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小龙,梁明珠
(南通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江苏 南通 226019)
一流大学的创建不仅需要一流的教学,更离不开有效的大学治理。大学任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要求管理者、教职人员、学生之间需相互合作[1]。为此,参与式决策应运而生,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理念得到社会的普遍性认可。学生作为高等教育发展的关键因素,必将受到大学决策的影响。学者吉明明、马金平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视角,认为学生应被视为学校中一个最重要、权威及核心的利益相关者[2]。学生积极参与大学治理已是近年来世界高等教育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学生参与大学治理虽然有很多理论依据、历史依据和现实依据,但事实是,学生参与大学治理仍然面临许多挑战[3]。多数美国大学十分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秉持着大学服务最主要受益者是学生的理念,将其纳入大学治理主体范畴。作为美国西部学术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斯坦福大学,各大学科都在世界排名中处于领先地位,其学术发展自然离不开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积极推动,学生参与大学治理已具备较为成熟的参与机制。因此,通过研究斯坦福大学参与大学治理的政策制定、组织管理以及实施策略三大方面,借鉴美国斯坦福大学的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经验,依托我国国情,对我国学生参与大学治理提供一些建设性意见。
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全名小利兰·斯坦福大学(Leland Stanford Junior University),简称“斯坦福”,是公认的世界上最杰出的私立研究型大学之一。其校训“自由之风永远吹拂 (The wind of freedom blows)”鼓励和保证师生能自由无阻地从事教学和学科研究,学校政策的制定也受其影响[4]。各类政策的制定是现代大学治理的重要基础,明确规范了大学内部各种利益关系、管理体制等方面,也是大学高效运行、卓越管理的制度保障。因此,作为一所世界顶尖大学,斯坦福大学完备的政策制定在大学治理上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学生参与大学治理主要在《行政指南》《斯坦福公告》、学生评教制度等政策文件中有所体现。
1.《行政指南》:为学生参与大学治理提供行动准则。《行政指南》(Administrative Guide),全名为《斯坦福大学行政管理指南》,是引领全校的政策性文件,规定各职能部门在日常管理中所应遵循的行动准则。其内容包括关于组织、人事、会计、礼品、采购、计算和服务等。经过长期的发展,斯坦福学生参与大学治理体系已逐渐完善,学生作为主要的利益相关者之一,与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学校。
第一,在“指导方针和原则”一章中描述了斯坦福大学的管理组织和学术治理。一是斯坦福大学设有董事会,负责任命校长以及处理相应的财务项目。其下设有六个常务委员会,发展委员会、土地和建筑委员会、学生、校友和对外事务委员会中都有学生代表参加,通常由一名本科生和一名研究生组成。学生代表是斯坦福学生联合会(Associated Students of Stanford University,ASSU)下的分支机构提名委员会(Nominations Commission,NomCom)所投票选举出来的,代表广大学生的建议。二是在学术治理方面,由斯坦福大学学生联合会(ASSU)提名的学生可以在学术委员会分支下的常务委员会中担任相关的职位,管理学校或学院的各类事务[5]。
第二,在“服务”一章中,对大学活动进行了规定,适用于所有大学职教员和学生。大学活动的类型分为五种,分别是学术相关活动、行政活动、高影响力活动、校园社区活动以及公共活动[6]。这些活动可以由斯坦福大学学生联合会(ASSU)、学生参与办公室(Office of Student Engagaement,简称OSE)在大学注册的志愿学生以及学生生活组来进行组织。例如,学生可以举办相应的宿舍活动,但需遵守学生参与办公室(OSE)制定的政策和程序;同时,大学活动还必须由官方认可的斯坦福部门或组织赞助,并且必须符合大学的使命,即知识的创造、保存和传播。
