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波 胡水生 罗 洪
(1.峡江县玉笥山林场,江西 峡江 331409;2.江西井冈山企业集团,江西 井冈山 343600;3.峡江县林业局,江西 峡江 331409)
所谓城市森林生态文化,即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中,人们与树木、森林、自然朝夕相处,产生了一种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为核心的文化现象,即生态文化[1]。生态文化包括生态物质文化、生态精神文化和生态体制文化[2],生态文化就是一种体现真、善、美的文化,其内涵包括物质、精神、体制3个层面[3]。生态文化是森林文化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也是森林城市创建的关建环节[4]。峡江县动植物种类繁多、物种多样性丰富;水资源充盈,水系发达;地形以丘陵为主,亦有山峦耸立;历史人文与民俗风情特点凸出。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厚重悠久的历史文化,是峡江县发展城市森林生态文化的基础。
生态科普教育场所是以进行生态科普活动、生态文化节等活动而专门修建或是依托现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城区综合公园等设立的有相应科教功能的室内或室外场所[5]。主要包括对社会公众开放并提供服务的生态科普教育或是生态文 化活动所需的广场、绿地、苗圃及其他各类室内外场地,是森林文化体系建设的重要物质载体[6]。峡江县拥有优良的生态本底,丰厚的生态文化基础,目前以锦绣湖湿地公园、百花公园、玉笥山省级风景自然公园等为主的生态资源景观场所,建有一定的宣传展示设施设备,拥有宣传展示步道、文化长廊等,具备建设生态科普教育场所的基础条件,但未与生态主题相结合,未凸出弘扬生态文化建设情况,且宣传内容科普性不强,暂未建设语音讲解或电子导览系统,需进行系统的改造提升。
峡江县玉笥山林场、盘龙江林场、林木良种场、中药材种植基地等场所的动植物资源极为丰富,生态环境优良,科教资源丰富,建设有宣教标识标牌和游览步道,有适合提升改造的宣教场所,但部分设施设备老化,场馆闲置,没有配套的讲解宣教服务,需进行系统的改造提升。目前,峡江县在各类公园绿地、风景区、产业园区及基地等地建设有宣传栏、展示牌等设施,但存在设施数量不足且形式单一,其内容与生态、环保等主题关联度不高,标识体系的系统性不佳等问题,不能为大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宣教科普及导向服务。
峡江县积极举办生态宣传活动,目前每年已经能够举办县级活动 5 次以上,包括新春义务植树、杨梅节、世界环境日、森林防火、民族文化节等生态文化节,主要形式包括体验、展示、竞赛、演出等。近年来峡江县的生态宣传活动在持续开展,且开展状况良好,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目前,峡江县中心城区、各乡镇的公园、广场、主要道路、社区等居民集中活动场所均建有宣传展示区域,可悬挂或张贴宣传标语,竖立科普展示牌等,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宣传的基础良好。但现有的宣传内容与生态文化、绿化环保、森林城市等主题的相关性不足,全县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距离90%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近年来,峡江县以新春义务植树、“3·12”植树节、“3·21” 国际森林日等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新理念,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出“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良好社会风尚,全县人民绿化意识不断提高。
古树名木是重要的自然遗产和历史文化遗产,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价值、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被誉为有生命的文物[7]。根据峡江县2020年古树名木调查统计资料,峡江县全域现有单株古树名木3 691 棵,位于11个乡镇,其中一级古树93棵,二级302 棵,三级3 296 棵,已挂牌古树674株;古树群7个。全部共有39个树种,樟树在其中占比最多(共2 065 株,占比 55.95%)。峡江县古树名木主要分布在“四旁”,尤以村旁居多。部分古树受人、畜影响较大,修路、建房导致的树干周围大面积硬化问题;树木周围吊养耕牛、圈养家禽等对树皮造成损伤,产生土壤板结等问题。此外,全县仅有18.26%的古树已挂牌,未制作统一的铭牌,未修建围栏。
依托县域内的森林、湿地、名山、大川等自然景观,建设弘扬生态文明、展现生态建设优秀成果、宣传普及森林知识的科普教育基地,以期形成地域空间布局合理的科普宣教体系,提升峡江县的城市文化品位。对县域内10 个建设条件较好的宣教地点进行重点提升改造,对其进行宣教体系的重新设计,将其打造为具有实物展示、影像投放、文字介绍、专人解说等功能的,能够进行参与式、体验式科普活动的自然课堂、科普基地。
