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广英
(平阴县水务局,山东平阴 250400)
我国是世界公认的农业大国,农村的经济发展和基础建设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点关注。在农业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全新的农业经营模式。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在不断完善和创新的过程当中,这就需要我们更深入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促进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合作的一种组织形式,其主要依据的基础是家庭承包联合经营,并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不断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和生产质量,而且为其他服务类工作如产品销售、加工、输送和储存等提供专业的基本保障。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并进行推广应用,可以促进我国农业领域的稳定发展和农业经济水平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进程,在经济增长的速度和效率方面也有着显著的成效。农民合作社的主要构架清晰可见,内部的成员组建都是农民合作社中的责任承担人和权利享有人。
因此,整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人员之间都可以呈现出较强的帮助性和依靠性,有效提升了内部人员的凝聚力。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已被证实是一项科学有效的经济发展形式,并广泛应用于许多地区和领域,对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农村建设的深化改革,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的经济发展中也可以发挥出更大的价值和作用。
想要农业领域朝现代化方向发展,就需要转化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运用先进、有效的机械设备去扶持农业建设和发展,在创新先进的经营方式和思想理念的支持下,致力于推进农业领域的生产,不断拓宽农产品的生产渠道和销售渠道,维持农业经济长期稳定的发展。我国大多数分散经营的农民的农业种植规模较小,农产品的数量偏低,始终没有形成良好的经济实力,而且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还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成本[1]。与此同时,单户农民在获取农业相关信息和资源方面的路径很少,不能在第一时间掌握社会市场中的最新情况,也就不能结合市场的需求和标准整顿农业生产的品种和数量比,导致最终的生产效率低下,整体经济效益不够理想。
基于此,在农业的生产阶段中,需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促进作用,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带领合作社的农民和其他人员共同经营农产业,不断扩大农场的规模,为后续的产品销售奠定良好的基础。另外,通过现代化销售的手段在社会市场中稳定地位,加强市场沟通,提升合作社农产品的价值,为农民获取更多的经济收入,提升入社农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转化了传统以家庭为核心的生产经营模式,加强了农民迎合社会波动性较大的能力。
提高农业经济最重要的是要注重农产品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方面。由此可见,想要快速实现农村经济的发展,就需要有效转变原本的自身销售模式,积极开拓创新型的销售渠道,寻找更加适应社会发展的营销策略。我国农产品销售主要包括两种形式,第一是由农民自主将农产品运输到指定地点进行销售,第二是直接将农产品供销给食品加工的企业单位。无论以上哪一种销售模式,农民始终位于产品链的底部位置,不仅缺少产品销售的选择权利,而且所获取的利益无法与农业的经营劳动力成正比,其产品的附加值也相对较低。
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统一经营的销售模式,主要为农产品的销售带来三个方面的改革:其一,依靠农民合作社的作用效果打造出独立创新的农产品品牌,如九江聚众鹌鹑专业合作社的咸鸭蛋产品家喻户晓,这个响亮的品牌已经逐渐成为蛋类农产品的领头羊。树立一个良好的产品品牌可以让农民合作社在社会市场中占据的地位越来越高,也可以获取更多的主动权,产品的销售价格可以自主进行决定,为农民和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其二,农产品的推广和宣传更具专业性。农民合作社可以有效整合农民和企业的资源,有效转化资金的投入方式,更新经营理念,其产品的销售也可以通过信息技术平台如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提升知名度,有利于扩大消费群体。其三,实现企业化的销售运作。农民合作社的企业化经营可以使农产品销售流程、策略和管理等形成一个运作链条,对于农民合作社的市场化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根据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发展趋势来分析,规模性经济是一种竞争力极强且具有创新意识的经济体制类型,也是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推广期间最为常见的一种经济状态。农业规模化生产对农村经济地位的提升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可以在科学合理的经济体系基础上获取更具优势的采购价格和影响力较大的产品品牌,也可显著提高农产品附加价值。另外,农业规模化发展对农业经济水平的提升有一定的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以农民为中心体,可在农民愿意主动加入的前提下实现合作,与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相比,前者在广泛性和规范性上的优势特点更为突出,也可以获取到更加丰富的农业资源。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可以合理支配农村劳动力,有利于提升农民的整体凝聚力和产品的生产效率,还可全方位了解本地的生态环境和发展条件,对后续农业工作的开展提供相应的保障。另外,这项措施还可以构建符合当地社会发展需求的农业经济组织,不断提升在市场环境中的战略地位,为农民争取更多的收益和话语权,拓宽农业经济发展的收益渠道[2]。
农业的土地资源是农业经济蓬勃发展和农村环境建设的重要资本,土地的利用率直接影响着整体农业经济的水平。随着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业地区的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为农民的土地拥有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促进了农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收入,解决了农民更多的温饱需求。但是,在家庭联产承包制度的实施背景下,土地资源的划分数量较多,单位面积较小,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以及农村地区劳动力水平的逐步流失,大量农业土地出现抛荒的现象。