第三,在“学生就业和助学金”一章中概括了斯坦福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在校就业的政策和程序[7]。具体为:一是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各自宿舍都有一个核心学生群体,负责管理宿舍生活的各项安排,于此获取象征性的津贴来支付生活费用;二是斯坦福大学持不歧视的原则,鼓励学生在学校担任一定的职位,为未来的职业生涯奠定基础。本科生和研究生可以在校园担任兼职或临时工作人员的职位,主要是针对勤工俭学的学生。例如,本科生可以担任文件文员、行政助理等职位,研究生可以担任课程助理、导师助教等职位。其中,不同的职位对学生的要求也不同,级别越高的职位要求学生具有独创性和较强的判断性。
总的来看,斯坦福大学在学校管理上突出学生参与,体现平等互动、不歧视的原则,而学生所具有的独立思维能力和行为能力也同样帮助斯坦福大学管理效率的提高。
2.《斯坦福公告》:为学生参与大学治理提供申诉保障。《斯坦福公告》(Bulletin),主要发布相关的大学政策,包括学生教学管理要求、专业、辅修和荣誉课程的学术和学位要求等。其中,在“大学政策和声明”一章中对学生学术申诉程序和非学术申诉程序有所规定[8]。斯坦福大学设有学术申诉办公室,学生作为学校的一员,有权对在校园内遭到不公平待遇而进行申诉,解决相应的问题以促进学校的建设。
一方面,学术申诉上,学生和教职员工可就大学关注的任何学术问题进行讨论和建议。任何认为自己在学术问题上受到不当决定的学生都有权提出申诉,并借助独立审查手段在适当的情况下采取纠正措施;另一方面,非学术申诉上,主要是为学生在非学术范围有关的争议提供申诉程序。例如,若涉及与残疾相关的问题,可以采取《美国人残疾法案》(The 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ADA)第504节申诉程序;若涉及与年龄相关的问题,可以采取1957年的年龄歧视法申诉程序等。
申诉的流程包括正式与非正式两种方式,学生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方式提出申诉,根据问题解决的情况依次向不同行政级别的部门或主任协商。总之,这种方式是所有学生均可享有的参与形式,更为灵活且保密程度较高。学生可以通过申诉来维护自身的相关权益,及时解决学生对于学术和非学术上存在的问题。
3.学生评教制度:为学生参与大学治理提供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教学评价(Student Evaluations of Teaching,简称SET)在高等教育中有着悠久而复杂的历史,有助于保障教学质量。斯坦福大学提倡使用反馈来改进教与学,并重新配置学生期末课程反馈表以解决SET的不足之处,更为注重学生在课程中的学习体验。因此,教师可以有效利用学生的反馈来改进教学方法或策略[9]。首先,学生参与评教方式主要是在网上填写等级评定量表,其中包括对于教师总体等级评定、教学组织、师生互动、课堂管理等方面的评价。其次,学生评教包含中期评教和期末评教,学生在规定的时期内填写,并留有两周时间给予学生思考和修改的时间。其全过程都是由学校注册办公室和相关负责人共同管理和监督。最后,斯坦福大学规定,评教结果会对学生公开,但对学生个人信息保密。总而言之,通过教学评价,有利于教师了解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以提高教学质量,也有利于为学生选课提供有利的参考价值。
4.其他政策:为学生参与大学治理提供多种渠道。一方面,斯坦福大学致力于建立和维护多元化且充满学术活力的社区。学生残疾相关政策(Disablity-related policies for students)指出残疾学生也是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10]。无障碍教育办公室(Office of Accessible Education,简称OAE)是为所有残疾学生营造的一个无障碍和包容的环境。通过学术和住宿设施,努力减轻学生可能面临的身体障碍,让其有机会发挥最大的学术潜力,以更好地参与大学治理。其中,《美国人残疾法案》(ADA)中第504节申诉程序为学生提供基于残疾所遭到的歧视和不公正对待的申诉程序。另一方面,研究生学术政策和程序(Graduate Academic Policies and procedures)中对大学费用进行相关规定。斯坦福大学学生联合会(ASSU)的费用是由春季学期学生投票决定的,费用直接资助学生组织的活动[11];同时,每年为本科生和研究生设置单独的费用,并且进行学期费用评估,所有费用均可退还。
