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敦臣,于 蓉, 李荣长
(1.山东省泰安市大河水库管理服务中心,271000,泰安;2.山东省泰安市水利局,271000,泰安)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 (以下简称黄河国家战略)是重大国家战略,通过着力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 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深度融入黄河国家战略,对于泰安科学谋划水利高质量发展蓝图,加快推进泰安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泰安地处鲁中泰沂山区,辖6个县(市、区)和3个功能区,总人口547.8 万, 总面积7 762 km2,分属黄河、淮河两大流域,其中北部黄河流域面积6 457 km2, 占全市总面积的83.2%、 占山东省黄河流域面积的47.5%。 域内东平湖是山东省第二大淡水湖、 黄河流域唯一蓄滞洪区,也是国家南水北调东线重要调蓄枢纽和山东省胶东调水工程源首;贯通泰安全市的大汶河是黄河下游最大支流。 特殊的地理位置凸显了泰安在山东落实黄河国家战略中的地位。
泰安市现有各类水库686 座,总库容9.36 亿m3;塘坝3 507 处,总库容1.03 亿m3;泵站842 处,地下水水井22.6 万眼; 大汶河干流已建成唐庄、泉林、汶口及戴村坝等11 座大型拦河蓄水工程;大中型灌区42 处,全市节水灌溉面积20.3 万hm2,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662 6。这些工程在拦蓄雨洪资源、防汛抗洪、抗旱减灾、保障工农业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东“三个走在前”和黄河国家战略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泰安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300 m3左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不足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7; 水资源总量不足、时空分布不均、与生产力布局不相适应; 水资源调配体系不完善,域内大汶河雨洪资源利用仍有较大潜力,域外水源单一;引黄工程设施配套不完善,1.21 亿m3引黄水量指标未得到充分利用;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程度不高,资源型、工程型、水质型和管理型缺水同时存在。
节水管理制度不健全,有利于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和效益的水价形成机制还不完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步伐不快、成效不明显,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没有真正构建。
应对极端天气事件能力不强,防洪减灾工程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中小河道综合治理标准不高,大汶河下游蓄滞洪区排水能力不足, 部分小型水库水闸存有安全隐患;雨水情、工情监测自动化水平不高, 洪水测报、调度及抗洪抢险决策指挥信息化体系尚待进一步完善。
到2021年年底,泰安市仍有1 464 km2水土流失面积需要治理;域内5个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1个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治理标准不高。
各县 (市、 区) 水行政主管部门、 工程管理单位根据各自的资金、技术条件规划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致使全市没有形成统一的智慧水利信息化平台,难以实现资源共享,已建成系统的整合集约利用程度不高。
对黄河文化、大运河文化、大汶河文化等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对其内涵和时代价值挖掘提炼不足,文化遗产保护欠账较多,整体性、系统性保护不够;活化利用形式单一,与文化旅游资源整合程度不高,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足。
黄河国家战略的实施为沿黄各省(自治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难得历史机遇。 泰安水利应抢抓先机、把握主动、统筹谋划,深度融入国家及省(自治区)黄河战略的水利高质量发展规划并稳步推进实施。
泰安加快水利高质量发展,必须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根治水患、防治干旱”为目标,以构建现代水网为主线, 以大汶河“Y”型水系为骨干,库河林田渠点线面结合,引蓄调并举,保护治理并重,打造具有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水美城乡,以完善的现代水利保障体系支撑助推泰安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
推进泰安水利高质量发展,要坚持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 量水而行、“四水四定”,风险防控、保障安全,流域统筹、系统治理原则,立足泰安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努力构建上蓄中引下调、五水高效统筹的水资源配置格局,蓄分滞泄并举、兴利除害兼顾的防灾减灾格局和山林田草绿、河湖库渠美的水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格局。
(1)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坚持“四水四定”,建立完善覆盖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管理, 开展地下水超采区分析评价,强化地下水资源保护;联合行政审批部门加强项目规划、建设的水资源论证, 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建立健全水资源监测预警预报体系,推进河流湖库水文水资源信息采集和传输系统建设,开展河流水量调度达标河段评价标准研究、重点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分析研究,探索建立全市和特定水域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评价机制。 强化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实现非农取水纳税户的远程在线监测计税计量。
(2)落实国家节水行动
