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是自然和人民的“敌人”吗?
——兼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约资本的综合优势⋆

2023-01-02 22:08陈思敏
关键词:资本主义敌人资本

陈思敏

(1.福建中医药大学;2.福建师范大学)

在“两种社会形态”“两种制度”并行的当代世界,“资本”既存在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中,也存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中,其作为现实生产要素,对一国之域、全球之域人与自然关系样态塑造均产生深刻影响。人与自然关系样态塑造视野下“资本”社会属性及功能辨析之于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基础性意义。20世纪中后期以来,中外诸多学者揭露西方资本主义现代化道路中“资本”“劣根性”。其中,美国生态社会主义学者科威尔撰写的《自然的敌人——资本主义的终结还是世界的毁灭?》(下称《自然的敌人》)颇具代表性。他极力批判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弊病,揭露其“无限扩张性”“阶级剥削性”“殖民掠夺性”及由之催生的“反自然”“反人民”(包括“反人性”)等劣根性,阐明其破坏人与自然动态平衡关系样态的必然性和塑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样态的自限性,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既是“自然的敌人”,也是人民的“敌人”。那么,“资本”必然是自然和人民的“敌人”吗?在人与自然关系样态塑造中,“资本”之社会属性如何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社会形态的演变而变迁?其在“另一种社会形态”(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一定历史阶段会否继续存在,又将在人与自然关系样态塑造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是必然构成人与自然动态平衡的“绊脚石”,还是可能成为服务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力量?如果可能,又该如何规范和引导其服务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本研究针对这些问题,在人与自然关系样态塑造的视野下,回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资本”运动、角色、属性及功能的思想理论学说,析出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资本”同“另一种社会形态”(社会主义社会形态)、“另一种社会制度”(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中“资本”之社会属性及功能的区别,阐释“资本”运动、变化、发展的规律和趋势,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加强新的时代条件下资本理论研究”“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发挥其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1]等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新发展阶段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综合优势、引导资本服务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若干思路。

一、“资本”之“恶”:“反自然”“反人民”

科威尔在《自然的敌人》中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具有“反自然”“反人民”等劣根性,是资本主义生态危机、社会危机的直接原因。他认为,一方面,“资本”“是一种关系类型”,“就像会导致癌症的病毒侵入人类身体,迫使人类去违反生态规律”,“具有复制自我的结构”“使巨大的力场两极分化”,而“成为资本化身的人类破坏了生态系统”[2]34;另一方面,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钱确定整个社会的秩序,确定社会活动参与者之间的关系以及权利和人生价值的大小”[2]26-27。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生产实践和经济活动中的“资本”对劳动、流通、消费等环节具有“绝对”控制力,成为一种跨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牵连资本家、商人、工人、贫民各方关系,过度追求经济效益而过度利用自然、破坏自然和剥削人的“毒瘤”。这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资本”批判逻辑具有内在相承性。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资本”本质及属性的辨析可见,“资本”在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孕育而生,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第一要素,在以资本主义财产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资产阶级统治和利益服务的资本主义国家机器、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制度、资本主义社会文化等因素的综合宰制下,沦为资本家狭隘、短视、片面地利润追求的工具,无法逃离“逐利性”“剥削性”“扩张性”伴随的“反自然”“反人民”(包含“反人性”)之“恶”,成为“掠夺自然”“剥削无产阶级”“引发人同自然相异化、人同人的类本质相异化”以及“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异化”的“马前卒”,成为自然和人民的“敌人”。

首先,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资本”的历史使命和运动进程来揭示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的“反自然”劣根性。马克思认为,“资本”作为“孜孜不倦地追求财富的一般形式的欲望”,通过“驱使劳动超过自己自然需要的界限”“来为发展丰富的个性创造出物质要素”,从而使“历史地形成的需要”代替“自然的需要”[3]69-70,由此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直到其本身又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限制。他还进一步指出,资本创造剩余价值需要不断扩大流通范围,以至于创造出“世界市场”[3]88,并阐明,“世界市场的形成”与不断“生产出新的消费”、不断“探索整个自然界”、生产“具有尽可能广泛需要的人”[3]89-90共同构成“资本”推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四个必需条件。由此揭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资本运动”必然伴随“摧毁一切阻碍发展生产力、扩大需要、使生产多样化、利用和交换自然力量和精神力量的限制”[3]91的历史必然趋势。从而阐明“资本”一面产生“伟大的文明作用”[3]90,一面促使资本主义生产越来越靠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以及消费市场的极限,即“资本的发展程度越高,它就越是成为生产的界限,从而也越是成为消费的界限”[3]97。这里就包含着一个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始终伴随的“资本”悖论,即“促进生产力发展”同“因超自然限度而阻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之间的悖论,也就包含了对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具有“反自然”劣根性之内在必然性的确证。

