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玉宝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成效,关系着城乡融合是否可以不断地向纵深发展,并将直接影响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林业本身兼具资源、生态文化、生态保护以及产业发展等一系列功能,其发展情况良好与否极为重要,有必要在乡村振兴视域下对其发展路径作出深入探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生态宜居是关键,如果一个乡村没有花草树木,也没有溪流,根本算不上生态宜居,也难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来带动和支撑经济发展。所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林业发展绝对不能缺席,并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一,可使生态脆弱区的乡村面貌得以改善。在生态脆弱区通过大力发展林业生态工程,能够进一步稳定当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活条件,最大限度避免形成或者减少生态灾民,从而有助于乡村面貌的有效改善。
第二,可使生态敏感区的乡村面貌得以改善。通过合理发展林业并将其与当地各类产业进行有机结合,可促使这些产业的发展更好地适应当地环境。这样能够确保充分考虑到当地环境的承载能力,达到产业发展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目的。同时,通过大力发展林业降低当地生态敏感性,使其趋于稳定或者不断向好发展,这样可在改善乡村面貌的同时逐渐积累生态财富。
为准确有效地掌握我国森林资源实际变化情况,从而客观地评价林业改革以及林业发展成效,依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相关规定,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每5年开展一次国家林业资源清查工作,距今最近的一次为2018年实施的“2014—2018第九次清查”,实际清查总面积高达957.67万平方公里。清查结果显示,现阶段我国森林资源呈现良好的持续增加态势,在质量上呈现良好的稳步提升状态,同时生态工程建设加快发展。经过长期的努力,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以公益林为主的国有林、以商品林为主的集体林、以木材供给为主的人工林并存的合理格局。本次清查统计全国森林覆盖率已达22.96%,实际森林面积约为2.2亿公顷,而其中人工林面积已达7954万公顷,仍然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此外,森林蓄积面积达175.6亿立方米,实际森林植被总体生物量达188.02亿吨,整体碳出量达91.86亿吨。从调查结果看,我国林业整体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足之处。
林业发展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采育失衡问题。对于林木来讲,其生长一般需要较长的周期,尤其是一些名贵树种往往需数十年之久。在政府的有效引领下,全国各地的企业、个人及其他有生力量借助公益造林及社会造林等方式大力落实国土绿化工程,使林木种植效率及面积快速提升,但是因为森林资源的持续消耗,林木的实际生长速度仍然难以跟上消耗速度,这使部分地区林业出现较为明显的采育失衡问题。
二是林业科技推广不足问题。科技创新是助推我国林业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途径,同时也是打造现代化林业治理体系的关键要素。但是,现阶段林业科技推广工作一般都是下沉到各级林业站或国有林场,这些基层单位虽然能够严格依照国家政策和要求去执行相应的林业科技推广任务,但仍然存在主动性不够的问题。此外,推广手段方面大多数是以印发宣传单页及口头讲授等传统方式为主,信息化、网络化及数字化等高新技术尚未得到充分应用,使林业科技推广难以取得更为理想的效果,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林业的快速发展。
传统乡村地区是一片和谐美丽的净土,但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地区的绿色生态遭到一定破坏。林业属于生态建设的重要载体,要构建宜居乡村,林业可以发挥重要作用。要注重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树种进行改造,开展林业生态修复工作。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做好不同森林景观的营造,同时还要大力推进乡村路边、水边及房屋边的生态绿化,以此实现乡村林业生态的有效保护及恢复。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还应注重围绕“一树一果”以及“一花一草”,努力做好“一地一品”特色工作,全面开展乡村庭院林业建设,确保乡村四季有绿、四季飘香,从而推动乡村变得更加美丽,更加生态宜居。
