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钱广华
强化政治监督,抓实日常监督,护航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严格日常管理,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进一步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形式,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巩固监督成果,进而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是在上级纪委监委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下,履行派驻监督职责,其本质是政治监督。纪检监察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政治监督的实质,处理好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关系,确保政治监督有行有效。
一要精准把握政治监督的实质。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就是做到“两个维护”,要从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聚焦政治生态分析与构建、精准处置问题线索、严把选人用人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开展政治监督。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地位,既要坚守高站位,又要善于接地气,把政治监督的要求与具体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要着眼职责定位,结合行业领域和企业的特点,通过监督发现问题背后的政治风险、政治隐患,推动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管党治党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二要准确把握政治监督与日常监督的关系。政治监督主要是从监督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重点方面着手,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履行政治职责和主体责任是否真正落实进行跟进监督、贴身监督;日常监督主要是从监督的方式方法、监督手段着手,要规范、经常、依规依纪依法,如基层调研、提醒约谈、提请或会同党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等。政治监督要以日常监督为载体,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日常监督要着眼于发现和识别问题线索背后的政治问题,以政治监督为统领。
三要正确把握监督与促进的关系。把握好监督与促进的关系是落实“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12字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开展政治监督的最终目的。因此,要做到同向发力、同题共答,而不是站在对立面、单纯为监督而监督。被监督对象要在心理上有认同感,不要认为监督是给企业生产经营增加约束、带来麻烦。
四要切实用好监督载体。在开展政治监督的同时,要积极协助单位党组织分析暴露的短板弱项、问题发生的深层根源、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机制,在及时提醒约谈的基础上,运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个有力武器,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建议。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协助职责、监督责任、推动作用,切实履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两项职责,把监督的“探头”嵌入企业的治理结构和经营业务中,与企业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相融合,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发展的成果来检验监督工作成效。
一是丰富监督内容。监督内容要覆盖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选拔任用、安全生产及作风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稳定、物资采购、产品销售、资产管理、劳动人事等方面,同时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排查管理缺陷,有的放矢制定监察方案,把监督的重点放在选人用人、融资担保、资产收购、项目投资以及招投标等方面。
二是创新监督方式。除通过参加或列席企业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纪检监察机构要“沉”到基层,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和党风廉政信息员的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走访座谈、市场调研、查阅资料、明察暗访,必要时组织开展专项监察。
三是健全监督机制。整合企业内部审计、监事会监督、法务监督、民主监督等各种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协同工作机制,实现监督效果最大化。建立舆情分析预警机制,每半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排查分析近期企业内控管理存在的风险点,提出改进措施。建立信息联动机制,加强与上级纪检机关部门、巡视巡察组以及单位所在地纪检组织和司法机关的联络,实现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建立日常监督发现问题“三位一体”整改机制,即落实被监督单位整改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督办责任、集团纪委(专员办)督查责任。
四是强化执纪问责。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认真落实“持续整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的指示要求,坚持不懈减存量、遏增量,严查在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搞利益输送、甘于被“围猎”等腐败问题,严惩靠企吃企、损公肥私、关联交易等腐败顽疾。试行审查调查和以案促改同步启动、处分决定和纪检监察建议书同步下发“两同步”工作模式,提升查案处置和问题整改的协同性、时效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五是加强纪法教育。充分运用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上廉政党课等形式,持续深化党纪法规的学习教育。在企业网站和内部通讯上开辟纪监信息专栏,通过图文并茂、警示案例等方式,让党员干部知法纪、受警醒。深化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企业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推进各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国企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责任重大,同时手中的权限也很大,如果疏于监管,可能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给企业政治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的破坏。因此,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坚守政治监督职责定位,把握“上对下”监督角色定位,本着与驻在部门“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精神,切实抓好对“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解决好不愿、不敢、不会监督的问题,不断把监督保障执行的成果转化为促进完善发展的成效。
一要把准定位、增强底气。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要用好上级纪委监委给予的“话筒”和权限,发挥贴身监督优势,“睁大眼睛、拉长耳朵、板起面 孔”,该发声的要发声,该督促的要督促,使“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从自身严起、从自身抓起,扛起应有的职责使命。在发现问题,特别是发现一些重大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和抵触监督的情况,要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
二要用好工具、积极作为。党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明确了25条要求。国企纪检监察机构要把这个文件当作“工具箱”,把明确的要求、具体的措施逐项落实到位,保障监督实效。
三要常抓教育、坚守规矩。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期安排学习党纪法规或警示教育内容,强化纪法教育。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以及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议事规则和党委前置研究规程,主要负责人一律实行末位发言。党政“一把手”不得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工作,分管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严格执行年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使其置身于党组织的监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