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与全过程环保管理的思考

2022-12-29 02:33石家庄乐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宗志杰谢向飞
区域治理 2022年28期
关键词:环境影响全过程环境保护

石家庄乐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宗志杰,谢向飞

近几年来,在人们绿色发展与节能环保观念逐渐增强的同时,生态环境保护成为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环境影响评价与全过程环保管理之间存在着十分紧密的关系,是约束企业行为的第一道环保屏障。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必须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予以高度的重视,通过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不良行为的预防和减缓,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水平。

一、环境影响评价与全过程环保管理之间的关系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全过程管理就是将环境保护理念融入实施的各个环节,并通过相应的预防减缓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环境影响评价则可以对设计实施发挥指导作用[1]。环境影响评价越准确合理,环境管理工作的开展效率越高,开展质量就越有保证。在正式开始全过程管理之前,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时段、程度、范围进行全面、具体、客观的分析预测,并针对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提出具体的预防和减缓措施,这就为环境保护观念在实施全过程的渗透提供了保证。其次,在实施阶段,环境影响评价还可以利用专业的监测仪器,收集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本底和实施内容运行有关的数据,评价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具体影响程度,然后制定出针对性的环境维护计划。

二、环境影响评价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环评改革新形势下责任认识和专业水平问题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要切实发挥环评制度的作用,首先需要认识环评体系经过30多年发展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一是环评文件体系中不同等级之间的界限需要进一步明确和优化。随着环评改革工作的持续推进,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有的地方专业管理水平没有持续提升,混淆了环评体系中不同等级之间的界限,导致诸如简单事项做书复杂事项做表、污染轻微或没有污染的企业仍需办理环评等问题,没有把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落到实处。二是环评工作的责任主体仍待明确和强化。随着环评资格认定和环评单位能力的提升,各地针对环评单位出台和采取了大量政策性措施和配套管理办法,做了积极的工作,但局限在环评单位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责任落实问题,需要明确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让排污单位正确意识到生态环境保护是排污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环评是具体行为实施和运行的保障器,从而让排污单位更加主动积极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让整个环评体系的链条充分发挥作用。

(二)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衔接不足

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活动的过程中,还暴露出了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方面的问题。首先,受到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很多群众并没有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当中。虽然在时代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已经为群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开通了多种渠道,但是在调查群众对环保工作看法的时候,调查范围依然非常有限[2]。在利用填写调查表的方式进行相关数据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整理的时候,调查表上的评价指标、评价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性,调查表的针对性、可靠性以及专业性仍然偏低。其次,排污单位的环境信息公开虽然已经有了阶段性的进展,但仍有信息不透明、公开情况不全、获取公开内容方式不畅等部分问题,间接导致了公众参与不便和未能深入参与到环境影响评价过程监督机制中的情况。

(三)管理内容系统性仍需加强

我国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实际的环境监管工作中建立了许多系统性的监管和信息记录平台,如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全国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危险废物网上申报平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等,为建立健全全国性、区域性的整体生态环境智慧管理探索了一种新的模式,对于推进环境管理改革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但随着环境管理改革工作的深入,也暴露出了如各系统之间联通不紧密、多系统之间内容重复、操作系统不便于排污单位积极参与、管理模块各自为政等问题,特别是环境监测管理内容不够完善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首先,很多地方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数据只涵盖常规环境质量标准中的基本项,没有涵盖VOCs/非甲烷总烃等环评中常见的污染因子,既不能全面表征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又没有很好地为区域内具体的环评工作提供系统性的数据支持,导致环评过程中只能进行短期的现状监测,其数据的准确性、代表性大打折扣,数据信息的不全面使得环境影响评价分析结果无法将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出来。

三、环境影响评价与全过程环保管理措施

(一)前期阶段的环保管理

在可研设计阶段,需要围绕各个方面展开调研分析,评估实施的可行性。首先,在开展过程中,需要站在环境保护的角度,对实施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和评估,尤其是在实施内容的规模比较大的情况下,只有从源头上进行环境污染问题的预防与控制才能够保证可持续发展[3]。其次,在可研设计阶段,对场地的选择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并从中挑选出最科学、最适合的组织实施方案,确保可以在初期阶段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在全过程环保管理工作中,环境影响评价活动的开展需要对生态环境的实际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调查与评价,并以此为基础预测和评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影响因素和环境污染程度,之后再制定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将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保障实施的可行性。在实际工作中,如果不能对工艺流程进行完善的分析,不能对现状进行全面的调查,不能保证环境影响预测的科学合理性,最终给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与风险管控措施的实施效果将会大打折扣,甚至还会为施工完成后运行阶段的环境保护工作埋下隐患。所以,要想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质量控制,需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加强环评机构的监督和考核,持续完善环评机构和从业人员登记、诚信档案制度,向社会公开环评机构从业人员诚信和业绩信息。同时,强化编制主持人负责制,编制主持人必须全过程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整个流程。其次,加强对环评技术评估单位的业务指导,完善评审专家聘任、抽选办法,对评审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并建立健全评估责任制。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相关规定,排污单位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责任承担者,必须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工作予以高度的重视。如果将这一工作委托给第三方单位,为了保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质量,就应当将最真实、可靠、全面的资料提供给第三方单位[4]。

