市生活与以往人类的聚居形式差异明显。而造成这样差异的主要因素在于城市作为居住空间聚集了数量众多、人群密集且异质性较大的居民。在沃斯的思考中,数量众多是指“积聚了大量的异质人群,同时又缺乏亲密的人际关系,充斥着匿名的、肤浅短暂的片段性的社会关系”[6];人群密集是指近的物理距离与远的社会关系的对比、社会冲突的频繁与社会控制的正式化、以及人们的背景多样化与工作专业化等;异质性高是指刚性社会结构并不稳定、社会流动频繁以及人们社会身份的多元与变动。
沃斯的落脚点在于城市特征对于人们社会生活的影响。由于上面提及的城市人口的规模、密度与异质性,城市居民在生活方式上——包括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社会行为、社会心理以及生活态度等方面——形成了所谓的城市主义的生活。而这样的生活方式,与人口分布稀疏、社会关系紧密、社会凝聚较强的乡村生活对照鲜明。在整个讨论的过程中,沃斯显示出了对于城市生活让社会关系错位的批判,以及对于原有的田园般社区生活强烈的怀旧情怀。
总的来讲,以齐美尔与沃斯为代表的类型化城市文化视角关注的焦点在于人们生活方式在城市空间中的剧烈改变。在整个社会的生产重心由农村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中,城市空间对于类型化的城市文化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正是因为聚集在城市的大量人口与由此而生的密集的社会互动,人们在城市里发展出了与乡村不同的崭新的社会关系、劳动分工与行为模式,建立起了崭新的社会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制度与文化特征。(1)人口聚集带来的结构性变化的具体机制,参见彼得·布劳:《不平等和异质性》,王春光、谢圣赞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出版。齐美尔与沃斯还不约而同地关注城市生活中人们的社会心态与情感联系。因而,他们都认为,城市生活对城市居民有巨大的冲击,而对于乡村生活的怀念将是城市人迈不过去的心结。对于齐美尔与沃斯而言,以上这些鲜明特征是在城市空间聚集大量居民这一基础上形成的,是工业化发展的必然,也是脱离乡村之后的城市作为生活空间的必然,因而也理所当然地是所有城市的共有特征。
类型化城市文化理论着眼于城乡之间空间结构、劳动分工等宏观特征,忽视了作为城市组成的人群。批判者认为,齐美尔与沃斯的论述中有一个自相矛盾的地方:即齐美尔和沃斯所说的理性算计的城市生活,反而会展现出更广阔的社会关系,进而产生城市生活中的异质性与多样性。在齐美尔与沃斯的城市生活中,因为人们之间的差异性、理性算计,使得不同人群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特别重要。这必然导致公共空间变得十分必要,广场或是集会的礼堂通常成为乡村不具备而仅城市可见的空间特征。同时,冲突会增多,利益协调机制需要增加,但包容性也相应增强。多种多样的人群,使得各个人群自身的文化变得很重要,因此产生亚文化以及空间上与此相适应的族群聚居的飞地(enclave)。相应的,文化生活成为城市里重要的内容之一,同时也增加了异质文化的吸引力。所有的上述推论指向了要归纳和整理出一个统一的城市类型的生活方式,并不容易得出显而易见的结论。
在这些批判家眼中,随着社会持续发展,人们的生产与生活更加丰富,形成了社会等级结构。对于自我与他人的身份建构,则开始使用生活方式的形式表现出来。这样的生活方式随着城市的出现,又有了进一步的变化。如今,城市生活并不是束缚和冷漠,反而是人们利用主观性与身份认同来建构社会差异、划分社会界限的重要过程,城市也成为社会差异的重要空间与地点,而展示出来的正是丰富繁杂的城市文化。
因此,他们肯定了城市文化研究先驱所提出的城市作为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人类聚居地,显示出了一些鲜明的特征。但是,他们从整体上质疑共通的城市文化。首先,城市生活方式并不一定仅有一个如齐美尔与沃斯所说的类型化的模式。不同的城市以及同一城市不同的区域都有可能生成不同的生活方式。这是因为造成城市特定的生活方式的原因并不是单一的。
其次,大规模的人口聚集并不一定是决定城市生活方式的唯一因素。从逻辑上讲,如果说城市文化是由空间及其集聚人口的功能所导致的话,那么一个必然的结论就是所有的城市都有这样的空间特征,因而也必然有着共同的社会生活方式。在后来的研究中,有众多的研究表明城市中的政策、政治运动以及族群的聚居行为等都是形成特定的城市生活方式的重要原因。而这样的原因导致的城市生活方式则有可能并不一致。从根本上讲,这样的结论其目的在于否定所谓的空间决定论。
