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遗民方中通再造复楼之深刻寓意探析

2023-01-06 04:14陶善才
关键词:火灾

陶善才

(中共安徽省委政策研究室,安徽 合肥 230091)

康熙二十五年(1686)四月七日,安徽桐城方家祖宅“远心堂”发生了一起火灾。因此年是丙寅年,下文将此次火灾称为“丙寅火灾”。远心堂又称“方廷尉第”,是明末清初著名思想家、哲学家、科学家方以智(1611-1671)的出生地[1],也是他青少年时代的生活和成长地。丙寅火灾中,受损失最大的就是其次子方中通(1634-1698)在远心堂祖宅中所属部分。“弟舍半遭毁,兄居幸瓦全”[2],弟弟方中履的房子有一半遭毁,兄方中德的房子因风息而瓦全;方中通所居只剩下书室,先辈遗像和诸多著述、字画被焚毁。方中通、陈舜英(1635-1711)夫妇痛心疾首。直到七年后,方中通才在原址重新建造了一座新楼,名之曰“復楼”。

方中通,字位白,号陪翁,一生以父亲为榜样,坚持以遗民自守,著述繁富,主要成就在数学和天文学方面,所著《数度衍》二十四卷,内有“尺算”一卷,“几何约”一卷,“笔算”两卷及其它。当代较早关注其学术的,应是数学史家、科学史家严敦杰,曾在《安徽史学》1960年第1期发表《方中通<数度衍>评述》。近年来,则相继有徐君在《自然科学史研究》2000年第3期发表《论方中通<数度衍>之对数》,郭世荣于《自然科学史研究》2002年第1期发表《方中通<数度衍>中所见的约瑟夫斯问题》,徐君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汉文版)2004年第1期发表《略论方中通的“四算”研究及其特点》,徐君、牛耀明在《阴山学刊》(自然科学版)2006年第3期发表《浅议方中通“九九图说”中的数学思想》,徐君在《阴山学刊》(自然科学版)2008年第1期发表《方中通“合破成立圆法”中的微积分思想》,张永义于《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发表《方中通<哀述>诗释读》。但总体而言,与近代以来持续升温、渐成显学的方以智研究相比,当前有关方中通生平和学术的研究还较为冷清。值得一提的是,肖倩文最近的硕士学位论文《二代遗民方中通及其诗歌研究》(知网数据库),虽以方中通作为主要研究对象,附带介绍方中德和方中履的生平事迹以及诗文作品、遗民情结,惜对其遭遇丙寅火灾及再造“復楼”之关节也未能更多进行深入讨论。

鉴于方以智三个儿子当中,方中通学术造诣最高,遭遇最为曲折坎坷;方以智去世后,方中通的行迹也最为人们关注,而方中通也是清初坚守明遗民志节的典型。故本文旨在以方中通的人生经历和“远心堂”丙寅火灾叙事诗为线索,考述其再造的“復楼”与方氏祖宅“远心堂”的传承渊源,从而揭示其再造“復楼”所赋予的“能传家学,不忘本来”“愤志荷薪,继往开来”等深刻寓意。

一、远心堂祖宅与方中通的早年生活

方氏远心堂祖宅,在安徽桐城城区寺巷内,明清时这里属于“凤仪坊”。远心堂本是方中通高祖方学渐于隆庆二年(1568)以后创建的“崇实居”[1],传承到方中通这一代时,已历经一百余年。

方学渐一生致力洛、闽之道,融贯诸家,崇实为本,所居称为“崇实居”。其孙方孔炤云:“先大父(方学渐)居崇实居近五十年”,[3]晚年则于桐溪边创“桐川会馆”专门用来讲学,万历四十三年(1615,己卯)去世。其子方大镇于天启年间擢升大理寺左少卿,大理寺古称廷尉,故方大镇被称为“廷尉公”,其居又被里人称为“方廷尉第”,方家则称“远心堂”。关于远心堂祖宅,方氏子弟亲友诗文描述较多。仅举两例:方以智流寓金陵时,思念在家乡桐城远心堂筹划保城御敌的父亲,写有一首《思远心》:“远心堂中日百人,中有孙子同苦辛”。[4]方其义在甲申明亡后,想念逃难在外的兄长方以智,写有《七悲》诗(其二):“远心堂上双飞雁,双栖双啄由来惯。”[5]