斯坦福大学由7所学院和18个跨学科研究所组成,拥有约16 000名学生,2 100名教职员工和1 800名博士后学者[12]。庞大人数决定了学校管理的复杂性,而良好的组织结构是组织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斯坦福大学浓厚的民主色彩也强调包含学生在内的各类利益相关者都有权参与到大学的治理中,处理相关的内部事务。随着时代的发展,学生在大学治理中的身影越来越多,参与形式也多种多样,而学生组织是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主要形式之一。主要学生组织团体有斯坦福大学学生联合会(Associated Students of Stanford University,简称ASSU)、学生参与办公室(Office of Student Engagaement,简称OSE)、志愿学生组织(Voluntary Student Organizations,简称VSO)等。
1.斯坦福大学学生联合会:担任学生组织的领导者。斯坦福大学学生联合会(ASSU)是经历长期沉淀而发展成熟起来的学生组织,几乎涵盖了所有与学生有关的事务,确定学生组织的发展目标和方向,所有成员都必须遵循ASSU章程。其下有两个立法机构,分别是本科生参议院、研究生委员会,二者共同确定学生联合会的预算、财务、投资以及运营政策。其分支下还有提名委员会和宪法委员会,二者为学生组织提供资金,参与向大学委员会推荐学生任命。
首先,本科生参议院由15名本科生组成,是斯坦福大学本科生的指定代表,制定有关学生生活的决议和法案。其议事规则为:多数通过或是开放讨论。任何表决都需要有充分的思考时间,其中弃权不计入选票计数,平票表示未能通过[13]。其次,研究生委员会由15名投票选举成员组成,包括10名7所学院的学生和5名一般代表,主要负责监督研究生活动费用的分配以及计划大型校园活动[14]。再次,提名委员会由7名研究生和本科生组成,负责提名学生作为大学委员会的投票成员,包括董事会委员会、学术政策委员会等[15]。最后,宪法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负责裁定提名委员会、学生团体、选举委员会等组织成员行为是否符合ASSU宪法,以确保学生的最大利益化[16]。由此可见,学生代表列席学校中各治理委员会也是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最高形式,学生在这些机构中担任相关职能,提出一些针对性的建议以维护自身的权益来实现学生对大学治理的参与。
斯坦福大学学生联合会(ASSU)担任学生组织的领导者,其工作的复杂性对成员以及学生领导能力要求较高,而这与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程度密不可分。因此,加入斯坦福大学学生联合会(ASSU)的申请流程较为慎重,包括提交学生组织申请、由审查委员会审查、进入试用期以及最后的转正成功,每个步骤都十分严格[17]。除此之外,斯坦福大学学生联合会(ASSU)也专门设置了学术班,旨在培养新的学生领袖为他们的立法职责作准备。由此可见,学生们可以有机会可以与不同的学生进行交流,分享彼此的经验,以此来提升自己的组织管理能力。斯坦福大学学生会(ASSU)为其成员提供两条服务的途径:通过邮件。所有成员都可以通过邮件将问题发到相关部门的官方邮件中,然后进行讨论并给出具体的解决办法;直接前往ASSU办公室进行咨询,现场进行解决。
2.学生参与办公室:管理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事务。学生参与办公室(OSE)管理650个注册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组织,与体育和娱乐部、宗教生活办公室等多个部门合作。学生参与办公室(OSE)坚持包容性、公平、合作、尊重、平衡的理念,帮助学生建立有效的学生组织并授予学生领导代表决定权。首先,学生参与办公室人员齐全,由6名全职专业人员组成,包括1名主任、4名全职专业人员以及1名项目和运营协调员。其次,学生参与办公室对于学生组织安全、财务、人员招聘等都有相关的政策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实时更新,以增强清晰度。最后,学生组织在获得学生参与办公室批准下,并确保活动安全性以及良好的财务基础,每年可免费举办一次或两次特别活动。这些组织的财务支出主要是通过斯坦福大学学生联合会(ASSU)来资助,除此之外,还可以自由寻求来自校园资源、学生会员费等途径的资金[18]。
