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本富 张 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2020 年10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要遵循教育规律,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推动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同时,方案还要求“坚持统筹兼顾,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分类设计,稳步推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制度,推动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实现不同类型教育、学历与非学历教育、校内与校外教育之间互通衔接,畅通终身学习和人才成长渠道。”《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进教育评价关键领域改革,同时也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的发展定位和发展趋势指明了方向。在过去的40 多年里,自学考试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加速了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的进程,为社会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新的时代改革背景下,以终身教育理念引领自学考试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可以更大程度地满足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得”“学有所用”的迫切希望,更大程度地满足社会大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
由于“文革”十年动乱对我国高等教育造成的巨大破坏,改革开放伊始,高等学校的规模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发展需求,各行各业都对高级专门人才提出了迫切需求。正是在这种情势下,我国高等教育开始寻求一条符合时代特征、积极有效的创新发展之路。因此,从教育内部关系来看,自学考试是高等教育长期形成的固化体制、封闭结构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张力作用的结果;从教育外部关系来看,自学考试的产生,又是高等教育培养能力与社会经济建设对人才的迫切要求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使然。它需要大胆地突破传统高等教育形式的局限,采用更加灵活多样的途径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级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和广大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强烈愿望。这就是自学考试产生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也是自学考试这一新的考试制度的教育形式适应社会的主要动因[1]。
经历了20 世纪70 年代末萌芽酝酿期,又经过20世纪80 年代初“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思想的明确,自学考试开始试点实践。1980 年10 月,经中央批准,北京市率先公布了《关于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决定》,这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正式确立。自学考试制度一经推出,就受到社会大众的普遍欢迎。1981 年,北京市首次公布了8 个专业的考试计划,进行了8 门课程的统一考试,当年参加考试的有9577 人次。同年,全国还有上海、天津两市也进行了自学考试试点工作。当时,自学考试初次创立,全国没有出台统一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设置,也没有发布统一的考试大纲和工作规范,各省市均是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本地经济发展状况确定开考专业和课程设置。
从开始的酝酿和试点,到后来的推广与规范,再到现在的完善与调整,自学考试40 多年的发展历程既满足了大家对继续学习的渴望,又适应了国家、地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还大大减轻了政府对高等教育资源供给的压力。可以说,自学考试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影响波及不少国家,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
自学考试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81年开考以来,不仅圆满完成了学历补偿教育、为社会发展提供急需的专门人才的使命,而且也为高等教育结构良性运转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从而维持了高等教育社会化功能的发挥。[2]
以北京市为例,作为自学考试的发源地,在党和国家及社会的关心支持下,在自学考试工作者的辛勤耕耘下,北京市自学考试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绩。2004 年,北京自学考试报考人数达40 万人,报考总计64 万余科次,达历史最高。截止到2021 年底,北京市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累计报考达389 万人,共培养毕业生342164 人(其中本科94910 人、专科247254 人);开考专业从最初的8 个,发展到2007 年顶峰时的131 个,涵盖文学、法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11 大学科门类的1068 门课程。
数以千万计、分布在社会各行各业的自学考试毕业生,为实现我国经济和技术跨越式发展、社会的进步繁荣和谐稳定创造了非凡的业绩。据北京市高等教自学考试办公室数据统计,自学考试考生大多数是二三十岁的青年。他们通过自学考试这种方式接受高等教育,学习自己喜欢的专业和技能,补充自身的科学文化知识。近年来,也有不少少年、老年人通过参加自学考试提升自身素质与修养、培养兴趣爱好。2021 年4 月,北京市自学考试报考者中,年龄最小的8 岁,最大的87 岁。自学考试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和人才培养做出了积极贡献。
总的来说,自学考试为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和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普及化作出了显著贡献;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多样化,丰富、完善了高等教育体系;发挥认证优势,初步搭建了高等教育“立交桥”。近几年来,北京、天津等多个省市正在积极探索自学考试与其他教育形式沟通、衔接的结合点,初步实现了与其他教育形式“优势互补、学分互认、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崭新格局。