其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资本”属性的论述还包含对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反人民”之劣根性的确证。马克思在“劳动—商品—货币—资本—剩余价值生产—资本积累”之过程链条中分析“资本”的生成与积累,指出劳动力创造的价值在货币流通过程中产生“增殖额”即“剩余价值”。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通过剥削“活劳动”实现增殖,劳动工人则沦为“资本增殖”的“手段”和“工具”。并且,马克思认为,资本的积累不仅是量的扩大,更通过“资本构成”的质的变化而实现,通过“减少资本的可变组成部分”“不断增加资本的不变组成部分”[4]725来实现,即通过“过剩人口再生产”来实现,因此必然引发“机器代替劳动工人”的情况,且越来越普遍,从而造成大量“劳动工人”因失业而日益陷入生存困境。不仅如此,马克思还揭露出资本原始积累用战争、暴力以及惩治被剥夺者的“血腥立法”剥夺土地、制造劳动者同劳动资料分离的历史事实,揭露“活劳动”“被并入资本”的历史事实,并阐明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与“劳动”关系颠倒的问题,称之为“拜物教”[3]392,进而呈现出劳动工人因此被卷入“受制于物”的生存困境的资本主义社会现实。这些说明,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不仅充当剥削“活劳动”的第一生产要素,也是造成“劳动工人”失业而陷入生存困境的第一生产要素,均体现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反人民”的劣根性。

此外,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资本”的“反人民”性不仅表现在经济财富、物质利益、生存权利、自然权益等方面,还表现为一种“反人性”的倾向。马克思指出,“资本”即“对他人劳动产品的私有权”[5]129,“是积蓄的劳动”,“是对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权力”[5]130,揭示“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催生“劳动异化”的内在机理,即作为“资本家”逐利工具的“资本”和作为“资本”人格化产物的“资本家”的狭隘、片面、短视的经济利益追求催生劳动工人“同劳动产品相异化”“同劳动过程相异化”“同自然相异化”“同人的‘类本质’相异化”以及“同人的关系的异化”的资本主义社会“顽疾”。其中包含对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造成“人与自然疏离而产生的主体生命困境”之社会现实的深刻揭露与批判,包含对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反人性”之劣根性的确证。同样,恩格斯也曾考察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控制下的劳动工人的生命困境,指出“资本”控制着“劳动”,也控制着“劳动力”,无形地助推劳动工人在“消费”和“动物式”的休闲方式中体会仅有的作为人的“满足”。从中可见,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不仅在“经济权益”和“自然生态环境权益”的维度充当剥削劳动工人、剥削人民的第一要素,也因裹挟着劳动工人主体的家庭生活、社会生活而隐形地压抑着劳动工人“主体本性”或曰“主体生命本质”的生成、发展与实现。这表明,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反人民”之劣根性还包含着“反人性”之劣根性。

综上可见,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具有“反自然”“反人民”(包含“反人性”)等劣根性,它们交织缠绕,构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批判的“隐在”关键词,也构成当今时代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资本”再批判和“其他社会形态”中“资本”再辨析的关键词。

二、“恶”之根源: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发展模式

廓清“资本”“恶”之根源是历史、具体、全面、辩证、发展地分析和看待“资本”之社会属性的首要前提。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资本”之恶的根源在以资本主义财产私有制为根基的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发展模式,首先在资本主义财产私有制,其次在以资本主义财产私有制为根基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再次在资本主义制度和文化的综合宰制。