其中,学生参与办公室(OSE)主要对学生组织、活动策划以及财务管理三方面进行相关的政策规定。首先,学生组织作为斯坦福大学的组成部分,需遵守由学生参与办公室制定的一系列规定。例如,所有组织决策都必须反映学生需求、倡导非歧视原则以及建立民主组织结构等,这些规定都反映出斯坦福大学秉持以学生为中心,维护学生的利益[19]。其次,活动策划方面,公认的学生组织和部门有权在校园内或以斯坦福大学的名义赞助活动。例如,学业安排、政治活动、宗教活动、锦标赛等活动[20]。最后,财务管理方面,大学部门和学生管理所有资金,需确保遵守税法和会计制度。学生参与办公室对包括存款、转账和手头现金、报销、学生工资等都有明确的规定[21]。
3.志愿学生组织:丰富学生参与的多样性。斯坦福大学共有600多个志愿学生组织(VSO),其学生组织的形式和功能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步完善,这不仅丰富了学生的社会、文化和教育经历,也增加了斯坦福大学的多样性。志愿学生组织(VSO)在学生参与办公室(OSE)注册,并接受其管理和监督[22]。其中较为典型的志愿学生组织有兄弟姐妹联谊会(FSL)。
兄弟姐妹联谊会(FSL)有14个兄弟会、12个联谊会以及4个理事会。其中,包括非裔美国人兄弟姐妹协会、多元文化希腊委员会、联谊理事会等。每个理事会负责管理成员团体,并促进团体与其他理事会和学生组织之间的合作;同时,学校赋予各组织自行管理的权利。例如,希腊组织是自治的,有权任命内部工作人员以及选择领导层的程序[23]。除此之外,顾问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激发学生的热情并帮助学生提高培养领导力和生活技能。许多教职员工、校友和其他人自愿贡献自己的时间和专业知识,以符合大学原则和政策的方式协助志愿学生组织并指导其成员[24]。
经过一百多年的历史沉淀与发展,斯坦福大学已形成了相对完善和成熟的学生参与治理体系。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实施策略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赋予学生组织以自治的权力;二是给予学生组织独立的物质资金保障;三是实现学生参与路径的多样性;四是提供适度的参与内容与范围。
1.赋予学生组织以自治的权力。学生事务的复杂性要求学校管理的多元化,而学生作为校内学习的主体,赋予学生参与的机会也是合理的。为此,斯坦福大学成立了以学生为主要成员的学生自治组织。例如,斯坦福大学学生联合会、学生参与办公室、志愿学生组织等。这些组织承担了大量的学生事务,不仅有助于提高学校的管理效率,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增强学生的自主能力。首先,斯坦福大学学生联合会制定章程和规定,并以此来约束和规范学生的行为。除此之外,其立法机构中本科生参议院和研究生委员会都有各自的章程以及议事规则。这些规章制度为学生提供一定的道德和服务标准,有利于形成公平、有序的校园氛围。其次,学生参与办公室负责管理斯坦福大学注册的学生组织,并对学生事务中学生组织、活动策划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都制定相关的政策,以加强学生组织的规范性。最后,志愿学生组织将具有共同的目标、理想信念以及价值观的人聚集在一起,依靠团体力量帮助成员实现共同治理的目标。通过参与活动和服务提升自己的实践和管理能力,增强了学生对大学的认同感以及领导组织能力。总之,赋予学生组织自治的权力,不仅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主体意识和自主能力,也减轻了学校的人力和财力方面的负担,以提高学校的管理效率。
2.给予学生组织独立的物质资金保障。斯坦福大学学生联合会提供大量赠款以支持学生参与的各种形式活动,促进活动的有效进行。其立法机构的本科生参议院和研究生委员会对于申请资金都有其明确的要求。首先,学生根据本科生参议院有关申请方式和时间限制等要求递交申请,志愿学生组织(VSO)的财务官员进行初步评估,再由拨款委员会监督来建议是否提供资助。其次,研究生委员会向志愿学生组织(VSO)毕业生提供赠款资金,为其提供更广泛的教育和文化体验,并加强学生跨部门的社区互动以及全校社区意识。申请补助金在研究生委员会的资助指南有所说明,即若在资助过程有任何的疑问可以邮件咨询资助委员会。最后,除了斯坦福大学学生联合会拨款外,学生还可以使用多种资金来源。其中,包括斯坦福基金、大学院系、外部赞助等,学生参与办公室也在其网站上列出了申请这些资金来源的方式,主要包括校内资金和校外资金。对于校外资金主要是企业筹款,虽然是学生组织的一项特权,但同时组织也必须具有明确且合理的计划目标和足够的准备时间。因此,斯坦福大学学生组织的经费是相对独立的,在各种学生组织的活动中都提供了物质资金保障。
