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明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煤炭作为我国主体能源,要按照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向,对标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立足国情、控制总量、兜住底线,有序减量替代,推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
对照国家“双碳”战略和现代能源发展要求,鄂尔多斯和榆林等煤炭生产富集地区能源产业链条短,仍处于价值链的低端环节;工业园区能源综合利用、新能源产业发展配套滞后,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亟待提高;上下游产业衔接力度不够,没能真正形成致密的产业链、稳定的价值链。因此,要大力开展富煤地区能源综合利用,实现传统能源经济向现代能源经济转型升级,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煤炭是资源型城市发展最大的资源禀赋,现代能源经济转型升级要依照“以煤为基、综合发展”的思路来推进。特别是鄂尔多斯、榆林等城市在“十三五”期间大力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经过近十年的技术进步和生产磨合,现代煤化工示范项目生产运行水平不断提升。新阶段新要求下,这些地区需要发挥煤炭资源和煤化工产业集中优势,克服资源“魔咒”,实现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要依托煤炭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煤炭基础产业。依据市场需求,深度开发煤炭产品,积极做好洗精煤和产品差异化管理,提高供给质量,提升市场的话语权。以安全生产、绿色发展为价值导向,加快绿色矿山和智能化矿山建设,推动煤炭开采安全、绿色、高效、智能化发展,提高煤炭行业综合竞争力。
二是要以煤电化、煤气化、煤液化为主攻方向,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的附加值。鄂尔多斯、榆林、宁东等煤炭富集地区已具备烯烃、甲醇、合成氨、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等大宗商品优势资源,缺点是距离终端产品目标市场较远、链短,上下游协同差、互补性差,中间断链明显。为此,要结合地区实际情况,持续以煤为基础,围绕产业上下游加快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做好“煤头电尾、煤头化尾”这篇文章,提高区域整体工业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随着芳烃、烯烃等大宗高端化工产品生产瓶颈的破解,更下游的化工新材料和高端专用化学品的供给难点和技术痛点已逐步成为关注焦点,也将成为未来世界各国争夺的产业制高点。在继续发展聚烯烃等有竞争力的大宗产品的同时,要加强煤基高端材料、精细化学品等攻关和工程实践,推动煤化工向差异化、高附加值方向发展,力争做若干细分领域的“排头兵”。
要鼓励大型能源企业对标“新消费”和“硬科技”新材料,探索新产品、新技术路线,生产技术门槛高、产品档次高、附加值高的化工产品,占取技术制高点。
三是要以能源综合利用为目标,以发展新能源为抓手,统筹煤炭开采、煤化工和电力等产业发展。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煤炭和煤化工行业面临发展和减碳双重挑战。从长远发展来看,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必将倒逼煤化工行业和煤炭富集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煤化工产业与“绿氢”“绿电”产业高度融合,降低碳排放强度。
发展新能源要吸取以往经验教训,不能单纯为发展新能源而发展新能源,政府和企业需要综合施策,要将新能源发展与传统产业升级、带动地方配套产业和下游产业以及地方就业相结合,统筹协调各产业布局。在战略层面深入规划对接,不能走单纯发电送电的路线,回到挖煤卖煤的老路。新矿区规划开发要与配套转化项目、新能源开发建设相结合,以新能源开发消纳中和煤炭、煤化工所新增的碳排放。
