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锦星
受疫情的冲击,国家在经济发展不稳定的情况下提出“双循环”的发展格局。供应链金融不仅可以基于核心企业的支持给予有资金需求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而且在给个别企业“输血”的同时也使得该供应链有更好的畅通循环,使企业资金有效、高效循环,生产效率得以有效提高。但是,目前的供应链金融还不是很完善,仍然有很多的中小企业被排除在外,所以为了使供应链金融发挥更大的优势,为社会经济的增长提供动力,就需要对学界的相关研究进行内容整理和脉络梳理,为今后供应链金融发展提供方向。
国际上对供应链金融概念界定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以金融为侧重点的概念界定,二是以供应链为侧重点进行概念的界定。前者将供应链金融视为各类金融机构为解决供应链某一节点企业出现的资金问题所提供的解决对策,为解决信息问题对供应链上的各企业进行信息交换,从而通过融资加快资金的流动。一些外国学者基于此视角,认为供应链金融是各资金提供方也就是各金融机构给予资金需求企业的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还可以加强供应链的货物和物流信息的管理。后者强调供应链各企业节点之间的衔接与畅通,库存优化进而获得融资。这一观点扩大了供应链金融涵盖范围,将供应链的流程、衔接与畅通以及固定资产融资的协作解决方案容纳进去。同时他们认为,供应链金融经资金供应方(各金融机构)的设计、运作和控制跨界资金,有助于供应链内外部各企业共同创造价值。
我国在供应链金融方面的研究稍晚于国外。供应链金融首次得到真正意义上的界定是由深圳发展银行所提出。深圳发展银行提出的概念是将“供应链”与“金融”两个角度进行糅合,即简单来说就是基于供应链交易结构,通过核心企业展开的融资服务。后来,国内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研究供应链金融,其中,以胡跃飞、宋华、陆岷峰等人最具代表性。
胡跃飞、黄少卿从广义、静态及动态不同角度进行界定。先从广义这个角度来看,供应链金融能够作为资金供给方,为各金融机构提供供应链资金流管理设计的一整套解决对策。从静态角度看,它包含供应链中不同主体间的多样而复杂的资金关系;供应链金融活动必须能够实现通过整合信息、资金、物流等要素,从而使得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得以提高,减小该供应链所存在的金融风险。
宋华和陈思洁认为供应链金融与传统借贷、风投等金融形式不同,重点关注产业供应链,在“三流”(商流、物流和信息流)的助力下,给参与者提供的综合金融服务。而宋华、卢强从授信方面又进行了界定,认为供应链金融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供应链网络之下,以核心企业为中心,依靠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关系而构造的包含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商流等基本要素的一个授信融资金融体系,企业融资结构得以优化。
综上所述,国内外现针对供应链金融的概念没有统一的说法,但共同点在于为供应链节点企业提供融资是供应链金融的基础业务,且融资的基本机理和流程大致相同。不同之处在于除了融资,国外也关注现金流周期、成本管理等方面。而且,资金提供者不局限于金融机构,还包括供应链上有雄厚资金实力的企业。在新型肺炎疫情的影响下,中小企业面临停工停产的情形,而供应链金融则可以通过提供融资支持进一步有助于社会整体经济的复苏。因此陆岷峰、徐阳洋(2020)等认为,供应链经济不仅有助于拉动消费,又有助于在企业间建立更加稳定的业务,未来大部分中小企业都会积极融入供应链经济。
(1)参与主体多元
传统贷款融资业务中只涉及金融机构与融资企业,参与主体较为单一。供应链金融这种新的融资模式不仅包含各金融机构、融资企业,而且核心企业和物流企业也参与到供应链金融的活动之中。其中核心企业是精髓,物流企业则是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下的“媒介”、“信息中心”、“监管者”,其专业个性的物流服务能更清晰地了解融资企业的货物资产情况,利用该信息以其质押物为该供应链中小企业融资担保。
(2)主体间关系不同
传统贷款融资对于不同的融资企业的贷款融资优惠不同。若融资企业为核心企业(大型企业或国有企业),则银行等金融机构会主动追资且给予较大优惠;若融资企业为中小微企业,则银行等金融机构非但不会主动提供贷款融资援助,而且会提高贷款融资申请门槛、增加一些较为严苛的贷款条件。同时,传统贷款融资是一对一的服务模式,即金融机构对单一的融资企业进行服务。
核心企业的信用支持、物流企业的质押担保是供应链金融的坚实基础,而且对于供应链金融的服务模式而言,供应链金融实现了由点到链的新型服务模式,即“1+N”的服务模式。在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下,通过整合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提供相应资金支持给那些与供应链核心企业有真实交易往来的上下游企业。
