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紫雯,郭倩汝,黄 强
(1 澳门城市大学葡语国家研究院,澳门 999078;2 安徽大学文典学院,安徽 合肥 230000;3 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四医院采购管理科,广西 桂林 541002)
不同的社会个体,基于道德现象或道德事件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和感悟,进而做出不同的善恶评定,导致社会个体存在认知差异。而个体的差异则是因道德图式的功能发挥所导致。道德创伤基于外部的不道德事件或现象对个体或群体内心道德价值体系造成的冲击或倾覆,从而引发生理、心理或社会方面的一系列创伤症状[1]。而产生这种创伤的根源在于个体审视外部道德现象时,外在的道德现象与内在的道德图式发生背离和冲突,从而诱发创伤。道德图式是个体为了更好融入所在社会道德环境而衍生出的内在道德机制。它是道德创伤产生的心理学基础。从微观角度切入道德图式可以更好地理解道德创伤发生的隐性轨迹,阐明道德创伤的作用机理以及探究修补创伤的路径策略。
道德图式可称为道德意识单元的集合体[2]。道德意识单元各要素在道德图式中彼此关联,互相影响,使道德图式形成内在有序的核式结构。
道德图式,作为个体在道德环境里规律性的活动中价值取向性的道德意识单元的集合体[3]。在个体的道德实践活动中,不同情境可能出现不同的状态,若对各种道德行为进行科学判定,发现多种道德行为之间具有一定的关联性,这种关联性可以称为道德图式。每个独立的道德意识单元,例如单一的道德观念或道德信念为构成道德图式的因素。缺失此类道德意识单元,整体无法构成道德图式[4]。各种道德意识单元并非独立的存在,而是相互嵌合的有机整体。不同结构的道德图式之间存在各不相同的道德价值观。那么,立足于不同道德图式中具有通约性的道德意识单元,将产生不同的道德意义。道德主体的价值体系赋予各个道德意识单元确定的指向性,进而使道德意识单元成为价值矢量单位。例如,集体主义者和利己主义者道德图式中,两者都可能包含“勇敢”这一道德意识单元。在持有集体主义观念的人看来,只有当“勇敢”行为的方向符合集体利益时,才具有道德价值。而利己主义者的看法与此正相反。道德意识单元作为一个道德图式的真实性质,受到具有通约性的道德意识单元的影响,而且为价值性质及其对道德意识单元的关系所制约。基本的道德意识单元包含六个方面:勇敢,即在困难面前表现得无所畏惧,能够承受各种外部压力并较好地克服;节制,将自身的欲望控制在合理的期望内,进而约束自己的行为;勤勉,即积极有为、勤勤恳恳;友善,是个体作为社会性动物的心理诉求,是具有共同社会理想的团结协作;公正,体现在基于一定的标准对待外部事物去梳理与他人的联系;忠诚,即忠实、真诚、无二心[5]。基本的道德意识单元集中地反映了道德关系的内涵,是道德图式中普通的因素。人们的道德活动,往往受到先前的道德图式的影响,选择什么样的行为,如何评价别人的所作所为,怎样看待某种道德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具有什么样的道德图式。
道德图式由内核和外周共同组成[6]。道德图式的内核为道德体系中基本的道德原则。个体的道德图式和其他个体具有的道德图式存在一定的差异。道德图式依靠作为个体本身所具有的内核,与其他个体的道德图式区分开来。倘若不同个体之间存在着相斥的道德图式,产生互相接触的机会,即出现分歧。同时,若道德图式丧失其存在的内核,即丢掉自身最基本的稳定性,失去特定道德框架的依据。最为基础的道德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分为三种类型:利己主义、利他主义和集体主义。利己主义将个人利益诉求的实现当作价值的唯一尺度,看作道德的全部内涵。利他主义将他人作为道德价值的主体,认为保障他人利益就是善的体现。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念是将个体和他人的利益置于一处,从宽广的视角作为切入点,认为只有在群体中,个体所蕴含潜能获得全面发展,才能得到施展的机会。