当我们肯定自学考试取得的伟大成绩并寄予美好愿景的时候,也应清醒认识到,自学考试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诞生的新生产物,与经济社会需求和社会各界寄予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多样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自学考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与挑战,到了一个不得不调整创新的发展阶段。当前自学考试面临的发展困境,有的是因自学考试制度本身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所造成的,有的是因外部环境变化而造成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因此,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的考试设计和安排是以学历教育为主,考生参加自学考试以获得学历文凭为主要目的。而在国家高等教育格局发生重大变化,成人高校招生连年“放量”,网络大学和远程教育迅速崛起,广播电视大学和开放教育项目相继推出,国际高等教育市场激烈竞争等[3],高校规模不断扩大,学习途径日趋多样,学习机会日益多元,这使得自学考试原有的学历补偿教育功能逐渐弱化,不再具备发挥稳定高等教育体系发展的能力。相反,自学考试的短板和缺陷却依旧存在,如精英教育色彩依然非常浓厚、缺乏及时有效的学习支持体系、课程内容更新滞后等,自学考试培养目标、发展定位、专业结构、运行机制、管理模式等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渐趋明显。
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三者缺一不可。当前网络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的学习方式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变革。远程教学、网络教学等新兴形式不断涌现,传统的面对面的课堂教学不再是考生唯一的选择。为此,自学考试逐渐转变人才培养结构,与行业部门合作、高职院校合作,采用多种模式开考职业型应用型专业,实现由单一的学科型教育向多样化应用型教育转变。这就对社会助学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但社会助学现状却与之相悖。以北京为例,自2007 年教育部要求部属高校停办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脱产班后,北京主考学校的助学功能逐渐减弱,社会助学机构成为自学考试助学的主要力量。然而,社会助学机构的教学和服务水平参差不齐,需要加强规范与监管。目前,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基本处于一种无序状态,不但无法起到帮助指导考生学习的作用,甚至影响了自学考试的社会声誉。这迫切要求我们进一步探索适应自学考试变革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助学规律,充分发挥主考学校的育人作用,建立新的助学工作机制和规范。
自建制以来,自学考试制度就存在明显的“普教化”倾向,还带有浓厚的“精英教育”色彩。在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的背景下,自学考试仍继续沿用传统“精英化”人才培养模式,导致自学考试制度从学术标准、专业考试计划的制订到教材的选择、课程的设置,以及命题、阅卷以及文凭颁发,都高度依赖普通高校,成为普通高校人才培养标准常模的“复制品”。这显然不符合自学考试作为职业型、应用型、技能型教育的特点。从北京市自学考试2011—2021 年的报考数据来看,25岁及以上的考生占总报考人数的56.5%,在职考生占总报考人数的78.6%,且比例还在不断上升。面向这样的考生群体,无论是从个人能力考虑,还是出于社会的需求,自学考试都应该更偏重理解和应用操作上的考查,弱化需要死记硬背的考试内容。当前,普通高等教育的培养类型也作了多样化调整,不再简单地以学术标准为唯一的衡量尺度,而向职业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方向发展,自学考试也亟待根据考生特点做出相应调整。
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的时代背景下,接受高等教育已经成为大多数家庭的必修课,高等教育领域内部的矛盾和焦点也相应发生了转移和变化,不再以追求单纯的学历需求为主而更加追求质量和特色。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自学考试学历教育发展顶峰时期单次(2003 年4 月)报考人数为266686 人,报考科次为827480 科次。之后,报考规模呈明显下滑趋势,至2022 年10 月分别降至38998 人、101331 科次,只有高峰时的15.8%和13.4%。伴随着报考规模快速下滑,自学考试的效益持续走低。首先,组考成本支出不断加大。每门课程报考人数骤减,而命题、制卷、组考等经济成本不减反升。基于此,政府工作重心随之发生转移,工作方针和策略、组织体制和管理机制也做出相应变革。部属重点高校相继退出自学考试主考学校和助学工作,自学考试似乎作为历史的产物,正在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日趋边缘化,陷入了“内部缺乏动力、外部缺乏激励”的境地。[4]
综上所述,无论内因还是外因,最终都叠加在一起,导致了自学考试与社会需求之间的脱节。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普及化多样化及“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国正经历着从文凭社会向学习型社会的转变和跨越,终身教育、终身学习成为必然趋势。
不惑之年的自学考试制度从建立到成熟再到适应新世纪新时代发展需要的探索,以其机会均等、宽进严出、教考分离等特点,为千百万社会大众提供了自学成才、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对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与完善,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与调整,人们的职业选项与工作岗位的调整与变动速度加快,仅凭在学校里所学的知识已远远不能满足个人的需要,这使得个人和社会对终身教育、继续教育和开放教育的需求与日俱增。而自学考试有着与生俱来的制度独特优势,考生不受年龄、学历、职业的限制,不受学习场所、学习时间、学习方式的束缚,它为所有渴望学习的求学者提供了自由灵活的学习机会。[5]在当前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知识不断更新的社会环境下,自学考试又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新的机遇与挑战。
