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崔健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也是国家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体现。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战斗堡垒;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由此可见,组织力逐渐成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重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主题在中央全会中进行研究,明确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和现代化方向。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基层社会治理的目标。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突出了组织力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组织力既是坚持党建引领的重要抓手,又是提高治理效能和完善社会治理制度的关键点。因此,探索提升组织力的路径对基层社会治理的推进尤为重要。
党建引领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特点,基层党组织既是参与者,又是引领者。党组织的领导力是有效发挥基层治理组织力的保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强化党的领导是政治任务,也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从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历史看,党的领导始终贯穿其中,并对基层社会的发展进步起了决定性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基层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面貌实现了质的飞跃,这一历史成就的实现归根结底是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的结果。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社会经济水平逐步提高,以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代表的民主政治生活得到完善和发展,同时丰富了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改善了城乡生态环境。在党的领导下,顺利实现了脱贫攻坚的目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迈上了新台阶。因此,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力的必然选择。
从我国社会发展状况看,加强党的领导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必由之路。2021年,我国如期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基层社会得到充分发展,国家和社会的总体目标才能实现。一方面,我国基层社会有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特点,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始终保持正确的社会治理和发展方向,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处于瓶颈期,面临着诸多因素的挑战,同时,农村等基层地区又是社会治理的短板,因此,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党对社会治理的要求,才能克服阻碍,如期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
从加强党的领导的要求看,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强化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应有之义。基层社会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也是党的领导的“最后一公里”,社会治理的好与坏关系着党的领导力和公信力。党在社会各领域的全面领导要求我们必须维护和支持基层党组织对社会治理的领导,只有一以贯之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力的发挥才有更充分的政治保障。
中国共产党一贯注重自身组织建设,“强大的组织力是中国共产党由小到大、以弱胜强、不断超越竞争对手、一遍遍创造人间奇迹的强大动力,是百年共产党的独特优势。”同时,中国共产党有近500万个基层党组织和9000多万名党员,这些组织力量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基层党组织既是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同时又是领导者。在治理中,党组织将自身组织力扩展到基层社会治理中,是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力提高的核心路径。
基层社会的沟通和交流机制深刻影响着社会治理的效果和水平,随着社会的进步,基层社会原有的单项沟通模式已不再适应当前的发展水平。一方面,“发出—接收”的单向沟通模式带有行政命令的色彩,虽然在一段时间内能够实现高效的沟通和治理,但单向沟通很难触及基层社会的复杂问题,使得这些问题长期隐匿在基层社会,给社会治理带来较大隐患和负担。另一方面,这种单向沟通模式忽视了基层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动性,基层的实际问题得不到有效反馈,基层群众的参与感和满意度降低,基层干部的负担也往往加重,影响着基层的党群关系。因此,要建立双向的沟通机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形成“引导—参与—反馈—调整”的新模式。在群众和企业等主动参与的过程中,党自身的良好组织力得到扩展,不仅有效发现和解决基层社会的难题,推动党群、干群关系得到良好发展。在反馈和调整阶段,基层党组织不是将自身组织力用于领导社会治理,而是将组织力赋予到社会治理过程中,从而提高社会治理的效能。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担负着服务群众的重要任务,服务意识、服务效果关系着基层群众认同度和满意度,影响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力,将党的组织力扩展到基层社会,既要有高度的政治意识,站稳党的政治立场,在政治上、思想上教育和引领群众;又要在基层事务中认真履行职责,真诚服务群众。领导群众与服务群众并不冲突,而是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随着基层党组织的服务水平提高,群众对党组织工作有更高的满意度,对党组织的领导有更深的认同感,从而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力的提高。
