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金融发展研究

2023-01-05 22:56马爱艳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2年7期
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服务金融机构

□文/周 畅 马爱艳

(塔里木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新疆·阿拉尔)

[提要]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以及小康建设提上重要议程。基于这一背景,本文就农村金融发展进行研究,了解农村金融发展对于乡村振兴的价值,并论述具体发展要点和对策,希望对乡村振兴以及农村金融发展起到一定帮助。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金融发展的价值

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对于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着重要作用。在我国现在的新农村建设发展过程中,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服务的对象包括农村设施建设、农村企业、农业经营组织等。不同的农村金融主体对于资金的需求不同,所以金融机构对其服务的执行方式也不一样。对于大多数金融机构来说,盈利性是其首要考虑的,很大程度地致使资金从农村地区流向发达地区,导致农村金融资金缺乏,一些收支不稳定的农村企业很难获取融资。长期下来,缺乏融资的情况会限制农村企业的发展,也会造成农民收入不稳定,影响并限制了农村地区的发展。可以说,随着政策在农村各项事业建设的落实,资金供给不足将成为农村地区建设当中面临的最大问题,只有全面加快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和创新,建设功能齐全的农村金融服务体制,才能满足新时代农村建设的需求和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乡村振兴战略下,为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带来了新的机会,同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方面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和发展要以农村需求为主导。供给侧结构改革使农村地区意识和形态发生了重大改变,农村资金的需求也在发生变化,所以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需要注重农村经济的新发展和新方向,以农村需求为主导,为乡村振兴下的新农村建设提供相应的服务。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和发展要支持乡村绿色发展。我国农业的发展已经迈入了绿色农业的方向,所以农业服务的理念也应从追求高效益转向追求绿色生态农业发展,这就要求农村金融支持的领域转向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为美丽乡村建设贡献力量。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金融发展的要点

(一)为乡村振兴核心领域服务。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金融高质量服务应积极投入到核心领域中,主要的工作要点为:首先,将高质量服务投入乡村振兴核心产业的领域。乡村振兴战略中,产业振兴属于物质基础与核心部分,只有确保产业的全面振兴,才能增强人才要素、资金要素与技术要素在乡村中的聚集效果以及从城市转移向乡村的水平,真正意义上达到促使农村强大富裕的目的。其次,投入乡村振兴过程中基础设施建设的核心领域。近年来,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薄弱,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化农业发展的现实需求,对农业经济进步、农村生活质量的提升造成严重的制约性影响,合理建设先进的基础设施、投入充足的资金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农村金融高质量服务的过程中,应结合农村基础核心设施的建设发展需求,将高质量服务投入到纯公益类型、准公益类型、私公益类型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二)为乡村振兴重点领域服务。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对农村金融高质量服务有着较高程度的需求,并且乡村振兴是系统化的工程,涉及到的面很广,对资金的需求量也很高,在此过程中农村金融无法面面俱到地提供高质量服务,只有全面掌握其中的重点领域,才能切实增强服务水平。首先,乡村振兴过程中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县属于政策制度引导之下具有鲜明特色、利益联结与完善配套服务的领域,属于重点的产业融合样板区,并且休闲农业特色化产业、旅游特色化产业也属于乡村振兴过程中的重点领域,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产业融合转型发展的基础保障,相关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应予以重视,在自身的工作中制定完善的高质量服务方案与计划,按照重点领域中产业的资金需求,提供充足的资金和良好的金融服务。其次,在农村金融高质量服务期间,还需为“一村一品”的示范镇、产业融合示范县等各类农业的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生产等提供优质性、精准性的服务,以增强资金支持力度与效果,确保每项工作的良好执行。

(三)为乡村振兴主体领域服务。乡村振兴过程中,主体领域主要涉及到懂得经营管理、掌握专业知识的新型主体,是促使乡村产业化发展、带领农民群众增加收益和效益、改善创新乡村领域面貌、促使乡村文化繁荣发展的引擎。目前,我国在乡村振兴方面已经开始建设农民合作社主体、家庭农场主体等,其具有较高程度的辐射效应、带动效应,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在此情况下,农村金融机构应该结合此类重点的乡村振兴主体,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服务,使得新型、重点主体的生产经营规模快速提升,业务范围更加稳定,利润方面的积累数量不断增加,经济与市场效益有所提高。与此同时,部分乡村领域中初期建设的家庭农场重要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重要主体,前期建设阶段的资金需求量高,需要金融机构的支持,但是此类主体由于初期建设,资金回收的周期很长,存在一定程度的风险,所以金融机构应谨慎性地提供服务,争取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金融发展建议

(一)增加金融机构数量。在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充分且全面地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可以有效地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能力。值得注意的是,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需要结合农村地区实际需求来设立和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科学地形成完整的农村金融体系。地方政府可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良好的物质和环境基础吸引金融机构入驻农村。例如,村政府可以通过减免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租金、水电等给予相应的优惠和支撑,助力金融发展。与此同时,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实践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在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同时,还应考虑不同地区之间的发展差异,减少农村金融机构分布不平衡问题。合理科学地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可以拓宽农村地区的金融渠道,促进农村金融服务正常开展。