自方学渐开始,到方以智出生于远心堂(又称“方廷尉第”),再到方以智长子方中德出生于此,远心堂居有方氏五代人。但方中通并不出生于此。由于明崇祯七年(1634)八月,桐城当地发生民变,不久又遭遇张献忠等农民军侵扰,方家遂流寓金陵。方中通正是这年十一月初八出生于金陵,故其小字“钟生”[6],意即出生于金陵(钟山为金陵别称)。

因遭逢明清易代,方中通的一生极为坎坷。他在写给挚友梅文鼎的《与梅定九书》中自述:“通五岁就傅,九岁入都,旋遭丧乱,困顿流离,变名姓为他氏子,十四岁后归桐。”[7]所谓“变姓名为他氏子”,据其“再至前马”诗中自述,甲申(1644)明亡国变后,祖父方孔炤曾命中通“改姓名托王实之送予至溧阳前马陈以元家”[8],他被祖父托人送给溧阳陈以元,从此改姓为陈。陈以元夫人吕氏因为无子,遂以中通为子,携其逃难至金坛县。

三年后,叔父方其义从至交溧阳县令朱公处得知情况,中通才得以被送还桐城,回到祖父方孔炤身边。此时父亲方以智正流离于万里之外的岭南,母亲潘翟携幼弟方中履追寻于后。次年即顺治四年(1647),长兄方中德亦由京师返里。[9]

方中通自十四岁归桐,依祖父方孔炤隐居桐南白鹿山庄。该山庄乃是其曾祖父方大镇晚年创建的别业。[10]明朝廷覆亡后,方孔炤于顺治二年(1645)年七月朔,奉母姚太淑人,率领家小,自金陵回到桐城,本打算回城中祖屋“远心堂”,但船泊蛟台时,因“闻北来有营阵”,觉得城中还不安全,遂“暂栖白鹿山庄”。[11]没想到这一“暂栖”,就是十年,直到他于顺治十二年(1655)秋病卒。

清顺治九年(1652),十八岁的方中通与陈舜英成婚。据方中通“远别离”诗:“生为大家女,母家居江东。十七为我妇,十八来吾桐。”[12]其妻陈舜英正是溧阳陈名夏第三女,陈名夏与方以智曾有指腹为婚之约。也是凑巧,陈以元与陈名夏恰好又是同族行辈。

也就是在清顺治九年冬,已经出家为僧的方以智,在施闰章的帮助下,万里南还,行脚至江西。方孔炤命中德、中通两孙赴庐山相迎。此时距京都死别,方中通与父亲已有近十年未见面。故方以智诗云“五老峰头两不识,父一瞪目儿泪血。”[13]

方中通与兄方中德迎父亲于江西时,幸与母亲相遇于大庾岭青山舟中。母子抱头痛哭后,潘翟率子回到桐城,先赴白鹿山庄拜见了方孔炤,随即回到了城中远心堂。方中通在《奉母过白鹿山庄旋归远心堂》诗中记载:“烽烟阻绝路迢遥,日断飞鸿入九霄。不意黄头过大庾,得依白发到中條(祖父中丞公时隐居白鹿)。墓门松柏离人泪(庄在曾祖廷尉公姚太淑人墓侧),故国川原落日凋。回首天涯千万里,一枝今幸息鹪鹩。”[14]这首诗不啻告诉我们,也就是在顺治九年,方家在中通母亲潘翟的带领下,又重新回到了城中远心堂。

方以智回桐后,愤于安庆巡抚逼其出仕清朝,随即奔赴金陵,正式受戒于高座寺觉浪道盛和尚,闭关看竹轩。三年后,方孔炤病卒。方以智破关回桐守丧,庐墓结束后禅游江西。康熙十年(1671)三月“粵难”突发,方以智被逮(所谓“粵难”,实指清廷以方以智牵涉到反清复明活动为由实施抓捕),不久逝世于万安“惶恐滩”舟中。这段史实,学者任道斌所著《方以智年谱》,以及方以智后裔方叔文、方鸿寿所著《方以智年谱》都有详考,本文不再赘述。

