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源(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天津 300461)
随着监督体制格局不断完善和发展,党内监督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监督、业务监督、民主监督共同构成了目前国有企业内部监督系统。其中,党内监督是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的根本途径,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处于最基本、第一位的位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提出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1]。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油工程”或“公司”)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党组关于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派驻监督。2018年3月,集团公司党组驻海油工程纪检组(以下简称“驻海油工程纪检组”)成立;同年11月,海油工程党委成立4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归口监督10家所属单位,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三年多来,驻海油工程纪检组在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监察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更加明确、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和“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目标的实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更加突显,纪检工作人员的身份认同感普遍增强,工作力度和工作质量明显提高。
纪检体制改革前,公司纪委承担较多主体责任方面的工作,导致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纪委监督责任没履行好。改革后,驻海油工程纪检组增强派驻意识,与党委沟通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职能定位、相互关系、职责范围,推动纪检机关持续深化“三转”,从繁杂工作中脱离出来,拿出更多精力监督执纪,促进了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党委印发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各级党组织、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职责范围进一步明确。
改革前,公司个别职能部门本位主义明显,存在“护犊子”思想,遇到问题不能客观公正发表意见,消极应对纪委要求。改革后,驻海油工程纪检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督促职能部门提高政治站位,依规依纪、客观公正履行职能职责,职能部门自觉接受监督,摆正自身位置,配合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工作的主动性明显增强。2020年某项目物资公开招标,投诉反映项目中标方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驻海油工程纪检组核查发现中标方业绩存在疑点,立即约谈采办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督促其高度重视异议反映,按照制度、程序规范处理。采办部门有了较强的履责意识,立即组织专家组对中标方业绩进行评议,确认其业绩不满足招标要求,并积极推动组织评标结果复议,发现各投标方投标文件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最后该公开招标流标并重新招标。集团公司采办部责成有关单位约谈采办经办人,对评标委员会提出批评,暂停4名评标专家评标资格6个月。
改革前,公司纪委受公司党委和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双重领导,纪委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监督力度不足,党委对问题线索的核查方式、核查深度、违纪人员定性处理有较大话语权,纪委查办案件独立性不够。改革后,驻海油工程纪检组严格落实“三为主一报告”要求,在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的领导下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在与公司党委沟通案件情况时注重发挥派驻纪检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各级党委委员政治站位明显提升,积极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工作,对问题不包庇、不护短、不遮掩,为顺利查办案件创造了条件。三年多来,公司纪检机关共处分中层干部30余人次,均得到党委的支持和配合。纪检机关查办案件的底气提升了,案件查办的力度不断加大。
改革前,公司总部有专职纪检人员8名,所属单位有专职人员3名,兼职人员10名,力量分散薄弱,投入纪检工作精力不足,同时存在人员不稳定、业务不熟悉情况,纪检队伍专业能力、专业水平明显不足。改革后,驻海油工程纪检组有力推动公司党委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推进向所属单位派驻监督,设立4个三级派驻纪检组,有专职岗位19个,各所属单位纪检力量明显增强,改革后畅通的晋升通道也保障了纪检队伍的稳定。三年来,通过系统化培训、实战训练等,纪检工作人员业务知识逐渐积累,专业水平不断提升,监督能力明显增强。2018年、2019年,驻海油工程纪检组配合地方纪委监委、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查办2起违法案件,纪检组人员边学边练边干,执纪审查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大幅提升。2021年,公司进一步深化改革,设立11个党委派驻纪检组、1个专责纪委,专职岗位增加至37人,基层监督进一步聚焦,力量进一步增强。
改革后,纪检队伍工作作风有了很大转变,遇到办案难题,由习惯性的“等、靠、问”变为能够主动思考,推动问题解决,从被动工作变为主动工作。2020年,查办某员工盗窃案需调取法院判决书,员工个人不配合,法院也以无义务为由拒绝提供,案件查办难以推动,公司党委派驻纪检组积极想办法、查资料,依据最高法司法解释与法院进行沟通,最终从法院取得了判决书,顺利完成了调查处理工作。
改革前,公司纪委结合案件查办发现的问题提出举一反三整改建议,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在执行上打折扣。改革后,党委采纳纪检组的意见建议有了相关制度保障,驻海油工程纪检组结合案件查办结果,通过与领导班子成员意见交换、约谈、发函等措施,推动以案促改。在不断沟通中,公司党委对派驻监督工作的认识不断深化提高,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虚心接受、主动落实监督建议。