(二)完善信用担保制度。部分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所以这些地区在进行业务推广的过程中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工去解决农户信用和信贷管理方面的问题。信用体系的完善与否对于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也是农村经济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加快构建农村信用担保制度对于金融机构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和推动农村地区经济建设至关重要。农村金融机构可以依据所在地区的实际发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担保业务,并建立和完善以农户、农业经营组织为主体的信用管理体系。地方政府应致力于优化信用担保机构的生存环境,降低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首先,地方政府需注重全方位监管,形成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保障的金融服务监管制度;其次,地方政府可以积极探索差别化监管制度,对不同经济发展程度区域差别对待,这对于有效提高农村金融产品质量、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有着重要的保障;再次,地方政府可以积极推广互联网技术在农村金融机构的应用,为农村经营主体提供征信服务,构建涉农信息的大数据平台来解决农村经营主体的征信问题,涉农信息大数据的建设可以为农村金融机构降低征信成本,同时降低运营风险;最后,地方政府应立足实际,建立完善的风险应急制度,同时增加农业信贷风险保障投入,当金融风险发生时可以及时化解,在助力农村金融服务健康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的利益。

(三)结合资源市场需求。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是农业生产与社会需求的不适应。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消费实现了升级,社会对农产品的消费需求也实现了升级,传统粗放式、低端农业发展已经适应不了社会的需求,农业急需实施供给侧改革。首先,地方政府与农业部门要结合当地的农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选择主要的农产品品类;其次,收集农产品需求信息,找出当前社会对相关农产品的需求特征,做到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农产品生产;再次,合理规划农业生产,通过组织规模化、产业化生产,做到个性化生产与产业化生产的平衡;最后,通过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鼓励农户进行相关产业生产,通过一些激励措施鼓励农资、农业设备企业与农产品销售平台加入农业生产的供应链体系。

(四)充分运用信息技术。金融科技是信息技术在金融活动中的具体运用。金融科技可以降低金融活动的成本,减少金融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从而有效地降低金融活动的门槛,实现金融的普惠性。当前,农业供应链体系存在信息分散、信用低、供应链长等特征,这些都加大了农业供应链金融的难度。通过实现产业、公共部门、第三方数据能够收集供应链相关主体的数据,通过大数据技术能够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通过区块链技术不可篡改的分布式记账原理能够保证相关交易信息的真实性,通过智能合约能够降低合约执行成本,降低违约风险。还有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均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农村供应链金融的运行环境,保障相关主体的资金需求得到满足。

(五)打造优秀人才队伍。新时期发展的环境背景下,人才属于提升社会各个领域竞争力的基础保障,因此乡村振兴的过程中要想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就必须要打造优秀良好的人才队伍。其一,创建完善的农村金融人才回流模式,培养具有专业知识与正确观念意识的基层工作人才团队,制定人才从城市转入乡村的鼓励政策制度,激励复合型人才回到农村区域提供金融服务,实际工作中可以利用宣传报道的形式带动人才回流。其二,改造农村金融服务过程中的人力资本结构,从专业院校与农村基层领域中选拔具备金融服务能力和创新创造能力的专业人才,同时对于现有的人才也要利用专项性培训的方式,增强其对先进技能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其三,创建农村金融服务方面的人才聚集联动体系,定期邀请金融机构的人才、著名专家等对金融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引导所有服务人员掌握网络化工作技能、风险预防控制方式、业务操作技术等,培养能够利用网络平台、智能手机为乡村振兴提供高质量服务的金融人才。

(六)促进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农业保险也是农村金融的重要构成部分,本文认为对于乡村振兴中农村金融的发展还需要注意推动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

首先,完善我国农业保险立法,明确农业主管部门的各项职责和绩效评价体系,适当加大农业保险有关方面的工作经费。各级政府应紧紧围绕《农业保险条例》,科学制定相应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办准则,进一步明确参与农业保险工作各方的权责范围。明确农业主管部门在政策性农业保险中的职能定位,制定标准化、固定化的农业保险工作流程和工作导引,充分发挥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职责,确保农业保险的“地头宣传”和政策监管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建立农业主管部门农业保险绩效考核标准,加大对地方农业主管部门农业保险管理方面的考核力度,确保主管部门的各项职能落实到位。

其次,改善农业保险补贴机制,进一步降低县级农业保险补贴的负担。我国农业保险的补贴体系包括中央、省、地(市)、县四级,这种补贴体系虽然是基于我国的国情和历史,但在基层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是许多县级政府没有足够的财力导致县级财政补贴无法到位或无法足额到位。财政部在2015年也出台了一些措施,减少这些产粮大县的补贴负担,但是这些政策大多是“指导性”的,强制力不够。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支持有条件的省份降低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保费县级补贴比例。这些政策都需要尽快落实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

最后,扩大农业保险服务范围,满足农户多元化的风险保障需求。在种植险、养殖险、林业险等传统险种基础上,应进一步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探索开展一揽子综合险,将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农民短期意外险等一并纳入农业保险服务范围,满足农户多元化的风险保障需求。同时,鼓励探索开展“农业保险+”,加强农业保险赔付资金与政府救灾资金的协同运用,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权)等金融工具联动。

综上所述,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发展农村金融是有益的,是能够对乡村振兴起到促进作用的。而通过本文的研究,若想实际地实现农村金融的发展落实,就需要在发展的过程中,做好人才的培养、担保的落实、信息技术的应用等工作,以此促进乡村振兴的实现和农村金融的发展。(通讯作者:马爱艳)

猜你喜欢
农村金融金融服务金融机构
改革是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的重要途径
“三农”和普惠金融服务再上新台阶
让金融服务为乡村振兴注入源头活水
协力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农村金融研究》征稿启事
《农村金融研究》征稿启事
前海自贸区:金融服务实体
金融机构共商共建“一带一路”
农村金融要多些“乡土味”
农村金融扶贫 脱贫要“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