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宁县林木种苗工作的思考

2023-01-06 04:24冯润怀
甘肃林业 2022年2期
关键词:种苗林木全县

冯润怀

林木种苗是林业生产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保证造林绿化进度,提高营林质量,加快资源增长,实现林业可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战略目标的主要物质基础和产业基础。种苗质量的优劣,是直接关系到造林成活率、林分质量和经济效益的大事。为此,本文就正宁县林木种苗工作的成就、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的思路和重点等方面作以初步探讨。

一、正宁县种苗工作的成就

近年来,正宁县林木种苗工作坚持以全面提高种苗生产质量为中心,以种苗基地建设为基础,以种苗保障供应为目标,以调整种苗结构为方向,注重提高经济效益,认真开展依法治理,全面加强种苗质量监督和市场管理,不断优化树种结构和设施配置,全县种苗工作和产业发展基础化、规范化、产业化、商品化初具规模,已基本满足和保障了全县造林绿化对种苗的需求,也向外供应输出了一大批优质苗木,有力地推进了林业生态建设及种苗产业的进程。

一是基地建设初具规模。按照“产业化、良种化、合同化”的发展思路,正宁县充分发挥国营苗圃主渠道作用,采取专业基地集中育苗和农户分散育苗相结合、千家万户采种与林业部门收购调运相结合的办法,巩固建设了山河、罗川两个国营育苗基地,面积达200 亩;建成了山河镇、榆林子镇、宫河镇1000 亩优质用材林及杂果苗木繁育基地,宫河镇彭姚川村以苹果为主的1000 亩优质经济林苗木繁育基地;建成育苗专业村12 个,专业户560 个。年采集、收购林木种子5.5 万公斤,全县现有各类苗木1.7 万亩、2399.04 万株,为正宁县造林绿化事业提供了充足的种苗保障。

二是树种结构不断优化。按照“树种多样化、结构科学化、效益市场化”的发展要求,正宁县在稳定刺槐、山杏等主要传统树种的基础上,购进了国槐、楸树、椿树、油松等种子,在全县2 个育苗基地和5 个专业育苗村进行示范推广,共计繁育240 亩。经济林苗木更是优中选精,追求品牌,每年都要从外地引进10 多个优质树种、品种进行示范推广,初步形成一个多树种、多林种、多品种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

三是科技投入力度加大。坚持走“科技化、质量化、效益化”的路子,正宁县在种苗生产中加大了科技力量的投入,千方百计提高苗木产量、质量和效益。全县容器育苗数量稳步增加,2021 年达到25 万袋,温室、温棚育苗,地膜覆盖,配方施肥,新农药化肥和生长调节剂等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已经普遍推广。特别是宫河镇彭姚川经济林苗木基地在生产、管理等环节中,新技术、新化肥、新农药、新材料的应用普及率已达到了100%,使全县的苗木质量、产量和效益得到大幅度提高。

四是质量效益同步提高。坚持“造什么林,育什么苗”和“种苗先行,保障供应”的原则,全县种苗生产得到稳步发展,基地规模不断得到壮大,种苗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全县优质壮苗率普遍达到80%以上。全县每年苗木总产值达到3920 万元,根据对专业村、专业户的效益调查,平均每亩地年均纯收入可达3500~6000元左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林木种苗总体质量还很差,结构性矛盾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基地供种、供苗率分别不到30%和20%左右,与发达地区80%以上相差甚远。国营苗圃和专业基地育苗还未真正成为工程造林的主要种苗来源,使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和提高。种苗结构调整的步子还迈得不大,还未彻底摆脱传统生产、管理、经营方式的束缚和压力。

二是种苗市场不规范,林木种苗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没有彻底到位,乱调种苗、调次种苗、以假充真等问题在部分乡镇、村组及人员中普遍存在,给林业生产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也阻碍了产业开发和生态建设前进的步伐。

三是种苗产业化格局尚未完全形成,种苗商品率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目前建成的种苗基地严格地讲还很不正规,很不完善,缺乏许多产业因素和技术措施。生产的种苗树种品种单一,质量不高,没有超前的市场优势。