三年来,驻海油工程纪检组结合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多次向党委提出建议,党委积极推动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公司于2019年6月开展违规发放领取探亲包干费自查自纠,于2020年2月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改,成果突出,有力推动政治生态的转变;于2020年3月开展“利用海油资源谋利”专项排查工作,涉及555名领导人员,发现3人存在相关情形,对2人提醒谈话,督促1人整改。
作为国有企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规律和国有企业经营发展规律,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发挥专责监督作用,促进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贯通协同[2]。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企业实际,探索研究各层级单位纪检体制改革思路,理顺领导体制和管理关系,优化机构设置,明确职责权限,合理做好人员配备,做实基层监督探头。其中,对规模较大、成建制的各层级单位,要采取派驻或纪委专职专责,强化专责监督力量。要强化纪检委员履职,通过规范纪检委员选配标准和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加强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有力推进纪检委员强化身份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发挥对基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日常监督作用,激活监督网络的“神经末梢”。要积极探索境外监督有效方式方法,强化合规管理,筑牢廉洁防线,保护境外国有资产安全。
国有企业纪检机关在“两个维护”上肩负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要积极适应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紧扣“两个确立”“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从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产业升级转型、内控体系完善和发展动能转换四个维度,聚焦政治引领力、公司竞争力、公司活力、风险控制力、企业影响力和文化聚合力建设六个方面,结合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将全年重点任务细化,采取点对点、面对面、专人盯的方式,对“十四五”规划、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疫情防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科技自立自强、供应链产业链自主安全可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建立监督工作台账,定期跟踪督办,切实做到会议上共商、信息上共享,督促落实落地落细。
政治监督要与公司实际相结合,看清被监督单位、行业在“十四五”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职责使命,把握重点监督任务开展针对性监督。要建立灵活高效的统筹管理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监督重点进行选题,列出监督清单,强化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纪检组专责监督、纪检委员基层监督和业务部门职能监督的作用,攥指成拳、形成合力,构建大监督格局。
纪检机关要深刻认识自身与驻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把准定位,明确方向,增强监督的独立性,做到腰杆硬、方向明。同时,必须坚持案件查办以上级纪检机关领导为主,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格按规章制度监督执纪,严格维护制度权威。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对同级党委书记要敢于督促、提醒,推动其严格自身要求、加强对下监督,重要情况及时报告上级纪检机关,做实同级监督。要探索纪检机关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开展述责述廉评议,加强对下级纪检机关的领导、督促和支持,通过层层传导压力、支起后盾,多措并举推动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实起来、硬起来。要不断深化“三转”,探索充分发挥派驻权威的有效途径,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坚持“严、实、快、新”,以问题为导向,补短板、强弱项,积极探索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的有效途径,更好地贡献派驻监督价值。
必须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使命感,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把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融入生产经营之中,贯穿改革发展全过程,构建全覆盖的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要持续盯住节点,加强纪律教育,推动把党性教育、廉洁教育纳入岗前教育、外事教育等工作中来,让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守住底线、远离红线。要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持续肃清流毒影响,持续惩治腐败问题,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廉洁治企、廉洁齐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纪检工作人员要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强化自身修养,从严自我约束,提升能力素质,严格工作标准,用高质量的工作树立自身的信誉和权威。纪检机关要深入组织开展全员系统培训,强化纪检干部理论武装,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要通过选派人员参加巡视巡察、专项监督检查、专项案件核查工作以及轮岗交流、体验培训等,加强纪检人员实战锻炼、专业训练。
国有企业要发展,建立适应企业实际的内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牵引辐射带动作用是必不可少的。派驻纪检机关进行专责监督的同时,也要对党组织全面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进行监督的再监督,专责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将党的建设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