方中通自从与父亲庐山相见,直至父亲因“粵难”去世的十九年时间里,他在兄弟三人中陪侍父亲时间最长,故后以“陪翁”自号,其诗文集亦命名为《陪集》《续陪》,基本上都是清顺治九年以后所作。这些年的陪侍,方中通不仅受到父亲的耳提面撕、学问濡染,也受到父亲忠孝思想和遗民情结的深刻影响。

方以智“粵难”发作时,与第三子方中履一同被逮于吉安,长子方中德尚在南海未归。次子方中通在家乡桐城也被逮系于狱,中通堂弟方中发随即奔赴吉安寻求帮助。经亲友解围,方中通出狱,准备探父时,却又被幽禁于桐城祖宅远心堂附近的“尊经阁”,他只得遣次子方正珠前往吉安侍奉方以智。十月初七,方以智于万安去世,在众亲友出具保状的情况下,方中通才被允许出狱奔丧万安。没想到“粵难”风波不息,次年四月,中通又再次以戴孝之身,被幽禁于桐城“尊经阁”,此前方中德经海陵归来已经幽禁于阁中。期间,兄弟两人曾三次到安庆受审,直到两个月后,终于冤白释放。以上事实,方中通在他的《陪集·陪诗》“惶恐集”中诗记甚详,真可谓“一门涕泪天皆血,满纸淋漓字有声。”[15]

“粵难”案结以后,方中通兄弟三人及堂弟方中发都以遗民自守,以孝养老亲、刻传先世著述为己任。方中通虽然一边养病,一边编纂方以智遗作,但迫于生计,仍经常仆仆道途、奔波南北,与家人聚少离多。正如他在给甥马彤庚诗中说:“跋涉数千里,都为贫所驱”。[16]

二、远心堂祖宅丙寅火灾的诗文叙事

清康熙廿二年(1683),方中通已经五十岁,仍不辞道远,前往岭南恩州,到友人佟俨若家任私塾先生。十多年前,方以智“粵难”案发,佟俨若父亲佟国祯时任安徽提刑按察使,曾是“粵案”审理者之一。当时佟俨若虽与方中通不曾谋面,但深为方中通的一片孝心感动,积极参与营救。“感余热血怜余痴”“据我陈情详抚君,三省羽书急如箭。粤西题请请再三,江右释父江左释男。”[17]由于佟氏父子在其间颇多周旋,使方氏父子“粵案”终得题结解脱。所以方中通这次远赴恩州教授佟家私塾,既是谋生,也算是报恩之举。

哪知祸不单行。方中通滞留恩州未归时,老家桐城的远心堂祖宅突遭一场大火,不仅家产受损严重,还烧毁了诸多先辈著述、字画,方中通自己的多年诗文也焚毁殆尽。有关祖宅被火的诗文叙事,以方中通后来付梓的《陪集》及《续陪》记载最多、最为详实,其他亲友也有诗文涉及,使得我们可以比较全面地了解当时的火灾情况。

(一)方中通关于远心堂被火情况的诗文叙事

方中通的三首《讯内》诗,透露的信息量很大。所谓“讯内”,就是通过询问妻子陈舜英而得知的具体受灾情况。

第一首,写火灾突起的不堪:

回忆逢灾日,亲朋尽一惊(皆为余太息不已,余归惟一自责)。徙薪无力仆(无一仆为余搬,故丝发不救),烂额有余甥(马千仞奔救被砖击)。湫隘存三代(当灾时余亲丁在家者三代,计十四口同栖书室度夏),艰难创数楹(内子向亲友假贷始创厂屋数间)。当时曾露处,亦足慰平生。[2]

这首写到当时火灾突发后,家人和亲戚忙于救火的情况。方中通既自责未能及时归来,也责怪家仆救灾不力。灾后,祖孙三代、一家十四口人(除外出),同栖于方中通未遭灾的书室。因拥挤不堪,妻子陈舜英只得又向亲友借贷了一些钱,临时搭建了数间棚舍(即厂屋),以供家人暂为栖身。

第二首,写未能及时归来的自责:

客中因事异,问易便疑猜(丙寅四月七日家被灾,是日余在恩州因有躍卵之异,占得旅之三爻焚次丧仆俱验)。养志惭无状,承欢反被灾(向居廻楼西首)。郁攸神不恤,黻佩壸旋开(茂人斋有黻佩圆壸旧额,请老母居此,诚大孝也)。恨我书锓木,栖迟未早回(余梓数度衍将半,始闻灾信,不能中止,故待事竣始还)。[2]

