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红星
(中共亳州市委党校 安徽·亳州)
[提要]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最为活跃的经济实体,在增加就业、税收、优化经济结构、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优秀企业家等方面体现出活力和独特优势。但是,由于自身因素及外部环境等影响,导致其发展相对缓慢、优势特点没有充分显现出来。为此,改善小微企业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破解小微企业规模小融资难的发展瓶颈,才能充分展现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适应力及鲜活力。
改革开放40多年来,国民经济已由注重高速增长阶段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作为国民经济发展补充的小微企业已经成为国家经济发展拼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灵活就业、活跃经济方面作用更加突出,小微企业能否稳步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鲜活度及发展状况,关系到人们的衣食住行。在新的发展格局下,怎样发展小微企业,破解小微企业发展瓶颈,充分发挥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成为目前经济学界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
如果把国有大型企业比作国民经济运行的“主动脉”,中型企业就相当于“静脉”支撑,小微企业则起着“毛细血管”的作用,是经济活力的体现,其表现在能有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增加国民收入、善于创新创造、助推兴业就业、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鲜活的生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截至2019年上半年,中小企业贡献了我国GDP的70%、税收的50%和80%的城镇就业;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75%的企业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然而,资金短缺是限制其发展的致命硬伤,推进其持续发展必须有源源不断的资金供给。据世界银行2018年发布的《中小微企业融资缺口:对新兴市场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融资不足与机遇的评估》报告,我国中小微企业潜在融资需求达4.4万亿美元,但融资供给仅2.5万亿美元(约16.5万亿人民币),潜在融资缺口高达1.9万亿美元,缺口比重高达43.18%。另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19年第四季度银行家问卷调查报告》中显示,从企业规模看,大、中型企业贷款需求指数分别为54.9%和57.1%,小微企业贷款需求指数则高达69.6%。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明显高于大中型企业,一方面伴随着国家系统性金融风险管控和结构性去杠杆政策的落实,商业银行在内部加大了社会贷款风险管控,为规避风险带来的利益损失,银行资本供应中小型企业的资金缺口也在加大;另一方面小微企业具有数量多、体量小、自有资金少等特点,其在资金需求方面通常表现为“短、小、频、急”,而金融机构需要较长的调查周期、严格的抵押担保政策、较高的放贷利率等,难以满足小微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小微企业的生产发展速度和经营规模的拓展。
小微企业属于民营经济,本小利小规模小,尤其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受国内外市场环境、用工成本、原材料成本及环保政策要求等各方面影响,企业经营风险加大。此外,由于小微企业本身抵御风险能力弱小,经营和盈利状况不稳定,很难达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程序要求,资金短缺成为其发展的壁障。在以“内循环”为主体的经济发展新格局背景下,如何发挥银行等金融机构资金充裕的优势,满足中小企业对资金周转的渴求,成为金融机构改革创新需要思考的问题之一。
(一)来自于其自身条件限制
1、小微企业体量较小,缺乏完善的现代管理制度。管理模式家族化,财务管理混乱是主因,主要表现为:(1)管理模式家族化。小微企业往往以“情”管人,以“亲”管事,血缘、乡缘等所形成的“信任”成为用人的重要标志,管理层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而忽视企业制度建设,财务人员常常一人身兼数职,缺乏约束,财务管理较为混乱,管理不严谨、不规范构成其主要特征。(2)生产经营急功近利。一方面为节约成本减少开支,内部机构设置简单,没有专业财务管理机构,在运营过程中,管理者盲目扩大生产,单纯追求产品销量和市场占有率,摊子铺得过大,致使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另一方面资金的投向随意性强、盲目性大,造成企业发展方向不明晰,影响并制约了企业的持续发展。(3)财务管理环节不完善。一般情况下,企业的财务管理环节包括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五个环节。然而,多数小微企业只是做到了财务核算这一环节,忽视了其他环节,财务管理过于简单,难以实现财务管理制度本该发挥的导向性作用。
2、小微企业经营信息透明度低。由于小微企业属于个体经营,收支情况只有经营者个人掌握,收支不稳定,信息透明度低、变化快,增加了金融机构追踪信息的成本,使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放贷意愿普遍降低。另外,小微企业缺乏符合要求的抵质押资产,金融机构贷款抵质押物是银行放贷的前提条件,充裕的抵质押物可以增强银行放贷信心,在贷款发放之后,又可以起到促使企业还贷的作用。小微企业由于有效抵质押物不足,便会造成“担保难”,信任度降低,因而相对大中型企业,银行对小微企业抵质押资产等贷款发放条件的审核程序更加严格。
(二)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近年来,随着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出台,尤其是一些电商平台的出现,使小微企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国有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也逐渐重视起来,但从根本上来说,并没有彻底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投资规模和效果与实际需求之间仍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目前,政府虽然多方面采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但尚未推出强有力的针对小微企业的支持政策来刺激企业融资;民间资本投向规模不足,民间借贷由于受利益的驱动,更倾向于投资回报率较高的房地产和文化产品市场,只有很小的比例流入实体经济,很难填补小微企业的巨大资金需求缺口。信用担保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信用担保机构的信用水平能够提升小微企业信用等级,信用等级的提升能缓解弥补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增强信任度,但信用担保制度的不完善也给信用担保机构带来了信用风险压力。