乡村振兴背景下,应注重做好产业融合发展,以林业产业发展助推乡村产业兴旺。对于包括林业在内的农业来讲,大力发展“第六产业”已成为现阶段农业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及契机。国家层面于2015年出台有关进一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相关指导意见,以此鼓励和引导农业实现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在具体实践中,全国各地都在重点发展农旅融合产业,在这个过程中林业凭借自身良好的自然资源优势及优质的林业产业基地等逐渐成为农旅融合发展的中坚力量。借助大力发展林旅融合产业,可以将生产、生活、生态三者有机融为一体,不但有效地吸引了城市居民深入森林体验及享受大自然,更加重视健康生活,而且也改善了林区人居环境,显著增加了林农的收入。这种做法符合全域旅游这一发展方向,成为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抓手,一股重要的助推力量。
林业产业能助力乡村振兴,同时,乡村振兴又能给林业产业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和相应发展机会,有助于实现林业与多产业之间融合发展,从而形成良性循环,进而达到产业兴旺、增收致富及生态保护之间的有效平衡。
为建设美丽中国,各个方面对自然生态系统开展了前所未有的保护和系统治理,改变了一些地区的生态曾遭到破坏,进而出现生态产品短缺、各地生态差距相对较大及生态灾害频繁、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等一系列问题。林业是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产业,应切实发挥出其应有的价值和作用,有必要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大力发展林业绿色产业,进一步推动乡村治理。例如:大力发展木材培育产业、木本粮油产业、森林旅游产业、林下经济产业、花卉苗木产业、林业生物产业、森林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产业及林产工业等。借助这些绿色产业的融合发展,为乡村地区的群众带去良好的经济效益,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当地生态治理工作持续高效开展,从而实现经济与生态之间的协同发展。
对于务林人来讲,其长期生活在一些山间、林场,锤炼了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优秀品质,有着崇尚自然、保护自然的朴素情怀。这不仅是务林人独有的特质,也应成为乡风文明的重要内涵。当地有关部门应大力开展生态文化建设,充分挖掘、大力扶持、广泛宣传林业行业的先进典型,加大林业行业精神的提炼和宣传推广力度,借助多种手段讲好林业故事,大范围传播林业声音。不但要教育引导林区干部群众切实做好当地乡风文明的践行者,同时还要持续丰富乡风文明的相应内涵,在此基础上持续为广大乡村甚至整个社会树立榜样及标杆,充分借助生态文化及林业行业精神有效影响人、教育人、塑造人,从而引领乡风文明建设,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林业产业化是较为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实际发展过程中要有强烈的创新意识,注重发展模式的创新优化,充分借助先进的管理手段和科技手段,实现生态、经济及社会三者之间的协调发展。在抓好生态建设的同时,注重利用好现有一系列资源,抓住特色、利用特色、突出特色,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三大效益兼顾统一,推动林业实现长远健康发展。
例如:发展龙头企业是实现林业产业化的关键举措。各地区应遵循“谁有能力谁便当龙头”“谁是龙头便大力扶持谁”这一基本原则,鼓励引导当地有关经营实体或企业,积极主动参与到当地林业龙头企业的打造中,尽可能高起点培植龙头企业。可结合“注册一件商标,有效培育一个品牌,全面拉动一个产业,富裕一方百姓”这一原则,进一步强化林业企业品牌建设,以此确保品牌效应最大化发挥出来。此外,还应引导当地的一些优势林业企业积极主动创立自主品牌,大力培育一批新的品牌企业,以此争创名优产品。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还应对创建国家级、省级或市级各类品牌的企业给予不同层次的奖励,以此鼓励和推动林业企业创新发展。
林业发展模式的创新,可以促进林业产业不断向好发展,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乡村振兴背景下,通过大力发展林业产业,能进一步优化我国农村地区的产业结构,持续增强建设美丽农村的产业支撑能力,从而推动农村经济不断向好发展。林业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尤其是特色经济林,能在很大程度上帮助相应地区的农民拓宽致富门路,增加经济收入。另外,发展林业产业还能改善我国农村地区的人居条件,打造出较为优美自然的农村生态环境,为美丽乡村建设助力。
近几年,党和政府对林业产业发展高度重视,明确指出:“林业为我国生态环境不断向好发展和国家经济建设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对促进新阶段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不断扩大城乡就业、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此可见,发展林业不但可助力乡村经济振兴,同时还有利于各地生态环境的改善,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重要工作。
林业象征着生命、繁荣及富饶,是生态、产业及文明不断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过程中,发展好林业必然能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贡献。