再次,城市中的人口并不一定异质性高,其社会关系也并不一定陌生淡薄。事实上,城市中的人口分布是相当复杂的。在某个区域的城市人口可能具有相当强的同质性,有着相似的文化背景,有着紧密的社会关系网络,可以生成一个群体内部的亚文化,可能与城市中其他区域的群体差异巨大,但其内部的生活方式则与齐美尔与沃斯所讨论的相去甚远。这也是为什么众多的批判集中地指出齐美尔与沃斯所一致强调的城乡差异以及现代与传统的差异实际上并没有那么泾渭分明。
表 城乡的类型化文化及其批判
但是,从城乡类型化到城市突出化,从城市趋同化到城市差异化,对类型化城乡文化的批判,看似在否定城市与乡村、传统与现代的对立,其实只是西方城市迅速发展的结果,从城市发展初期与传统乡村生活争夺理论话语,到城镇化之后的城市为主和各说各话,并未触及西方城乡对立的本源。而这本身也与西方文化,尤其是西方近现代的历史发展有关。
类型化的城市文化模型中一直为批评者所忽略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齐美尔与沃斯生活的历史阶段。从齐美尔与沃斯的时代到对其类型化理论批判的时代,西方社会经历了从工业化生产时期启蒙主义式的主体性发展,到两次世界大战所带来的转向人文主义式的主体性发展。期间还夹杂着战时涌入美国城市的移民潮和利益群体对城市区域的再划分。启蒙的主体性在最初的确塑造过一个在当时走向趋同化的、与乡村对立的城市文化。
在现代性工业生产推动下,城市化的进程加快。面对当时这股强劲的势力,理论家们担忧城市文化走向同质化是理所当然的。齐美尔与沃斯都认为,这样一个与现代工业发展同步的城市化进程将构建一种共通的城市生活方式。在这样的理论视角中,强大的现代化进程席卷城市的各个角落,城市中的社会生活也不能幸免。城市居民不可避免地形成一种“现代”的日常生活方式与精神生活方式。这些新文化与新方式是一种趋势与一种类型——未来经历这样的现代化大规模生产与城市化过程的其他城市,也会生成此类的城市文化。这无疑是一种现代主义的思路,但确与当时的城市化进程一致。
因此,齐美尔与沃斯的理论背景并不是有些批判者所指出的所谓的“空间决定论”[2]。他们的理论中更深的社会经济背景是工业革命以来的大规模社会化大生产以及由此导致的对于传统社会及生活其中的人们的冲击。这一点在他们不停地讨论乡村或是小镇传统生活方式的对比中,可以清晰地看出来。所以说,齐美尔与沃斯关于城市文化的分析与讨论,具体生动地反映出了当时的历史阶段,及与之相映衬的现代主义理论动机与特征。
随着个体的主体性在战后的解放运动中不断被社会强调,工业生产之外的城市文化特征对不同城市扩大自身城镇化的作用逐渐增加,城市文化也就从城乡对比中脱离了出来。后来的城市社会学学者将齐美尔与沃斯强调的新的城市生活方式产生的基础性来源,从相对于农村的城市空间转换成了生活在城市的不同群体的城市空间,从而打开了城市文化的多样性。20世纪60年代,西欧启动了城市文化的去工业化复兴,试图构建城市文化的独特性和吸引力[7]。随着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兴起的“后现代主义思潮”,城市文化的构建走向了理论家们所谓的多样化、大众化与后现代化取向。如今,多元化的城市文化理论视角已经占据主流。例如芒福德等认为城市是一个物理空间,盛满了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的各种物质形象与非物质城市文化;本雅明等则认为城市本身是一个想象的空间,城市文化存在于人们对于城市的体验。除此之外,还有以列斐伏尔等为代表的社会建构城市文化,以哈维等为代表的社会空间政治的城市文化,以佐金等为代表的消费主义的城市文化等。(2)参见王天夫、肖林:《转型时期的城市空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166-178页。
可见,如果说齐美尔与沃斯的类型化城市文化论者以及滕尼斯、涂尔干等关心城乡文化差异的古典学者在城乡对立中仍然保持对乡村的关注,那么后来的城市社会学学者们就已经将目光完全聚焦在了城市本身。城市文化和乡村文化成为两条相互独立的脉络。在城市这里,理论家们可以尽情挥洒,感受和描述时代变迁所带来的新变化,包括消费的升级、阶层的分化、空间的寓意等一切由资本与科技带来的美好和丑恶。这种淡化对立的理论关注,并没有走出城乡对立,充其量只是对此避而不谈。诚然,他们不再谈论现代主义与田园主义的城乡文化对立,但乡村也在西方城镇化的狂奔中逐渐被边缘化。乡村似乎要么跟着城市前进,要么还停留在想象中,失去了探索的乐趣和发挥的空间。最直接的例子就是2016年美国大选,特朗普依靠被美国城市精英所忽略的乡村“红脖子”的选票,打破了基于城市的民调预测,“爆冷”当选美国总统。这一体现乡村并没有依附于城市的结果让人们看到,即使是在城镇化率高达85%、被认为基本达到城乡一体化的世界最发达国家,城乡矛盾对立仍然巨大。
