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于秀娟 郝向举 杨霖坤 党子乔
休闲渔业是渔业“五大产业”之一,是拓展渔业多种功能、丰富渔业产业形态的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休闲渔业总体呈现较快增长态势,在促进渔业提质增效、带动渔民就业增收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休闲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在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指导下,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编制了《中国休闲渔业发展监测报告(2022)》(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基于全国休闲渔业监测数据,全面梳理总结了2021年休闲渔业发展情况,并针对当前主要问题提出发展建议。
2021年,在我国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我国休闲渔业呈现复苏回暖态势,总体平稳、稳中有进、进中向好。2021年全国休闲渔业产值为805.40亿元(监测数据不包括港澳台和西藏地区,下同),同比增长3.18%,但仍未恢复到2019年水平(943.18亿元)。2012年~2021年全国休闲渔业产值变化见图1。
图1 2012年~2021年全国休闲渔业产值
全国休闲渔业经营主体数量13.46万个,同比增长4.88%,其中:规模以上经营主体(指休闲渔业年产值达200万以上的经营主体)数量1.43万个,占经营主体总量的10.63%;从业人员数量76.47万人,同比增长4.11%;接待人数2.32亿人次,同比增长3.04%,人均消费支出347.04元,与2021年基本持平;全国休闲渔业船舶数量7786艘,同比下降6.15%,其中:海洋休闲渔业船舶数量与上年持平、内陆休闲渔业船舶数量同比下降9.40%。
2021年,休闲渔业产值超过百亿元的省份有3个,分别是山东省(187.41亿元)、广东省(121.39亿元)和湖北省(104.88亿元),三省产值占全国产值的51.36%。三省产值同比均实现正增长,其中湖北省产值重回百亿元。此外,有12个省(市)休闲渔业产值超10亿元,分别是江苏省、四川省、安徽省、辽宁省、浙江省、湖南省、江西省、重庆市、海南省、吉林省、福建省、云南省。
省际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沿海地区11个省份休闲渔业产值总和为484.32亿元,比2020年增加15.02亿元,占全国休闲渔业产值的60.13%;内陆地区19个省份休闲渔业产值总和为321.08亿元,比2020年增加9.81亿元,占全国休闲渔业产值的39.87%。沿海和内陆产值相差163.24亿元,同比增长3.29%。
根据农业农村部休闲渔业监测分类,我国休闲渔业分为5种类型,分别是:旅游导向型休闲渔业、休闲垂钓及采集业、钓具钓饵观赏鱼渔药及水族设备、观赏鱼产业和其他。其中,旅游导向型休闲渔业、休闲垂钓及采集业为主导产业,2021年产值分别为325.45亿元、252.21亿元,合计占全国产值的71.72%;钓具钓饵观赏鱼渔药及水族设备、观赏鱼产业产值分别为128.83亿元、94.86亿元,分别占比16.00%和11.78%(见图2)。其中,旅游导向型休闲渔业、观赏鱼产业恢复较快,同比分别增长8.02%和5.53%。
图2 2021年全国休闲渔业产业结构占比
1.旅游导向型休闲渔业。2021年,我国旅游导向型休闲渔业营业额325.45亿元,同比增长8.02%。以淡水和海水划分,淡水旅游导向型休闲渔业营业额194.35亿元,同比增长8.25%。营业额排名前5的省份依次为湖北省、四川省、江苏省、广东省和重庆市,5省市营业额总和114.04亿元,占全国总量的58.68%。海水旅游导向型休闲渔业营业额131.10亿元,同比增长7.67%。营业额排名前5的省份依次为山东省、广东省、辽宁省、海南省和浙江省,五省市营业额总和121.71亿元,占全国总量的92.84%。2021年全国淡水和海水旅游导向型休闲渔业营业额对比见图
3-1。
以沿海和内陆划分,2021年,我国沿海11个省份旅游导向型休闲渔业营业额总和188.28亿元,内陆19个省份旅游导向型休闲渔业营业额总和137.17亿元,二者相差51.12亿元。2021年全国沿海和内陆旅游导向型休闲渔业营业额在全国旅游导向型休闲渔业营业额中的占比见图3-2。
图3-1 2021年全国淡水和海水旅游导向型休闲渔业营业额
图3-2 2021年全国沿海和内陆旅游导向型休闲渔业营业额占比
2.休闲垂钓及采集业。2021年,我国休闲垂钓及采集业营业额252.21亿元,同比下降1.96%。其中,淡水休闲垂钓及采集业营业额212.00亿元,同比增长0.80%;海水休闲垂钓及采集业营业额40.21亿元,同比下降14.36%(见图4-1)。淡水休闲垂钓及采集业中,营业额超过10亿元的省份有8个,依次为湖北省、江苏省、安徽省、四川省、湖南省、江西省、山东省和广东省。前六名均位于长江流域,6省营业额总和148.17亿元,占全国总量的69.89%(见图4-2)。海水休闲垂钓及采集业中,山东省、广东省、辽宁省的营业额分别占全国总量的46.91%、19.50%和14.76%(见图4-3)。
图4-1 2021年全国淡水和海水休闲垂钓及采集业营业额
图4-2 2021年长江流域6省淡水休闲垂钓及采集业营业额占全国比重
图4-3 2021年山东、广东和辽宁海水休闲垂钓及采集业营业额占全国比重
3.钓具钓饵观赏鱼渔药及水族设备。2021年,我国钓具钓饵观赏鱼渔药及水族设备营业额128.83亿元,同比基本持平。其中,观赏鱼渔药营业额47.89亿元,钓具营业额40.67亿元,水族设备营业额30.63亿元,钓饵营业额9.64亿元(见图5-1)。钓具产业中,山东省的营业额占全国总量的59.47%(见图5-2)。水族设备产业中,广东省的营业额占全国总量的73.53%(见图5-3)。
图5-1 2021年全国钓具、钓饵、观赏鱼渔药及水族设备营业额
图5-2 2021年山东钓具产业营业额占全国比重
图5-3 2021年广东水族设备产业营业额占全国比重
