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惠爱,岳宏志,赵丽红
(1.西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2.西藏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西藏 拉萨 850000)
2020年11月15日,历经8年,经过31轮正式谈判后,以全面、现代、包容和互惠为特征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标志着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形成。在日趋复杂的国际环境下,RCEP的签署为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世界经济、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及恢复增长带来了光明和信心。
作为占世界经济总量五分之一的近邻,20余年来,中日韩三国不断增互信、谋发展、深合作、扩利益、共克艰,形成以领导人会议为中心、部长级会议为主体、合作秘书处等为支撑的利益共同体合作体系,不仅利于三国自身经济发展,也有助于增强亚洲、全球经济增长,影响世界经济格局。中日韩三国互为重要邻国,除了历史、领土问题以外,当前中日、日韩“岛争”使安全冲突凸显、政治关系恶化,成为三方合作的主要障碍。那么,如何把握RCEP框架下中日韩三边经贸合作方向,又如何推动中日韩三国经贸关系更加深入发展是一个重要议题。目前,学者就RCEP开展了诸多研究,如聚焦RCEP的签署进程,预测RCEP正式签署后的经济效益[1],对比分析RCEP与CPTPP、TPP[2-3],解读RCEP[4],探讨RCEP达成的重要意义[5],阐释RCEP对区域发展的影响以及分析制约RCEP的因素[6]等,取得了大量研究成果。总之,中日韩通过RCEP首次形成了自贸协定框架下的经贸关系,三国经贸合作在迎来新利好、新机遇的同时,也面临新变化和新挑战。因此,本文分析了RCEP框架下中日韩三国的经贸合作特征,阐述中日韩三国经济合作的政治挑战,讨论契合当前中日韩对外发展新格局,寻求促进中日韩经济合作的路径,进一步激发三国在经济贸易多领域深入合作的巨大潜力,也为加快后疫情时代中日韩自贸区建设注入了新的动力。
RCEP中文版共计1.4万字,由序言、20个章节(初始条款和一般定义;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贸易救济;服务贸易;自然人临时移动;投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合作;政府采购;一般条款和例外;机构条款;争端解决;最终条款)和4个市场准入承诺表附件组成。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合作框架和具体规定。
通过对条款细则的梳理可知,相对于TPP和CPTPP的协定文本,RCEP能给予成员国更大的主动权,灵活度更高,被称为“现代、全面、高质量、互惠的大型区域自贸协定”[7],实现了高质量和包容性的统一[8]。RCEP的签署意味着逐步解除关税障碍,改善贸易条件,促进GDP和福利水平,增强区域联系,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9],是“东亚经济一体化建设近20年来最重要的成果”[8]。从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发布的具体数据看,2019年RCEP成员国人口规模(23亿)、GDP规模(26万亿美元)、出口规模(5.5万亿美元)及OFDI规模(4 400亿美元)均占全球的30%左右,区域平均经济增长速率(5.2%)高于CPTPP(2.2%)、EU(2.3%)、USMCA(2.4%)、全球(3.4%),无疑是人口多、规模大、发展快、潜力强的自由贸易区[10]。
若以领导人会议举办为标志,中日韩合作已历经23年。自1999年“10+3”合作框架启动以来,相继签署《中日韩推进三国合作联合宣言》[11]、《三国伙伴关系联合声明》[12]等,并于2012年宣布启动中日韩自贸区谈判,至今已经历16轮谈判,在提高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纳入高标准规则等方面取得了成果。RCEP的签署有助于推动中日韩经济合作发展,激发三国在贸易、技术等领域深入合作的巨大潜力。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货物贸易自由化是各国达成自由贸易协定时极为关注的内容,旨在消除进出口贸易中的各种壁垒,形成低成本效应,促进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促成区域内更为完整、紧密与高效的产业链形成,但也受制于各国经济发展、运输距离、人均收入水平差异、港口设施质量和自由贸易协定签署情况等的约束[13]。RCEP成员国间的货物贸易关税减让安排采用两两协商出价方式,其中90%以上将在20年内逐步实现零关税。