中西方文化具有不同的社会基础和行动逻辑[8],这一点在城市的起源和发展中也能看到。人类聚居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自我身份认同。在城市社会学看来,正是对于神圣性的需求启动了作为定居点的城市的发展。芒福德认为远古时代的人类在采集与狩猎过程中难以定居,经常四处迁徙。首先获得“永久性定居点”的是埋葬在特定地点的死去的人。而对于死者的敬重,又使得墓地与圣祠成为人们最早聚会的地点,由此产生的礼仪性的汇聚点成为最早的城市甚至聚落的胚胎[9]。所以,对于生产过程之外的神圣性的需求成为最初推动城市增长的力量。“如果没有神圣空间的观念,实难想象城市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能发展起来”[10]14。随着西欧对神灵的崇拜逐渐盖过具体的祖先,城市庙宇中的祭司者成了公共秩序的主持者[10]3-13,城市神庙不断吸取其他人类聚居地的神圣性。中世纪欧洲城市内部的众多庙宇神堂,就体现了神圣权力与世俗权力的合二为一[9]42。因此,西方语境中城市神圣先进,乡村粗俗落后的二元对立观已经开始出现苗头。
相比于西方城市,中国城市最初较少依靠于神圣空间,也就不会将城市与乡村对立起来。对神圣性的追求在西方需要聚集于城市庙宇才能实现,而在中国则很大程度上被散布于各宗族村落的祖先崇拜所稀释。不同于“靠近上帝”,“叶落归根”才是中国文化中的特有浪漫。无论哪一阶层行业,“富贵不还乡,则如锦衣夜行”,脱离乡土都是漂泊在外的“游子”。因此,近代之前的中国城市反而只是乡村的延伸。正如梁漱溟所说,“……乡村是本,都市是末,乡村原来是人类的家,都市则是人类为某种目的而安设的”[11]168。西方社会学基本都从空间和地点讨论城市,而费孝通则从中国乡村出发,从中就足以看出乡村在中国文化的重要性。
以此看来,当20世纪二三十年代工业化在中国刚刚起步,现代城市生活方式方兴未艾,农村人口超过九成,远未达到西方所谓城镇化时,就出现了重建乡村社会运动的呼声就不奇怪了。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当然就是晏阳初与梁漱溟。在梁漱溟看来,当时的中国也受到工业化的猛烈冲击,以农村为根本的中国社会受到了极大的破坏,而“民族社会重建”的道路则应该是乡村建设运动。在社会重建的任务中,他也明白无误地将生活方式作为重要的目标,“制度问题也就是习惯问题……就是社会的组织构造问题”[11]20。
但是,即使有着强烈的乡村情怀,中国当时的乡村建设运动也并不是保卫传统对城市文化进行否定,而是试图从加深乡村与城市内在关联的角度,通过既保有乡村作为传统之本的内核,又吸收城市中生活之用的便利,进而形成新的乡村发展模式。这种最初朴素的城乡相融的思路同西方城市发展过程中城市对乡村的挤压完全不同。例如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北京城外的清河地区开展的“清河实验”中,燕京大学的社会学系教授杨开道与学生们运用现代社会工作体系,在清河地区开展了经济、调查、社会、卫生等四个方面的社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旨在将现代化的生活方式与设施引入到乡村生活中去[12]。
诚然,城市的生活方式建立在工业化生产的基础上,而农村的生活方式则是以农业生产为支撑。二者在社会关系、人口规模、交往频率、了解程度等各个方面都有各自的时代印记,其中差异不能忽视。并且,无论是从生产力角度进行的经济贡献评判,还是与密集人口相匹配的服务业发展,工业化都使得城市同乡村拉开了距离,这反过来又巩固了城市的优势,扩大着城市的吸引力,也强化着不同于乡村的城市独特文化。这种城乡文化的差异已经在我国当下社会转型中越来越明显。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农民工子女的文化再生产[13]。