道德图式的外周,由道德因素相关或群体中基本的道德观念中的共同特征及与之对应的道德情感所框定。这是道德图式的表征部分。具有道德因素的通识性,称之为道德意识单元。情感、情绪等道德情感划归于道德图式的外周组成部分,尚且没有文献表明其比观念、原则等代表道德图式中的理性因素稳定。若存在着理性因素,那么同时也存在非理性成分。非理性成分,是造成情绪不稳定的内在因素。道德图式的改变,基于外周入手,由个体在经历同类事件反复刺激之后,导致道德图式内核的变化。
道德图式是一种价值关系图式,是主体在道德活动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心理结构,指导和规制着人的行为活动。道德图式是道德哲学过渡到具体道德生活的桥梁。道德创伤是外部道德事件或行为对主体道德价值体系的背离和冲击引发的创伤,从而导致一系列症状。主体遭遇道德事件、回首道德行为的过程就是审视、体验和内化的过程,道德图式不同,价值体系不一,每个人对道德现象和行为的反应就不同,相应地会做出有差异的善恶评定。也许同一事件,有的人会产生创伤,而有的人则不会。由此,道德图式对道德创伤的产生具有支配性的权力和作用。这种权力和作用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个体的言行被置于道德图式的监督之下,其行动受到图式的牵制。道德图式是价值关系的主观模型,是客观逻辑的内化,其内容具有价值性,代表一定的道德原则和价值体系。所以,这种道德图式好似内心的权威。这种权威让个体的行为听命于内心的命令,无论命令是善的还是恶的。于是,受到权威摆布的人“不仅成了顺从的奴隶,而且是严厉的工头,他把自己当作他的奴隶来对待。”[7]个体时刻监督审视自己的行为,按照特定的价值标准和情绪反应来观照,带有浓重的敌视自我的色彩,它是自我的监工。一旦自我的言行逾矩或是已经背离了基本的价值原则,道德图式就会下达命令,按照标准行事,或者对过往的言行残忍无情地驱赶,让自我深陷反思之中。
道德图式是一种观念形式,集聚了长期积累起来的共同道德财富,形成了调整群体间利益关系的行为准则,培植了相对固定的道德情感。一方面,这种价值标准、行为原则和情感是定势化的稳定思维和心理框架,能够使主体具备内控机制,在从事道德实践时对自我进行适度控制,击毁任何敢于向内在权威挑战的自由意志。并且在道德逆境和高压状况下,表达和采取正确和良好行动的能力和意愿,对复杂道德境遇所造成的困境和逆境做出积极的反应;另一方面道德图式提出和谐、美的理想和意象,并排除由自我内疚、自责、冲突、沮丧等负面因素威胁到灰心的自我,不过于苛严,避免主体内心道德价值遭到冲击时产生创伤,可以立即修复情感,塑造认知。
一旦个体在处理道德事件中的态度和言行没有达到其内心持守的价值标准,不符合道德图式的内核,个体的图式将收到负面的指令,情绪上就会产生焦虑感,道德上就会产生负罪感,进而引发道德创伤。道德图式则表明其非利己的态度,即自我在道德心理世界中不被看作是特权人物,道德图式时常与自我的言行、要求相冲突。如果在这些冲突面前,道德图式认为个体的行为违反了自我既定的价值规范,被裁定为罪恶,内心开始审视,个体产生紧张、抑郁等不良情绪。道德图式是以自我罪恶感作为裁定的工具来审视个体行为。
对外在的道德现象和道德事件经过过滤、解释和定向后,主体容易产生反面效应,发生道德创伤。道德图式在道德创伤发生中的机理和功能主要体现为以下三方面:
将道德图式看作是一个过滤器,选择和控制外来信息的流入的一种程序性[8]。道德创伤境遇下,主体根据道德图式内核中的价值观念、道德原则对外在道德现象和道德事件进行审视、衡量,有价值的予以接纳,没有价值的则拒斥于外,与内核价值观念和道德原则相违背的,个体的道德图式就会对其产生出高阻抗性,并触发个体的道德情感反应,接着产生道德创伤症状。但由于道德图式又是一个内核清晰而外周模糊的过滤器[9],因此,有些外界信息虽然会受到基本内核的拒斥,却可以进入道德图式的模糊域,迂回曲折地对个体的道德心理产生作用,间接地影响道德图式的基本内核的存在。
