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杜娟 窦觉勇
(1.兰州交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兰州交通大学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技术研究所 甘肃·兰州)
[提要] 湘乐砖塔作为第六批被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保护区划工作过于简单化、保守化,划定方式过于粗犷,缺乏科学合理的划定依据。本文基于对湘乐砖塔文物价值和文物价值构成要素的分析,从文物环境空间角度对湘乐砖塔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分层分级的划定。通过实际案例,明确文物环境空间对于文物保护区划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而使得文物保护区划的划定与区域建设发展协调统一。
随着文物保护发展理念的转变,文物建筑的保护方式也在不断演变,保护视角逐渐从关注文物建筑本身过渡到关注其所处的周边环境。文物建筑周边环境是文物建筑价值所依托的自然、历史、人文环境,是文物建筑完整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举足轻重,不可忽视。因此,对文物建筑进行保护区划划定必须基于对文物周边环境空间的全面分析,方能合理地保护文物及其空间,促使文物的保护利用与周边区域的建设发展协调统一。
(一)湘乐砖塔保护区划过于简单化、保守化。湘乐砖塔处于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湘乐镇,于2006 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保单位,但是缺乏完整的保护体系,对其的保护仅在《宁县县城总体规划》(2007~2020)(以下简称《规划》)中有简略的规定:“将塔身周围50米以内的范围划定为绝对保护区;将绝对保护区以外100 米的保护范围划定为建设控制区,绝对保护区范围内应禁止其他一切不相关建设,在建设控制区范围内的建筑形式及环境设计应与古塔的外貌、内涵相协调,建筑高度不超过7.5 米”。可以看出,《规划》对于湘乐砖塔的区划划定过于简单化、保守化,缺少对文物价值与环境空间的具体分析,只是简单地自本体向外扩展一定距离。这样大面积粗暴的划定方式不仅不利于文物及其环境空间的全面整体保护,而且不利于文物保护与湘乐镇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湘乐砖塔环境空间遭到日益破坏。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湘乐镇也在不断对乡村进行改建更新工作。湘乐砖塔作为陇东地区保存最为完整的宋代砖塔之一,属于湘乐镇的核心资源优势,对于促进湘乐镇的旅游产业发展和经济的持续提升都具有重大价值。然而,随着乡镇的现代化建设和发展,湘乐砖塔的文物环境空间正在遭到日益破坏,周边环境在规划、决策、开发管理上存在各种严重的问题。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湘乐砖塔缺乏一套科学合理的文物保护规划体系。在最新版本的《宁县湘乐镇城镇建设规划》(2007~2020)中将湘乐砖塔的用地性质划为文体科技用地,而非文物古迹用地。同时,湘乐砖塔作为湘乐镇区域的著名旅游景点,展示利用设施的匮乏也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了文物价值的发挥。
(一)整体性原则。整体性保护强调在遗产保护时不只是单纯地关注文物本体,还要关注遗址保护与历史环境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内容,强调将文物本体与其周边环境看成一个整体。本文基于对湘乐砖塔赋存环境的整体性认识,明确文物及其环境的各构成要素,将涵盖所有文物价值体现要素的地理空间单元作为规划范围。在此基础上,对湘乐砖塔现状进行评估,分类制定保护措施,对其中全部要素及其价值进行保护,包括各个时代发生的对文物及其环境的改变。
