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鲲鹏 相娟 曹广喜
276004 临沂市皮肤病医院,山东临沂
性病又叫性传播疾病,种类繁多,是全球重点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1]。目前,我国需要监测的性病有5 种:淋病、梅毒、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和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其中,梅毒危害性最大,可引起皮肤黏膜、神经系统、骨骼等多种损害,甚至危及生命;也可母婴传播,导致流产、死产或先天梅毒等。性病防治的工作重点是性病规范化诊断和治疗,性病感染者被尽早发现并进行正规的治疗和随访可有效控制传染源,防止性病传播[2]。为此,我们于2020年12月,对临沂市42 个医疗机构性病规范化诊疗现状开展调查,分析影响因素,制定整改措施。现报告如下。
调查对象:现场查看临沂市42 个医疗机构包括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皮肤病防治站的性病诊疗规章制度、科室布局运转、性病实验室开展项目、培训宣传和疫情报告资料,测试137名从事性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生(皮肤性病科、妇产科、泌尿科)、性病实验室、疫情报告管理人员性病知识掌握情况。
调查方法:设计表格,现场考核。每个医疗机构测试3名医生,设有皮肤性病科的医疗机构选择该科室医生,无皮肤性病科的医疗机构,选择承担本院性病诊疗工作的科室医生。每个医疗机构测试2名实验室人员和1名公共卫生科人员。
资料收集:以问卷形式调查从事性病诊疗、实验室、公共卫生科等人员配置、培训、规章制度、性病规范化诊疗、健康教育、对性病诊断标准和病例报告知识的掌握情况、性病实验室检测项目、性病实验室质量控制。对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考试,现场操作梅毒血清学试验及淋病、生殖道衣原体、人乳头瘤病毒等病原体检测。
数据分析:采用EpiData 2.0 建立数据库,进行逻辑核查数据后应用SPSS 18.2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以[n(%)]表示,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一般情况:共调查42 个从事性病诊疗业务和报病的医疗机构,其中,地市级5 个(11.90%),县区级37 个(88.10%)。在调查的医疗机构中,承担性病诊疗的科室主要是皮肤性病科、泌尿科和妇产科,承担性病报病的科室涉及医院所有科室(主要是梅毒、乙肝、艾滋病筛查)。各医疗机构一般由医务科或公共卫生科负责性病报告卡的录入。性病专科门诊医务人员编制>4 人的有25 个(59.52%),无高级职称的8 个(19.05%)。
性病专业知识掌握状况:在性病专业知识掌握方面,平均得分为(71.25±4.05)分(100 分制)。地市级医院医生与县区级医院医生得分无统计学差异(P=0.153 5);皮肤病专科医院医生与其他类型医院的医生性病知识得分有统计学差异(P=0.017);公立医疗机构医生与私立医院医生得分有统计学差异(P=0.001);不同科室医生性病知识得分有统计学差异(P=0.002)。
规章制度的完善程度:被调查医疗机构设有性病门诊工作制度、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性病门诊消毒隔离制度、梅毒转/会诊制度齐全的有36 个(85.71%)。性病实验室标本管理制度、实验室检验结果登记制度、实验试剂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齐全的医疗机构33个(78.57%)。
药物储备情况:32个(76.19%)医疗机构配备了苄星青霉素,没有医疗机构配备普鲁卡因青霉素。28个(66.67%)配备头孢曲松;15 个(35.71%)配备大观霉素;35 个(83.33%)至少配备1 种大环内酯类药物;21个(50.00%)至少配备1 种四环素类药物;42 个(100%)至少配备1 种抗疱疹病毒药物;17 个(40.48%)至配备1种治疗尖锐湿疣的药物。
性病实验室项目开展情况:41个(97.62%)医疗机构同时开展梅毒螺旋体以及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19 个(45.24%)能开展淋球菌涂片检测;10 个(23.81%)开展淋球菌培养检测;39 个(92.85%)能开展沙眼衣原体核酸检测。