第一,马克思论述“资本”本质、性质、功能及其随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而进行否定之否定发展的历史规律,阐明“资本”劣根性的生发机理,指出资本主义财产私有制是造成“资本”劣根性的社会根源。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占有私有财产和具有政治特权的贵族阶层和新兴资产阶级通过暴力掠夺、强行购买等方式集聚私有财产,积累资本,造成人地分离,为后来随资本主义发展而不断发展的“人与自然疏离”等状况埋下“祸根”。当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完成,资本主义财产私有制得以确立,综合裹挟“资本”运动的“枷锁”逐渐形成,使“资本”成为造成人与自然疏离的“具有绝对控制力的力量”,使劳动者主体陷入一种“与自然单维、单层交互的狭隘的物质关系样态”“与自然疏离的关系样态”之中。随着资本主义财产私有制不断发展和深化,“资本”日益普遍且深入地影响包括有产者在内的主体生存境遇和精神世界,亦日益普遍且深入地影响着人与自然的关系样态的变迁,于是呈现出一种夹杂着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乃至人与“人的类本质”之间的疏离、冲突、紧张的“对抗型”关系漩涡,进而不断催生一种充斥着“商品拜物教”“资本拜物教”的社会生活,致使物质主义、工具理性、消费主义盛行,而这又进一步裹挟着“资本”源源不断地生出“反自然”“反人民”(包含“反人性”)的社会属性。由此足见,“资本”之“恶”的第一根源在于其由之而生的资本主义财产私有制。

第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资本“恶”之根源的剖析,并非仅仅停留于早期资本主义哲学批判,还在政治经济批判路线中不断发展,形成对以资本主义财产私有制为根基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综合性批判。一方面,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一小撮人随心所欲地按照他们的私人利益来调节生产,或者无知地消耗地力”[6]231。这里从“人地关系”的维度揭示和批判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不可持续性。另一方面,他还指出,“地产,即一切财富的原始源泉”[6]230,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私人占有“地产”,是资本的绝对拥有者,其对利润的无止境的贪婪推动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这必然造成以下趋势,一方面,难以摆脱唯利是图、竭泽而渔的生产方式,另一方面,剥夺无产阶级联合起来合理用地、塑造人与自然之和谐关系样态的权益。这里从“人人关系”的维度,不但揭示和批判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不可持续性,而且揭示和批判了其非正义性。这就阐明了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之“恶”生成、发展的必然性,即以资本主义财产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必然促使“资本”无节制、无止境地扩大生产、扩张市场、消耗自然,日益逼近自然极限,日益逼近处于被剥削、被压迫境地的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无产阶级人民大众的承受极限。因此,资本主义本身无法解决“资本”之逐利性、扩张性、剥削性在其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控制力”,因而无法根除其运动过程中必然伴随的“反自然”“反人民”(包括“反人性”)等劣根性,也就无法根除以“生态”和“经济”危机为最的资本主义经济社会系统性危机。可见,“资本”之“恶”也源于以资本主义财产私有制为基石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第三,如果说资本主义财产私有制是构成“资本”之“恶”的最初始和最深层的根源,以资本主义财产私有制为基石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构成“资本”之“恶”的源源不断的“催化剂”,那么,资本主义制度和文化则是进一步“固化”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之“恶”的“网罩”,使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的“反自然”“反人民”(包括“反人性”)之劣根性“无处逃脱”,亦使其中的人与自然“无法逃离”。具体说来,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服务于资产阶级攫取剩余价值的需要,“资本”只有不断扩大“生产”,制造“消费”,扩张“原材料产地”和“市场”,制造“剩余劳动力”,剥削“活劳动”,不断消耗自然,催生消费主义生活方式,催生殖民侵略和扩张,才能维持其成为其占有者满足自身不断膨胀的欲望和永无止境的私人利润追求的“工具”和“手段”。在用资本主义制度和文化“编织”而成的“网罩”里,无论对“资本”之“反自然”“反人民”(包括“反人性”)之劣根性作怎样的约束,都无法根本奏效,从而造成资本主义自身难以克服的“经济-生态危机”,往往对全球性生态环境治理、全球生态安全保障造成掣肘。因此,如同资本主义自身无法根本调和社会化大生产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一般,其也无法根本调和“人与自然整体世界生态系统协同保护和治理”同“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石的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及相应制度和文化”之间的矛盾。

