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登奎
(淄博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山东淄博 255000)
在我国的经济发展结构中,当前农业发展的速度相对较快,但是在发展过程中,由于一些结构化发展设置不合理,甚至于一些农业经济配置难以跟得上作物发展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导致我国农业经济面临这巨大的挑战。在现代化社会发展过程中,我们要充分的注重农业现代化发展特征,真正的构造出现代化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气象。充分地考虑到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主体是农民,农民不仅是农业发展的主体,同时也是现代化农村建设者和促进改革者,是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优势的群体,因此,如何能够高效地培育出适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整个农业发展来说都非常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已经明确指出,如果没有现代化的农业农村发展,那么就很难能够实现国家的现代化发展。这也充分肯定了现代化农业对于整个国家发展的意义所在,我们必须要引导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建设者和发展者摆脱传统小农经济的思想局限,帮助他们认识到社会主义大环境的改变,充分地适应现代化大生产大市场的发展现状,实现农民生活水平质的提升。
本文主要论述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意义,致力于如何能够培育出现代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那么我们就必须充分地认识清楚什么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理解,国内有多种解释方式,但是总的来说指的是在传统的小农经济向现代化农业经济转化发展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农业生产组织。具体来说,所指的是在以往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基础之上,更进一步地优化现代化农业发展结构,将已有的各种影响农业经济发展的资源进行重新整合,使之成为一种能够适应现代化大规模市场发展需要的一种农业生产组织,当下我国的主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含有合作社,农场以及一些相关农业企业等。现代化的农业经营主体改变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他能够具有更强的抵御市场竞争和抗风险能力,同时还能够实现农业经济的长期持续化发展,为农民的就业以及农民生活的提高做出了更多的贡献。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改变还能够突破传统农业发展的局限和瓶颈为我国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开辟一片新天地。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我国当代农村建设现代化以及规范化发展的重要一环,是国家以及经济科学有效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当前形势下,国家以及相关部门应通过对现有的农村产业实际情况以及其构成方式与方法,布局和措施进行科学的研究和有效的论证,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认识和水平,有效推动和发展我国农村产业的升级与发展,在有效提升其效益的基础上,科学推动当代农村现代化发展工作的科学化进步与提升,科学保证其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效性。此外,随着国家与人民对于农村现代化发展的追求,在当前国家发展以及农村经济发展形势下,如果能够科学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升级与发展,那么乡村经济振兴就将变得更加科学以及合理,从而有效实现更加科学地有效的农业发展技术性革新和科学化持续发展,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以及规范化进步。
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方式来促进农村科学现代化的发展,有效构建新技术以及经济布局下的乡村经济振兴新生态结构与模式,其核心思想就是利用新技术新思想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模式来推动我国乡村经济振兴的可持续健康的发展,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不断革新,让当代基层农村经济发展能够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让农村发展工作在提升其工作效率的同时,有效的构建生态化的新农村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基于此,在当前国家以及农业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需求下,农业农村相关人员应加强自身的职责意识,加深自己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乡村经济振兴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深刻认知,进而不断地通过加强自身职业素养,优化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成模式等手段,有效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有效性的认知,不断增强自身的综合水平,科学利用自身的能力与素养有效完善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以及升级,有效完成农村经济发展现代化建设新生态新模式的构成,推动农村农民以及农业的共同富裕以及可持续发展。如相关人员可以向农民普及与宣传多元化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模式,使现有的农业发展模式和乡村经济振兴逐步走向更加的多元化以及新模式,依靠打造新农业以及农业旅游模式等手段来进行多多样化经营,提升农村农业核心竞争力。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科学构建一条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全新道路,有效推动我国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
世界是不断变化发展的。生产力在发展,市场在进步,农村经济发展形势以及秩序也在不断地进行发展以及调整,在当前形式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必须在其思想布局和手段实现以及方式方法上进行不断进步。近些年来,随着国家与社会的不断发展与前行,国家、企业以及农业农民对于乡村经济振兴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需求也逐步从缓慢发展走向迅猛式进步。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当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应逐步进行科学升级以及有效性发展,逐步将引进新的思想和手段放在稳步发展与进步的重要内容之中。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改变农村现有的面貌,科学有效地通过升级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手段来促进农村的现代化建设,进而科学有效地完成现阶段共同富裕目标。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合理高效地解决好传统的小农经济与现代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关系,同时还能够促进农业经济专业化、产业化的发展,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率为农民的就业以及农民收入的增长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具体来说包含以下几点。
