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华,邝邦洪
(广州工商学院 通识教育学院,广东 广州 510850)
“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不只出现在《论语》之《学而篇》,也出现在《里仁篇》,历来很多注释家在此多有疑问,比如为何《论语》要重复此句,大部分注释者在注释后面《里仁篇》中的此句时,注为此章与《学而篇》同,当是重出[1],或者见《学而篇第一》[2],几乎很难解释清楚一本《论语》为何特地要记录两句完全相同的话。此外,对这句话的解释也历来众说纷纭,难以统一。《论语集释》中翟氏考异就提到欧阳永叔认为此语有失孔子本意。他认为若是“衰麻之服,祭祀之礼”或是“若世其世,守其宗庙,遵其教诏,”三年乃至终身不改都可。但“国家之厉害,社稷之大计,”就完全不同了[3]。《论语》历来不乏诸多名家注释,对“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的译注,经过历朝历代的名家阐释,几乎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看法。虽然近现代有学者对此有所疑问,并尝试作出更为合理的解释,但始终难以理清其中的头绪。
《四书章句集注》里,朱熹将《学而篇》中的此句注释为:“父在,子不得自专,而志则可知。父没,然后其行可见。故观此足以知其人之善恶,然又必能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乃见其孝,不然,则所行虽善,亦不得为孝矣。”[4]后面引用尹氏“如其道,虽终身无可改也。如其非道,何待三年。然则三年无改者,孝子之心有所不忍故也”和游氏“三年无改,亦谓在所当改而可以未改者耳”之语,都强调三年无改的原因,重在孝子之心有所不忍。此种观点在何宴、邢昺的《论语注疏》中有类似的表述,原文如下:疏“子曰”至“孝矣”。正义曰:此章论孝子之行。“父在观其志”者,在心为志。父在,子不得自专,故观其志而已。“父没观其行”者,父没可以自专,乃观其行也。“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者,言孝子在丧三年,哀慕犹若父存,无所改于父之道,可谓为孝也。[5]皇侃的《论语义疏》中也有类似的表述,原文如下:孔安国曰:“父在,子不得自专,故观其志而已也。志若好善,闻善事便喜;志若好恶,闻善则不喜也。父没,乃观其行也。得专行也。‘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谓所观之事也。子若在父丧三年之内,不改父风政,此即是孝也。所以是孝者,其义有二也:一则哀毁之深,岂复识政之是非,故君薨,世子听冢宰三年也;二则三年之内,哀慕心事之如存,则所不忍改也。”[6]《四书章句集注》、《论语注疏》、《论语义疏》乃是古代通行的注释书籍,权威性很高,但对于“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却都一致强调孝子之哀慕哀毁之情甚深,不改父之志行乃是出于心有不忍,都侧重于血缘亲情的情感,对于社会价值则避而不谈。笔者推测此种注释之所以得到众多名儒的认同,可能跟封建时代的家国一体的统治制度有关。在古代,由于环境的制约,很多人一辈子可能就生活在家庭中,家庭的情感与理性很难平衡,而在这种矛盾中,名儒们选择重情而抑理,乃是出于维护家庭内部团结的需要。但结合孔子的一生来看,此种思想可能有所偏颇。孔子一生将情与理都协调得很恰当,他不会以情害理,也不会以理压情,而是能恰到好处地处理情理关系。
在近现代,钱穆、李泽厚、杨伯峻等学者都注释了《论语》,他们的影响也比较大。钱穆在《论语新解》中翻译为“父亲在,做儿子的只看他的志向。父死了,该看他行为。在三年内能不改他父亲生时所为,这也算是孝了。”并在解释中特意指出,此章可能是专门针对当时在位的贵族,非对所有人言。但他还是觉得疑辨纷纭,难以说通,故认为应当考之于古,通之于今。[7]李泽厚和杨伯峻的翻译与钱穆相差无几,但李泽厚认为“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是针对保存氏族生存经验而言,[1]杨伯峻特意指出“三年无改”是指“对他父亲合理的部分,长期地不加以改变”。[2]由此看出,此三位学者其实对“三年无改”的原由有了推测和疑问,并不完全信服过去的古籍所认为的孝子之心有所不忍。笔者以为这种疑问无疑是进步的。因为社会环境的变化,过去“三年无改”的解释明显有了很大的不合理性。
