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 肖肖
志愿动机是激励志愿者参与社会志愿者活动的主要因素之一。关于“我们为什么愿意帮助别人”这个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学者们进行了长达半个世纪的研究探索。已有的志愿者动机理论可以区分为功能论和驱动力论两类。
志愿动机的功能理论主要关注激励志愿者参与活动的行为的特定目标与需要。1970年代伊始,由单一维度回报动机理论逐渐发展到六种维度的志愿动机模型[1]。其中Clary的六维度理论是迄今为止中国学者在研究志愿者动机时使用最多的量表。而驱动力理论,即讨论志愿行动的来源是内生还是外源[2]。“社会规范”理论认为外显的“投木报琼”式社会互惠规范是志愿动机的主要来源,人们将其内化为“社会责任规范”,以此指导约束自身的行为选择;除了组织结构的力量,社会心理的力量也同样重要,“内生模式”理论则认为当我们对他人有特定的期待时,可以在该方面给予他较好的评价,以激发此人的内在动机[3]。与此相反,“成就动机”理论、“自我效能”理论等则强调志愿者自我需求对于志愿动机的影响。
纵观整个志愿动机研究历史,可以发现功能理论和驱动理论各有关注点:前者关注思想层面上志愿行动目标和工作满意度之间的关系,后者关注行动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然而这两种理论将行动中环境因素与思想因素割裂,难以全面地解释中国志愿特色。因此邓国胜等学者将这二种理论进行整合,提出了“内生利己”“外生利己”“内生利他”“外生利他”四种“功能-驱动”志愿行动模式,这种新的划分方式为考察志愿动机提供了新的解释路径。
本文通过对A市L社区中的志愿者的深度访谈,引用“功能-驱动”志愿动机理论,分析新冠疫情防控背景下志愿实践和激励机制,并探索社区志愿服务可持续发展的措施,以期为促进我国农村社区治理的长远发展做出贡献。
L社区下设两个党支部,拥有41个居民小组,1190户,农业人口4536人,其中党员125人。L社区中存在着多个非政府社区组织,分别承担着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发挥着服务社区的重要功能。作为社区非政府组织之一,L社区的志愿者组织由社区以及党支部联合发起,目标是组织本社区的志愿者活动和为社区居民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2020年2月5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有效防控疫情扩散蔓延,L社区和党支部快速反应,以L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名义发布志愿者招募令。L社区组织300名志愿者组成疫情防控宣传志愿者队伍,从2月6日开始在社区的村庄路口、公共场所开设志愿服务站点,拉挂横幅、发放5000余份疫情防控宣传单和疫情防控倡议书[4],开展医疗监测、口罩发放、政府宣传单张贴、防控知识手册发放、劝导群众、卫生消毒、交通引导等志愿服务,执行24小时值班服务,保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和控制志愿服务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
社区志愿者积极参与为社区疫情防控提供了足够的人力资源,这些服务是政府无法提供又无力从市场购买的。同时通过提供有力的服务,保证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让居民放宽了心,使得他们能够在这一场疫情中得到心理上的支持和安慰。
在完成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活动后,便回归到抗击疫情之前的状态,志愿者们消失在社区之中。本研究从纵向的时间轴,即对比疫情前中后L社区志愿者的参与情况,从微观的志愿者动机变化角度进行探讨社区志愿者抗疫前后两种截然不同的表现。
“内生利己”的动机类型指的是内在需求驱动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来共同满足自身和他人需求的参与动机。这个行为受到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内生性强调个体的自发、积极和主动性,二是志愿者希望通过参与志愿活动获得一些利益和满足一些需求,如优化个体形象、获得被尊重感和满足感、增进个体能力和增加社会交往等。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L社区志愿者参与度相比于该社区其他时期活动参与度高,最主要的激励原因是防控疫情志愿活动关乎志愿者切身利益。
