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海委会同有关省(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编制的《大清河流域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获水利部批复,为新阶段推进大清河流域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
大清河是海河水系重要河系之一,也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六河五湖”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的重点流域,雄安新区就位于大清河流域腹地。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对大清河流域水安全保障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加强流域顶层设计,规划引领大清河流域系统保护和综合治理。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十六字”治水思路,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为主线,在全面分析海河流域现状基础上,结合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水利的需求,统筹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提出到2025 年,基本形成“洪涝可控、多源供水、生态友好、管理高效”的流域水安全保障体系;到2035 年,建成完善的流域防洪排涝减灾体系、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体系、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体系、智慧高效的水利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大清河流域水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服务保障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落实。
下一步,海委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水利部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水利部关于强化流域治理管理的指导意见》,落实水利部批复要求,全面强化流域“四个统一”,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推进规划任务落实,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为推进大清河流域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水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