今之学者对“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也有研究,但还是存在难以突破前人思想的框架。比如尚荣、陆杰峰(2018)从“孝何以为道”的角度阐释“无改于父之道”,他们认为“父之道”的深层内涵乃是出于对至高德性价值的追求,子女无改并不是盲听盲从父母,而是基于理性的道德判断对父母深切的哀慕之情,继承先业,弘传先辈的善道。[8]郝晓辑(2015)认为此句之所以产生疑辨不清的情况,主要是源于大家没有认识到孝悌的根本精神在于血缘亲情,而不是从社会价值层面来谈。[9]尚荣、陆杰峰以及郝晓辑的观点,与古代名儒的注释极为一致,都是立足于亲情本身来谈孝道,不论其他。笔者认为亲情与社会无论是在古代还是现在,从来都不是一分为二的,也不是隔绝无涉的,这种观点在现实中难以立足。娄文杰(2012)则指出历来诸多名家的解释将“志”释为父母强加于子女身上之志,是父母之志,非子女本人之志的体现。他释为“父母辞世,子女向学之志不受影响,仍为向学身体力行,并无改变之处。”他认为此处“志”应为子女向学之志。[10]娄文杰的观点打破了以往以父志为左右的精神藩篱,这是非常重要的转变,但结合孔子的整个人生来看,显然,子女向学之志就存在一定的狭隘性。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三年无改于父之道”需要首先厘清两个问题,一是要深入了解何为“孝”,二是应结合孔子“仁”之思想来看待“孝”的问题。
众所周知,在孟子的《离娄章句上》中,他曾提到曾子养曾皙,曾元养曾子,两代人在孝的表现中有差别,这种差别就是养体与养志之别。而孟子说若能像曾子养曾皙,则可,因为这是养志之孝。在《论语·为政》篇中,有四子(孟懿子、孟武伯、子游、子夏)问孝,孔子的回答不一,为“无违”、“父母唯其疾之忧”、“……不敬,何以别乎?”、“色难……”孔子针对他们的为人,指出他们各自需要加强的孝行在哪里。在《论语》中,关于如何对待父母的语录还有很多,比如“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无怨”,“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等。由此可知,孔子眼中的孝,对父母一定要有爱敬之心。显然,相比养体,孔子更在乎养志。故在探讨何为孝时,重在把握何为养志。
如果认为儿子之志其实就是父亲之志,是父亲强加于儿子身上之志,过去的注释明显就是这种观点,那么这显然不符合孔子的思想。文献记载有一段曾参被父亲曾皙打晕在地,不省人事的故事,孔子知道后,不让曾参进门,他说:“(舜)小棰则待过,大杖则逃走。故瞽瞍不犯不父之罪,而舜不失蒸蒸之孝。”[11]众所周知,舜的家庭是“父顽、母嚚、象傲。”但舜却能做到:“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12]孔子和孟子都盛赞舜之孝,而且《二十四孝》也将舜列为第一,可见儒家文化将舜放到很高的地位。但舜并不是顺于父之志,相反,舜有一个很不人道的父亲,但他却被称为大孝子,这并不是由他顺从父意而得来的,而是他“克谐以孝”的结果。由此我们看出养志之孝,首先针对的是儿子,并不是父亲。
当然,养志之孝很难。在对父母亲方面,曾子说养有五道,其中最难的是“和颜色,悦言语,敬进退”[13]、“先意承志,谕父母于道。”[14]在对自我方面,明代的蔡清说:“凡人能修身、慎行,不辱其先,或能改父之行,变恶为美已足为孝!凡人之养亲,或菽水可以尽欢,或每食必有酒肉亦足为孝……”[15]由此可见,古人的养志之道涵义丰富,它不仅对父母要爱与敬,还要让父母在行为上合道,这主要取决于儿女能否修身养性,做一个有道之人。总之,养志之孝是先由个人而后达于父母的。孔门弟子号称三千,但贤者却只有七十二人,而其中以孝著称的只有闵子、曾子,由此可见孝之难矣!闵子、曾子之所以被称为孝子,乃是他们自身为有道之身。明代吕柟说:“父母生身,使身而为有道之身是爱其身也,爱其身是亲其亲也,是孝也。”[16]由此,养志之孝首先重在自身的修养,使身为有道之身。那么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一个人要真正实现养志之孝,此人必定为人处世是以道行事,以道事亲。养志之孝必定是内尽于己,外顺于道。
“仁”字贯穿整部《论语》,出现多达100次以上,“孝”字将近20次。“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学而篇》)开篇即立意,孝悌,仁之本。康有为也曾说:“孔子道本于仁,仁以孝为本,孝以父子为本”。[17]
由此可知,若是抛开孔子的“仁”之思想,孝就难有断论。宋代真德秀对孝悌与仁的逻辑关系说得透彻,人的本性只有仁、义、礼、智四个方面,但“仁便包摄孝弟在其中,但未发出来,未有孝弟之名耳!”他强调孝悌这样的德行是要通过修养才能得到的,也可以说孝悌是在践“仁”的过程中才产生的,而“仁所包摄不止孝弟,凡慈爱之属皆所包也”。[18]以此观之,孝悌乃仁之一事,故而孔子讲孝悌,其实目的在于实现“仁”之理想,孝悌是“仁”实践的最日常的所在。在孔子的思想中,行孝,根本的目的就在于通达“仁”之境界。