4.观赏鱼产业。2021年,全国观赏鱼产业产值94.86亿元,同比增长5.53%。其中,淡水观赏鱼产值80.88亿元,广东省和山东省产值分别为22.51亿元和15.27亿元,占全国总量的46.71%;海水观赏鱼产值13.98亿元,广东省产值11.99亿元,占全国总量的85.74%。2021年全国淡水和海水观赏鱼产业产值对比见图6-1。广东省和山东省观赏鱼产业产值合计占全国总量的53.64%(见图6-2)。
图6-1 2021年全国淡水和海水观赏鱼产业产值
图6-2 2021年广东和山东观赏鱼产业产值占全国比重
据海关数据统计,2021年,我国观赏鱼进口贸易额为1411.71万美元。其中,淡水、海水观赏鱼进口贸易额分别为814.37万美元、597.34万美元;观赏鱼出口贸易额为437.66万美元,出口品类主要为淡水观赏鱼。淡水观赏鱼进口贸易主要集中在广东省、上海市、辽宁省、云南省、天津市、福建省等6省市,占全国进口贸易额的99.62%;淡水观赏鱼出口贸易主要集中在广东省、江苏省、上海市等3省市,占全国出口贸易额的99.97%。其中,广东省进出口贸易额均位列第一。
休闲渔业是促进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渔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产业,关联性、综合性和带动性强,是繁荣渔村、富裕渔民,推进乡村振兴的民生产业。从国家、部门和各地2021年相继出台的“十四五”相关规划看,“十四五”休闲渔业发展的政策支持更加有力。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将培育壮大乡村休闲旅游业作为健全乡村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提出“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田园养生、研学科普、农耕体验、休闲垂钓、民宿康养等休闲农业新业态”。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全国渔业发展规划》,提出“培育壮大多种业态,发展休闲渔业,保护传承渔文化”。各地对休闲渔业的认识进一步提高,通过制定各类规划意见,出台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强化规范管理,优化发展政策,加大公共服务。北京市首次将观赏鱼养殖场建设纳入本市渔业高质量发展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单个项目予以不超过200万元资金补助。广东省公开征求《广东省休闲渔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意见,提出要将广东省打造为全球休闲渔业体验新标杆、“一带一路”渔业文化新名片。海南省按照渔业“往岸上走、往深海走、往休闲渔业走”总体思路,在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领导小组下设置休闲渔业专项小组,在省政府层面建立休闲渔业议事协调机制,高规格召开渔业转型现场推进会,要求完善休闲渔业发展规划和配套方案,打造渔业新业态。
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有关规范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文件要求,2021年,江西省出台《江西省重点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提出建立垂钓清单制度,“适时发布全省重点水域禁止垂钓品种清单、禁止垂钓区域及时间清单、禁止使用钓具钓饵钓法清单”。云南省发布《关于规范云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划定禁捕水域范围,明确对垂钓方式、垂钓主体、钓获物数量和标准的管理措施。
沿海地区结合滨海旅游开发、海洋牧场和人工鱼礁建设、深远海养殖平台建设等,发展海钓、“海洋牧场、养殖平台+休闲渔业”等,“十三五”期间,山东省级休闲海钓钓场年接待游客620万人次,经营收入14.3亿元,带动旅游消费145亿元,形成了“一杆钓出大产业”的良好局面。内陆地区依靠江河湖库等资源和大水面生态渔业、稻渔综合种养等产业,打造各具特色的休闲渔业项目。吉林省、黑龙江省等省以冬捕、冬钓为主要内容的冰雪渔业成为渔业经济新的增长点。浙江省千岛湖“巨网捕鱼”是当地旅游的靓丽名片,青田依托稻鱼共生系统,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实现稻田养鱼“既种丰收也种风景”。此外,一些地方积极引导观赏鱼产业发展。天津市集中打造宝坻观赏鱼产业集聚区,全市年产观赏鱼2.64亿尾;福建省福州市金鱼养殖历史悠久,通过挖掘文化底蕴,构建全产业链,金鱼产业稳步发展,年产成品金鱼3000多万尾,产值超3亿元。
各地将品牌建设作为休闲渔业规范发展、提档升级和做大做强的重要抓手,加快休闲渔业品牌培育,加强宣传推介,休闲渔业品牌的市场号召力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山东省依托海洋牧场发展休闲海钓业,创建“渔夫垂钓”品牌,对符合条件的海钓场予以标识使用授权,打造山东省休闲海钓产品和服务的整体品牌,“到山东有鱼钓”成为业内共识。福建创建十四批“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单个项目补助40万元,通过海峡(福州)渔业周·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等平台予以集中宣传推介,形成福建休闲渔业特色品牌。江苏连续举办二十一届盱眙国际龙虾节、二十一届固城湖螃蟹节、十三届太湖放鱼节,以节造市,拉动休闲渔业和乡村旅游消费。上海市连续举办十六届上海国际休闲水族展,有力推动了休闲水族产业发展,年销售额超过7亿元。