(一)诚实劳动合法经营,提高自身发展能力。小微企业之所以长期以来存在发展困惑的问题,与其管理制度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达标、风险管控水平低、抵御风险能力弱等自身不足有着必然的联系,因此小微企业经营者要克服自身不足,树立为社会提供高质量产品和优质服务的发展理念,不断提升自身防控风险能力,从而赢得社会的认可,就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规范其管理模式势在必行,改变以家庭为基础的企业管理运作模式,吸收现代企业管理方法,完善内部机构,明确权责划分,提高小微企业在产品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严格控制企业的成本,提前做好预算,通过预算合理控制企业开支,以进一步降低成本。以制度管人、以规则管事,着力培养企业文化,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并为之努力;树立诚信观念,诚实劳动合法经营;树立品牌意识,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保证产品在市场上具有极强竞争力和认知度;及时将企业经营的财务信息和企业运营情况等反馈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较为紧密、可靠、可信的合作关系。其次,走产业集群化道路,参与到集群中间,形成集群竞争力,更好地享受规模经营带来的便利。产业集群是指特定区域行业内众多的有合作关联或共同业务的不同规模的企业及其上下游或往来服务机构的关系密切,在空间上集合在一起,代表着介于市场和等级制之间的一种新的空间经济组织形式。当聚集的小微企业以产业集群形式出现时,将会通过减少经营成本、联合发展创新、同步提升效率、全面增强竞争力等方式,形成集群产业的竞争能力,凝聚集群品牌效应。我国已经成型的产业集群,如绍兴的中国纺织城、义乌的小商品市场、台州路桥的塑料制品市场等传统型产业集群,就形成了强势的区域品牌,抱团取暖,极大地带动了当地小微企业的发展。
(二)推进金融体系创新,提升小微企业活力指数。银行业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其结构创新和效益的提升能够有效满足小微企业对信贷资金需求,通过创新信贷方式,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将大中小型企业区别对待,注重对企业发展前景的考量比重,专人专办,专事专办,对当前规模较小但发展前景好的小微企业给予充分的资金支持。加快完善与小微企业发展要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建立一套以地方法人银行与小微企业为主、以融资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为辅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国有商业银行与民营银行、农商行等地方性银行的合作,凝神聚力服务地方性企业的发展。加快融资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发展,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和融资增信服务,完善信贷员的考核制度,鼓励他们积极发展小微企业客户,提高面向优秀小微企业的放贷率。金融服务部门应以国家政策为导向,依据现有条件,完善银行等金融机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政府可以依托大数据平台及时地了解到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情况,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看到小微企业的纳税情况、信用等级、生产经营等信息,小微企业也可以看到自己贷款的数量与进度等,实现实时数据共享,实时同步跟进,提高工作效率,达到合作共赢、合作双赢,各取所需,共同发展,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发展活力指数。
(三)推动金融制度改革,为小微企业发展活力提供空间。健全金融监管机制,制定对小微企业发展有利的法律法规,给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一个公平有序的金融环境,通过搭建小微企业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风险。一是建立完备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健全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以制度建设为根本,补齐制度短板,将影响小微企业活力的融资难问题由治标逐步转向治本,从制度上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一方面提高金融法律法规的全面性和适用性;另一方面建立适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常态化”的资金支持模式。二是预防金融欺诈与金融犯罪。在制度建设的同时,加大贯彻制度执行落实力度,对于个别企业违规操作、触及法律法规的,严格按照小微企业融资活动相关犯罪的判断标准,严肃处理,奖惩结合,逐步将小微企业融资活动纳入正确的法治轨道。推动小微企业发展的立法体系建设;利用现代新媒体对金融法律法规的大力宣传,加强对小微企业经营者进行政策解惑释疑,及时征集小微企业的反馈信息和经营状况,让小微企业在学政策懂政策讲政策的条件下,用好用活金融政策,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充分发展。
(四)建立人才激励机制,为小微企业发展活力提供动能。政府应建立小微企业人才发展激励机制,结合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将小微企业人才引进作为区域人才政策引进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小微企业引进高层次研发及科技人才,对引进人才提供丰厚的优惠政策,切实做到“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发挥区域人才优势,推动企业的升级改造。政府部门要根据小微企业行业需求,通过政企携作、银企合作、校企协作等方式,推动小微企业的发展,制定定向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共建共育共享,帮助小微企业培养技术能手技能人才。搭建企业与科研机构对接平台,加大研发资金投入,开发新产品,提高核心竞争力。利用大数据创建企业信息服务平台,降低小微企业获取信息的成本支出。加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使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之间的“毛细血管”流通顺畅,通过稳定可靠的智能风险防控解决预案,尽最大可能降低损耗成本,精准控制风险,大幅提升企业融资效率,推动小微企业的稳步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