在以往传统的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主要是由个体发展,来支撑整个农业生产,这就导致许多个体由于缺少相应的资金投入,导致农产品生产质量难以达到现代化市场的标准,同时,由于自然灾害等各种影响导致农作物的产量也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构建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前来说主要由龙头企业以及合作社等构成,这主要是由一定规模的组织形成,因此,组织内部之间通过合作互助,提高生产产量,同时还能够吸引更多的市场资金投入,这也能够有效地改善农作物的种类选择,难以符合现代化发展的需要这一问题。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所以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大经济大发展,还在于具有较高科学技术的生产设备和先进的生产技术,对于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以前的家庭联产承包所产生的小农经济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工作的信心,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但是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如果人们仅仅依靠手工劳动力很难能够符合现代化的发展要求,也很难能够促进我国农业高速大规模的发展,通过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则能够有效地促进现代化农业朝着专业化和产业化的方向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于具有一定的规模,因此,在生产过程中,往往采用统一的标准和统一的要求所生产的专业化程度更高,专业化的工作水平也更能够提高农作物的产量,与此同时,大批量的农作物生产也有利于实现产销一体化,真正地将农作物的销售问题解决。
通过合理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更进一步地增加农作物产量,也有着一定的意义价值。通过大量的研究调查,已经可以看出当前许多农村由于人们价值观念的改变,认为在村中耕地所获得的经济效益相对较少,因此,大多数的农民会选择外出打工放弃自家的田地,这就导致了整个农村大环境缺少足够的劳动力,很多土地被浪费和搁置。此外,还有一些地区土地面积相对较大,但是却呈分散和细碎的状态,因此被流转出去的可能性不大,农民也缺少流转的意向,这就导致该部分的土地资源被浪费,在这种现实情况之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构建,如一些较大规模的农村合作社农场以及一些农业企业的介入,就能够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大量的土地资源也就能够被合理再利用,农民的生活质量也会因此而得到提升。与此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还能够促进个体化经济的发展,解决好集体经济发展的问题。比如现在农村发展过程中比较常见的一些果园和养殖基地的,由于被闲置导致一些工有的资源也被极大的浪费,而通过集体经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构建能够加大资金投入,更好地提高集体资源的利用程度,对于发展集体经济,保障资产的高效合理化,也就能够充分地保障农村农民成员的权益。
要想真正的实现乡村的振兴发展,体现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所在,各个地方政府以及相关部门都必须要从思想上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重要性,同时还必须要合理地落实好相关的政策,加强监督管理,构建具有指导价值的示范区,使得农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带来的作用,具体来说应当做好以下几点。
为了促进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改变传统的小农工作经营模式,现代化的各种新型经营主体也应运而生,国家级相关单位已经针对合理落实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变给出了一定的优惠政策,针对不同类型的新型经营主体,也有不同的比较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比如在农机设备的采购,农用地的配置以及资源财政的补贴,用水用电等各方面都给出了一定的优惠。但是在实际落实过程中,由于地方组织缺少专业化的合理应用和认知对于政策的落实程度还远远不够,针对这一问题,地方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和肯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变的作用,认真领会和学习相关的优惠政策,针对地方特殊的环境以及发展特点来灵活落实相关政策,保证政策落实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由于农民的思想认知相对来说比较落后,因此如果没有看到较为实在的经济价值和益处,很多农民就会对于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产生较大的抗拒心理,这对于农业现代化的长久发展是非常不利的。针对这一问题,相关地方和组织可以通过设立示范区,充分发挥出示范的效应,通过加大技术指导以及科学的应用来创造经济利益和价值,从而通过事实来改变农民的认知,这会对于此后长期发展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比如,地方政府可以评选出经济效果较优的示范企业,以及示范农场等充分的展示出示范的作用,通过积极示范来发挥辐射作用,带动周围农村的更进一步改变。除此之外,相关部门还必须要扩大指导和交流,应当从宣传工作的落实入手,帮助农民及相关人员正确的认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优惠政策,提高新型经营主体构建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之上,通过专业人员的培训才能够保证新型经营主体的相关负责人以及技术人员掌握科学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才能够长期发展下去。最后,相关部门及单位还需要帮助指导经营主体落实好相关的机制构建,确定好发展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确保新型经营主体的作用最大化。
综上所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乡村经济振兴是未来农村发展的主要方向,也是主要目标所在,作为相关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必须要合理宣传优惠政策,同时充分构建好示范区,通过实实在在的成就来改变农民的认知,在此基础上加大服务指导就可为现代化农业的长久发展作出一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