个体凭借自身的道德图式去阐明外显的道德现象及道德行为,并推断出其他个体行为中的道德规范。不同的道德主体可能存在相似的道德图式结构,其表观为不同的个体可能对同一事件做出相近的解释。反之,个体的道德图式普遍存在差异,对待外部事物的解释不相一致。不同主体因有不同的道德图式,面对不同的道德现象,会做出不尽相同的解释。同时在不同解释的基础上,又形成对于事物的不同评价。解释事物的理由也就是评价的尺度,评价是解释的自然延伸。因此,我们又可以说,具备什么样式的道德图式,会对事物做出何种评价。个体将某一事物评判为或善或恶,大部分取决于其内在道德图式中的价值标准是什么。不同个体对于相同的道德现象有不同的解释和评价,有些个体在应对道德事件会产生道德创伤,有些个体则不会。威廉·沃尔德曾于2004年在伊拉克服役于美国海军陆战队。在执行安检任务的过程中,一辆没有经过安检的汽车开过了检查站,威廉·沃尔德的长官下达指令:“消灭他们”。随即在检查站的远处把车内的人全部射杀了。当威廉·沃尔德靠近货车,发现里面有一堆未成年人的尸体,而且他还必须依据责任与义务将这些孩子的尸体送回死者家属身边。威廉·沃尔德没有杀死应该对抗的武装分子,而在长官的命令下射杀了无辜的孩童。此类行为违背了这名战士的道德图式。当他返回家乡,置身于平静又亲切的日常氛围中,自身带来的愧疚和耻辱压垮了他。孤僻、回避亲人,产生了攻击性。沃尔德深深陷入困境,家人带他去看精神科医生都无济于事[10]。沃尔德的症状是典型的道德创伤。对杀害儿童这件事,在他的道德图式中,他的解释是:杀害平民违背了交战的正义,他将这种肆意杀戮看成是恶的行为,评判为泯灭良知、没有人性。外部不道德行为与内核价值观念的冲突触发了情感的崩溃,随即产生了一系列的创伤症状[11]。
可见,无论是解释还是解释基础之上形成的评价,都是道德图式的释义机制在起作用。当道德主体与外部现象产生联系后,个体凭借自身内在的道德图式去试图融入对方的道德图式,然后凭借自己的道德图式为规范去审视、把握对象,使客体的外部现象或事物主体化。在此过程中,主体所做出的解释或评价就仅和主体自身的道德图式有关,而不与其他人的道德图式产生关联。沃尔德杀害无辜这件事是沃尔德本人做出针对性地过滤和解释,因自身道德图式的价值观念与外在不道德行为之间的背离导致的创伤,与其他道德图式没有关系。
道德行为是内在道德图式的外显表现,个体依据内在道德图式敲定外部行为的导向。道德图式体现了个体的内在心理,又以个体的外部活动作为表征,具有实践-精神的双重属性。一方面,个体通过个体自身的行为外化道德图式,致使个体的行为具备道德的指向性。这与受到道德价值观念制约的道德意识单元具有相似的处置路径,个体的日常行为框定了道德价值的界定范畴,与道德图式的价值规范相吻合;另一方面,个体的行为取向和意义决定了内在道德图式所展示的道德价值观念。道德创伤境遇中,个体通过对创伤事件的释义,创伤事件与道德图式发生严重冲突,进而个体的外部行为表现失衡。具体而言,个体利用内在的基本价值观和道德准则对之前的道德事件和从事的道德行为进行审判、评价和解释,发现之前的行为与内在价值体系发生严重冲突,良知被唤醒和复苏,瞬间领悟到自己的行为是多么的不堪,进而发生行为定向的失衡,放纵、怯弱、迷惘、道德滑坡,外部行为颠覆了内心的道德图式。
另一种创伤事件对道德图式颠覆的表现是,个体审视道德意蕴的事件和现象时,由于与道德图式折射出的价值观发生冲突,触发了情感崩溃,道德的责任感失衡。本质上他觉得自己违背了自己的道德规范,个体无法将外在的社会道德行为转变为自身内在的道德命令,最终内化为基本的价值观念。不仅道德自我丧失,内在的道德图式也遭到破坏,无法发挥应有的监督、控制作用,更为严重地还会出现面对多项道德选择无法辨别,做出正确的善恶选择分辨。
新闻报道中贝尔斯是一位美国参加过“沙漠风暴”的退役军人,他在沙漠风暴作战期间参与一线作战。他的几个战友在外出执行任务时,碰到像平民模样的伊拉克人,其中有老人、妇女和孩子。战士们对此类人群缺乏防备意识,被这些“平民”偷袭,或被炸死、炸伤。此事件发生后,驻伊美军外出时变得谨小慎微,因为难以分辨恐怖分子与平民。贝尔斯在外出行动中,突然从路旁出现了一群伊拉克人,其中夹杂着妇女儿童,基于本能,他所在行动小队开枪进行了射杀活动。这个事件之后,贝尔斯的性格变得冲动易怒。眼前总是浮现被射杀的妇女和儿童,导致经常失眠。他害怕产生相同的后果,为躲避这一切,致使难以完成任务,最后甚至提前退出现役。这些经历宛如噩梦般缠绕着他,他仅能依托酗酒来麻痹自己,并且存在着失眠现象。依据他自身描述,闭眼即浮现出无辜平民被杀的场景。内心对此充满愧疚,他觉得平民尤其是妇女儿童是应该保护的对象,但自己却杀了他们,本质上他认为自己是一个杀人犯[12]。若当时的情境,自己不开枪,也不至于这么痛苦。贝尔斯此类行为是一种典型的战争后的产生的道德创伤,他因杀戮了无辜的平民,过失杀人和内心的善发生了背离,违背了自己的道德律令,道德图式遭到冲击,不仅无法正常确定自己的道德行为,分不清善恶,还从本质上对自己进行了道德否定,内心深处产生深深的负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