(3)放款目的和审查重点不同
传统贷款融资的目的是单纯的融资或资金借贷,而供应链金融融资更关注资金流的畅通、利用率以及资源配置效率,从而贯通并盘活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在审查重点上,传统贷款融资对有资金需求的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抵押资产、利润进行审查。而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下,主要关心企业位于供应链的地位,经营能力、库存、现金流此时成为企业审查的关注点。
(4)营销方式不同
传统贷款融资是孤立地寻找目标客户,而供应链金融是面向整个供应链,以核心企业为基点以真实的交易往来为“半径”来寻找客户的资金需求,这样不仅减少了客户开发成本而且使得企业对银行的黏合度得以提高。
(5)服务品种多元
针对供应链上企业运转流程的各个环节提供相应的融资,商业银行通过精算设计出最为有效的投资组合产品,创造全面、专业的融资方案,实施定制化方式来满足需求企业的异质性需求,从而实现更为优质且精准的营销、提升营销收益。
(6)风险不同
传统的商业银行贷款融资往往基于企业的信用和经营活动的真实性,更注重静态财务报表方面的信息,因此在审查融资风险上,隐含风险较大。而供应链金融在传统贷款融资的基础上,更加关注强调整个供应链的稳定性、风险的防控能力,对链条上各个节点可能出现的风险加以识别分析与防控,其面对的风险更为之多,也更为复杂。
近几年来,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新途径,也为供应链金融提供精准营销、分析风险因素从而进行智能决策。同时供应链金融打破传统融资的模式使多主体都可作为资金提供者。供应链金融的资金提供者可以不仅是商业银行,也可以将产业供应链中的优质企业以及信息服务公司。由于这些公司在该产业供应链上,所以对于该供应链节点企业的资产、运营等情况较为了解,再与商业银行进行联合提供融资服务时能够极大地降低风险。现代金融科技加持下形成健康生态系统。
同时,目前供应链金融发展并不完善,需要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其表现为,目前的供应链金融大多集中在制造业,而农业、服务业、建筑业等鲜有涉及,行业发展均衡度不够。所以,在针对不具有一般性的行业,供应链金融需要针对相应的行业特点来涉及融资产品,使各行业都可享受供应链金融带来的便利,从而带动整个经济的均衡发展。
供应链金融作为当下国家积极倡导的新型融资模式,对于中小企业的经营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如何使供应链金融得以更深入的发展、如何使中小企业积极参与供应链金融让供应链金融发挥最大的支持作用,是供应链金融往后努力的方向。
随着供应链金融的兴起与发展,再加之其有融资便利、成本低等优势,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会选择“供应链金融”进行融资。商业银行也会积极开发供应链金融的相关产品,但是在面对中小企业的巨大的融资需求时,商业银行若想占据份额,就必须提升自身竞争优势。因此,在面对越来越多的供应链金融的融资需求时,商业银行应审时度势建立专门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板块,针对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需求设计出个性化的产品,同时实施精品化服务,提高需求企业的信任度。
基金公司相对商业银行来讲,对于行业的发展、企业的经营状况等信息较为了解,因此与供应链金融有一定的业务相关之处。如果基金公司作为供应链金融的资金提供方,那么基金公司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对于目标企业的审查就更为容易、资料的真实性也就更高,同时进行审查的成本也就较低。加之目前基金资金规模较大,因此基金公司加入供应链金融对于中小企业的融资、基金公司自身的发展、基金购买者以及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都有积极作用。
一方面,政府应该积极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针对开展该业务的金融机构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激发金融机构开展该业务积极性;另一方面,政府要针对企业的疑虑进行解答,提高企业参与积极性。政府应该利用其独特的地位,为业务的顺利进行扫清当中出现的问题、矛盾等,为中小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动力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