但是,这种城乡差异和西方工业化时期的城乡对立并不相同。在中国城市急速发展的过程中,背后依然存在着乡村的身影,并与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经济上,中国城市在新中国的工业化起步离不开农业以及广大乡村的主动支持。城市工业的起步大都是依靠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从而在资源基础和经济条件薄弱的情况下,获得最初的发展动力。但与西方历史上城市对农村“羊吃人”等圈地运动的剥削不同,中国乡村从新中国成立之时起对城市的支持就是“勒紧裤腰带”式的一体连心和义无反顾,城乡怀揣了共同的伟大理想。文化上,乡村与城市是父辈与子辈的衔接。新中国的成立就是工人领导下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胜利。新中国成立初期,城镇人口的比重仅为10.6%,直到1978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也仅为17.9%。即是说当前城市群体的绝大多数,其祖父辈或父辈,甚至自身就来自于乡村。相比于已经历了两百年工业化发展的西方城市而言,这固然是我国城市发展起步晚的体现,但在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背景下,却也成为我国城市与乡村能够紧密连接的优势。血脉连接同时意味着我国的城乡文化仍然可以保持共同的历史和文化传承,从而在生活方式上有了共同关照。例如清明节和寒衣节祭奠祖先等习俗。可见,相比于西方城市是对农村的替代,中国则更像是从农村中生长出城市;相比于西方城市与乡村的对立,中国则更多地表现为二者和而不同的差异。
对立和差异是两种理论体系。对立建立在二元主义的思维下,是相互之间的否定。在城乡对立中,进步与落后、算计与淳朴、效率与恬静,二者都只是用来批判对方的武器。最终的结果只能是走上强者对弱智的吞并,或不断扩大的极端分化。所以城乡之间不是对立的,当然也不是同质的。差异性就建立在内在连接的视角中。尤其在我国的文化背景和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下,城市与乡村具有悠久深厚的共通之处和各具特色的差异。只有保留异质性,并接纳背后的共通之处,才能走出中国特色的乡村振兴道路。因此,中国特色乡村振兴的城乡融合发展,既不是建立在城乡对立之上的各说各话,即城市享受着经济发展,而让乡村扮演那个时不时用来忆苦思甜、追忆旧时光、批判对城市不满的穷困“乡愁”,也不是不顾二者的经济、产业、自然环境等差异而完全使用同一种文化体系和生活方式,如被国家严令禁止的强迫农民上楼和“一刀切”式禁养,而是要跳出城乡的二元对立观,承认乡村的差异性。这种辩证的对立和差异,在实践中表现为两种不同的追求,也必须要通过实践来进行区分和落实。
构建城乡文化的融合发展离不开当下实践。城乡文化的实践性蕴含了未来的可能性,表示沿着我国城乡的内在联系,城乡文化可以生长出一条与城乡发展相合相融之路。但是,通过文化认同的城乡融合既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一个不同于西方的过程。因此,城乡文化的实践必须是人的实践,是城乡所有成员的实践,不能是急功近利的短期实践,不能是特定群体怀旧的实践,更不是资本和流量的实践。在实践的过程,地方政府可能为了短期绩效而发起运动式的城市帮扶农村,最终只是展现了“生机勃勃的城市进步主义”,而对农村长远发展贡献有限。特定群体和资本卷入所建立的“怀旧且多愁善感的田园主义”则更是枉顾乡村实际生活进行的变相掠夺[1]405,使乡村只是满足于他们文学的想象或赤裸的利益,从而出现“城市的资本越下乡,农村就越不像农民的农村”[14]。例如在城市文化发达的美国,其所夸耀的乡村只是城市文化驾临的“行宫”,而原本的乡村群体反倒被冠以“红脖子”等贬义称呼。这最终仍是城市文化在对立中对乡村的碾压,而不是二者在差异中的融合共存。其中的实践充其量也只是城市的实践而不是城乡的实践,是西方式的市场、资本、精英的实践而不是植根于城乡连接的以人为本的实践。这也意味着城乡融合不仅要国家和市场的参与,还需要全社会的力量[15]。
由全社会参与实践的城乡文化,将不再是建构于城乡文化对立语境下的、作为满足城市猎奇的怀旧田园;而是一个通过城乡差异性所产生创造性的、能够与城市相互补充的家园。在后者中,乡村不再是城市用来逃避生活的田园牧歌,而是具有和城市等同发展条件的另一种现代生活选择;乡村不再是忆苦思甜的城市影子,而是更多人愿意去支持、去建设的空间,是日日更新、最终达成乡村振兴的全新家园。