1.三方货物贸易基础坚实
根据2019年UNCTAD数据计算,日、韩对中国的贸易结合度指数(1)贸易结合度指数由布朗于20世纪40年代提出,反映一对进口国与出口国在贸易上紧密与否。贸易结合度指数=(Xih/Xi)/(Mh/Mw),其中Xih为i国对h国出口额,Xi为i国该年总出口额,Mh为h国该年总进口额,Mw为全球概念总进口额;贸易结合度指数用于测量i国对h国在贸易上是否紧密,可以理解为h国消化i国出口的能力是否大于其自身平均的进口能力,数值大于1可判断为紧密,小于1则为不紧密。(1.8、2.3)高于中国对日(1.5)、韩(1.7);日对韩(2.5)的贸易结合度指数高于韩对日(1.4)的。就具体产品而言,日韩出口的产品大类主要涉及机电产品、运输设备、化工产品、钢铁产品、钢铁和其他基本金属、光学仪器器材、钟表和医疗设备与器械、矿产品等,且RCEP区内贸易主要发生在中日韩之间,如日本机电产品出口的28.9%输往区内中韩两国、韩国出口的47.3%输往区内中日越三国;日本有41.1%化工产品出口到中韩两国,韩国则有49.7%的化工产品出口到中日两国。
2.三方关税减让涉及税目数量多、力度大
根据世界银行WITS项目,在RCEP签署前,2018年中日双边贸易的有效加权平均税率超出两国对全球进口商品征收的有效加权平均关税水平,日韩双边贸易的有效加权平均税率超出了韩国的整体进口关税水平,RCEP签署后将有助于三国贸易关税水平降低。在RCEP中,各国关税承诺表是“统一关税减让”和“国别关税减让”共存。从关税减让表看,各国在减让税目的选择、保留税目的选择、减让税率的幅度和减让节奏方面,对不同成员国的承诺具有一定差异。为从全景和结构的视角考察中日、中韩、日韩关税互让的力度,根据中日、中韩、日韩双方的关税减让文件,通过将各税目对应的商品根据HS编码归类到HS大类中,整理了双方提供的所有税目的减让/保留安排(表1)。
中方关税减让安排中,涉及日方出口商品的有8 277条税目,韩方出口商品的有8 307条税目;日方关税减让安排中,涉及中方出口商品的共有10 838条税目;韩方关税减让安排中,涉及中方出口商品的共有12 244条税目。从整体上看,在RCEP生效后,中方对日方、韩方分别是在已对8.4%、8.3%的税目实施零关税的基础上,承诺在20年内分别将额外77.6%、76.2%的税目降至零关税,0.4%、0.9%的税目在20年内减让一部分,同时保留13.6%、14.6%的税目不参与减税互让;日方对中方、韩方分别在63.6%、31.3%的税目实施零关税的基础上,承诺在20年内将额外19.6%、49.8%的税目降至零关税,同时保留16.8%、18.9%的税目不参与减税互让。由于中韩FTA于2015年生效,至今历经7次关税削减,零关税贸易额覆盖率55%以上,中国进口韩国的产品金额达4 851亿元,年均增长17%,关税减让127.2亿元[14],再次扩大RCEP关税红利的空间相对有限[15]。具体看,韩方对中方、日方分别在16.0%、16.0%的税目实施零关税的基础上,承诺在20年内将额外70.0%、64.0%的税目降至零关税,同时保留12.9%、18.9%的税目不参与减税互让;但在中方的关税承诺中,1.1%的商品税目(涉及汽车、机器、纺织品、化工产品、塑料制品等)有所降低,但并未降至零关税。从不参与减让的情况看,保留超过30%不参与双边关税减免的项目中,中方主要涉及动植物油脂类(HS3),木浆及纸制品(HS10),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HS17);日方主要涉及动植物产品(HS1、HS2),动植物油脂类(HS3),食品(HS4),皮革(HS8),木制品(HS9),鞋靴(HS12);韩方主要涉及动植物产品(HS1、HS2),食品(HS4),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HS17)品类。
表1 中日韩HS大类商品在RCEP生效前后关税减让税目数量占比情况 %
RCEP服务贸易包括市场准入、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国内法规等条款,要求各成员国进行负面清单及正面清单承诺,以给予其他成员国开展服务贸易提供必要的便利,进而降低管制壁垒、加速标准化管理、逐步实现贸易自由化。附件二和附件三充分体现各成员国服务贸易开放承诺,其中日韩两国的服务和投资承诺表合二为一,体现在附件三中,中国服务和投资承诺表有两个,体现在附件二和附件三中。三国服务贸易大类开放相差不多,差别在第八类(与健康有关的服务及社会服务),韩国未做承诺,日本有限承诺。整体而言,中国开放度要略高于日韩,但日韩分部门服务开放更具体、更全面。
1.释放服务贸易发展潜力,促进中日韩合作进程