四是新能源指标要向有本地产业优势的大型企业倾斜,特别是向具有大型矿区和煤化工项目的企业倾斜。一方面,传统煤炭、煤化工企业根植于地方,都有转型发展的迫切愿望,有减碳发展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在采煤沉陷区(排矸场)、露天矿排土场、复垦区等可利用区域建设新能源项目,能够实现新能源发展与沙漠治理、矿区生态修复、农林牧渔业等协同发展。
2021年12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鼓励氢能发展和绿氢开发。煤炭资源富集地区应充分运用自身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氢能产业,培植绿色发展新动能。
一是发展氢能产业在煤炭资源富集地区优势明显。氢能作为一种来源广泛、清洁无碳、灵活高效、应用场景丰富的二次能源,是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的理想互联媒介,也是实现能源体系深度脱碳的最佳选择。特别是煤炭富集的鄂尔多斯和榆林等地区,发展煤化工面临碳排放压力,而利用当地的光伏、风电资源发展大规模电解水制绿氢,大力发展绿氢耦合现代煤化工,推动减煤加氢、以氢换煤、绿氢消碳,可以从源头上降低煤炭消费量和碳排放量。依托大型煤化工基地,形成“光伏电站+电解水制氢+运输氢气”的闭环模式,提升“绿电+绿氢”的规模应用,可实现绿氢就地生产、就地消纳。
二是发展绿氢产业需要政府和企业双向发力。其一,要建立绿氢发展补贴机制。新能源绿氢相对于煤制氢经济性较差。当前技术背景下,低碳发展技术成本过高,导致企业决策困难,在绿氢应用、捕捉二氧化碳制甲醇等方面,可尝试建立财税补贴制度,促进企业发展绿氢的积极性。其二,要建立绿氢发展市场化运营机制。补贴的最终目标是去除补贴,通过技术进步不断降低开发成本、逐步减少政府补贴,让补贴最终走向市场化。所以,在完善财税补贴制度、建立新能源项目激励机制的同时,要完善碳市场调节机制,向二氧化碳排放企业征收碳税,以碳税补贴绿氢,激励企业自发进行低碳转型。以欧盟为例,按照煤制一公斤氢需要排放20公斤二氧化碳计算,欧盟国家每吨二氧化碳排放碳交易要收取60欧元左右,20公斤二氧化碳可以补偿回一公斤绿氢,换算成本可以和煤制氢接近。其三,要鼓励大型能源集团依托工业园区统筹规划煤炭生产、电力项目、煤化工和绿氢等新能源项目,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避免单一项目亏损,提高企业低碳发展积极性。
“十三五”期间,国家大力支持鼓励工业示范园区建设,鄂尔多斯、榆林等煤炭资源富集地区抓住机遇,建设了一大批工业园区。这些园区大多具备坑口化工、电厂成本优势,具备内循环动力,能够实现传统能源与新能源有机契合,是实现传统能源经济向现代能源经济转型升级的有力抓手。
一是园区建设引入“气化岛”概念。在工业园区内部统筹灰氢(煤制氢)、蓝氢(天然气制氢)、绿氢(新能源制氢),建设气化中心岛,发挥规模化、专业化、灵活性优势,综合各种制氢方式为下游化工企业集中供应氢气、一氧化碳、蒸汽等工业气体,实现资源集中利用和低碳发展。
二是园区建设引入“虚拟电厂”概念。现有用能企业及新能源基地项目终期全部接入园区内部供电网络,将园区电能网络构建成“源网荷储”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实现电能产销一体化,增加新能源就近消纳率。利用“虚拟电厂”的运行方式,实现园区内部新能源发电的高效利用,并“参与”电网“互动”。
三是建设综合利用电站。以处理矿区园区煤矿煤泥、矸石、矿井水为主,发挥园区内“虚拟电厂”调峰“压舱石”作用。结合电力外送通道与火力发电深度调峰技术,鼓励加快建设园区支持性火力发电项目,开展存量火电项目灵活性改造,提高电网坚强度及新能源装机容纳性,构建“风光火储”一体化能源基地。
四是建设示范工业园区。协调电网公司,加快电网协同改造,建设电网配套设施,增强电网消纳能力。建设生态循环绿电基地,结合沉陷区治理和移民搬迁,创新“光伏+生态治理”光伏生态农场工程。实施“以电代油”“以电代煤”,在地面运输、井下无轨胶轮运输、采暖等环节实施电能替代,推广“零碳”运输与清洁采暖,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探索工矿企业达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