社区居民守护家园的初心是最主要的“内生利己”性质的激励机制。其中,保护自身和安全和积极主动的态度,是社区志愿队伍组能招募到足够数量志愿者的关键因素。人生活在社区整体之中,对于整个L社区居民来说,新冠肺炎疫情不仅是个体要面对的问题,更是整个社区居民共同面临的风险,这种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通过维护个体安全而达到了高度的统一。在“内生利己”动机方面,还存在着其他因素。首先,志愿者的社会交往需要激励居民自愿积极参与志愿活动。在此期间,社会号召居民“不聚集、不扎堆、不走亲戚”,这种临时性的“社会规范”无疑对居民日常活动范围造成了挑战,依托抗击疫情的志愿者活动范围相对较大。其次,获得成就感和尊重的满足也激励着社区居民参与,这种满足感来源于社会认同:能“上电视”、能获得社区居民的赞扬。因此志愿者在作为直接收益者的同时还能获得尊重和赞扬,不仅能满足志愿者的被尊重需要和成就感的满足,同时还能为志愿者积累道德资本,提升志愿者本人在社区内部的影响力。
综上所述,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内生利己”型的动机激励了L社区居民参与社区防控疫情的志愿活动[5],其中“内生利己”型的动机主要表现为社区居民守护家园、满足社会交往、获得成就感和尊重的需要三个方面。然而,在后疫情时代,L社区志愿者表现迥异,与“内生利己”型动机激励作用的消失存在着联系。
在抗击疫情时代和后疫情时代中,居民志愿动机最明显的区别在于较大影响力的“主动保护家园”活动的社区自治动机。疫情期间,L社区志愿者项目整合了社会利益和个体利益,而在后疫情时代L社区志愿活动都流于表面,因此L社区的居民认为自己无法主动参与社区治理。由于志愿队伍对党群部门依赖度较大,更倾向于进行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活动。而通过访谈社区中的志愿者、普通居民和流失的志愿者这三个群体,可以得知,他们认为这属于“社区管理”,而不属于“社区自治”。因此,“自治”动机的消失,导致作为社区组织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在社区治理的场域中“消失”。
“内生利他”的动机类型指的是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的动机完全基于个体,影响因素有志愿者个体的信仰、认知和无明确的自我需求。在此次的志愿活动中,具体发挥作用的动机因素是对中国共产党的信仰。与其他语境中“信仰”概念不同,中国语境中“信仰”这个概念在多数情况下是指它的特殊语境--即“中国共产党人的信仰”,其中“中国共产党人”并不仅限于党员,而是指具有中国共产党信仰的社区居民。拥有这种社会政治意义上的信仰的社区居民产生了奉献社会的志愿动机。与信仰因素相对的是志愿者的无明确的自我需求,这类志愿动机中不包含志愿者的个体利益因素。
信仰对不同年龄的人群具有不同的激励作用,志愿者年龄越大,信仰激励效果越明显,这是因为青年人正在面临的生活环境与成长压力使得个体无法持续产生“内生利他”参与志愿服务的动力。但L社区志愿者领导人认为老年人较为固执,不肯接受新的志愿观念,他将志愿看成是现代化的产物,忽略了乡土中的互惠精神与志愿精神的契合性,导致对乡土性的老年力量重视度不够,反而更加注重挖掘当地青年力量。因此L社区的志愿者队伍出现了招募志愿者难、却将老年志愿者拒之千里的现状。
“外生利他”型的动机强调社会外在力量强迫志愿者进行志愿活动,以此满足志愿者自身的需求,这些外在的力量包括组织中的激励条件、奖励、积极的回馈、政策法规等。具体到新冠疫情防控,社会激励与组织动员出现了空间上的互动。部分高校出台了鼓励学生参与疫情防控的政策,承认抗疫期间大学生的社区服务的时长的有效性。这种被高校承认的志愿时长与学生的诸多利益挂钩,如志愿时长作为申请奖学金、荣誉、交换机会等的基础要求[6]。也正是如此,L社区抗击疫情志愿活动与日常志愿活动有了明显区别。前者属于全国性公共卫生事件,拥有制度提供一定的物质奖励,而后者没有成文的规章制度和奖励。这二者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它们处于社区志愿再生产的结构之中,在后疫情时代召集志愿者的激励的政策不仅被撤销了,而且还会使得志愿者产生一种“相对剥夺感”,难以再次召集志愿者参与活动。
除却上文讨论的“外生利他”型的动机类型,本研究认为志愿培训激励也是一种“外生利他”型的激励机制。志愿者通过学习专业领域的知识促进工作效率,胜任工作经验有益于志愿者满足自我精神层面的需求,因此进一步巩固其自我奉献的动力。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L社区志愿培训主要在两个方面:上岗前的通识、技能的培训和思想方面的教育。这些基本知识培训能让志愿者们更有效率地进入工作情境,使其对志愿工作产生更大的成就感和归属感,被满足的精神需求加强了志愿者自我奉献的动力,使其更愿意参与志愿活动。