以实施学历补偿教育为初衷的自学考试,在当今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的背景下,呈现出世纪交替及时代发展的新趋向,显示出多元与多样的丰富功能:各种非学历证书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农村自学考试教育的发展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对于自学考试生学习过程的关注、社会化学习服务体系的建立,也都反映了自学考试重心向着“人”及“人性”转移的发展趋势。[6]因此,必须对自学考试的发展进行科学定位,自学考试如何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创建学习型社会中找准位置,恰如其分地发挥其独特的作用,是理论工作者和实践执行人员应当深入分析的问题。据此,我们应当结合自学考试的特点和优势,找准其时代发展定位,拓展其范围与功能,改革探索其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使自学考试成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的重要而极富特色的教育形式。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曾经明确指出“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也明确要求“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自学考试无论在国家政策层面,还是在现实操作层面,都为搭建学分互认、学分转换的学分银行创新服务平台做好了准备。我们应探索自学考试框架下的学分互认转换机制,发挥自学考试制度优势,利用自学考试平台,紧密结合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电大和开放教育、远程网络教育等继续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标准,为学分互认、搭建“立交桥”奠定基础,以满足各层次考生提高学历层次和提升职业技能的需求,实现自学考试制度的创新和转型,推进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高等职业院校及应用型本科院校不断发展,高等教育结构的多样化和质量标准的多规格化,需要自学考试在培养理念、培养目标及培养方式等方面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做出变革。全国各省市的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应以全国核心专业课程为主体,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灵活地调整、更新设置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课程,以满足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同时,各省市可根据本地区产业及产业集群的特点,自主开考一些特色专业,与本地行业、企事业单位紧密合作,真正为就业服务提供应用型技能型专业人才。在教材编制上,要围绕职业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组织有关学校、企业专家学者按自学考试的要求和自学考试生的特点编写大纲和教材,着重开发网络视听课件和电子视听教材等,使自学考试的因材施教和因材施考真正落在实处。[7]要根据“适度、够用”的要求,调整理论课教育教学内容,适当增加实践课的比例,强化实践环节培训和考核。
社会助学是自学考试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承担着提高自学考试生学习质量、提高继续教育效益的重要任务。在当今“互联网+”时代,基于现代通讯技术的远程网络教育,已经成为学习者自主学习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它不仅可以整合各种网络教育资源,而且突破了传统教育形式的时空限制与束缚,学习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学习计划,自由选择个性化的学习内容。为此,必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教育教学方式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助学网络,满足学习者个性化学习的需求。具体来说,在坚持“教考职责分离”原则的前提下,积极鼓励由省级自学考试办牵头,各主考学校与相关专业教育集团合作建立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及移动APP,为考生提供教学管理、学习过程监督管理、政策查询、互动交流、综合检测等全方位的学习支持服务。移动APP 偏向于移动授课以及动态解惑功能的设置。网络化教学不受时空限制的强劲优势能较好地缓解自学考试学习者的工学矛盾,使学习者可以更好、更快捷、更全面地了解各个专业的具体要求,并能进行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学习,提高学习效率。
随着终身学习成为社会主流的学习理念,人们的学习需求越来越体现出多元化与个性化,自学考试的评价机制应基于这种新的社会需求进行积极调整,从一元评价转向多元评价,探索自学考试从以考知识为主向以考能力为主的转变,研究制定终结性考试与过程化考试相结合的新考试模式。现有自学考试仅提供考试总分作为评价结果反馈,这种“总分式”反馈除了告知考生是否通过考试外,无法提供更多的有效信息;更多地强调了考试的“学习成果验收”功能,忽略了自学考试的诊断功能,不能满足现代教育考试评价的要求。这种“总分式”反馈对于考生而言,没有提供学习成败的原因、没有让考生明确知识结构的具体掌握状况,对考生的后续学习无法起到指导、促进的作用,失去了自学考试的学业促进功能。[8]因此,要从考试数据的深度挖掘入手,改革考试分数报告形式,开展诊断性评价工作。基于诊断性评价理念提供的反馈信息,能够有效发挥自学考试的教育功能,促进考生的学习与发展。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工作,并推出了一系列关于区域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其中,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提出,对于打造我国新的经济增长极,促进国家综合国力迈上新台阶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这对京津冀地区教育事业提供了实现跨越式、非常规发展的难得机遇。随着首都非核心功能的外迁、北京户籍学龄人口的减少和外来人口的限制,继续教育的招生规模已大幅萎缩,北京市继续教育面临着“内忧外患”的局面,“内忧”是生源下降明显、规模萎缩,“外患”是首都非核心功能疏解形势下,自学考试主考学校、成人高校等也将面临整合、转型、外迁的局面。面对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首都非核心功能疏解的新形势,有规划、有针对性地进行京津冀三省市继续教育资源重组、专业内涵改造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是首都继续教育必须破解才能持续发展的关键。就北京、天津、河北的自学考试来说,应当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根据产业升级转移带来的产业结构变化、人员群体变化、转岗升级变化,立足各自比较优势,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加强三地合作,突出区域特色,推动资源共享,谋求在自学考试专业共建、题库共建、学习成果互通互认等方面协调发展,共同拓展自学考试新的发展空间,服务国家发展战略。[9]
自学考试从建立至今,已经走过了40 多年的发展历程。在当今世界各国都普遍着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全民终身学习的背景下,自学考试的历史任务、外部环境和社会需求都发生了巨大变化。面对这种新变化,我们必须站在历史的高度,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认真分析当前局面,将自学考试放在国家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大背景中来考虑可持续发展问题。我们相信,自学考试依旧具有无限的生机和潜力,可以为我国建设学习型社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