如表2所示(2)表2中除了EBOPS2010中规定的总服务和12个主要服务类别外,还提供一些备忘录项目(SOX、SOX1、SPX1、SPX4)。特别是WTO范围使用的商业服务,排除了别处未包括的政府货物和服务。这是因为“在行使政府权力的情况下提供的服务”既不是在商业基础上提供的,也不是与其他供应商竞争的,因此被排除在《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之外。,从总服务贸易看,2019年中日、中韩服务贸易均呈现逆差状态,中日逆差184.8亿美元,中韩逆差87.3亿美元,而日韩服务贸易顺差19.3亿美元。
从服务贸易12大类看,中日韩服务贸易不同行业参与差异较大,但贸易领域的互补性全面增强。中日、中韩在商品服务(SPX4)保持顺差,其中中日顺差16.5亿美元、中韩顺差41.8亿美元,在商业服务(SOX、SOX1)及其他服务(SPX1)均是逆差,而日韩在商业服务(SOX)是顺差状态,其他服务(SOX1、SPX1)、商品服务(SPX4)是逆差状态。从贸易差额看,顺差最大的是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SI),金额为23.7亿美元,中韩则是制造服务(SA),顺差金额为41.6亿美元,日韩在SI、SA均是逆差状态,日韩在旅行(SD)顺差38.7亿美元,中日、中韩在SD行业是处于逆差状态。从出口看,中国出口日本的主要服务贸易大类是其他商业服务(SJ)和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SI),出口金额分别达47.0亿美元、29.5亿美元;中国出口到韩国集中在制造服务(SA)、运输(SC),其中SA领域出口42.0亿美元,远高于中日的13.4亿美元、日韩的1.1亿美元;日本出口韩国的最大领域是旅行(SD),金额达51.8亿美元,远高于中日的8.6亿美元、中韩的16.9亿美元。从进口看,中日韩三国的进口领域主要集中于旅行(SD)、运输(SC),且中日、中韩旅行高于运输行业。
表2 2019年中日韩服务贸易情况 亿美元
2.深化相互投资,助推中日韩产业布局
相互投资影响产业布局,促进各国经济发展,是经济关系的进一步拓展与深化。中日韩合作启动之后,三国之间的相互投资得到快速扩大,投资流向也发生了重要变化。
如表3所示,从投资量上看,2015年以来流入与流出中日韩三国的FDI整体呈现波动式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数据,近年来中日韩FDI总量占全球比重较为稳定,三国的FDI存量分别占世界的4.9%、0.6%、0.7%左右,OFDI存量占比为6.1%、5.3%、1.3%左右;但就流量而言,三国表现有所差异,中国的FDI波动式增长,2019年的FDI为1 412.3亿美元,占世界比重9.2%,OFDI金额为1 171.2亿美元,占比世界8.9%;日本的FDI在2015年快速增长又在2016年开始断崖式下跌至2018年的98.6亿美元,2019年逐步提升,约占世界的0.9%,但日本的OFDI持续快速增长,2019年达2 266.5亿美元,占比世界17.3%;韩国则是平稳式增长,在2019年略有下降。
就中日韩双边而言,中日、中韩、日韩间的相互投资发展不平衡。2019年,韩国累计对华投资项目数67 375个,新批项目2 108个,实际投资额825.7亿美元,是中国第三大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国。2019年中国对韩国直接投资流量5.6亿美元,存量66.7亿美元,主要投资领域涉及金融保险、化工、运输用机械设备、不动产、批发零售等。2019年日本对华实际投资金额37.2亿美元,占中国吸引外资总额的2.7%,在中国利用外资国别(地区)中排名第一。中国作为日本企业的重要生产基地,近年来在非制造业领域,日本对中国投资逐渐增多,涉及金融保险以及零售等领域。作为日本最大的贸易伙伴,中国对日本投资规模相对较小,2019年中国对日本直接投资流量、存量分别为6.7亿美元、41亿美元;2019年日本对中国和韩国的直接投资余额分别为1 300.9亿美元和389.7亿美元,同比增长5.4%,0.7%,但相比2015年,相比对中国的19.5%,对韩国增长速度达23.8%,并且实际到位投资金额呈现整体稳定,略微波动态势,充分体现了中日经贸合作的强大韧性和巨大潜力。
表3 2019年中日韩投资情况 亿美元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写道:“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16]该论述深刻地揭示了政治上层建筑的发展过程是受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即经济发展的水平制约和决定的。政治发展是通过提供有效的制度安排降低经济发展中的交易费用来促进它的发展,又总是依靠在经济发展中提取资源而获得物质能量,没有政治发展就无法克服经济发展所遇到的障碍,经济发展本身也没有保障;同时,政治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外部环境和政治秩序,一个健康的社会发展应该是经济发展与政治发展两者积极共生、携手共进的发展[17]。