3.实现学生参与路径的多样性。斯坦福大学学生参与大学治理具有多样化的途径,有助于提高决策的可行性,主要分为学生组织参与途径和学生个人参与途径两种模式。在学生组织参与大学治理的模式中,斯坦福大学学生联合会(ASSU)在提高学生意识及其能力建设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根据企业对个人管理能力的要求,加强培训以提高自身的专业化。虽然学生的影响力可能会随着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决策而削弱,但学生参与的地位以及对各种管理事务受到肯定,他们的影响力也在不断地增加[25]。个人参与大学治理的模式主要有三种表现:一是学生个人以学生代表的身份加入学校治理的各委员会中;二是以学生个人身份对自己在学术问题上受到不当决定通过申诉办公室进行学术申诉;三是通过学生评教方式来参与大学治理。无论是哪一种方式都能让学生参与到大学治理中的某些具体校园事务中。学生可以通过自身的参与过程表达自己的意见,提出相关问题并进行讨论,得出解决方案。学校会根据学生所反馈的意见和解决方案,最后做出最佳的选择,学生的声音越来越受到学校管理者的尊重和认可[26]。总之,学生通过学生组织获得了参与学校治理的机会,学校也认识到学生声音是学校决策的重要考虑因素,鼓励学生积极发言,反映自身的问题并作出改进。
4.提供适度的参与内容与范围。任何权力都不能没有任何限制,需要有一定的限度和范围。无论是以学生组织的形式还是以学生个人身份参与大学治理,斯坦福大学就其内容与范围都做出了合理的规定。首先,在学生参与治理内容方面,斯坦福大学就学生申诉程序分为学术和非学术两种形式,并根据不同的问题采取不同的申诉程序,其流程也是十分严谨有序;同时,也规定了学生自治组织中活动政策、财务管理等方面内容。由于社会经验较少,学生对于决策制定和管理方面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因此,斯坦福大学对学生参与治理的内容做出合理的规定,也是维护学生使用权力。其次,在学生参与治理范围方面,学生作为受教育者,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是其主要任务,与学术相关的事务与学生关系最为紧密。因此,学生参与学术事务的治理是合理的,并拥有发言权和质询权。但更高层次的学校事务虽与学生相关,且不是其核心诉求,这也决定了学生在这一事务上有一定的参与权。例如,“学术委员会参议院”的章程也规定,其3名成员来自斯坦福大学学生联合会,有发言的权利但没有投票的权利。如果大学中所有事务都允许学生参与和决定,虽然是民主但同时也会带来一些灾难性的后果。总之,学生参与大学治理和运作,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强大的教育过程,为学生参与提供适度的参与内容和范围,不仅保护学生参与的权利,也为未来学生职业生涯奠定了基础。
学生参与大学治理是大学中一个重要的讨论话题,现已成为高校治理结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研究美国斯坦福大学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政策制定、组织策略以及实施策略等方面内容,可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高校学生参与大学治理提供具有启发意义的经验措施。
保障学生有效地参与大学治理,离不开我国高校的制度建设。我国的一些法律条文中对于学生参与学校管理还未明确其具体范围与程度,赋予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也仅停留于表面形式,难以真正参与到大学治理中[27]。因此,完善学生参与的制度规范至关重要。首先,国家要通过高等教育立法,使大学与学生之间建立平等的行政管理主体,赋予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权利。学生也应把自己看作是学校的成员、一名参与者。虽然大多数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缘由不尽相同,或参杂着功利主义的色彩,但高等教育的内在价值还是被大家所认可的。其次,国家和教育的行政部门需要进一步规范有关教育的法规政策,使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指导原则和方法更加具体化,促使学生参与权更加细致化和实质化。最后,我国各大高校应尊重和维护大学章程的权威性,并推进大学内部治理的科学化、制度化以及民主化[28]36-39。一部科学完善的大学章程是一所大学高校运行的重要保障,是大学的基本法,规范大学内部各种行为的依据。教职员工和学生作为大学的重要成员,治理问题不应该是少数人关心的问题,而是需共同协商处理学校事务,民主制度则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我们需要开发和维护民主文化,并确保教师和学生都能生活在一个真正健康和谐的校园。
