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DZ/T 0400-2022)于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规定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的技术标准,适用于矿产资源勘查工作部署、勘查成果评价、矿山建设设计与生产、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矿业权管理和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标准提高了4 个矿种(亚种)的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包括煤、水泥用灰岩、水泥用大理岩和地下水;降低了9 个矿种(亚种)的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包括石榴子石、白垩、含钾岩石、化肥用砂岩、脉石英、粉石英、玻璃用大理岩;调整了5 个矿种的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的统计对象及计量单位,包括硅灰石、长石、铸型用砂岩、水泥配料用页岩、浮石;增加了12 个矿种(类)的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包括石煤、油砂、红柱石、矽线石、透辉石、透闪石、云母、霞石正长岩、石榴子石、泥岩、筑用石料、饰面石材。
此外,标准还提出不同矿种资源储量规模划分的依据。固体矿产依据推断资源量、控制资源量和探明资源量的总量划分,通常以矿床作为划分单元,矿区、矿业权范围的资源储量规模划分等可参照执行;地下水、矿泉水依据可开采量总量划分,划分单元为水源地;地热依据地热流体可开采热能大小划分,划分单元为地热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