四是受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苗木市场萧条疲软,销售不畅,县内用苗数量有限,大量苗木需要外调。但因全国各地苗木趋于饱和,致使县内苗木成为企业或苗农的负担,急需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助化解消化。

三、正宁县种苗工作的发展方向与重点

正宁县林木种苗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调整思路,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一是工作目标上,从单纯考虑利用行业自身发展向带动贫困职工、农民脱贫致富,促进林业经济健康发展转变。二是工作重点上,从以国营苗圃为主向以国营苗圃为龙头,大力发展苗木生产基地和专业村、专业户生产转变。三是工作方式上,从宏观管理向为产业提供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和质量管理转变。四是工作手段上,从单一行政管理向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综合手段转变。

(一)加快种苗基地建设,确保造林绿化苗木供应

要按照“巩固扩大现有基地,创建新的种苗基地”的思路,重点抓好两个国营苗圃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经营、生活条件,调整树种结构,提高生产能力,充分发挥其龙头和主渠道作用。稳固提高两个千亩种苗基地的生产能力和苗木质量,加大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创新力度,真正建成具有示范推动作用的专业基地。培育壮大现有种苗专业村和专业户力量,采取科学的指导、管理、经营方式,激发生产热情,增强生产能力,提高质量效益。在树种结构上,要有超前意识、创新意识、市场意识,力求引进、繁育一些名、新、特、优树种、品种,全力构筑坚固的产业平台。

(二)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全面加强种苗质量管理

林业部门和种苗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实行种苗使用证制度。不合格的种苗不颁发使用证,无证种苗不得用于造林绿化。对于种子质量,应抓住三个关键:一是林业部门对县内自采种子要制定统一的管理办法和措施,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收购调运,凡需从外省区调入的种子都要提前上报省、市林木种苗主管部门备案,征得上级部门的同意许可。二是凡外调的种子要由产地签发合格证、检验证和检疫证,调入后还要申请市种苗站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签发使用许可证才能使用。同时还要经当地森检部门进行检疫对象及危险性病虫害复检。三是凡自采种子必须进行质量检验,由采种单位申请,送市种苗站检验合格后签发使用许可证,对于未检验而私自使用的种子查出后一律按不合格种子进行处罚。对于苗木质量,要把握三个环节:一是苗木出圃前必须由县级林木种苗管理部门进行质量鉴定,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苗木不得出圃。二是要加大抽查力度,抽查内容包括两证(苗木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抽查、使用证抽查、合格率抽查。三是造林验收时要把种苗质量作为一项硬指标进行考核,这是今后林业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

(三)增强执法管理功能,建立规范有序的种苗市场

一是要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甘肃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等林木种苗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让全社会知法,让生产者、经营者懂法,让种苗部门用法,真正把执法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执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和林木种苗标签制度,把实行“两证”制度作为当前和今后全县依法治种治苗工作的突破口,把监督检查落实到生产者和经营者身上。三是要认真清理、整顿和规范种子市场。除县级林业行政部门或种苗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林木种子的引进、调拨和销售供应。苗木调配也要按照林业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从事此项活动的单位、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办理齐全应该具备的合法证件和手续,否则就属于违法经营种苗活动。

(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首先,凡从事种苗管理和执法的人员,要进一步加强种苗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熟知法律条文的内涵和运用原则、程序以及准确的尺度,同时还要学习掌握比较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其次,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正确运用好执法管理权限。三是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定立场,秉公执法,公正办案,不徇私舞弊,不草率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种苗执法尽快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和水平,为正宁林业生态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服务。

(五)积极营造环境,扩大苗木销售渠道

针对目前苗木市场不容乐观的形势,要立足现实,着眼群众,超前谋划,持续聚焦苗木滞销问题,积极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方式,继续采取内销加量、外销加力,繁育减量、废苗减负等措施和手段,切实减少现有苗木存量,化解苗木供需矛盾,有效增加群众及苗农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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