(二)真实性原则。正确鉴别湘乐砖塔原状,通过合理规划保护措施,保护文物物质遗存的真实性。正确认知文物价值信息和精神感觉,通过合理规划展示利用方式,保护文物作为价值和文化传统载体,以及精神感觉表现形式的真实性。
(三)可持续性原则。将可持续发展作为湘乐砖塔保护区划的理论支撑,是湘乐镇区域开发建设和文物保护协调发展的需要。在对湘乐砖塔划定保护区划范围时,应在有效保护文物本体与环境的基础上,注重对文物空间格局的整体保护,除了要考虑当前文物的安全性及展示利用方式以外,还要兼顾生态资源、土地资源、景观资源的综合保护和利用以及以后考古发掘的需要,为后期文物的保护留有一定空间,以此确保湘乐砖塔保护的可持续性。
(一)湘乐砖塔文物价值评估
1、历史价值。湘乐砖塔不仅是湘乐及陇东地区社会经济受唐宋历史变革影响的见证,也是唐宋间陇东地区佛教发展变化的历史见证。
2、科学价值。湘乐砖塔是砖仿木构楼阁达到成熟阶段的实物见证,也是我国楼阁式砖塔营造理念发展到转折阶段的见证。
3、艺术价值。湘乐砖塔的建造者创造性地运用建筑艺术语言,营造了一个具有独特风格特征的、华丽的佛塔建筑艺术作品。同时,也是我国古代佛塔在由唐代向宋代的典型风格转变的成熟时期,其风格特征的例证之一。
4、社会价值。①文化教育功能:通过对湘乐砖塔历史信息的保护与阐释,更好地记录与传播相关知识,以实现教育公众,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目的。②传统文化精神记忆功能:湘乐砖塔作为传统精神诉求和价值观念留驻的实体存在,会唤起人们对其精神内涵的记忆。③促进地方社会凝聚力的作用:湘乐砖塔以当地文化认同的象征和空间识别的标志,对当地社会凝聚力的形成有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
(二)湘乐砖塔文物环境空间要素分析。陈同滨在《基于价值的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中表示,文物保护的核心是文物价值。文物的价值是文物的本质,保护文物就是保护文物的价值构成要素,而文物价值构成要素也是文物环境空间价值的载体。依据湘乐砖塔的现状情况将文物价值构成要素分为文物要素和环境要素。文物要素主要包括湘乐砖塔和地下可能遗存的其他文物,环境要素可从文物所处的地理单元、文物附存场所、场所空间界限以及关联景观四方面分析。
1、文物所处的地理单元。湘乐镇和湘乐砖塔所在的地理单元即湘乐川道,是北部群山(北山)以南、湘乐河(襄乐河)以北的一处开阔的弓形台地,这一地理单元中的自然环境要素为其山川形势与湘乐河。
2、文物赋存场所。湘乐砖塔所在的场地,位于湘乐镇西北部,是由古城墙、X023 县道和宁九金路围合而成的一个街坊。城墙和道路的明确界定,使街坊有很强的整体性,湘乐砖塔居于其中,其为湘乐砖塔的赋存场所。X023 县道和宁九金路沿用了湘乐古城原有的街道,因此街坊作为湘乐砖塔的赋存场所,不仅是文物的空间环境要素,还是其人文环境要素。
3、场所空间界限。古城墙、X023 县道和宁九金路作为湘乐砖塔赋存场所的界定要素,从空间关系上具有文物赋存环境的性质,但按其线状的形态,表述为场所空间界限,场所空间界限外部的环境要素则定义为文物景观。
4、关联景观。与湘乐砖塔有历史文化关联或自然地理关联的环境要素,为其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即湘乐镇保存至今的湘乐古城要素,主要包括城镇形态、街巷格局、古城墙遗迹等。它们与湘乐砖塔在空间上相从属,文化上相共生,具有不可分割的历史文化关联。而自然景观与湘乐砖塔赋存场所非空间界定关系,但存在必然的自然地理关联,主要是湘乐山川形势及湘乐河。