这首诗交待了受灾的具体时间是丙寅(1686)四月七日。当时方母潘翟老夫人住在远心堂“廻楼”西首,火灾导致廻楼被毁,潘翟移居远心堂里另一边未遭灾的“茂人斋”。这条信息其实也是告诉人们:父亲方以智就是出生于此宅。因为“茂人斋”本叫“黻佩园”,原是方中通祖母吴令仪的居处。吴令仪不到三十岁就早逝,其诗文集由方以智后来编纂付梓,称《黻佩遗集》。现在,“茂人斋”仍留有“黻佩圆壸”旧额,与表彰茂德懿行的“茂人斋”之斋名,意思基本是一样的。这次让母亲住到“茂人斋”,犹云“皇后住坤宁宫”,故云“请老母居此,诚大孝也”。[2]方中通感到尤为惭愧的是,当时他客居岭南,曾“问易”怀疑家中要受灾,后来果然灵验;接到灾信后,却因正忙于《数度衍》著述的锓板,仍未能及时归来。

第三首,写亲戚援手相帮的恩情:

弟舍半遭毁(三弟屋在正内楼者被灾),兄居幸瓦全(伯兄拜火诚切,风息得免蔓延。止焚正楼廻楼厢楼,上下二十四间,即余亦尚存书室)。救焚如噀酒,周急便资钱(伯兄当即惠五金布十五疋,更为球儿制衣)。推食延朝夕(三姊惠米二石,他物甚多。四弟惠谷四十石,琫珠各三金),羁栖历岁年(余归时,内子同子女尚居书室)。恩深惟手足,稽首泪涟涟。[2]

从这首诗看,丙寅大火主要烧的是正楼、廻楼、厢楼,共烧毁了上下二十四间房屋。受损主要是方中通所居宅第,仅存书室;方中履在正楼内的房子也“半遭毁”,只有方中德的房子,因风息而“幸瓦全”。火灾发生后,四弟方中发及三妹(嫁于城中左氏)等亲友积极援手相帮。

(二)关于藏书及著述受损情况的诗文叙事

火灾造成方中通藏书损失巨大,特别是先辈著述及字画受灾严重,甚至无可挽回。方中通对此尤为痛心疾首,故有多首诗反复提起。

方中通得知家中被火时,已经是康熙二十六年(1687)夏,距火灾发生已经过去了一年时间。他在《丁卯夏初始闻家中去夏被灾》中写道:

身外何堪惜,家原是赤贫。只愁难慰母,不问可伤人。笔墨犹遭劫(先祖字先君字画先叔字及清芬阁字画俱烬),诗书岂避秦(先祖分授及余续购藏书凡三万馀卷,余手录书尚高三尺,皆付一炬)。视余为俗子,早报恐辛酸。[18]

这首诗主要写“笔墨遭劫”情况:一是先祖的字、先君(方以智)的字画、先叔(方其义)的字,以及祖姑清芬阁(方维仪)的字画,俱遭焚毁。另外,还有先祖分授(从这句看,此处先祖应该是指方孔炤)给方中通的有关书籍,以及方中通自己购买的藏书,共有三万余卷,另有他自己抄录的书(三尺高),都在火灾中付之一炬。看到一片残砖碎瓦,归来后的方中通,悲不能禁。正因损失太惨重,家人怕他过于辛酸,受不了打击,所以一直迟迟未报信给他:“视余为俗子,早报恐辛酸。”[18]

方中通在《归里》诗中写道:

啼痕岭外促归来,触痛犹馀瓦碟堆。妄想门闾从此大,那知堂构复成灰。破巢重破天难问,愁海添愁赋可哀。遗像不能逃此劫,图书应共变尘埃。[19]

想当初,祖父方孔炤丧事完毕,方中通兄弟三人奉母回到城中祖宅远心堂,还盼望着“妄想门闾从此大”,不料,“那知堂构复成灰”。这场意外发生的火灾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与之前的“粵难”联系起来,真可谓是“破巢重破天难问,愁海添愁赋可哀”[19]。从这首诗来看,这场火灾烧掉的,除了前述所毁著述字画等图书外,应该还有先辈的遗像,尤令方中通痛彻心扉、不能自已。

