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晓莹
春风如潮,吹向大海之南。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正式批准设立海南省,划定海南岛为经济特区,30年间,海南从一个边陲海岛发展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郑重宣布,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这是党中央着眼于国际国内发展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谋划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彰显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决心的重大举措。202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自贸港建设向着世界最高水平开放形态这一宏伟目标正式启航。从经济特区到自由贸易试验区再到自贸港,改革的春潮奔涌不息,琼州大地在风景迷人的天涯海角打开发展与开放的大门。
责重如山,海事奋楫争先。作为海南自贸港建设重要的水上监管力量,海事系统胸怀大局,先行先试,争做潮头浪尖的开路先锋。两年多来,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条例》颁布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工作规程、海事证书文书办理服务指南、登记申请材料格式文本等配套文件相继出台,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海南国际船舶总吨位跃居全国第二;船舶证书“多证合一”改革再次升级,全国首次实现“九证合一”,改革红利惠及更多企业和船舶;全国首创的外国籍人员在海南参加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特定水域船舶实行“弹性配员机制”等举措出台,船员监管模式不断优化;《海南邮轮海上游安全管理特别措施》为邮轮海上游航线试点、外籍邮轮在海南开展多点挂靠业务提供安全保障,持续助力邮轮母港建设;创新保税燃料油海事监管便利通关模式,实现船舶“即加即走”,进一步优化海事营商环境……海事系统踔厉奋发、务实笃行,不断构建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海事政策制度体系和管理模式。
2022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来到海南考察,作出了“总结好海南办经济特区经验,用好‘中国洋浦港’船籍港的政策优势,大胆创新、先行先试”“推动港口发展同洋浦经济开发区、自由贸易港建设相得益彰、互促共进,更好服务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共建‘一带一路’”等指示。习习春风满琼州,乘势扬帆正当时。下一步,海事系统将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进一步突出重点、精准发力、集成创新、履职担当,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贡献海事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