为进一步提高峡江县森林城市建设水平,丰富县域生态文化建设内容,应推进生态科普标识系统在森林城市中的应用与推广,全面提升生态标识在传播生态理念、发挥生态功能、完善生态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切实增强森林城市的文化魅力和惠民水平。对现有的各类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城镇居民集中活动的场所,进行生态科普标识的改造提升,增加标识数量、丰富标识形式、标识内容凸出体现森林生态文化、生态环境保护、动植物科教知识等信息。对于新增的各类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应采用较高标准,全面建设风格统一、内容丰富的生态科普标识体系[8]。
依托县域内的城区广场、湿地公园、苗木基地等适宜开展生态科普活动的场所,开展主题丰富、形式多样、内容充实的生态宣传与科普宣教活动。同时,在县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及单位、学校、社区等地组织开展生态知识竞赛、自然科普讲座等活动。通过举办生态 科普活动,使广大群众有更多机会认识自然、了解自然,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并在全县营造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的良好氛围。
以果为业,以花为媒,积极打造四季有花赏、月月有果尝的多产融合发展模式。结合峡江县特有的林果文化、中药材文化和生态农业文化等,以宣传生态文化理念为目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老少皆宜、健康环保的生态文化体验活动,吸引大众广泛参与。此外,还应在摄影节、民族文化节等参与式、互动式的生态文化活动中,大力宣传环保理念,形成多样化的户外科普环境。
确定可以长期独立开展科普教育活动的展室、场馆等;设置以科普教育、自然体验为主题的园区、步道或长廊,并配备多样化的自然体验设施和场地,适当布设接待服务设施,以满足游客团体、院校师生、各类机构员工开展森林生态文化活动的需要。在宣教场所中,应尽量采用高科技现代化手段,向大众展现科普知识,购置科普教育器材和设施,包括 LED 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环绕立体声音响等。
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依托县域内的各类公园、景区、基地等,与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的科普宣教活动相结合,在 “世界森林日”、“世界环境日”、“植树节”等节日庆典之际,每年组织开展生态宣传与科普宣教活动 5 次以上,做到传播科学知识、 弘扬生态文明,营造全社会自觉承担生态责任、履行生态义务、积极保护生态环境的文化氛围。
结合峡江县实际,将义务植树与美丽乡村建设、重点绿化工程建设、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等工程相结合,充分利用造林绿化、抚育管理、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八种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广泛开展多种多样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同 时,着力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9],选择适宜的基地开展工程建设,将基地打造成为“网络植树实体化,实体植树基地化,尽责植树常态化,市民植树多样化”的样板,组织动员各行各业、社会各界、学校院校通过众筹、领养、募捐等方式参与植树造林,将自然教育融入义务植树活动中,为大众提供更多有趣的自然体验和自然观察活动[10]。
按照《江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和《江西省古树名木养护复壮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对全县所有已普查的古树名木(包括古树群)实现挂牌保护全覆盖。保护牌应做到统一规格、统一内容、 统一编号,已挂牌的古树需重新更换新的保护牌。保护牌应直立插于树干周围,不可钉钉、悬挂、缠绕在树枝或树干上。此外应按“一树 一策”原则,对濒危衰弱古树名木开展抢救复壮,有效恢复树木生长[11-12]。
基于大众对生态科普教育的需求,结合县域内独具特色的生态资源,峡江县挖掘开发生态科普教育场所的潜力巨大,要打造一批科普资源丰富、宣教设施设备齐全、宣教场所特色鲜明的生态文化教育基地,配合建立起完善的生态科普标识系统。着力丰富宣传形式,引导提升大众认识自然和保护生态环境意识,结合本地资源,依托生态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设,举办形式多样的生态科普活动和生态文化节,广泛开展自然文化体验、自然科普认知等活动,使游人在领略自然风光的同时增加科学文化素养、丰富历史文化知识,可以使得峡江县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的文化潜力充分发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