关于先人著述及自己诗文受损的具体情况,方中通念念不忘,直到六十岁时,还在《续陪》卷二《物理小识编录缘起》一文前序中,再次详细列举:

丙寅夏余家被灾,凡先人书及余三十年钞纂并所著《周易深浅说》《四艺略》《揭方问答》《得学解》《今韵》诗文稿尽付之灰烬矣。《数度衍》《律衍》《篆隶辨从》《音韵切衍》幸于簏中相随入粵,故余诗文记忆不全,《陪集》中仅得十之三四。去岁归,祝老母寿,复得此篇,又忘之未携。儿辈今始邮寄。信乎,物之存亡,时之后先,俱不可强也。[20]

(三)同时代他人对远心堂丙寅火灾的诗文叙事

方中通诗文记载丙寅火灾虽多,本文不必全部枚举。而同时代他人的相关诗文,则是以不同的视角对丙寅火灾叙事作了重要补充。

方中德在给弟弟方中履《汗青阁文集》作序时提及:“尝欲论定《史核》一书,枕籍搜讨……又辑《四诗鼓吹》一编,丙寅之灾,忽罹煨烬。”[21]在《答阎百诗徵君书》中,方中德感叹:“惟恨先世所藏典籍,向经迁移散帙。其馀复罹煨烬。”[22]

方中履在《随衍室印谱题词》中说:“吾仲兄生平精于历律、数度、七音、六书之学,寤寐饮食未尝不在,而印章其馀事也……读其诗,然后可以观斯谱,惜乎被灾,吾兄诗文多不存。”[23]

方中通的姐姐方御,在为陈舜英《文阁诗选》作序时,也提及火损失情况:“篇什颇多,惜乎被灾。而弟妇之诗付之秦灰楚炬矣。今将复起文阁,而阁中之诗记忆者不二三。余检匣笥,凡所存弟妇诗,尽录以寄,并为数语誌之。他日锓板或即以此为序,亦不负吾两人金陵之遇为最初云尔。”[24]方御此序中所谓“秦灰楚炬”即是指丙寅火灾,而所谓“复起文阁”,就是复起的“復楼”中的文阁。

丙寅火灾发生后,隐居江上的父执钱澄之也很快得知消息。他的《与方田伯》尺牍,透露的信息量很大:

突闻回禄之变,恫骇累日。百年故居,一旦焦土!吾辈束发游宴,庭前阶下,唱和如昨,忽罹此阨,能无泫然?知世兄所居独全,然北堂受惊不小,伏望善为安慰。累世藏书,闻属位兄者尽毁,素伯亦未免零残。年来著作无恙否?念之痛惜!便羽附至鄙私,希为道及。[25]卷一

方田伯,即方中德。“回禄之变”即指丙寅火灾。“世兄所居独全”,是指方中德的房子因风息而“幸瓦全”,未遭重大损失。“累世藏书,闻属位兄者尽毁”,意味着方家藏书,属于方中通(即位兄)的那部分“尽毁”(但依方中通自己的记载,还有些残存,况书室没烧毁)。“素伯亦未免零残”,素伯即方中履,所谓“零残”,也即方中通所言“半遭毁”。

钱澄之这封尺牍非常重要,指明了远心堂乃方氏“百年故居”,不啻是交待了方氏祖宅远心堂的“百年”传承渊源。由前文所述,从方学渐隆庆二年(1568)迁城后创建崇实居(后称远心堂),到康熙丙寅(1686)被火,正好118年。钱澄之在信中回忆“庭前阶下,唱和如昨”。那时他与方以智、方文、吴道凝、周岐等一班少年同学,结社城南泽园,到方家远心堂游宴唱和,当是习以为常之事。方以智就曾写过他们这些同学少年:“所志同,言之又同,往往酒酣,夜入深山,或歌市中,旁若无人。人人以我等狂生,我等亦谓天下狂生也。”[26]

三、方中通再造復楼之深刻寓意

康熙三十一年(1692),方中通从岭南回到桐城,决定在所属宅基旧址上重建一座楼。楼建成后,名之曰:“復楼”,此时距丙寅火灾已经过去了七年时光。他悲欢交集,感慨万端,赋诗记之:“重建一楼起,悲欢并在兹。病驱多难后,糊口暂归时。聊慰高堂志,应舒同室眉。独怜贫贱累,犹欲向天涯。”[27]方中通再造復楼,表达“聊慰高堂志”,可是,他难道仅仅是在安慰年近八旬的老母亲吗?诗中所说的“高堂志”究竟是指什么?