(一)保护范围的确立及相关管理规定。原保护范围在《宁县县城总体规划》(2007~2020)有明确规定,自塔身向四周扩展50 米为绝对保护区。通过实地调研发现,湘乐砖塔位于湘乐镇内西北方向,距离主城街区较近,50 米的区划范围过大且不利于周边区域的开发建设。因此,依据保护湘乐砖塔本体安全的原则对原保护范围进行调整,按湘乐砖塔纵横中轴线方向由塔基外沿扩出10 米,作为湘乐砖塔的保护范围。规定在此范围内不得进行除考古勘探发掘、文物保护工程、道路广场、基础设施、边坡挡墙以外的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二)建设控制地带的确立及相关管理规定。建设控制地带是可控制发展的区域,也是文物保护的缓冲区,其范围的合理性具有重要意义。依据对湘乐砖塔赋存场所、空间形态结构及关联景观的分析,将建设控制地带划分为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和二类建设控制地带。
1、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及相关管理规定。一类建控地带的确定主要考虑文物空间环境的完整性、展示利用设施的规划建设等方面。湘乐砖塔作为湘乐镇的标志性景点,展示利用设施的缺乏导致文物价值没有发挥到最大。因此,在一类建控地带范围内建设文物配套的展示利用设施,包括展览馆、管理用房、游客中心、停车场等及其附属设施。边界则考虑能反映文物空间特征、影响区划边界且不易发生变化的地物、地貌信息。依据湘乐砖塔的实际情况,东边和南边均有明确道路界限,即以X23 县道和宁九金路的道路红线为边界进行划定,而西边与北边均有古城墙遗址,因此以古城墙为边界,自古城墙遗迹外沿10 米处为边界进行划定,将X23 县道、宁九金路和古城墙遗址围合成的区域作为一类建控地带。
对一类建控地带提出相关管理规定:①不得进行除规划管理项目、展示利用设施、必要的基础设施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②土地平整不宜改变原有地形,环境绿化宜采用当地树种草种。③道路广场铺筑宜采用青砖、当地石材。④管理、陈列展示、游客服务及附属用房,应合并统一建设,采用现代建筑风格,色彩与文物及环境和谐,形态结合与文物及场地的空间关系,建筑高度不应大于11 米,层数不宜大于2层。⑤建筑密度不应大于20%。
2、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及相关管理规定。二类建控地带的划定主要考虑湘乐镇整体环境风貌。湘乐砖塔东边的X23 县道和南边的宁九金路均是湘乐镇的主要干道,因此需要对临街建筑的高度、色彩和建筑风格等进行管控,使之与周边区域建筑和谐统一。同时,古城墙作为湘乐镇的又一重要历史文化遗产,需要与湘乐砖塔建立空间上的关联,即空间视廊。因此,基于管控内容的差异将二类建控地带分为商业服务设施建设区和城墙公园建设区,自X23 县道和宁九金路的道路红线均后延20 米形成的区域划定为商业服务设施建设区,主要建设各类商业服务业店铺、旅馆等。而城墙公园建设区则考虑自县道两侧的两条古城墙均向北外扩10 米作为城墙公园建设区的边界,适宜建设各类游憩设施和以湘乐古城文化为主题的园林小品、雕塑、景墙等。
对于商业服务设施建设区提出管理规定:建筑宜采用现代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形态应与所在街坊的建筑和谐统一;建筑高度不应大于10 米,建筑层数不宜大于3 层,建筑密度不应大于70%;街墙应减少对景观视廊视线通达性的影响,其建筑退距、贴线率、间口率和高度概率宜按规划街道控制导引图执行。
对于城墙公园建设区提出管理规定:景观和游憩设施设计应体现当地古城文化特色;保留古树大树,草地保持自然生长形态,植物以当地品种为主;各类设施高度不应大于3.6 米,层数不应大于1 层,建筑密度不应大于10%。
文物环境空间承载着文物的价值,保护文物就是要保护文物的价值,即保护文物的环境空间。文物所处的地理单元、空间场所、关联景观及空间形态结构作为文物环境空间的价值载体对文物保护区化的划定有着重要的影响意义。基于环境空间分析划定的湘乐砖塔保护区划能更好地协调文物的保护与利用功能,同时湘乐砖塔作为湘乐镇的重点旅游节点,科学合理的保护区划对于促进湘乐镇日后的更新建设和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