中日韩三国合作是从东盟框架下逐渐发展出来的,三国合作如果进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会给三国的国民带来福利,促进双边经贸关系积极稳健,但良性的经济合作进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
RCEP的谈判、签署历程中,“岛争”严重恶化中日韩政治互信,延缓了RCEP的谈判进程。2001—2006年间,日本小泉政府屡次触碰历史问题的“红线”,恶化双边政治关系,严重冲击中日、日韩及中日韩合作的发展,2006—2009年间,中日长期“政冷”局面得到暂时缓解,中日韩合作得以恢复,三方在“10+3”之外独立举办领导人会议(2011年),签署了《中日韩投资协定》,展开了中日韩FTA谈判(2012年5月)等重大合作成果。可惜三国合作又被日本主动挑起领土争端而打乱。安倍晋三二度执政后,于2015年4月日本审定出版了歪曲历史真相的初中教科书,并发布了《外交蓝皮书》,显示出“安倍政治学”与中、韩两国对抗的姿态[18],使得中日韩合作遭遇严重阻碍。中日韩三国关系的不确定性、矛盾性是RCEP签署后影响中日韩经贸合作正常进行的重大潜在挑战。
在RCEP签署之前,东亚的自贸发展模式主要是中国(2005年)提出的东亚自由贸易协定(EAFTA)(“10+3”),和日本(2006年)提出的东亚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EPEA)(“10+3”+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两种模式。“10+6”模式是日本希望通过引入东亚域外的国家稀释中国在东亚的话语权。此后,EAFTA(10+3)和CEPEA(10+6)形成制衡关系,交替推进,直到2009年,东亚领导人峰会首次提出同时考虑两个自贸方案。RCEP对于日本推进区域经济合作意义重大[19]。在RCEP谈判的8年间,日本始终将中国视为主要竞争对手,将美国视为重要合作伙伴,为了制衡中国,优先推动TPP和日欧EPA,放缓RCEP,之后随着CPTPP和日欧EPA的相继签署并生效,日本FTA覆盖率虽有所提升,但与日本此前提出的70%覆盖率目标仍相距甚远,为维护自身在亚洲经济地位和竞争优势,日本选择重返RCEP,并对其RCEP政策选择进行了多次调整。
RCEP谈判过程中,变数集中在日本与印度,印度最后时刻退出,反映出RCEP的共同利益更集中在东亚成员之间。日本积极选择RCEP与大国实力发生显著变化相关,根据IMF数据,中国GDP相比于美国GDP的比重,从1990年的6.7%上升到2019年的66%,20年上涨59.3个点,但相比于日本,中国GDP占日本GDP的比重从1990年的12.7%急剧发展到2019年273.4%,中美日经济实力的动态变化势必会影响日本的战略定位。2016年之前,日方虽参与RCEP谈判,但战略重心偏重与美国构建TPP,从提议、搁置到积极参与,日本拥抱RCEP的实质就是拥抱更大的市场,也有助于日本向实现FTA覆盖率达到70%的目标前进。
但日本积极配合美国霸权行动,是极具战略倾向的政策工具之一,尤其是在牵制中国层面产生了一定的现实效应,比如,2021年12月,日本岸田文雄政府首次勾勒的外交政策就是坚持西方主导的外交实践基本走向,即以日美同盟为外交与安保的基轴,坚持“脱亚入美”基本路线[20]。日本飘忽不定的态度为RCEP生效后中日韩经贸发展带来一定挑战。据此,随着RCEP生效,中日两国合力促进区域贸易投资便利化、制度化建设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在RCEP范围内再次加强中日韩三国的三边合作,以多边关系缓解双边对立,以经济发展缓解政治对立以进一步深化经贸合作。
中日韩经贸合作的最大挑战是美国的干预。首先,美国的重返亚太战略,试图割裂亚太格局。区域成员间的政治关系与合作需求、市场开放承受力、贸易结构、利益诉求等会影响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而其中最大的影响是中美关系[21]。中国持续崛起,引起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敌视,他们从牵制、遏制到联合盟友全面打压,使亚太地区的地缘政治色彩日趋浓烈。奥巴马政府推出重返亚太战略,在2009年APEC峰会提出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TPP),企图改变亚太经贸格局。