妻子陈舜英也喜而赋诗《復楼落成》曰:“一自倾危后,荒凉七度秋。芙蓉先傍户,峦岫共登楼。暂息风尘倦,还教菽水酬。城横云雾里,树色到窗收。”[28]她为丈夫能够“暂息风尘倦”,不再奔波南北而欣慰;为其“还教菽水酬”,可以在家孝养老亲而欣慰。可是,陈舜英对復楼的落成,难道愿望仅仅止于此吗?

而四弟方中发对復楼建成的喜悦,于《再题復楼》诗中表达得更为直接:“兴废初何定,箕裘喜再开。世随千劫转,天自寸心回。丹穴新雏满,乌衣旧燕来。板舆登览便,恰上万年怀。”[29]卷六诗后还有附注:伯母(即潘翟)是年八旬,恰当楼成之日。这首诗的重心就在于“箕裘喜再开”,应是契合了復楼之“復”意。

具体来说,方中通再造復楼,至少寄予了以下三层寓意:

一是表达“能传家学,不忘本来”的夙愿,惟如此才是“聊慰高堂志”。

由于远心堂并未全部焚毁,方中德所居“幸瓦全”,方中履所居“半遭毁”,惟方中通所居损失最为惨重。对祖宅的修缮和部分恢复重建,是逐步进行的。最先修复的就是远心堂西首的“廻楼”。时间是康熙二十八年(1689)。方中通有诗记载:“灾后复何急,安亲志便舒。抚心愁故址,努力建新居。择定乘秋熟,移来度岁除。弟兄同一愿,从此易门闾。”[30]

廻楼修复后,兄弟三人拟定于秋熟时节,复迎老母入其旧室,可谓“安亲志便舒”。方中通因与岭南友人事先有约,加之也是迫于生计需要,尽管他已经五十六岁了,还是不得不又一次辞别老母,告别妻子,再至千里之外的恩州,一边谋生,一边刻书。但不久又接到凶信:三弟方中履去世了!中通写诗哭曰:“五岁藐孤全是痛,八旬衰白岂堪伤。”[31]

所谓“五岁藐孤”,是指方中履独子方正瑗,实际此时才虚四岁;“八旬衰白”是指老母亲潘夫人,实际此年七十六岁(据《桐城桂林方氏家谱》)。按,方氏家谱中关于方中履的去世年份康熙戊辰(1688)有错,方中通此诗可证中履去世于康熙己巳(1689)。另外方中发也有《除夕哭亡兄素北兼怀伯仲两兄》“主祭孤儿三尺许,尸饔老母七旬馀”,[32]卷九此诗也是写于康熙己巳中履去世的这年除夕。

三弟方中履的过早去世,对方中通打击很大。他在《哭三弟》诗中说:“飘摇恨我是饥驱,尔自成名作世儒。七略从来归少子,三荆此日惜同株。”[31]他原本以谋生和刻书为最紧要任务,现在三弟的过早去世,让他更加感到“业世儒、传家学”的迫切性,故而在《慰母》诗中表示:“亡亲存泽遗书籍,慈母含悲训子孙。分内长贫何足虑,能传家学便酬恩。”[33]希望在孝养慈母的同时,不忧长贫,能传家学。

这种“弟兄同一愿”[30]、以传承家学为使命的心情,对方中通来说,愈到后来愈迫切。他在给兄子方玟士的《管见録》作序时,强调:“余家五世以来,理学经济文章,为方内景仰。”[34]希望后辈不要忘记家世业儒的本来面目。在《心学宗续编自序》中,他又明确表示:自高祖明善先生(方学渐)至其父文忠先生(方以智),“四世皆有书行世……独先君(方以智)遭乱出世,以象数讲三教,以柏树子讲木铎。知者固知为孔孟之功臣,而不知者只尊为菩萨佛祖而已。门庭各别,心虽可原,而迹实莫掩。”企图还原其父的孔儒本来面目,表示“不敢负先君之教,以负吾屡世相传之教耳。”[35]