在基层社会,党的教育培训工作还有着提升治理水平的任务。基层党员干部是社会治理的“关键少数”,对基层党组织和社会治理组织力的提高至关重要。当前,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还未形成规模,培训缺乏系统性,教育培训对基层社会带动力也较小。因此,要扩大教育培训的覆盖面,激发基层活力,推动基层社会组织力提高。一方面,要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系统化增加培训内容,为党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思想政治支撑,有效带动基层治理组织力的发挥。另一方面,将群众、企业、学校等基层社会主体纳入到教育培训中来,同时针对性增加社会性培训内容,实现党自身组织力内容的延伸。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也是人民当家做主,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重要制度保障。加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有利于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在社会治理多元参与中的核心作用,从而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力。当前,一些基层自治组织还带有明显的行政化倾向,还存在基层自治组织和党组织完全绑定在一起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城乡群众的自治活动,对社会治理组织力的提高有一定影响。因此,要大力加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一要进一步厘清党建引领和多元参与的关系,党建引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但这并非一对多的单纯领导和被领导关系,而是通过党建引领,促进社会主体的参与,形成多元互动关系。二是调整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各项制度,提高基层群众自治水平,真正做到党组织领导、群众自治和社会参与。
在党的坚强领导和全国各族人民的不懈奋斗下,我国如期实现了脱贫攻坚的总目标,践行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诺言。在顺利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征程后,我们还要清楚地认识当前我国面临的复杂社会问题。我国有接近一半的农村人口,广大农村也是社会治理较为薄弱的地区,解决好农村基层社会问题,对现代化国家建设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有重要意义。因此,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人力参与到农村社会治理中。一要在社会治理领域制定和完善社会力量准入的相关制度,使社会资本和人力参与社会治理时有规可循。二是在自主发展农村相关产业的同时,对参与农村产业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等政策,提高企业参与农村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三是推动志愿服务向农村扩展,转移城市志愿服务饱和力量,在科技、教育、卫生等领域形成持续性的服务和扶持。
我国的基层社会治理覆盖面大,问题和事务复杂多样,精准管理难度大,对大数据信息处理和反馈模式的需求十分迫切。
基层党员干部是社会治理工作的排头兵,也是基层大数据和智慧治理的推动者,因此,实现智慧治理的新型治理模式必须把握好基层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大数据和智慧社区在城市发展中已有了较多的推广和普及,但大部分农村地区还应用较少,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对大数据、智慧社会等概念的内涵较为陌生,对其发展和成果的认识较少,这给农村地区开展智慧治理带来较大的思想阻碍。因此,要着力提高基层干部的大数据思维和对智慧治理的认识。一是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到先进智慧社区参观学习,开阔基层干部视野。二是组织系统理论学习,邀请智慧社区管理者、大数据处理公司高管以及大学教授等人员讲授理论知识,使基层干部对智慧治理有系统的认识。
我国基层社会发展程度差异较大,地域文化不同也导致多种形式的治理方式和习惯,在革新治理方式时,要“从规划设计开始就要注重应用集成、信息共享、融合互通”,发展符合自身特点的治理形式。一要考虑基层工作实际,杜绝形式主义,缓解基层工作人手不足的问题,提高基层社会服务便利化水平。二是推进智慧治理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通过学习、培训、志愿服务等形式提高基层群众使用数字化技术的能力,努力消除数字鸿沟,对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要制定帮扶政策,做到智慧为人民。三是优先建设一批智慧社区样板,供干部群众参观学习,在基层树立智慧生活的风向标。
在推进智慧治理的过程中,大数据必然要采集大量的基层社会信息,这些信息涉及基层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还包含着涉及国家安全的重要数据。大数据对信息的收集不是无限的,智慧治理不应当抛弃人文关怀。因此,必须要明确大数据信息收集的边界,保护人民群众的隐私信息和国家安全的重要数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建立大数据信息安全责任制度和信息安全防范体系,使信息漏洞得到有效预警和保护,确保智慧治理安全、有序发展。
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力既要坚持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将党自身的组织力扩展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及其主体中;又要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提高多元参与的灵活性,使组织力的提高带来更大治理效能,还要依托大数据等手段,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基,关系着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大局。从组织力入手,着力发挥基层治理效能,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