综上所述,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之所以成为“掠夺自然”“剥削无产阶级”“压抑人的类本质”的“马前卒”,成为似乎只有“恶”的东西,成为自然和人民的“敌人”,根源就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及以其为根基的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和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及文化的综合裹挟。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资本按其本性是反生态的”,而“目前所出现的生态问题,说到底还是一个社会制度的问题”,“必须把当今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生态问题的根源追溯到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7]。

三、可能之“善”:自然和人民的“朋友”

“资本”在另一种社会形态中是否存在?又将在人与自然关系样态塑造中扮演什么样的社会角色?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资本观呈现出“另一种社会形态”(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中“资本”之于自然和人民的可能之“善”。

第一,在特定生产关系中历史、具体、全面、辩证、发展地辨析“资本”属性,从中析出其在“另一种社会形态”(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中成为自然和人民“朋友”的可能之“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剖析“资本”属性,虽立足于资本主义时代,却不局限于资本主义时代,而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视野中考察“资本”的运动和变迁。尽管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明确“资本”在“另一种社会形态”即“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中会否继续存在,如果存在又将以怎样的角色和形式存在,其属性及功能将有何变化等问题。但彼时的他们已然明确,资本具有辩证属性,并始终处于否定之否定的动态发展过程之中,其中包含“资本”在“另一种社会形态”(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中成为自然和人民“朋友”的可能。例如,马克思在《1857—1858 年经济学手稿》导言中考察“生产”“消费”“分配”“交换(流通)”以及各者的关系时,凝练出一个“政治经济学的方法”,即无论是对生产、消费、分配、交换(流通)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及其关系,还是对每一个环节中的构成要素或范畴及其存在、运动的辨析,都应置于一定社会形态的一定历史阶段中,对其进行具体、全面、辩证的分析。例如,马克思以“人口”要素为例强调,“当我们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考察某一国家的时候,我们从该国的人口,人口的阶级划分,人口在城乡、海洋、在不同生产部门的分布,输出和输入,全年的生产和消费,商品的价格等等开始”,“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3]24,并指出“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3]25;又以“资本”要素为例,指出“尚未占据支配性地位”同“占据了支配性地位”的“资本”对社会经济状态的影响的异同,进而指出,“问题不在于各种经济关系在不同社会形式的相继更替的序列中在历史上占有什么地位……而在于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的结构”,还以“股份公司”为例来说明“同一些范畴在不同的社会阶段有不同的地位”[3]32。可见,马克思在当时已经看到对“资本”及与之紧密联系的要素之社会属性的辨析,应当置于一定社会形式一定历史阶段的现实之中,作具体、综合、全面的分析。显然,“资本”之社会属性的辨析也应在特定社会形态、特定历史阶段的具体、现实的经济社会发展语境中展开。这恰恰为探索“另一种社会形态”(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中“资本”之社会属性的变迁留下了空间,也预示着历史、全面、具体、辩证、发展地分析和看待“另一种社会形态”(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中“资本”之社会属性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亦可见,“资本”具有在“另一种社会形态”(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中后天扬“善”、服务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成为自然与人民“朋友”的可能。

第二,在“资本”的否定之否定运动发展进程中探求其在“另一种社会形态”(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中成为自然和人民“朋友”的可能之“善”。马克思强调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占有者对“资本”的“绝对控制力”,阐释“私有财产—资本—资本家—利润—人与劳动产品异化、人与自然关系异化、人与自身的类本质的异化、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异化”的“连锁反应链条”,提出“消灭私有制”“实现共产主义”“实现自由的联合的劳动”的展望。这一展望建立在对人类社会发展历史进程长远考察的基础之上,包含对“未来社会”的“预见”,主张建立与“私有制”型的社会形态完全不同的“公有制”型的社会形态。但他并没有忽视“资本”作为一种生产力发展和财富增长的物质力量与推动力的正向作用,而是在阐释“私有财产”否定之否定的扬弃过程时,肯定“资本”的历史作用,指出“资本”推动“工业”和“自然科学”在“人的类本质”“展开”与“复归”过程中,不断积累物质条件,为“未来社会”奠定物质基础的社会属性及功能。不仅如此,马克思还分析了“资本”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进程,提出“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4]874的展望。这里已然强调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然导向“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可见,“资本”虽伴生于资本主义,并在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发展模式中成为控制生产、维系阶级剥削和自然掠夺的“第一引擎”,却也能成为一种为“新的所有制”“新的生产方式”“新的社会形态”诞生创造条件的力量。这就意味着,“资本”具有在社会形态变迁进程中继续存在、不断发展乃至在“新的社会形态”中扬“后天”之“善”、服务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能。