为了巩固在全球的经济霸权,美国主导“排他性的”TPP、TTIP,TPP与RCEP在某种程度上是竞争关系,RCEP受到美国牵制,许多国家立场受美国影响[22],TPP谈判在部分RCEP成员国内部成为核心议程,一些国家不愿意在中美之间“选边站”,“选边站”可能将东盟内部割裂成参与TPP和不参与TPP的两大阵营,影响东盟作为经贸共同体的存续价值,降低东盟内部凝聚力,但是美国有意隔离中国设置排他性的自贸安排,直接影响中国出口。弱小国家对于特定安全问题的威胁评估,以及对于强大国家在控制地区问题作用的评估,将很大程度影响弱小国家的同盟战略[23],如特朗普政府时期,关于驻韩美军防卫费分担问题,韩国采取拖延战术达成接近自身目标的协议,展现出美韩同盟中弱国的能动性[24]。据此,不仅可以发挥APEC的机制作用,也可以发挥RCEP和CPTPP的共同成员国,如新西兰、澳大利亚、新加坡和越南等国家的能动性,促使亚太区域贸易安排相互衔接和融合,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创造条件。
其次,美国退群,日本“接盘”TPP。2017年,特朗普宣布美国退出TPP,日本主导原有TPP成员开启CPTPP的谈判。相较TPP,CPTPP影响力显著不足。TPP覆盖全球37.5%的GDP、25.7%的贸易额和11.3%的人口,CPTPP仅覆盖全球12.9%的GDP、14.9%的贸易额和6.9%的人口[25]。TPP搁浅后,RCEP谈判升级加速,重新获得亚太自贸安排主动权。2017年起,RCEP谈判主动升级,在2018年全面加速,谈判任务完成度从2017年的不到50%迅速提升到2018年底的接近80%[26]。2019年11月,除印度因重大问题选择搁置签署外,其余15个成员国同意RCEP谈判进入法律文本审核阶段。
最后,虽然RCEP的签署为中日韩贸易发展带来广泛的前景,但是随着中国的崛起,一些国外政客无中生有宣扬“中国威胁论”,并在各种时机利用多种手段对华遏制。2022年5月,美国又拉拢13个国家启动“印太经济框架”(IPEF),在此背景下,日本和韩国的政治经济领域受到美国的多种操控,一方面美国希望日韩能够提高国家地位来巩固他们的同盟实力,另一方面美国又不支持日韩两国与中国有更深层次的关系,因此美国一直暗地里“搅浑水”,而RCEP的生效为中日韩经贸合作提供了深化的合作空间,并为中日韩FTA建立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有可能美国认为此举会削弱美国在亚太区域的全球影响力。因此,美国的干预将会成为中日韩进一步稳定健康发展的最大挑战。
不管是双边还是多边的国际经贸关系,均是经济关系与政治关系的融合交叉。随着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快速攀升,中、美、日等大国实力对比关系发生变化,全球经济地缘格局发生调整等,均深刻影响了中日韩的经济关系。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扭转消极局面,实现经济与政治的良性互动,推进中日韩的经济合作发展,满足三方的利益与诉求,是关键所在。
随着全球价值链和区域生产网络发生演变,相较于北美和欧洲,东亚地区依靠紧密的产品内分工和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优势,迅速崛起成为全球制造业中心,已是全球经济格局中最具活力区域。“一带一路”倡议是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合作蓝图,目的是聚焦互联互通,深化务实合作,携手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风险挑战,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27],而“一带一路”倡议的快速推进,将成为亚欧经济带的增长源泉,活力的东亚与发达的西欧,也将产生强有力的增长动力,从而使得世界经济地缘格局发生重大调整。日韩作为东亚的重要经济体,也积极参加了亚欧经济带崛起进程,以带动各自经济发展。就区域框架而言,多边关系影响了区域合作的转变,进而形成全球三足鼎立之势,即“欧洲引领、北美跟进、东亚滞后”的基本态势,但由于英国“脱欧”美国“退圈”等,美欧的榜样与引领作用大大折扣,所谓“三级格局”将可能重新布局[28]。东亚应在快速推进的进程中,积极探索新路径、新模式,形成区域合作的“东亚模式”,创造更多的东亚“奇迹”,而RCEP的签署是黎明之光,展现出国际经贸秩序在百年大变局中全面重塑的东亚方案。
