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晓丽(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肖家庄镇人民政府,山东 聊城 252100)
推进农村社会工作的开展是化解新时代中国农村贫困问题的现实需求和关键途径,农村稳定与否决定着国家的稳定与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村社会工作提供了保障,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农村工作提出新要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农村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新机会,农村社会工作的开展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相互作用的,将农村社会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能够推动农村工作的有效开展及农村的发展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经济水平直线上升,人民的生活条件得到了实际性的提高与改善,中国的农村社会工作也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但与城市社会工作相比仍处于相对滞后的位置,农村贫困问题依旧严峻,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数量约为4310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数量约为1475万,低收入人口约2842万。若考虑物价等因素,将贫困线提高至年收入1400元,那么全国的贫困人口将由4310万增至约8200万;按农村贫困标准11%计算,2009年末农村贫困人口尚有4008万人[1]。农村社会工作的发展,是解决当代中国农村贫困问题的重大突破口。
乡村振兴战略实行后,农民收入增长明显,农民的钱袋子不断鼓起来。2016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了1.2万元,广大农民的获得感持续增强;农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新进展,2014年至2017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由9898万人降至至4332万人,年均减少贫困人数为1389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由10.3%降至4.4%,年均下降1.3个百分点[2]。为农村社会工作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提供了保障,对促进农村社会的有序运行与发展,探索农村社会工作的新形势提供了重要的实践方法与理论依据。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在新时期提出的重大举措,农村社会工作的探索与实践,为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应,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社会保障,同时乡村振兴坚持以农民群众为主体,尊重广大农民意愿,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便利,农村社会工作激发了农民的“主人翁”意识,推动了农民参与乡村建设工作,激发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参与性、创新性,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充足动力。
(1)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种需求:农村社会工作顺利开展的一个必要前提就是要满足人民的利益需要,乡村建设者必须以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与幸福感为出发点开展工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后,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万亿元,休闲农业领域和乡村旅游行业收入约为6100亿元,农村电商营业额达到1.26万亿元;另一项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9年农民可支配收入从9430元增长到16021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从7485元增长到13328元[3]。农村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大幅提升,保障了农民的利益,满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使农民切实感受到了幸福感的提升,为农村社会工作的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2)为农村社会工作的进行提供有效载体: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社会工作载体选择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升了农村社会工作载体的活跃度,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下,通过加强基层组织这一管理体系建设,为农村社会工作的进行提供了有效载体,将农村社会工作的开展原则与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方法相融合,使得农村社会治理与社会工作充分结合,形成了良好社会环境,为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农村社会工作的有效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主体队伍的建设是加强农村社会工作有效性的首要任务,除了农村干部外,还应在农村社会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增添新生力量,社会工作者是农村社会工作的主体,主体的素质和能力关乎农村社会工作的实际效果。这就要求培养一支有能力担当、懂“三农”知识的农村社会工作队伍,在农村社会工作开展中将工作队伍的思想引领、组织协调、榜样示范、改革创新的积极影响发挥到最大;同时组织任用愿为家乡社会工作开展出谋划策的本土群众,农村工作要取得成效就必须贴近群众百姓的生产生活。此类人群不仅了解有关农村农业的知识,同时具备本土优势,由他们来开展农村社会工作能够做到贴近生活,贴近农民、贴近实际,也能够从农民的立场出发照顾到农民的感受和利益,还能够避免命令式、行政化的方式提升农村社会工作的效果。能够为农村社会工作提供活跃力量,传播先进生产力,支撑农村的文化建设。
加强农村社会工作队伍建设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农村人才缺失的必然要求,对于提高农村社会工作的开展效率,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贯彻落实有着举足轻重的实际意义。
健全的规章制度对农村社会工作的开展具有规范作用,使工作的开展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社会工作的实际开展可从以下方面进行制度建设:(1)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和公开制度。为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农村社会工作内容必须对农村及村民现状做到充分了解。因此,农村工作人员可合理运用传统媒介和现代新媒体针对乡村振兴下农村社会工作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提前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分析潜在问题并做好应急预案,同时定期对村民的想法及实时状况进行了解,深刻了解村民所思所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2)健全量化考核评比制度。制定全面切实的考核内容,通过考核及时发现并解决农村社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且对农村社会工作者进行督促,是其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3)建立群众监督反馈机制。农村社会工作是做农民的工作,要以农民为主体。只有农民满意的社会工作才是成功有效的。因此,农民的满意度是衡量农民社会工作有效性的一个重要标准,建立便利的监督和民意反馈渠道,通过多种渠道保证村民的意见能够及时上达,以此保证群众的监督权以及参与民主决策的权利。
乡村振兴背景下,落实农村社会工作相关政策及开展社会工作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对社会工作的经济及情感投入:(1)农村社会工作的开展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想要保证农村社会工作的稳定开展必须加大农村社会工作的经济投入,用于满足农村社会工作载体的基础建设及设备投入和维护,同时,对于农村社会工作主体做出突出贡献者应进行一定的与精神与物质奖励;(2)农村社会工作不仅要以理服人,还要以情动人。感人的说服教育能够产生稳定且长期的说服效果,因此,在农村社会工作中加入情感因素是必不可少的。
乡村振兴与农村社会工作存在着相互作用关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对农村社会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新要求,而农村社会工作的积极开展也能够助力于乡村振兴的实现。当前农村社会工作取得的成效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正确的方向,日后,乡村工作者可通过多种实现农村社会工作的有力举措,提高农村社会工作的效率,克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者相辅相成,促使乡村振兴与农村社会工作的充分衔接,发挥农村社会工作在乡村振兴中最大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