第三,在“另一种社会形态”(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生产要素结构性转化中寻求“资本”成为自然和人民“朋友”的可能之“善”。中晚年时期的马克思进一步发展了对“资本”运动的认识。他以“三位一体公式”为分析模型,揭示资本主义社会“三种收入”及其源泉和获得者,从中剖析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的社会功能。他指出,“资本—利润”“土地—地租”“劳动—工资”构成资本主义生产链条中“三位一体”关系公式,“资本”在其中占主导地位,具有绝对控制力,作为“第一要素”裹挟“土地”“劳动”等生产要素,维系“剥削”“对抗”型的社会关系,催生、加剧“冲突”型的人与自然关系。然而,马克思并未止步于批判,而是在“资本”属性变迁规律的进一步探索和辨析中,不仅看到资本主义经济社会运行中的“三位一体”关系公式本身酝酿着资本主义瓦解的历史必然趋势,而且看到“三位一体”关系公式在“一种新的社会形态”(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中发生结构性变化的可能。他具体描述到,“土地”“这个无机的自然界本身”[8]922是超越任何特定社会形态的;“劳动”“是指人借以实现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人类一般的生产活动……在它的单纯的自然存在上,不以社会为转移,超越一切社会之上,并且作为生命的表现和证实”[8]923。这表明,当“资本”“土地”“劳动”摆脱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综合裹挟,而在“一种新的社会形态”(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中继续存在时,它们以及新加入的技术、数据等若干其他要素之间构成的“关系公式”能够发生结构性变化,从而使“土地”“劳动”以及其他“新要素”能够摆脱“资本”劣根性的裹挟,转而反作用于“资本”,推动“资本”之社会属性及功能发生转变。这也意味着:一方面,处于不断的否定之否定运动过程中的“资本”能够成为孕育一种包含“新的生产方式”“新的生产过程”“新的社会关系样态”“新的人与自然关系样态”等内容在内的“新的社会形态”的力量;另一方面,在“一种新的社会形态”中,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改变,生产要素相互关系的重组,“资本”之劣根性就可能得到有效约束,转而成为自然和人民的“朋友”。

第四,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中探寻“资本”在“另一种社会形态”(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中成为自然和人民“朋友”的可能之“善”。马克思具体分析了“资本的文明面之一”[8]927,指出“资本”“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8]927-928,并指出,“资本”会导致“这样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社会上的一部分人靠牺牲另一部分人来强制和垄断社会发展(包括这种发展的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的利益)的现象将会消灭;另一方面,这个阶段又会为这样一些关系创造出物质手段和萌芽,这些关系在一个更高级的社会形式中,使这种剩余劳动能够同物质劳动一般所占用的时间的更大的节制结合在一起”[8]928。由此可见,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一方面具有“反自然”“反人民”(包含“反人性”)之“劣根性”,另一方面也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为孕育“一种新的社会形态”积聚力量。这就更加明确地预见到“资本”在一种新的、更高级的社会形态中呈现新的社会属性及功能的趋势。马克思甚至还指明,“更高级的社会形式”就是“社会主义社会”。他指出,在那里,“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8]928。由此,“资本”在“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中作为一种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物质财富积累的生产要素的积极面已然清晰,相应地,其“祛‘恶’”之后成为自然和人民的“朋友”的可能性也已然明晰。亦如有学者指出,“真正的社会主义之所以能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主要原因就在于它不是以资本为中心,不把资本逻辑作为社会的主要组织原则,不按照效用原则把一切东西都变成‘有用的体系’,也不按照增殖原则一切都为着获取最多的利润,这样,就切断了资本与自然界的那种对立关系”[7]。

