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郭冰 郭汝贵
视疲劳不是独立的眼科疾病,是眼科与某些全身疾病在眼部的表现,因此称之为“视疲劳综合症”更为确切,在眼科临床上这类病人极为多见,其症状的轻重与人的耐受力、性格、性别、年龄等因素相关。以下是视疲劳致病因素及防治措施。
正视眼看远处物体时,眼睛视线平行,处于放松状态,不需要眼内肌(睫状肌)的调节。当正视眼视物时,眼睛处在调节状态,物体离眼睛越近调节幅度越大,双眼视线汇聚(集合),一旦调节与集合失衡,视功能紊乱,就会出现一系列症状,患有屈光不正(近视、远视、散光)者,更易引发调节与集合失衡。如长时间近距离用眼后,出现视物模糊、眼肌紧张、复视、阅读困难、头痛、距离变换时难以对焦等情况称之为调节不足,反之,眼睛难以放松,甚至引发青少年假性近视,则为调节过度。调节与集合不同步,甚至可能导致集合过度或不足,致使眼位异常,进而出现内斜视或外斜视,此时视物重影、串行等。
某些疾病,如更年期、癔症、神经官能症、脑力劳动过度、神经功能紊乱、体质虚弱等患者皆可引发视疲劳。
人类的视觉是根据自然光进化而来的,更容易适应自然光,一旦环境被光污染、光线过强或过弱、长时间盯着电子屏幕等,皆可引发视疲劳并可伴有视屏终端综合症。
事实上眼睛完全正常的人较少,相当一部分人患有屈光不正,而且人到中年又会出现生理性老视。在如今老龄化社会,老视群体的数目是非常庞大的,倘若中老年人具有不良用眼习惯,长时间打麻将、看手机等,极易引起视疲劳。即使是没有问题的正视眼,若不注意用眼习惯,也容易患视疲劳。
视疲劳的防治关键在于防重于治。首先从病因着手,如有屈光不正的应尽快矫治,使视功能达标,并改善照明条件,需注意LED灯的蓝光波峰值最高,而电脑、手机、电视基本都在此列,应避免长时间使用。提倡多进行户外活动,较长时间用眼后远眺等方法也是防治视疲劳的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