徐复观说:“对于中国古人思想的了解,便须要多费一番爬搜组织的工夫,须要在他全般相关的语言中来把握他的思想,”因为只有在全般相关的语言中,“才易于确定某一句话的意义,万不可拈住一句两句话去随意作猜测。”[19]所以我们要了解孔子孝的思想,必须结合《论语》全文有关孝的语录全面把握。在《论语》中仁孝两方面直接相关的语录就直接体现了孔子的仁孝观。如“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学而篇》)“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泰伯篇》)……可见,仁由事亲始。孔子一生颠沛造次,但“无终食之间违仁”,他一生孜孜于“仁”之人生的实现。通观《论语》,我们知道,这是贯穿于孔子一生的艰难历程。《荀子·大略》中,孔子与子贡有一段对话,很能看出孔子追求“仁”之人生的辛苦。子贡说他倦于学习了,希望能停下去事君。孔子引用《诗经》的话说,事君不容易,事君是无法停止学习的;然后子贡又说那他希望停下来事亲(父母),孔子又引用《诗经》的话说,事亲不容易,事亲也是无法停止学习的;子贡又退而求其次说要侍奉妻子儿女、朋友、再不然就去种田,孔子都以《诗经》所言来告诉他,无论做什么都是不容易的,都是没有办法停止学习的,最后他问难道他就没有停止学习的时候吗?孔子指着坟墓说,只有那里才可以停止学习,子贡最后由衷感叹死亡的伟大。[20]在孔子看来,对于君子来说,天地万事万物要做到“仁”,都不可以停下来,君子只有死了之后,方能休息。在孝子身上,也是如此,事亲是终身之事,并不是父母去世了,事亲就终止了,而是孝子要做到终身孝,才能不负孝子之名。元代吴澄说:“孝子者仁人之基,仁人者孝子之极,故孝子之事亲也如事天,仁人之事天也如事亲。”[21]孝不是以事亲而论,而是以仁而论。那么以仁为旨归的孝,到底要怎样做才能通向仁之境界?
“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这句话中“志”与“道”的解释,历来众多名家都未详加勘察。此处“志”与“道”之释义,笔者认为应该结合整部《论语》来看,方可觅得一二。经过对原文《论语》内容进行搜索,显示有17处出现“志”,如“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为政篇》)“苟志于仁矣,无恶也。”“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里仁篇》)……其余涉及到老师和弟子之间的“各言其志”,匹夫之志,志士,不降其志等,综合来看,《论语》里的“志”所指向的意思包括立志、志向,意志等。无论是立志,还是志向、意志等,所代表的都是正面积极的人生意义。无论是“志于学”、“志于仁”还是“志于道”、“志士仁人”、“博学而笃志”等,都是如此。同时,《论语》也指出了志之方向。此处“志”是指个体之志,无论是父之志还是子之志,都必须以学、仁、道等为方向。若是父之志与子之志方向一致,则子顺父志;若是父之志不在于此,则儿之志不违“志于学”、“志于道”、“志于仁”之方向。“父在,观其志”,此处“志”与《论语》其他篇章之“志”当有相通一致之意。此处的“志”,当指子女之志,并非是父亲之志,故而此处应理解为父亲在世时,观察子女的志向,看看他是否志于学、或志于道、或志于仁、或志于某项事业等。历来很多注家解释为父亲之志,以父亲之志来看子女是否承继其志,以此来界定子女是否为孝,此为大谬。试问,子承父业固然是一种较为普遍的传统,但是几千年来,子不承父业难道不更比比皆是吗?难道都不能以孝论之?子女志于父志,若是论孝,也一定是出于子女自身的选择,而不应该是以父志为主的被动承继之说。
“道”在《论语》原文中出现90次,与“志”或“仁”一同出现的片段多达10多处,而与其涵义相符处更是多不胜数。如“朝闻道,夕死可矣。”(《里仁篇》)“笃信好学,守死善道。”(《泰伯篇》)“邦有道,危言危行;邦无道,危行言孙。”(《宪问篇》)等,“道”字在整部《论语》中都是积极正面的意义,虽然难以以具体的言语说明它,但它随物赋形地存在于日常的人伦用处。故而很多人在“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提出“非道”,朝夕可改,正道,终身不改。更有甚者,提出即使是“非道”,也不能改,因为此处只论孝,不论做人,此种说法甚谬。其实在这里根本不存在非道与正道之分,此处的“道”字就是指善、义、真理、和平等等涵义。明代项霦说:“孝弟礼乐,教民之要道,……其见于亲爱曰孝,见于恭顺曰弟,见于敬让曰礼,见于和平曰乐。又施之于事君曰忠,治民曰政,罚其不率教曰刑……亦何莫非此道之妙用者乎!”[22]此处对“道”作出了不同情况不同说法的解释。子女诚孝悌,则能以道事父母,以道事君,以道交友,以道为人,以道处事。就此而言,道乃是子女为孝的先则。这说明,诚如孝,必须以道事亲,方不会失去处世的大方向。若以“志于道”这种精神去行孝,则可“居则事亲者,在家之孝也;出则事长者,在邦之孝也;立身扬名者,永世之孝也。”[23]以《论语》中关于“道”的论述来看,“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此处“道”当指子女志之之“道”,并不是父之道。“于父之道”可以解释为对待父亲在世时,子女立志所践行的道。若是指父之道,那么从语法上来说,“于”字就无存在的必要。