综上可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资本”运动进程及变化规律的认知充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智慧,始终贯彻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逻辑和“资本主义社会”“未来社会”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逻辑,包含以下三个重要判断:一是“资本”社会属性及功能具有正负双向特点,在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对推动生产力发展具有显著作用,却不可避免地“反自然”“反人民”乃至“反人性”;二是在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时,“资本”从促进资本主义发展的积极因素转变为阻碍资本主义发展的消极因素,并为孕育“一种新的社会形态”积聚力量;三是“资本”可能在“另一种社会形态”“另一种生产方式”“另一种经济社会发展模式”中成为自然和人民的“朋友”。这无疑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重大发现,对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指导意义,为探索“资本”成为保护生态、造福人民、助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力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成为自然和人民的“朋友”,服务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现实路径提供了一把“金钥匙”。

四、“善”之实践:服务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资本”可能在“另一种社会形态”(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中成为既推动经济财富增长,又推动自然生态保护、助力人民美好生活创造、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资本”就是这样一种历史的具体的存在。实践证明,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创建、完善和全面深化改革”,再到“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成并不断发展,“资本”作为要素参与其中。尽管“资本”逐利性之一般属性依然存在,但“资本”的社会属性则根本不同于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根基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式中的“资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资本”在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根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及其相应制度和文化的综合作用下,成为服务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要素。正如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所强调的那样,“在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从我国国情和不同时期主要任务出发,不断深化对资本的认识,不断探索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的方针政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改革开放以后,我们破除所有制问题上的传统观念束缚,认为资本作为重要生产要素,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工具,是发展经济的方式和手段,社会主义国家也可以利用各类资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1]而这也构成了生态文明之中国道路、中国话语和中国智慧的要件之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应继续发挥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综合优势,既有效克制“资本”逐利之一般属性可能带来生态或社会风险,又高效引导其成为“经济财富增长”“生态环境保护”“人民共同富裕”“美好生活创造”的力量,从而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第一,在联结和联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诸环节中服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马克思曾分析,“社会总资本”中的“商品经营资本”“货币经营资本”等“资本”形态以“产业资本”“商业资本”“借贷资本”“信用资本”“虚拟资本”“股份资本”“社会资本”等各种形式在“由生产、流通、扩大再生产、再流通等各个环节组成的‘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中的运动、转化和循环,指明了“资本”随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历史进程,确证“资本”联结和联动市场经济诸环节的作为空间。这样的作为空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已然存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作为具有“流动”属性的要素,“资本”的作用领域纵横贯穿于“劳动”“生产”“流通”“分配”“消费”“交往”等诸环节,具有“联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动诸环节”的作为空间。加之“资本”的具体形式、社会属性及功能会随经济社会发展而发生变化。因此,摆脱了资本主义财产私有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及文化等要素综合宰制之后的“资本”能因其丰富、多样的形式、灵活的流动性、强大的整合力,在以人民为中心、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为依循的价值牵引中,联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诸环节,成为助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新发展阶段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力量。

第二,在促进绿色金融、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等方面服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论述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和实际上的从属的片段中,马克思具体论述了未来社会中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问题,指出在未来社会中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是‘联合起来的、社会的个人的所有制’”[3]3。这说明,“劳动”与“资本”的关系会随社会发展及形态变化而变迁。在“未来社会”中,“劳动”与“资本”的关系将在“联合的”“社会的”“所有制”中呈现新样态,即“劳动”不再从属于“资本”。基于此,能够引导“资本”规避盲目追逐狭隘、片面、短视私利,肆意利用自然、破坏环境、危及生态的劣根性,使之流向国内或国际绿色金融、绿色发展、绿色生活领域的项目,使之成为服务于人民创造劳动幸福、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手段,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中国引领世界共谋全球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力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那样,“我国改革开放40 多年来,资本同土地、劳动力、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共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作出了贡献,各类资本的积极作用必须充分肯定。”[1]这里也包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资本”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之社会属性及功能的确证。