当然,这个过程离不了曾依靠乡村发展起来的城市的交融反哺。我国城乡文化的内在相连就是激发乡村内生动力,促进城乡交融的重要渠道。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基础设施逐渐完善,发挥我国城乡内在连接的外部客观条件也越来越成熟。交通运输行业的突飞猛进极大减少了地域空间的限制,降低了城乡间人员货物流动的成本。更重要的是,随着科技化和数字化的到来,城乡文化的相互传播有了充分的渠道和社会参与平台。
首先,信息科技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城市对乡村的扩张。城乡融合发展的前提是二者尊重差异、协作互补。城市在原有土地财政的无序扩张中对乡村的吞并并不是城乡融合的体现。国家通过遥感探测、卫星测绘等科学技术对城乡边界、地理布局等的监控,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城市吞没乡村的步伐。这并不是试图描画城市和乡村的边界,而是为城乡相互了解划出空间。在这个空间中城市以及以城市为代表的政府和市场可以开始思考如何在将乡村发展纳入城市发展过程中,实现乡村和城市的互补相融,实现属于乡村的乡村振兴。
其次,信息科技在全社会层面为城乡文化突破意象的交融创造了机会。传统社会中,社会大众尤其是乡村成员很难有突破怀旧田园主义意境的发声渠道。伴随信息化的发展,乡村文化直播、乡村发展介绍、乡村生活面貌以及乡村勤劳精神等得以直接展现给城市。借此,城市得以脱离曾经田园诗歌所描写的美好,摆脱资本为在乡村增值而构建的虚幻,也超越文字对乡村劳作之苦的苍白表达,使外界对乡村的生活有一个更直观和感性的认识。通过我们尚在的城乡文化连接,这种认识可以带动更多的社会成员情系乡村、前往乡村、感受乡村、帮助乡村。一方面,在了解乡村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乡村旅游民宿及相关服务业可以成为乡村振兴发展的起步支持;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是通过我国城乡的内在连接,将对乡村的全面认识转化为建设乡村家园的认同和动力,让更多的人参与乡村振兴,共同努力创建一个既保有自身自然风貌,也保有同城市相连的文化根基和人情关怀,更具有便利舒适的现代化生活的新乡村。
最后,信息科技参与到城乡的剩余分配,既改变了农业劳动的效率、方式甚至内容,也激活了乡村闲置劳动力,有助于城乡工作方式、生活方式的同步。在传统意义上,乡村以农业为基础,城市以工业和服务业为基础,二者在工作和生活方式上存在差异。而数字化的信息技术则以个人为连接单位,贯穿了农业和工业各自的组织结构[16]。传统农业产业在生产、存储和供给等方面的滞后性和时效性使其具有高不确定性、高损耗和低利用率,从而在与城市二三产业的对接中处于劣势。数字化的信息技术为产业整合提供了可能。例如通过数字乡村建设,以科学化、精细化和精准化,削减农业和乡村的信息差,提升乡村农产品的生产流转等市场效率,增加乡村在城乡融合过程中的主动性和话语权。并且,信息化产业在一定程度上对生产资料的交换和劳动力聚集的依赖低于工业,可以将一些业务进行拆分,发挥城乡各自优势,平衡城乡的工作机会不平等。例如农村电商以及一些互联网企业将在线客服等面向具体客户情景的业务工作分配到农村。一方面吸引人才回流,另一方面盘活乡村在农业季节性生产之外的剩余时间[17]。通过产业协调和工作参与,城乡之间对彼此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可以达成更深的了解,进而为文化融合打下基础。
但是,数字化不光是乡村振兴的助推器,同时也是各种矛盾的角力场。信息科技为城乡融合带来机遇的同时,也潜藏着需要警惕的挑战[18]。一方面,数字化可能意味着对城乡总体和个体差异的忽视。在数字信息科技的使用中,市场和城市拥有相对于社会和乡村的绝对优势,在看似平等的协同合作下乡村难以跟上城市的步伐。并且,将每一个个体无差异的数字化,反而可能在概率分类的原则下更加突出城乡在可量化经济指标上的差异,而忽视其在文化上的内在连接。另一方面,建构与结构的力量始终辩证共存,尤其在数字化中,建构城乡对立话语的力量依然巨大。尤其是市场追逐短期经济利益而刻意制造的城乡文化对立。例如,自媒体捕风捉影把个例极端放大的乡村生活习惯和传统家庭矛盾,以加深城市进步主义的优越性;又如对所谓简朴田园网红的片面称赞,以突出对落后乡村的怀旧等,这些宣传看似关注乡村,但实际上只是满足资本的流量至上原则,满足特定文化群体对“桃花源”“乌托邦”的想象,是对乡村在现代化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的抹杀和对农民艰苦生活条件的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