从我国大学长期发展来看,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作为高校内部治理的主要权力,二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在不断加剧,这也影响着高校的内部活动和大学发展。我国大学组织“二元权力”的僭越和失衡不利于高校的办学信度和管理效率[28]36-39。因此,大学有效治理需要优化内部治理的权力结构,需要我们将学生也纳入其中,将学生、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三者之间有机结合,达到平衡。首先,由于学生在教育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学校的相关决策需要考虑他们的意见和问题。因此,我们应该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学校的相关事务。如果学生自愿参加,那么,他可以在决定教育政策方面发挥非官方的但积极的作用[29]。其次,让那些不愿意了解自己参与大学治理来解决问题的学生有权利意识是非常必要的。特别是在系内,应该通过在有关学生的活动中给予学生责任来创造归属感,让他们参与有关预算和物质资源的问题,参与制定标准等,以此来培养学生的参与和协商能力。最后,加强学生的参与治理权,有助于维护学生的权利,也有利于监督和约束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滥用。总而言之,多元权力的共享共治,可以保证大学有效治理的目标实现,有利促进大学治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从我国大学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建设历程中来看,学生参与治理主要分为学生会、学生社团以及学生团体三种形式,高校也在不断地开拓新的学生参与治理的方式。但目前学生由于独立性不够以及处理事务的程序繁琐等原因,学生参与大学治理范围受限[30],学生参与的事项多被限定在与学生衣食住行、娱乐以及就业指导等方面[31]。因此,学校要拓展学生参与的范围和途径。一方面,学校尽可能调动学生参与,合理扩大学生的知情权、评价权和监督权等权利。学生是学校的主要利益相关者之一,无论是生活还是教学上,学生都有权了解和评价。对于一些学校重大决策上,由于学生能力有限,虽不能给予学生决策权,但可以让学生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参与监督,以此来实现学校各利益相关者的和谐互动。另一方面,学校可以通过建立一些如校长信箱、论坛等互联网平台提供学生直接参与的途径。随着新媒体的不断发展,各高校都在抖音、微博注册账号,学生留言发表建议。这既可以及时向学生发布最新的学校工作进展,也可以实现学生的知情权,拉近了学校与学生的距离。学生的参与可以提高教育决策的质量,为机构提供合法性,并创造更好的公民。学生参与决策的士气和信心增强,能更好地与同龄人互动,融入大学生活。
伴随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学生作为大学核心利益相关者,学生参与已成大学治理的重要趋势之一。目前,我国也在积极推进学生参与大学治理进程,建设中国特色大学治理体系已成为当下高等教育关注的焦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也强调完善治理结构,加强教职工和学生代表大会建设。然而,由于相关研究还不成熟,推进过程中会遇到许多问题,需要借鉴优秀的经验。斯坦福大学经历百年的历史发展与沉淀,已形成相对完善和成熟的学生参与治理体系。其政策制定为学生参与提供合法性依据,各类学生组织的建立保障学生的有效参与,所实施的参与策略促进了高校管理的有效运行。因此,借鉴斯坦福大学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丰富经验,有利于学生更好地参与到大学治理中,促进个人和学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