第三,在协同推动“经济增长”和“生态保护”上服务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肯定“资本”在推动科技发展、生产力发展、经济增长、财富积累等方面的社会功能和历史作用。问题在于,“资本”能否协同经济增长和生态保护的作为空间?对于此,可依据马克思资本观中包含的一个重要命题进行分析。具体来说,马克思不仅强调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在一定历史时期里会推动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增长,也阐明其超过一定限度时会遭遇来自“自然”和“社会”的限制的历史趋势,并看到当其“发展到一定阶段时”,还“会使人们认识到资本本身就是这种趋势的最大限制”,“因而驱使人们利用资本本身来消灭资本”[3]91。他还进一步指出,使资本主义生产产生自限性的,“不是一般生产的限制,而是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的限制”[3]96,即“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无法调和其自身系统性矛盾而不断催生或加剧资本主义自限性。正是这里包含一个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未尽的探索命题,即是否存在一种包含“资本”但“不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方式?如果存在,是否有新特点?如果有,是否能限制“资本”对人与自然关系样态塑造的负面影响,引导“资本”成为协同经济增长和生态保护的力量?显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恰恰是一种“包含‘资本’要素”但“不以‘资本’为基础”的经济。在其中,“资本”虽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系运行具有“一定影响力”,但没有“绝对控制力”,能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综合优势作用下,消解其一般属性伴随的劣根性,转而成为协同经济增长和生态保护的要素与力量。这也已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得到证明。

第四,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综合优势,构建“资本”服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机制体系。一是筑牢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为根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为最本质特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保障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体系共同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约资本综合优势的基石。二是沿着“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10]的路线,在区分现阶段我国存在的“国有资本”“集体资本”“民营资本”“外国资本”“混合资本”[1]等各种形态资本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施策原则,构筑既能消解“资本”盲目逐利性伴随的“反自然”“反人民”“反人性”之“恶”,又能引导“资本”成为保护自然生态环境、造福人民、服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高质量发展力量之“善”的综合机制,为有效引导“资本”成为服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力量保驾护航。三是构筑“分向着力”与“协同合力”相统一的运行平台。例如,“生态银行”“两山银行”及“自然资源资本转化实现机制”,以“资本”为桥梁,通过绿色金融平台搭建和市场化运作,打通生态资源与绿色产业对接通道,联结政府、企业、公众、社团等多元主体,协同生产、劳动、产品、生活、消费等环节,形成“自然资源—绿色资本—绿色生产—绿色劳动—绿色产品—绿色消费—绿色生活—生态良好”的发展链条,构成共促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的生态文化圈,并协同城乡生态文明建设,协同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振兴、摆脱贫困、共同富裕等战略,从而形成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综合优势、引导“资本”服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系统格局。

第五,多维开新“资本”服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路径。一是从国家各级政府主导的宏观调控和综合治理的维度,引导“资本”成为既推动生产力发展、经济财富增长,又服务国计民生、人民幸福、生态环境保护的要素;二是从现代化生产组织的维度,引导“资本”同土地、劳动、技术、数据以及其他各种生产要素合理组合,并引导其作用于生产过程诸环节,推动“有益于建构人-自然-社会系统动态平衡”的绿色生产实践的形成与发展;三是从主体激励的维度,引导“资本”成为激励生产者合理地利用土地(有益于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的)、采用合理的劳动方式(有利于自然保护和修复且有利于以人与自然的多维交互为基础的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激励人民大众创建绿色生活、绿色消费模式的力量;四是从城乡协同建设生态文明的维度,引导“资本”成为串联城乡生态文明建设时空和协同城乡主体共建绿色生活文化圈的杠杆;五是从中国深度参与全球生态环境治理和积极引领世界共谋全球生态文明的维度,引导“资本”成为连接国内外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消费、绿色生活、绿色治理等环节合作的力量,从而助力生态维度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五、结语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主张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历史、具体、全面、辩证、发展地看待“资本”要素的社会属性及功能。由于以资本主义财产私有制为根基的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裹挟,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难以摆脱“反自然”“反人民”(包括“反人性”)的“先天”之“恶”。然而,“资本”并非必然成为自然和人民的“敌人”。“资本”始终处于否定之否定的运动发展进程中,其形式、社会属性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社会形态的演变而变迁,具有在“另一种社会形态”(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中继续存在并“后天”扬“善”、成为自然和人民“朋友”的可能。作为“生产要素”,“资本”已不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独有的要素,将在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一定历史时期继续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资本”要素就是一种历史的具体的存在,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综合优势的作用下祛“恶”扬“善”,服务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宝贵经验之一,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更有效引导“资本”服务于中国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基础上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事业纵深发展与系统跃升的重要进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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