行业协会是联结政府与企业、企业与社会之间的桥梁纽带。各地在休闲渔业发展实践中,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在规范行业、服务企业方面的作用,尤其是结合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由协会承接部分职能,参与政策制订、市场监管、产业升级和行业管理等工作。海南省休闲渔业协会发布《海南省休闲渔业(海钓)行业自律行为规范与准则》,系我国首部公开发布的休闲渔业系统性行业自律行为规范文件,旨在通过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休闲渔业有序发展。该文件从行业自律角度出发,对钓场、运营企业、休闲渔船、从业人员、海钓行为、安全生产、环保等多个方面的行为活动进行规范。重庆市休闲垂钓协会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举办培训展览赛事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和协助政府加强管理等做法,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强化行业自律。
近年来,我国休闲渔业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面临着诸多问题。一是产业发展支持有限。目前没有专门用于休闲渔业的中央财政资金和金融、保险支持政策。产业发展仍以渔民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化运作为主,仅部分地方政府在资金、政策上予以扶持。休闲渔业产业地区间发展不均衡,基础设施条件落后,文化内涵挖掘不足等问题短期内难以全面改善。二是多方政策需要协调。休闲渔业产业形态多元融合,涉及多个部门主管领域。不同地区发展休闲渔业,可能存在与环境保护(休禁渔、自然保护区管理等)、土地用途管制(“大棚房”清理整治等)、水库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协调问题,需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具体予以解决。三是相关管理还不完善。对休闲渔船、渔具、人员和渔港的管理涉及安全生产、资源保护等重要、敏感领域,目前仅海南省、广东省等部分地方政府以指导意见或管理办法等形式制定了地方性管理规定。
1. 加大政策扶持。规范休闲渔业用地管理。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要求,保障和规范休闲渔业用地。推动各地将休闲渔业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整合涉农资金,向休闲渔业集聚区倾斜。探索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按照《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创新投融资模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途径,采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健全联农带农有效激励机制,引导社会各类资本稳妥有序投入休闲渔业。针对休闲渔业特点和贷款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在贷款条件、担保机制、风险管理等方面创新制度和产品。
2. 强化引导服务。科学规划引导。根据区域自然和文化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渔业产业基础和结构调整需要,着眼高质量发展,科学编制休闲渔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定位,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休闲渔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各具特色的休闲渔业产业带和产业集群。同时注重多规合一,加强与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等规划有效衔接。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和人才队伍。从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联农带农水平等方面着手,支持休闲渔业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和做大做强。以培养规划设计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接待服务人才为重点,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增加人才总量供给,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加大品牌培育。鼓励和支持经营主体创建休闲渔业产品和服务品牌。有条件的地方应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创建和培育一批生产标准化、经营特色化、服务规范化、功能多元化的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并广泛开展宣传推介,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3. 加强规范管理。围绕休闲渔船管理、渔业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根据休闲渔业不同类型和领域,制定休闲垂钓、渔事体验等技术标准,休闲渔船、餐饮、住宿等安全标准,钓饵钓具水族设备等产品标准,以及相关经营服务标准,构建休闲渔业标准体系并加强宣传贯彻和实施应用。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经营主体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