将“志”与“道”放入整个《论语》来看,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志”与“道”与“仁”之思想是相通统一的,并且也深刻地体现了孔子“吾道一以贯之”(《里仁篇》)的哲学思想。在孔子的思想中,要求做人要做君子,注重个体的修身养性。所以无论是事亲、交友还是出仕还是隐居,都必须修养自身。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孝子事亲,根本的对象还在于孝子自身,与父亲有什么相干?但以孝而论,又不能脱离父亲而谈孝,那么应该如何理解孝,理解子女与父亲的关系。杜维明说:“父子关系成为儒家符号体系核心的本身,正反映了这一提问方式。”因为子女是无法作为单独孤立的个体来实现自身的,那么我就必须“在与他人建立的二分体关系中,首先是由我同父亲的关系来给我自己定位,并把它作为实现自身的出发点。”[24]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们其实是以孝来观看自我。通过个体的修身养性,通过孝的实践场所,来逐步达到自我价值的实现。这样来看,养志之孝,仁为孝之旨归,“志”与“道”的分析,都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这句话。
结合以上关于“志”与“道”在《论语》中体现的涵义,以及前面对养志之孝、仁为孝之旨归的阐述,笔者对“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作一次新的注解:父亲在世时,观察子女的志向(具体体现为是否志于学、志于道、志于仁、志于理想等积极正面的人生追求)和为人处世的行为;父亲去世后,观察子女的志向和行事为人(具体体现为是否依道依义依仁依德等而行)。三年都没有改变父亲在世时,子女自身的所志之道,这就可以称作孝了。此处“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的“志”与“行”应为互文。
此外,“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此句放在开篇的《论语》之《学而篇》,这是因为古人学习的第一要义就是修身。孔子说过“古之学者为己”,(《宪问篇》)这其实就是《论语》里提到的“君子务本”,宋代的郑汝谐说:“学有本有文……文固不可不学,其本则固有在矣:孝弟、谨信、博爱、亲仁,所以为贤君子者,皆自此出,必学乎此,以其余闲之力而学文,是之谓务本”。[25]对于孔子来说,孝是学习的发端和根基。孔子说过若是不好学,则仁、知、信、直、勇、刚都会有所不足。(《阳货篇》)当然,孝也是如此。若是不学习,“君子之学也,将以为孝,而其为孝也,不可以无学”。[26]由此可见,一个人不学习而能达成养志之孝,几乎不可能,所以此句放在《学而篇》里,笔者认为重在强调孝之实践必须通过学习之后才能真正实现,尤其是要践行养志之孝,不学则难以真正通达孝道。“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放在《里仁篇》,应是以孝释仁的体现,孝是仁之一事,故放入其中,并非单纯是重出之论。
鲁迅曾在多篇文章中激烈批判过去的孝道,在散文《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中,他写道:“……所以子孙对于祖先的事,应该改变,‘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当然是曲说,是退婴的病根。”[27]在此文中,鲁迅先生认为思想未遭锢蔽的父母都会欢喜子女胜于自己,成为更好更强的自我。可以说,这是一种普遍的认识,无论是现在还是过去或者将来,作为父亲当然都希望儿子比自己更有出息,但鲁迅在此处对“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的认知,可能是受了过去注释的影响。笔者希望借此一文,重新认识“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的真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