二是期望“愤志荷薪,继往开来”,惟如此才是“箕裘喜再开”。

正如前面介绍的《归里》诗中所言:“妄想门闾从此大”[20]。作为一个坚守志节的遗民,方中通最根本的愿望,当然还是希望子孙后代能够传承自高祖方学渐奠基的方氏累世家学。而他自己则处于承前启后的关键,因而更觉得重任在肩。故在《示琫珠琪琇球五子》诗中,特别强调“倘能负荷先人业,岂独逢时姓字扬。”嘱咐他们:“家学已惭捐一代,休教年少误翩翩。”[36]又写诗给兄子方正瓀,反复叮咛:“阿咸珍重文章好,五世书囊望尔担。”[37]凡此,都表现出他对传承家学的强烈愿望和担当意识。

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也就是復楼建成的这一年,方中通次子方正琫于“荷薪馆”内设帐讲学。这从方氏家学传承上来看,当是一起标志性事件。方中通非常高兴,赋诗曰:

吾儿愤志及初春,最喜书声到荷薪。五世传家何可谢,六经遗教岂嫌贫。下帷更结英才伴,设帐翻成好士人。继往开来知不易,且将棉力任千钧。[38]

值得注意的是,这首诗还有一个较长的前序:

曾王父廷尉公建“至善堂”,奉明善公木主于其后室,二丁邑祭毕,讌邑侯堂中,列子弟击磬歌诗,彬彬礼乐之风,诚盛事也。别构数楹于其北,颜之曰“荷薪斋”。子思有言:其父析薪,其子弗克负荷,伋每思之大恐,而不懈也。廷尉公之取义荷薪也,戒彼弗克耳。常著有《荷薪义》,遭乱后尽为墟矣。今四弟捐宅为明善公“崇实会馆”,二丁公典永行于此,先是余兄弟復立“荷薪”,适在此北,岁入赁租,貯以刊先人书,今年正琫愿输其赁,以为设帐之所。盖亦不敢以私废公也。[38]

从这首诗及前序可知,方中通认为,其次子正琫于荷薪馆设帐讲学,意义非凡。“荷薪”之义,本来就是中通祖父方大镇(即廷尉公)表达传承家学而命名的。方大镇曾表示:“先侍御(指方学渐)之学是谓正学,先侍御之教,是谓正教,独立而无所惑也。己书曰:‘厥负基,厥子乃,费肯堂,矧肯构。’小子不敏,窃鳃鳃然堂构之。”[39]他的诗文集也多以“荷薪”命名,如《荷新义》《薪新韵》等。他在“桐川会馆”之北设立“至善堂”,奉明善公方学渐木主于内;又于“至善堂”旁建“荷薪斋”。可惜此斋毁于兵乱,“遭乱后尽为墟矣”[38]。“荷薪斋”这片宅基地,估计后来归属于方中发,所以方中发又重新将其捐献出来,作为纪念明善公方学渐的“崇实会馆”。

至于为什么不利用原来的“桐川会馆”(含“至善堂”),而另建“崇实会馆”?根据方大镇《宁澹居文集》中的“续置会馆颠末记”,原来,“桐川会馆”(含“至善堂”)从创建到历次修缮,都有合邑士绅捐资,曾被兵道张公题为“鸣鹤书院”[40],那么就有了合邑公有的书院性质。而这次四弟方中发捐出并“公典永行”的“崇实会馆”,应该属于方氏家塾性质,兼有纪念明善公方学渐之意。于是方中通兄弟几人,在“崇实会馆”之北也复设“荷薪馆”。而中通之次子正琫“愿输其赁,以为设帐之所”[38],用来讲学和刊行先人之书,这不正是对“析薪负荷”的最好诠释吗?