农业经济发展需要更多的土地资源投入,但是土地资源支持不足,造成农业资源的消耗和浪费,对农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帮助下,联合承包方式集中开发支离破碎的土地资源,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业用地的效率及实用性,全方位发挥出农业土地资源的价值作用,显著提升了农村土地利用率。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为我国农业领域构建了全新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加强我国农村社会管理的重要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了城市与农村之间的联系,将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有效融合,并加入农工商贸等其他行业的联系,实现了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的理想目标。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给予农民农业生产前期、中期和后期等不同阶段的服务,有效促进了合作社人员之间团结、平等、互帮互助的关系,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农民群众的协作、责任和民主意识。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可以深入增强农民之间的合作和联系,潜移默化中构建出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业经营体系,发扬农民群众的团结精神,保障农村社会的和谐风气。
劳动力是推动农业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很多农村地区的劳动力更愿意选择走入大城市来获取更多的劳动利润,劳动力流动性相对较大。这不仅是因为城镇地区的发展空间更宽广,更因为农村地区的发展中存在诸多弊端和空缺,无法充分满足农民的各方面需求。
在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创建下,通过资助经济实体的战略实施,可以有效汇总农村的各类资源,满足新经济时代的发展要求,实现传统农产业发展向专业化、规模化和产业化的方向稳步前进,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切实提高了农村经济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是农村人民提高经济水平和促进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农业专业合作社模式的支持下,很多农村劳动力获得了一定的安置,针对农村地区人才的流动也起到促进作用,在根本上提高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
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设施设备和新型农业人员是实现现代化农业稳定发展的三个关键要素。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构建,可以在根本上加快现代化农业技术的推广与普及,全方位发挥出农业机械设备的价值作用,还可以为农业生产提供一批专业的创新型农业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为社员创造学习经营管理、生产技术和市场销售等基础知识的平台,让农民可以足不出户便可以学习到更多科学有效的技术和技巧,切实提高了农民适应新时代经济发展的能力。与此同时,在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农民专业合作社也逐渐成为个体生产者与农业市场相互衔接的纽带和桥梁,大大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使农民处于经济发展的有利位置。
相关部门可以与各地高校加强合作和联系,引入更多的人力资源,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训练基地,通过先进的网络技术搭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的系统平台。在培训方式选择方面上,可以利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模式。针对不同层次的农业人员可以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学习,合作社人员的培训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计划有效开展,并需保证培训工作可以满足农民的要求及合作社的未来发展所需。地方部门也应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给予充足的资金支持,有效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质量和水平。
地方政府和相关农业部门需要重点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不断提高其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与此同时,在农村经营体制的基础上,注重主导产业的发展经营,相关地区需要结合农业发展和自然资源的优势特征,在短时间内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并激励更多的农民参与其中,发挥出合作社的积极作用[3]。
现阶段,我国设计研发的农业科技资源并没有广泛应用于农村专业合作社当中。在此情况下,相关地区需要充分发挥出产业信息的引导作用,帮助农业合作社通过网络技术与农业信息等实现自身产业结构的有机整合,不断提升合作产业的科技含量。另外,各个地区需要积极为合作社在技术转型方面提供更多的支持,进一步实现科学技术与相关设备的升级与优化,使合作社可以全面运用先进的农业科技资源。
农业合作社在实践过程中所反映的各类问题归根结底在于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程度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指导意见还缺乏一定的权威性和完善性。基于此,各地区的政府和机构需要综合具体情况不断加强统筹指导,深层次规范地区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模式、服务体系和组织形式等。针对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参与人员的责任义务,需要构建出明确的实施意见,如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方法、经营思路及政府需要给予哪方面的支持等。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还处于发展中阶段,已获得显著成效,在未来还有更多的发展空间。由此可见,相关的农业部门和农民群众需要重点关注专业合作社的实施,不断探究并处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当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