中日韩三国同处亚洲,位置毗邻,为三国的外贸格局带来了极大便利,拥有上海、舟山、横滨、神户、釜山、仁川等吞吐量巨大的港口,为中日韩进出口贸易提供了基础设施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在第五章和第十二章对新时代全面开放新格局做了集中阐述,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新格局主要从经济发展和外交布局,着重关注“一带一路”统领、进口与出口并重、参与全球治理等方面内容展开。新格局下与日韩开展经贸,契合中国外贸发展态势,有利于继续稳定并扩大出口市场,且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扩大进口,形成进口贸易与出口贸易并重发展;也契合日本贸易立国与投资立国并重的开放布局,契合韩国贸易立国战略的开放布局。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新时代发展格局下,中国重视绿色发展,强调以人民为中心,使得面临经济下滑、老龄化压力等日韩的相关产品、服务和技术都有了进口的可能。RCEP条款内容注重于货物贸易相关的活动,而CPTPP更侧重于服务贸易相关的规则[29],RCEP生效为中国加入CPTPP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有助于中国顺利实施国内国际的双循环。中国应抢抓RCEP签订的契机,改善贸易结构,扩大与日韩的贸易往来,特别是加强高端产业链的合作,为下一步加入CPTPP做好充分准备[30]。
就外资而言,日本引进外资战略与中国对外投资战略形成良性互动。在日本资源市场相对匮乏的前提下,日本需要继续稳定和扩大对华直接投资,中国也需要充分利用引进外资的相关政策,加大中国企业的对日投资力度。
韩国主要出口半导体、显示器、石化产品、车辆等资本或技术密集型产品,进口商品为油气等能源和燃料、机械等,当前需要加深中韩经济合作领域。中韩两国缔结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自由贸易协定第二阶段谈判(2021年2月26日)就服务贸易和投资规则及市场开放开展进一步磋商,谈判取得积极进展[31],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中韩区域经济一体化。中韩不断加强政治互信与经贸合作,增进沟通和了解,为相互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推进双边或区域投资合作机制建设,为促进双方相互直接投资提供制度保障[32]。
中韩在维护朝鲜半岛和东亚地区的和平稳定方面存在广泛的共同利益。特别是在中美、中日关系趋于变化之时,韩国在中国外交战略中的重要性正日益凸显,中国也积极推动朝鲜半岛和平进程。日本政府对韩国半导体核心原料出口管制,对韩国信息通讯行业产生了巨大打击,背后的政治原因是日韩在二战强征劳工、慰安妇赔偿等方面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在历史认识问题上存在巨大分歧。2021年3月1日,时任韩国总统文在寅表示,韩国已做好随时与日本对话的准备,两国关系似有破冰,这背后其实是与美国拜登政府的战术有关,美国就芯片建设等其他战略层面产品上,希望与日本、韩国以及中国台湾等合作,减少对单一国家或地区的过度依赖[24]。因此多元化外交才是日韩真正的出路,以多边关系缓解双边对立,在中日、日韩关系恶化时,中日韩合作为三国合作提供了良好契机,而中日韩合作陷于困境时,东亚系列峰会为三方首脑会晤提供了自然的机会。尤其是日韩迫于美国压力,不断寻找政治和经济上的平衡点,使得RCEP框架下中日韩贸易合作面临许多新挑战。中日韩应该携手共进,充分挖掘RCEP区域协定的制度红利,构建后疫情时代利益共同体,扩大三边合作基础,发挥大国稳定器作用,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世界经济陷入低迷期,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全球能源供需版图深刻变革,国际经济政治格局复杂多变,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威胁[33]。从拜登政府上台开始,美韩在朝核问题上释放出的不同政策信号,在对朝、对华政策上分歧明显,但是日韩政治破冰点出现并不容易。无论在经济层面还是在政治层面,中韩双边关系相对保持着良好发展态势,而回顾中日关系发展,“政经双热”到“政经双冷”到“政暖经温”的互动态势,体现出政治与经济的互动在很大程度上发挥决定性作用。
为实现当前中日韩关系的良好开局,必须夯实经济与政治的良性互动,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而RCEP的签署解决了东亚经贸“意大利面碗效应”和碎片化问题,并且整合东亚地区破碎的经贸制度安排,进一步加深区域产业合作,不仅有助于贸易保护主义浪潮和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的中日韩产业链恢复,也有助于扭转或延缓中日韩三国经济领域中相互依存关系弱化的态势,拓展中日韩合作新领域、新空间,进一步加强在节能环保、现代农业、老龄康复、财政金融、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合作。