如此,则兄弟四人主导的“荷薪馆”之复设,与方中通的復楼之“復”建,意义基本相同,都是“继往开来知不易,且将棉力任千钧”。[38]其关键就在于“愤志荷薪,继往开来”八个字上。

三是寄予“冬炼三时,天留一磬”,惟如此才能“果硕仁復”。

方中通所说的“且将棉力任千钧”,又并非仅仅是“荷薪”那么简单。从他专门为復楼写的《名復楼说》,可以一窥端倪:

天地之心,非復不见。曾知剥即为冬关乎?消息固不爽,使徒怨尤一往,不豁然有以復之,吾恐出入咸疾烂而不反也。不为时势所迷,幸此不远。休敦于频。人人独復,斯天地尽復矣。偶因灾后重建一楼,遂名之。[41]

显然,復楼之“復”,源于《周易》復卦,卦象为一根阳爻居于五根阴爻之下,寓意为冬季极寒时节,雷在地中,阳气奋于下,其势必上。方氏家族历遭劫难,真可谓:“曾经逆贼乱天翻,不道还留此一门。应与北都同日尽,况遭西粵旧时冤。”[33]现在,包括丙寅火灾在内的这些劫难渐渐已远,极寒时节也终将成为过去,所谓“剥即为冬关”[41],意味着春天必将到来,表明方中通对传承和复兴家学、重振家声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实际上,关于復卦,其父方以智生前亦多有垂示。在一次冬至日与子弟参禅时,方以智开示说:“天地之心,何处不在?然而非復不见,非剥不復。”“冬至是好时节,平气齐天,尤是吉祥。”认为天时四气统摄于一“冬”,非到“冬”时,不足以春、不足以夏、不足以秋,也即冬季的阴气中潜伏着阳气之生机,一如死灰可以复燃,因而练就了春夏秋三时。这既是对天道规律的客观认识,也是对自身作为明遗民所处险恶政治环境的清醒。方中通曾对曰:“冬炼三时传旧火,天留一磬击新声。”[42]第三册卷五所谓“旧火”,既是方氏累世家学,也是明遗民关于“故国之火”的隐语。而“天留一磬击新声”,意味着命脉未绝,只待发出天地之新声。方中通《名復楼说》其实正是对以上这段父子对话的温故,告诫自己要“不为时势所迷”,而“天地之心,非復不见。”[41]因为“天地是最毒之东西,则天地之孤最毒。不毒不孤,不孤不毒。天地托孤于冬,霜雪以忍之,剥落以空之,然后风雷以劈之,其果乃硕,其仁乃復。”[43]

对此,学者谢明阳认为:所谓“天地之孤”,即是方以智的自许。天地痛下杀手,以锤炼其孤,以霜雪忍之,以剥落空之,以风雷劈之,然后才能“其果乃硕,其仁乃復”。天地之孤同样也要经受生命苦难的洗礼,同样也要用最狠毒的手段自我砥砺、自我鞭策,这样才能开创时代的新局。[44]因此,方中通再造“復楼”,也表达了将天道规律转化为人事规律,为传故国“旧火”、期待“天地尽復”而努力的信心和决心。

结语

清初以遗民志节自守的方中通,何以如此重视在百年旧业中再造“復楼”?这是因为:方氏祖宅远心堂,从高祖方学渐(世称明善公)于明隆庆二年以后创立以来,历经曾祖方大镇、祖父方孔炤、父亲方以智,传到清初方中通时,已历经五代学人、百余年时光,不惟是方氏祖德家声的象征,也是其累世家学传承的重要载体。“闻明善之教,即闻孔孟之教;传明善之心,即传孔孟之心。”[45]以遗民志节自守的方中通,处于家学家声传承“继往开来”的关键环节,丙寅火灾后再造復楼,并突出其名“復”字,更是寄予了十分深刻的寓意。而作为生死相从的兄弟,方中发自然是心领神会,于前述《再题復楼》诗之前,还有一首《復楼落成仲兄命赋五言》:“旧业馀荒址,楼惊不日成。地高尘一扫,天豁眼双明。復阁书充栋,虚窗山过城。漫疑规制简,著意在题名。”[46]这首诗更明确地表达了方中通再造復楼之目的:百年旧业远心堂中,復楼终于重新落成,必将一扫尘俗、天豁眼明。只要不为时势所迷,坚守“不忘本来”,坚持“继往开来”,就一定能荷薪传火,也必将发出一磬天地之新声。尤其最后一句特别强调“著意在题名”,更是对后人的着意提醒和郑重嘱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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