(二)设计施工阶段的环保管理

生态环境关系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做好施工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具体施工设计阶段,需要将可研设计阶段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的各方面要求落到实处,并细致规划各项环保要求,为后期的施工作业打好基础。在绘制施工图纸的过程中,需要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要求进行全面的分析,以此为基础为后期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专项内容的核查提供参考依据。如果发现生态环境污染问题,要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将污染程度和范围控制到最小。在施工过程中,排污单位应当对环保管理措施的落实予以重视,自从我国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来,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再加上相关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各方面的衔接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环境影响评价活动的开展面临着较大的阻力。

在这种情况下,生态环境部门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加强现有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地实施,并通过优化内部管理机制为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的真实性与可靠性提供保证。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获批之后,如果性质、规模、地址、技术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应当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该充分意识到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各种措施加大环保监理工作的落实力度[5]。积极开展环境监理试点,强化环境监理单位责任和信用评价制度,探索涉及环境敏感区、重污染或环境风险大、施工期环境影响大、与群众环境权益密切相关的实施内容专业化、社会化环境监理体制机制,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充分落实。其次,对环境影响评价活动开展的基础要求进行确定,并制定相对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优化监督管理内容,细化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并对文件审批予以高度的重视。最后,引进综合性的监督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提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结果的规范性与合理性。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技术评估的可靠性与真实性,才能够保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科学合理性。

(三)投产及运行阶段的环保管理

1.竣工阶段的环保验收

在竣工验收试运行阶段,需要由排污单位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对实施内容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要求施工进行核查,对实施内容是否按照要求使用环境保护设备进行核查,对环境保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进行核查。之所以由排污单位开展这项工作,是为了将环保设施、环保方案、环保计划以及环保要求等内容全部纳入实施内容管理中,全方位地评估实施内容的质量与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6]。在排污单位不断优化其内部管理模式的过程中,其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不仅是为了获得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更是为了确保实施内容符合我国环境保护的要求。应当强化环评、环境监测和调查单位的责任,承担环境现状监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的单位,必须按照相关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规定和相关技术规范开展监测工作,并对监测和调查结论负责。环评单位应当深入参与到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中,在监测或调查过程中,如发现实施内容地点、规模、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出现重大调整、环境防护距离内居(村)民未按规定搬迁,以及其他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应停止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如实报告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部门。

2.运行阶段的环保管理

目前,经济活动市场中的企业数量非常多,但是环保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却非常有限。在这种情况下,要想确保具体实施内容运行阶段的环保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必须对排污单位的主体职责、自律规定进行明确,并对单位内部每一个部门、每一位工作人员的职责与任务进行划分。之后,再对环保工作的重点内容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为环保工作质量与效率的提升提供保证。近几年来,在我国相关部门给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颁布多项与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有关的文件之后,相应的排污单位管理体系也逐渐完善,针对实施内容运行阶段的环保管理要求也日益明确。企业在获得排污许可证之后,需要不断加大环保管理工作力度,并引进针对性的在线监测设备,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台账,制作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定期将相关信息资料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环保管理部门则只需要进行监督、核查以及惩处[7]。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执行与优化,在提高固定污染源运行阶段的环保管理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此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的衔接重要性便体现出来了,排污单位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准文件进行组织实施,可保障排污单位顺利取得排污许可证。同时,应当积极推进排污单位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即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实施内容在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定时期后,对其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惜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环境影响后评价是环境影响评价的新发展,是环境影响评价的补充和完善。通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可以对实施内容的实际环境影响作出评价,验证环境影响评价的正确性和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排污单位落实环保措施,督促环评机构提高评价质量和水平,同时制定补充预测的内容和减缓影响的对策措施,从而提高环境管理的科学性,能够更好地帮助企业优化排污内容,强化排污许可制度的落实。

(四)实施内容事中事后的环保管理

在实施内容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对排污单位进行督促,确保其可以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应的批复要求进行环境保护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流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活动。实施内容竣工之后,之所以进行事后监督,是为了确保投产之后的各方面符合我国相关部门制定的环保规范要求。对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落实,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质量进行定期抽检与查验,可以确保排污单位形成完善的全过程环保理念,高质量地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从源头做好风险预防和控制。

综上所述,环境影响评价与全过程环保管理之间存在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参与到实施内容从组织实施到退役的全过程,对实施内容在不同实施阶段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指导与约束。但是,在实施内容的全过程中,环境影响评价活动的开展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所以要不断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活动的研究与分析,并借助与时俱进的手段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质量与效率,确保将环境影响评价的应用价值充分发挥出来,提升实施内容的生态环保性,实现实施内容的可持续发展。

猜你喜欢
环境影响全过程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土建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问题与处理对策
全过程造价控制与管理在工程中的应用
环境保护中水污染治理措施探讨
静压法沉桩对周边环境影响及质量控制
全过程造价管理模式下的工程造价控制分析
水产养殖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残留及其环境影响
土建工程中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有效应用
如何在高中地理教学中渗透环境保护教育
如何在高中地理教学中渗透环境保护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