前三种激励机制受制于新冠语境因素,而培训机制可以顺延至L社区后疫情时代。但为何L社区志愿队伍初尝甜头后,却主动放弃志愿培训这一激励机制呢?原因是L社区志愿队伍属于社区建设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没有专项资金,难以请专业人士进行相关培训;且L社区内部工作人员无相关工作经验,通过内部力量解决的路径可能性较低。这两种因素导致了社区主动放弃资源培训机制,也使得社区志愿队伍形成“不作为”的局面。
“外生利他”型的志愿动机表现为受到外在的社会力量影响,从而选择利他型的奉献社会志愿活动,一般情况下,这种志愿动机是受到家庭、朋友,社会环境、组织内部和周围同事等的影响。简单来说,这种动机是志愿者服务社会奉献社会愿望基础上不同程度环境的压力的结果,也就是说,只有社会受益而志愿者个体无法受益。一般而言,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在服务社会的同时,多多少少需要满足个体的需要,哪怕只是精神的需要。据访谈,“外生利他”型参与动机的志愿者表面受同学或朋友的影响,实际因同学参与志愿活动但自己不参加觉得对社会不好交代。这与“角色期待”,因为人总是习惯根据“社会标定”来“整饰”自身的行为,所以这些“被期待”的居民不得不参与志愿活动。
在重大公共事件中和日常生活中,社区居民具有不同的社会期待,这个社会期待是根据社会情境变化的。这种情况只限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疫情防控结束,这种外在的压力不再存在,所以这种参与动机只能在特殊时期起作用,而且作用极其有限。
和他人接触本质上属于自我表现的机会,体现在合乎职位和工作要求方面。志愿者通过这种体会,一方面锻炼与他人交流、交往、组织、协调的能力,另一方面,使自己的获得社区的认同,提高个体的志愿荣誉感和成就感。鉴于此,赋予志愿者某种职位或称号,让志愿者理直气壮参与社区管理工作,而不会背上“好管闲事”名声,以及心理压力;有意识培养志愿者相关能力,让志愿者在志愿活动中有所个体收获,在利他的基础上实现利己。最后,提高志愿者在社区的知名度,塑造群众领袖的角色,让志愿者收获荣誉,受到社区群众的尊重。
志愿者个人所处的社会网络和社会情境对志愿行动选择有着重要的影响。首先,志愿行为首先是一种可习得的社会化行为,在家庭场景中,不仅有社会化现象,并且有逆向社会化现象。父母要培养子女的志愿意识,子女同时也要促进父母采取采取志愿行动,将理想中的乌托邦转化为行动。社区宣传教育应该发挥社区媒体于社区传播系统的重要协调作用,整合线上、线下的资源,打破信息传播的间隔。志愿活动不仅能够使得全社区的居民享受到合理的服务,更能激发社区居民以及社区组织参与到社区治理中的积极性与主动性[7]。
在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引领下,志愿者更具有激情参与社区志愿活动,因此社区可以通过常态化组织活动,培养社区居民社会主义道德,加强志愿者的思想道德修养。要坚持把握社区志愿活动的正确政治方向、积极提升志愿活动的社会效益、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作用和抓牢志愿服务的群众基础。要理清志愿者对志愿活动的认识,矫正对志愿活动“只是做点好事”的浅层认知,将志愿活动与提倡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中国传统美德相结合,使得社区志愿活动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做出贡献,转变志愿者的认知,积极提升志愿活动的社会效益。
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志愿活动积极性,建立社区多元参与社区建设机制,需要建立健全鼓励社区居民参与的政策激励机制。首先,引入传统的表彰制度,完善荣誉奖励、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农村社区志愿者队伍可以引进以下三种奖励制度:服务时长奖章制度、活动贡献奖章制度杰出志愿者奖章制度。其次,创新社区志愿者队伍鼓励志愿者参与的政策激励方式,将直接和间接因素、时间和空间因素、传统与现代的因素相结合。农村社区志愿政策创新要聚焦重点群体、促进乡村振兴、深化乡村治理,可以依托本土化因素进行创新,如“党建+志愿服务”模式、“乡村振兴+志愿服务”模式、“美丽乡村+志愿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