健康教育和干预服务情况:42 个医疗机构中有35 个(83.30%)在门诊设置了性病防治知识宣传栏,张贴了性病和艾滋病防治宣传画以及提供健康教育、咨询服务。12 个(28.57%)医疗机构开展了网络宣传,通过手机扫二维码方式下载APP 软件进行相应性病艾滋病宣传。41 个(97.62%)医疗机构常规对性病就诊者开展梅毒筛查。只有12 个(28.57%)在门诊发放性病干预包,9 个(21.43%)张贴了安全套的使用示范图。11 个(26.19%)开展性伴通知,3 个(7.14%)参与了高危人群(暗娼、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干预工作。38 个(90.48%)性病诊疗机构主动提供梅毒咨询检测服务。16 个(38.10%)医疗机构设置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受检者接受免费梅毒检测的比例为96.32%。
目前,我市性病流行的危险因素广泛存在,由于现代交通、通信技术发达,交流方式多样化,人们的性意识和行为有较大改变。部分人群存在网络交友、卖淫嫖娼、吸毒淫乱、男男性接触等多性伴高危行为。性病门诊就诊者一般是具有高危行为的人群,医疗机构中的皮肤性病门诊作为接诊性病就诊者的窗口在性病防治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近10年来各县区综合医院得到长足发展,各医院皮肤性病科业务水平有了很大进步。性病患者逐渐从个体性病门诊、私人诊所、皮防站转向就诊于综合医院皮肤性病科。我市59.52%皮肤性病专科门诊医务人员编制大于4 人,80.95%的门诊有高级职称的医务人员提供诊疗服务。76.19%医疗机构配备了苄星青霉素,95.23%医疗机构开展梅毒双检,97.62%的医疗机构常规对性病就诊者开展梅毒筛查。我市95.23%的性病诊疗机构能开展各类性病的病原学检查,不同类型医疗机构各性病化验项目开展情况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全市各级性病诊疗机构特别是综合医院皮肤科无论在人员配置、规章制度、药品储备、实验室检验能力方面基本能满足性病患者诊疗的需求。
性病防治涉及多方面因素,我市在规范化诊疗方面还有很多方面缺点和不足。首先,性病专业知识掌握状况不足,皮肤专科医院医生较其他类型医院的医生性病专业知识掌握较好(P=0.017);民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性病防治知识掌握较少,会导致性病诊疗不规范;不同科室医生得分有统计学差异(P=0.002),各专业间相差较大,与其他省市存在的性病知识掌握不足问题基本一致[3-4]。尤其是院内不同科室的工作人员对梅毒正确分期仍不掌握,提示应加强医疗机构中非皮肤科医生在梅毒诊断标准、实验室检测结果判断和疫情报告方面的培训。医生的诊疗能力是影响性伴通知的重要因素[5],由于部分医疗机构对于性传播疾病院内转诊会诊制度不健全,造成部分医疗机构对住院患者、手术患者、孕产妇筛查出的梅毒感染者,不能得到及时专业指导,包括正规治疗、健康教育、随访和性伴追踪。部分民营医疗机构仍然以治疗泌尿生殖疾病为名治疗性病,其诊疗行为规范和疫情监管仍需加强。治疗梅毒的首选药物是苄星青霉素,该药是性病防治机构的必备药品,若使用其他药物代替注射苄星青霉素治疗梅毒,将直接影响梅毒疗效[6]。我市仍有5个(2.53%)医疗机构以各种理由未采购苄星青霉素,确诊梅毒后只能转介到其他医疗机构,影响梅毒的规范化治疗和随访。在调查的医疗机构中,仅有10个(23.81%)开展了淋球菌培养,导致很多女性淋病患者无法及时确诊和治疗。仅17 个(40.48%)至少库存1 种治疗尖锐湿疣的药物,特别是妇幼保健院系统,对尖锐湿疣治疗规范率较低。调查显示,我市只有12 个(28.57%)医疗机构在性病门诊发放性病艾滋病干预工具包,9 个(21.43%)张贴了安全套使用示意图,11个(26.19%)开展性伴通知,3个(7.14%)医疗机构参与了高危人群(暗娼、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干预工作。性伴通知的方式主要为口头告知或病历中书写[7],干预方式太过简单,无法满足特定人群对性病防治知识的需求。此外,由于干预工作不够深入,难以覆盖性病传播危险性更高的暗娼等人群,提示我市医疗机构为性病就诊者提供健康教育及干预服务还有待加强。规范医疗机构皮肤性病科的诊疗和报病行为,有利于性病的控制。大规模的筛查能有效发现隐性梅毒、艾滋病等性传播疾病,系统性地开展梅毒筛查是西方发达国个控制梅毒的一条根本措施,也是我国20 世纪五六十年代基本消灭梅毒的重要历史经验[8]。提示我市性病诊疗机构主动提供梅毒咨询检测服务的比例还需进一步加强。另外,目前我市部分县区性病防治工作由疾控中心承担,其他由皮肤病防治站承担,医疗机构则主要负责性病的诊疗。医务人员通常因为就诊病人多、工作压力大、精力不足等原因不愿意承担过多的公共卫生工作。部分县区疾控中心性病防治人员一人身兼数职,工作负担较重;部分县区皮防站面临生存困难,防治资金短缺,影响工作的开展。
总之,深入调查医疗机构在性病诊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其中的影响因素,有利于提高性病监测水平和规范化的诊疗服务,加速消除性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