探索建立集约节约用水促进机制,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等四类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加大对重点用水户取用水情况监控,强化计划用水管理,严格落实各行业用水定额及各领域节水标准。 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和各类节水载体建设,积极培育水效领跑者、节水标杆单位,引导全社会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3)优化水资源配置
发挥东平湖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通道和山东省水资源调配中枢作用,积极探索长江、黄河与东平湖水系连通的可行性路径。 统筹长江水、黄河水、大汶河水、地表水、地下水和非常规水资源,加强区域水系连通和水资源优化调配能力,稳步推进泰安现代水网配套工程建设,实现区域水资源联合调度。 加快中小型水库增容等重点工程建设,最大限度地拦蓄雨洪资源;适时兴建一批中小型水库;以东平湖为东平县域集中供水主水源代替现状地下水源;推进南水北调东线后续工程泰安支线工程、引黄入泰工程建设, 以本地水资源为主,以长江水、黄河水为补充,保障大汶河及主要支流基本生态用水。
(4)保障城乡供水安全
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 推动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 优化水源布局,健全应急体系,提高供水保证率和应对突发水安全事件能力。
(1)统筹大汶河等主要河道综合整治
实施河道清淤、堤防加固工程建设,恢复、提高河道行洪能力。 完善河道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落实防御措施,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实施中小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提高防御洪水、抗旱应急能力。 推进实施城区水系贯通、积水点改造及内涝严重区应急排水等工程建设, 构建以排水河道、排涝承泄区为主要水流路径的城区排涝体系,将中心城区内涝设防标准提高到超50年一遇。
(2)加强东平湖蓄滞洪区综合治理
推进东平湖金山坝加固、黄河分流、居民迁建等工程建设,实施东平湖南排北泄通道清淤工程,提升东平湖防洪安全水平。 完善湖区排涝工程体系,疏通湖区排水干渠和湖东排涝通道,加强低洼区排涝泵站建设,完成湖区内三类以上病险水闸除险加固。
(3)实施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提标升级建设
开展大汶河防洪调度决策支持系统建设试点, 加强与东平湖的防洪联合调度,提升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流域内水工程联合调度水平。 加强水旱灾害防御专家队伍和抢险应急队伍建设,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防御方案,开展应急演练,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以大汶河干流及柴汶河等重要支流生态保护带为依托,强化水土保持、点面污染源治理和河道生态水系建设,深入推进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
(1)加强山丘区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能力建设
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清洁型为重点,完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 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采用遥感等先进技术,及时发现、查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 大力引进民间资本投资水土流失治理。
(2)促进河湖生态系统健康
加快推进东平湖生态综合治理、大汶河地表水超载治理, 采取建设沿湖生态隔离带及生态补水等措施,促进东平湖、大汶河等水体生态修复,恢复河湖沿岸生态系统;完善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提升河湖长和河湖管护人员履职尽责能力水平;强化河湖岸线用途管制和集约节约利用,建立完善岸线资源保护长效机制。
(1)深化水利改革
深入推进水资源税制改革, 利用税收杠杆调节用水需求; 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步伐, 建立合理反映农业供水成本、 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水价形成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行政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深化水利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创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机制和运行管护机制, 实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市场化、集约化、专业化。
(2)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强化水利法治建设, 为加强河湖水系管理保护提供法治保障; 强化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构建现代化水行政管理体系。围绕法定职责履行监督职能,聚焦水资源、水土保持、河湖管理等业务开展行业监督; 对水事违法案件依法从严从快查处,维护良好水事秩序。
(3)加快数字水利建设
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要求,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构建具有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数字水利体系。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水利业务建设数字水利基础设施, 打造水利业务应用平台。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现代化水文站网体系; 配合打造“智慧黄河”数字化平台构建黄河下游数字管理和业务应用体系。
深入挖掘具有泰安特色的水文化资源,通过建设水文化长廊、水利博物馆、水情教育基地等载体,加强水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形成汶河文化、运河文化、黄河文化、水浒文化等共同繁荣局面。 加快水文化与旅游、 教育融合步伐,努力为社会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水文化产品和服务。增强水文化教育引导功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水利干部职工文化素养,为推动新时代水利高质量发展凝聚精神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