RCEP作为中日、日韩首建自贸区关系协定,为中日韩自贸协定的谈判奠定了良好基础,成为中日韩FTA的“基石”,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增添了动力源泉。纵观历史发展,处于非传统安全问题多发地的东北亚区域内各国虽处于不同发展阶段,拥有不同社会制度、资源禀赋,但优势互补、潜力巨大,因此东北亚稳定与和平发展需要中日韩FTA的保驾护航,中日韩FTA不仅可以有效填补东北亚区域合作制度和机制的欠缺,也将为区域内各国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矛盾提供新的解决方案,促进该区域稳定与和平。但中日韩由于领土争端、历史认识等问题,FTA谈判进展一波三折,达成一体化协议存在困难。中国在政治和经济大方向上能够强力引领和推动三国FTA的达成,提升韩国促进自贸协定达成的积极性,加大对日本的吸引力,让日韩搭上中国经济发展的快车,进一步提高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水平,获得超级红利,促成中日韩FTA的签署;还可以着眼长远,强化中日韩三国的经济合作,面向东南亚和东亚,推进中日韩共同开发第三方市场。
经济全球化是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需要不断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RCEP的签署契合全球经济新变局下的中日韩三国对外开放的新格局,能够部分弥补逆全球化对世界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将亚洲经济体更好地连接起来,为区域产业链恢复、融合、繁荣发展提供机遇;还能够促进中日韩三国经济与政治的良性互动,深化三国的合作领域,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
中日韩作为东亚的三大重要经济体,互为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三方合作关系涉及到中日、中韩、日韩的双边关系,合作发展进程也很大程度取决于三对双边关系的发展态势。政治上层建筑的发展过程是受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即经济是政治的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没有离开政治的经济,也没有离开经济的政治关系。因此,在考察中日韩经济发展时,必然也需要关注于政治发展,如中日关系从“政经双热”“政经双冷”到“政暖经温”的互动态势的根本原因在于日本方面对历史的错误认识;无论经济层面还是政治层面,中韩基本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中韩两国缔结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同时在维护朝鲜半岛和东亚地区的和平稳定方面存在广泛的共同利益;日本政府对低迷的韩国经济雪上加霜,背后的政治原因在于日韩在历史遗留问题上存在深层次纠纷,在独岛(日称“竹岛”)主权问题的争端、历史认识问题上存在巨大分歧。由于中日、日韩领土争端、历史认识等问题中日本飘忽不定的态度,中美经贸摩擦以及美国对日韩的经济政治领域的控制等,都不利于中日韩各国自身发展,甚至严重阻碍三方的进一步深度合作,亦不符合三方的利益和诉求。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扭转消极局面,实现经济与政治的良性互动,推进中日韩三国的经济合作发展,是关键所在。
RCEP有助于推动中日韩经济合作发展,能够促进中日韩经济与政治的良性互动,激发三国在贸易、技术等领域深入合作的巨大潜力,也为加快后疫情时代中日韩自贸区建设注入了新的动力。在美国搅局、日韩关系紧张的大环境下,中日韩三国之间应该以经贸合作的方式共谋稳定发展环境,在RCEP下,通过贸易、服务、投资等规模的不断扩大,增强三国之间互利互信,实现共同发展。通过合理且充分利用RCEP框架下的关税减让规则,三国之间不断扩大贸易规模,不断挖掘RCEP的制度红利,着力创造更加便利的投资环境,不断加大贸易和产业互补性,优化贸易方式;同时对标世界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快中日韩FTA谈判,扩大三国之间的合作交流,引领RCEP未来升级谈判,为向CPTPP过渡创造条件,为东亚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合作、和平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